《小城风云》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小城风云- 第5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好去处。” 
  “没办法。嗨,她一定是个极好的女人。” 
  “是的。” 
  “她与乔治城的某某女士一样好吗?” 
  “我记不得什么乔治城的某某女士。” 
  “我说,如果她那样好,那你该给她一个比现在更好的机会。” 
  “我必须独自去做,不要你的帮助,也不要山姆大叔的帮助。基思将学会怎样独立解决问题。” 
  “悉听尊便。”查理又说,“你搞出了个大难题。” 
  基思不语。 
  查理说道:“我意思是,说真的,基思,曾经溜进溜出东德达十几次的一条汉子竟然逃不出他妈的俄亥俄州?老天啊。” 
  “别逗我。我心情不好。” 
  “你不必自我表白。你把事情搞糟了,现在你需要帮助。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你的问题是自高自大。你从来不是一个配合默契的合作伙伴,基思,我真奇怪你怎么没早让人给杀了或毙了。好了,你这么多年来在全世界都能逃出死神的手掌——可别在这里遭人暗算了。” 
  “谢谢你的关心。” 
  “去你的,基思。”查理发动汽车,穿过院子,开到外面的大街上。 
  基思有一种隐约而又强烈的感觉:这次并不是他与查理·阿代尔的最后一次会面。 

  
  
第三十七章



  基思开着蓝白相间的警车,沿着笔直平坦,却窄得只能让两辆车勉强交会而过的农场公路向西前进。高大的玉米青纱帐几乎长到砾石路边,给人一种在深沟中行驶的感觉。 
  基思戴着沃德的帽子,穿着他的衬衫,但从波特家出来到现在,路上没有遇到一辆警车或县治安官的车。然而,他很留心注意开自备车的副治安官,却没看到任何穿制服开车的副治安官,也没看到民团骑警。他知道,斯潘塞县是大县,约有六百平方英里,而波特家与考利农场之间的距离只有十英里左右。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能够到达那里,尽管他不知道到达时会发现什么。 
  基思已经逼着沃德警官向局里打过无线电话,做了一个情况汇报,但布雷克中士却责备沃德不该离开警车这样久。沃德呢,他自己的左轮手枪对准他的头,双手反铐在背后,小腹还有点作痛,上司又在严厉责备他,真是个倒霉蛋。基思猜想,他此刻在汽车尾部的行李箱中颠簸,就更觉倒霉了。可那是沃德警官自己的过错,对沃德来说不算什么,对基思来说也不算什么。 
  农场公路到8号国道的T形路口就结束了,基思转弯上了8号国道。 
  当基思临近考利农场时,他看到五名骑马的人带着步枪和狗从一行树后出来,到达他面前的路上,这支小队穿过公路时,基思放慢速度,人人向他挥手,基思也挥手致意,民团骑警中的一人勒住马头,向他走来。基思不知道此人是否能一眼认出在职的所有警察,但他心里明白,他的蓝色阿曼尼裤子过不了检查关,更不用说还有沃德警官的问题——他在行李箱中不时地乱踢乱叫。 
  当这个骑警靠近时,基思再次挥手,加快车速擦肩而过,好像基思没弄懂那个人想与他搭话的意思。基思瞧瞧后视镜,看到那个骑警正望着他。 
  基思经过考利农场,注意到比利·马隆的蓝色小卡车停在房子附近。他在路上继续向前开了一英里,然后倒转头来往回开。 
  现在民团骑警走远了,基思将警车开上农场的车道,转向让开小卡车,直驶一间旧牛棚。车撞向双重门,门被撞破而内陷。他猛地刹车,但车已撞倒一堆牛奶罐,发出震耳欲聋的巨响。 
  沃德在行李箱内叫喊了一声。 
  基思熄了火,脱下沃德的帽子和衬衫,系上沃德的枪带。他拿起M…16步枪和枪架上的警用猎枪,然后走到车尾,敲敲行李箱。“你没事吧。” 
  “没事。让我出来。” 
  “等一下。”基思走出牛棚,迎面遇到比利·马隆。 
  马隆看看牛棚中的警车,再瞅瞅基思,说道:“我的上帝。” 
  “这儿没上帝。就你一个人吗?” 
  “是的。” 
  “我们进屋吧。”他把猎枪递给马隆,让他扛着。 
  比利·马隆既激动不已,又迷惑不解;这是可以理解的。他跟着基思进入农舍,马隆说:“喂,他们正找你呢。” 
  “谁来过这里?” 
  “那个狗杂种克鲁格,他问我有没有见过你,我告诉他,我连你是他妈的谁都不晓得。” 
  “他信了?” 
  “有点信。他提醒我,你曾经帮助我摆脱因触犯法律而引起的麻烦——嗨,谢谢你给我钱。上次你走后,我发现了它。我以为你已经离开这儿了。” 
  “我又回来了。你没喝醉?” 
  “没醉。我破产了,但清醒了。”比利看看基思。“你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喝醉了,从楼梯上摔下来。” 
  “不哄我?嗨,还有件事。昨天有个人来,记不起姓名了,说他是你的朋友,又说波特夫妇告诉他你也许会来……” 
  “查理?” 
  “对……有点衣冠楚楚的样子,浅色头发,挺精明的……” 
  “查理。” 
  “没错。找你呢,我给他看你留给我的便条,对他说你走了,可他说你或许还会来,到底是怎么回事?兴师动众的干什么?” 
  “我时间不多,比利。我需要你的帮助。” 
  “不管你要什么,只要我有,你就有。” 
  “好。我要你的小卡车和一双靴子,你有迷彩服吗?” 
  “当然有。” 
  “双筒望远镜、罗盘有吗?” 
  “都有。你准备去打猎?” 
  “对。马上出发。” 
  “上楼吧。” 
  他们上了这座整洁农舍的楼梯,来到一间小卧室。 
  比利从衣柜中拿出一套猎装,基思脱下他的西装裤子和鞋子,对马隆说:“把这些烧掉。” 
  “烧掉……?” 
  “把我留下的东西统统都烧掉。” 
  基思试着穿上虎纹裤,它有点紧,又不太干净,但对一个从星期天上午到现在没有洗过澡的人来说,问题不大。靴子正合脚,迷彩衬衫也挺合身。比利给他一件显眼的桔黄色背心,基思拿着,却不想穿。 
  比利看着他穿好衣服,说道:“我跟你一起去。” 
  “谢谢,不过我要一个人去打猎。” 
  “你要打什么?” 
  “狐狸。”基思系好靴子,站起来。他想起巴克斯特的三条狗。在威廉斯街他家里有个狗房,基思上次没有看到狗在室内生活的迹象,他推想,如果这些狗在威廉斯街曾是户外动物,他们将整夜在户外看守那个住所。他问比利:“你打猎用过大弓或者石弓吗?” 
  “没有。我喜欢用步枪。你呢?” 
  “一样。”尽管他受过各种异乎寻常的训练,但他从未学过弓箭、吹箭筒、弹弓、长矛,或者澳大利亚飞镖。他学过的唯一无声的杀人方法是用刀捅和用绳索勒,可这些用在狗身上不行,而他的M…16没有消音器,比利又没有石弓。不过,这个以后再操心吧。 
  比利说:“狐狸用大弓很难射。我看到过有人用石弓干。” 
  “对。好吧,谢谢,我明天或后天把卡车还给你。” 
  “嗨,基思,我也许是个糊涂的酒鬼,但现在我很清醒。” 
  基思看看比利·马隆,他们四目相对。基思说:“你知道得越少越好。”基思走到门口,可马隆拉住他的手臂。 
  马隆说:“我记得那天晚上在约翰屋和广场公园发生的一些事,后来你开车把我送回家。” 
  “我得走了,比利。” 
  “他确实睡了我的妻子……我的第二个妻子。我爱过她……她也爱过我,我们过得挺好,但那个畜生插足进来。事情发生后,我们设法重归于好……你知道吗?可我咽不下这口气,就开始喝酒,对她态度很粗暴。她走了,但……她说她还爱我,但她做错了事,她能理解为什么我不能宽恕她。”比利突然转过身去,狠踢橱门,将胶合板的门踢成碎片。“哦,妈的!” 
  基思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没关系。”他想,克利夫·巴克斯特放纵肉欲,道德沦丧,作了多少孽,真是令人吃惊。基思问比利:“她叫什么名字?” 
  比利仍然背向基思,回答道:“贝思。” 
  “贝思现在在哪儿?” 
  他耸耸肩。“我不清楚……在哥伦布吧,我猜想。”比利转过身来,看着基思。“我知道你要到哪里去。我跟你一起去。我一定要跟你去。” 
  “别去。我不需要帮助。” 
  “不是为了你。是为我自己。请让我去。” 
  “这很危险。” 
  “嗨,我早已死了。我都觉得死和活没啥差别。” 
  基思看了看比利·马隆,点点头。 
  基思走进牛棚,用马隆给他的斧头在警车的行李箱盖上砍了几个透气孔,他透过气孔对沃德说:“幸亏这是辆‘费尔莱思’,不是‘护卫者’。” 
  “滚你的蛋,兰德里。” 
  基思把警车开出牛棚,回到他刚才来的8号国道上。他不想留下任何蛛丝马迹,让人想到他与比利·马隆和马隆的小卡车有瓜葛。 
  基思驶离公路,开上路肩,然后越过一条排水渠,开到两块玉米地之间的拖拉机路上。他开进玉米地五十码,从公路上已无法看到,这时他才停下车,熄了火。 
  他下了车,对沃德说:“我将从代托纳打电话告诉他们你在哪里。还得有一会儿,所以好好歇着。考虑早些退休吧。” 
  “嗨!等一下!我在哪儿?” 
  “在行李箱里。” 
  基思走回公路,与等在小卡车内的比利·马隆会合。 
  比利驾驶着小卡车;这是一辆用了十年的蓝色福特车。基思坐在乘客座位上,头上那顶脏兮兮的阔边帽拉得低低的。 
  座位后面的贮藏空间放着猎装、抵御密执安寒冷天气用的帆布雨衣、他的M…16步枪连同瞄准器、斯潘塞城警察用的猎枪、沃德警官的军用左轮手枪,以及马隆的打猎步枪,那是一支陆军剩余品M…14,带四倍望远瞄准器。他也带了他的公文箱,里面有他的护照、重要文件、一些钱,以及其他零星物品。他想起这差不多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的全部财产,跟半世人生以前他离开斯潘塞城去参军时的财产相差无几。 
  基思对比利说:“巴克斯特身边有三条猎犬。” 
  “妈的。” 
  “想一下对付办法。” 
  “我会的。”比利问,“我们去哪儿?” 
  “密执安。北部。” 
  “是吗?我打猎大多数上那儿,手套小柜里有几张很好的地图。” 
  基思找出地图,查到灰湖在半岛的北端。现在快到下午一点了,七点他们该到达亚特兰大;运气好的话,能在一小时内找到巴克斯特在灰湖的小别墅。 
  一路上,基思看到两辆斯潘塞城的警车、另一队民团骑警和一辆斯潘塞县治安官的车。他每次都从座位上滑下身子,但似乎没有人注意这辆旧的小卡车,比利戴一顶“约翰·迪尔”帽,帽檐快盖住眼睛了,基思叫他不要与任何警察对视,因为他经常在醉汉拘留所过夜,他们都认识他。 
  基思问他:“他们认识这辆卡车吗?” 
  “不……我从来没有酒后开过车。我喝了酒就步行。而且几乎不开卡车进城。” 
  “好吧……如果他们要你靠边停车,那就照办好了。开这破车想逃走是不行的。” 
  比利回答道:“滚他妈的蛋。我不再向这些混蛋屈服了。” 
  “他们会开枪。我了解这帮家伙。” 
  “去他妈的。不管用什么借口他们都可以开枪,嗨,这些混蛋都开漂亮的费尔莱恩车。我把这辆车开进玉米地,没有警察会追我们的。” 
  “是的。看你的了。”基思端详了比利一会儿。显然,比利比他醉醺醺时给基思的印象要有能耐得多,比利现在也在执行一项使命。虽然比利·马隆和基思·兰德里自从中学和越战以后走了不同的道路,但此刻他们是在同一条路上,心中想着同一件事。 
  比利说:“我现在往北密执安开,中尉——嗨,你在便条上署名‘上校’。你现在是上校了?” 
  “有时候是。” 
  马隆大笑。“是吗?我是中士。我退役前肩章上有三条杠。那不是也挺了不起吗?” 
  “你一定是个好兵。” 
  “我是……我过去是。” 
  他们又行驶了几分钟,基思对马隆说:“他们也许会在县界线上设置路障。” 
  “是的,我知道,但有五十条,也许六十条农场道路通到本县县城,他们不可能每条路都设路障。” 
  “对。我们挑一条。” 
  “我熟悉一条路。18号城镇路——基本上是条土路,因为排水不畅老是泥泞。许多车陷住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