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古代中期宗教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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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古代中期宗教史-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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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大藏经的产生与王舍城结集 

       佛教在其产生与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许多典藉,全部典藉的总称为大藏经 

  或三藏。“藏”之原意为盛放物品的竹箧。大藏经即全部佛教经典或佛经全 

  书。“三藏”因其内容分为经、律、论三个部分而得名。“经”为释迦牟尼 

  所说的教义;“律”为佛教僧人与信徒应遵守的规则与戒律;“论”是对教 

  义观点的解说与论述。 

       佛陀生前所宣讲的教义并无书面记载,亦无文字戒律,一切由佛陀亲自 

  统领,对僧众提倡和合为本、事事从众、从法的原则。 

       僧团内部不分等级,遇有争论与不同意见,实行表决,僧众和睦相处。 

  据说佛陀已预见到其去世后可能产生分歧与分裂,故在其遗训中重申一定要 

  以法为师。公元前485年佛陀去世后,即有些僧侣不愿受戒律约束,为所欲 

  为,对教义佛经亦有所曲解。为此佛陀的入室弟子认为有必要召集会议,统 

  一教义与重申戒律。遂由佛的大弟子大迦叶在摩竭陀国首都王舍城郊的七叶 

                    ①                                            ② 

  岩召集500长老 ,进行了第一次结集,又称王舍城结集 。由佛陀弟子阿难 

  和优波离分别背诵经、律,然后相互校正。因佛陀在世时仅口头布道,诸弟 

  子皆凭耳闻记忆,口口相传,很难完全一致。会诵时,由具有权威的弟子分 

  别背诵,共同鉴别甄定,以统一佛经。这些权威性的弟子均为曾亲自听到佛 

  陀言教而得道的弟子,又称为“声闻弟子”。此次结集又称“五百结集”, 

  由于参加者均为得道的长老,在佛教中已达罗汉之地位,故后世佛教所建的 

  罗汉堂均为500罗汉,其根据即来源于此。第一次结集得到摩竭陀国王阿阇 

  世(约公元前493—前462年在位)的支持。经会诵得到公认的教理部分, 

                      ③ 

  为今之《阿含经》的主要内容;其戒律部分,后成书为《八十诵律》,但已 



① 佛教称腊长德高的僧侣为长老,“腊”即“法腊”,指出家归入佛门的时间,“腊长”即入教时间长, 



非以年龄为标准。 

② 结集来自梵语Sāngtti,意为合诵或会诵,由僧众齐诵佛陀之言论,取长补短、互相补充,取得一致意见, 



亦即编纂佛教经典。 

③ 梵文为gamas&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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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传。佛陀在世时,并未严格区分教理与戒律,此次结集,始加以区分。但 

  此次统一的教理与戒律仍为口传,未写成文字,正式记录于文字的佛经约成 

  书于公元前1世纪。至于“三藏”中之论藏,此次结集尚未涉及,独立成卷 

  于部派佛教后期。 



        (2)经、律、论 

        “经”来自梵语意为线,能以之贯穿花束而不散落。佛教认为佛陀的教 

  理累累,应用线把它们连串起来,故汉译为“经”。第一次结集会诵一致的 

  教理部分的经典,其名称在南传与北传佛教中有所不同,且其形成亦非一次 

  会诵的结果,最早的内容是佛陀之言行、生活记录以及对佛陀说教的注释。 

  其后由于南、北传承与地区之差异,记述经典的语言的不同,分为巴利语① 

  和梵语两大类,虽传承有所不同,但均认为是佛陀亲说的言教。北传佛教为 

  梵语经典,汉语音译为“阿含”,意为“结集教说之经典”。其基本内容确 

  定于第一次结集,内容为论述四谛、八正道、五蕴、十二因缘、因果报应、 

  生死轮回等。具体经典有《长阿含经》、《中阿含经》、《杂阿含经》、《增 

  一阿含经》,分别由不同的部派所编纂。《长阿含经》共34篇,其中每篇经 

  文均较长,有些篇章据说是佛陀亲口之言教,亦有若干篇为其历代弟子对旧 

  资料的整理。《中阿含经》为152篇中型经文的经集,据佛教学者研究,它 

  是最古老的一部经文,许多说教,极似出自佛陀之口。它阐述了佛教深奥的 

  教理。《杂阿含经》和《增一阿含经》以多项标题把佛陀的言教分类阐述, 

  其中还常引用一些《长阿含经》的文字,说明其成书晚于《长阿含经》。南 

  传巴利文经典主要成书于斯里兰卡,相传公元前3世纪阿育王之子摩晒陀将 

  巴利语经典传入该地,公元前1世纪末僧众举行结集,将口传之巴利文佛经 

  首次以僧伽罗字母音译刻于铜片和贝叶上,后流传于东南亚诸国。其佛经名 

  称为 《长部》、《中部》、《相应部》、《增支部》与《十部》,总称为五 

  尼柯耶。其内容与北传之《阿含经》在教理方面大体一致,具体细节亦有许 

  多共同点,可谓同源。 

       律藏是佛教僧团规定的戒律与道德生活规范,它根据各教团之需,戒律 

  日益严密,加以系统化而成,至部派佛教时期,形成为独立的律藏。目前流 

  传下来的主要是南传巴利语之律藏,较完备的内容有“禁戒”,包括戒律条 

  文与仪式,以防非止恶,较轻的过失称为“波逸提”,此类过失经忏悔可赦 

  免。最重的罪错称“波罗夷”,犯者应逐出教团;“犍度为修行及受戒仪式 

  及日常礼仪的具体规定;“附篇”为以问答形式对戒条作的解释。这些戒律 

  的主要内容见于汉译之《四分律》、《五分律》、《十诵律》和《摩柯僧祗 

  律》。 

       论藏,音译为阿毗达磨,是部派佛教时期各部派依本部所传之经、律加 

  以分类、注释、提炼而成的专门论著。佛教学者对论藏有不同看法,主要分 

  歧在于它是否为佛陀亲自言教。第一种意见是“三藏”皆为佛言,进而认为 

  佛陀之真谛寓于论藏之中,故其地位应居经、律之上。第二种意见则认为它 

  是后世之产物,不具权威性,应在经、律之下。事实是,佛陀生前并未象经、 

  律一样,直接阐述“论藏”,仅是后来部派形成后始将此部分独立成篇。不 



① 佛教称腊长德高的僧侣为长老,“腊”即“法腊”,指出家归入佛门的时间,“腊长”即入教时间长, 



非以年龄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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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佛陀生前曾倡导弟子之间开展法义问答,作分类、对比的研究。论藏的 

  研究促进了部派的兴起,而部派之兴起又加强了论藏的研究,但它成为三藏 

  一部分的具体时间,尚无明确资料说明。 



        (3)第二、三次结集 

       佛陀逝世百余年后举行的第二次结集,实际上是分裂的结集,也是佛教 

  内部部派分裂的开始。公元前4世纪,由于戒律导致僧团内部的分歧,“十 

  事”争议的焦点是比丘能否接受金钱布施与私蓄金银财物,以耶舍为代表的 

  资深长老反对“十事”,在毗舍离召集700僧众结集,宣布“十事”为“十 

  非法事”,坚持传统戒律,因参加者多系主事的上座,故又称“上座部结集”, 

  从而产生了上座部派。坚持“十事”的僧侣不承认这一决议,于是又单独召 

  集万人参加的会议,决定十事为合法。因参加此会的人数众多,故又称为“大 

  众部结集”。所以第二次结集,实为分裂为部派的结集。它反映了各地区差 

  异、佛学观点之不同,因为传统的戒律亦很难保持统一。此后,两个部派中 

  又开始出现一些小部派。 

       第三次结集为阿育王时期。据说当时鸡园寺中住有比丘万人,其中既有 

  部派的分歧,也有许多外道信徒,因而在教义、戒律方面经常发生争端,于 

  是阿育王邀请目犍连子帝须为首的1000名德高望重的长老,于华氏城的阿育 

  王寺举行千人结集,又称为第三次结集。重新合诵佛教经典,并编出一部《论 

  事》。论事,即争论的问题,把不同部派的论点加以整理,有正反两面的观 

  点各500条,共1000条,但流传至今者仅百余条,从中可看出佛教两部派内 

  部又有进一步分裂,争论十分激烈。 

       第三次结集为南传佛教文献所记载,北传佛教中无此记载,故不承认此 

  次结集。 



                            7。僧团制度与礼仪、节日 



        (1)僧团制度 

       佛教的宗教组织为僧团,音译僧伽,佛教之能留传至今,主要依赖于这 

  一宗教组织。乔答摩·悉达多成道时,既无信徒,又无法典,随着弟子的增 

  加,始有僧团。佛教僧团是由出家人与修行者组成的教团。它由比丘(和尚)、 

  比丘尼(尼姑)、沙弥、沙弥尼组成。沙弥、沙弥尼是不满20岁出家的未成 

  年人,至20岁始可成为比丘与比丘尼。信奉佛教但未出家的修道者称为居士 

            ① 

  与女居士 。出家的比丘、比丘尼与未出家的居士、女居士常在一起活动,合 

  称“僧伽四众”,但僧团的正式成员是出家人。佛教的僧人与世俗信徒的关 

  系较其它世界宗教有所不同,僧团成员并非祭司或充当神与人之中介,他们 

  只是为了追求更高尚的生活理想而出家,并无指导信徒宗教生活之义务,而 

  只是宣传佛陀的教义;出家僧人最终修道可达阿罗汉,而一般信徒 (居士) 

  仅可达涅槃。 

       僧团出家人有其别于居士的制度,对比丘与比丘尼要求三皈依,即皈依 

  佛、皈依法、皈依僧。皈依僧即参加僧团,弃绝一切世俗生活。据传佛陀在 

  世时要求僧团实现“六和”,即见解相同之“见和同解”、“利和同均”、 



① 居士,梵文为Up āsaka,音译优婆塞,意即皈依者;女居士梵文为Up āsikā,音译优婆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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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和同悦”、“身和同住”、“戒和同修”、“口和无诤”。此“六和” 

  为僧团的行为准则。最早的僧团仅是一批游方托钵僧,他们遵循佛陀的教导, 

  既反对享乐,又不主张苦行,而行“中道”,在生活上过着俭朴的生活,穿 

  百纳衣,吃百家饭 (乞食),住在树下。他们在雨季来临时,则群集一处, 

  称“安居”,共同寻觅食物,讨论共同遇到的信仰的问题,并付诸实践。印 

  度僧人所以在雨季安居,一方面因交通不便,另一方面据说雨季是百虫滋生 

  之季,行走会伤害生命。后来由于佛教的传播,受到各界的重视,国王与大 

  商人经常有所捐赠,遂有了寺庙,房屋与田地,始结束游方生活。但比丘仍 

  无个人的私有财产,个人持有的财物,仅有三件僧衣、一根腰带、一个食钵、 

                                          ① 

  一把剃刀、一个针线包和一个滤水器 。个人接受的其他布施,均须交给僧团 

  公用。 

       比丘与比丘尼加入僧团的标志为受戒制度,佛陀本人曾规定了两种仪 

  式。第一种为出家仪式,由志愿出家者提出请求,经至少十人组成的僧团同 

                                                         ② 

  意后,剃须除发,穿黄色袈裟,念诵三皈依与十戒 。这一仪式象征割断一切 

  家庭关系,不再受世俗尘缘的束缚,在组织上成为僧团的预备成团。第二种 

  仪式为“授具足戒”。自愿受具足戒的人,应年满20岁,经审查无不能出家 

  的疾病与其他障碍,由资深长老引见(介绍),经僧团成员同意后,可成为 

  比丘。其仪式是引见人说:请赞成他加入僧团的成员默然表示同意,不赞成 

  者可发表意见。连说三次,如无人持异议,即为通过,“授具足戒”即告完 

  成。新比丘必有一位师傅,他应象仆人一样侍奉师傅的衣服、沐浴、卧榻等; 

  师傅则给以信仰指导,并对其加以监督。一般居士则无此制度,仅须遵守五 

  戒,即戒杀、盗、淫、妄、酒。 



        (2)礼仪与节日 

       古印度佛教的教义与节日较为简单,现行的许多礼仪节日多为后世佛教 

  的部派、宗派所规定。古印度时期多为与佛陀有关的仪式与节日,除出家与 

  授具足戒外,重要者有以下几种。 

       ①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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