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犯罪心理学大师现场推理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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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犯罪心理学大师现场推理实录-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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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你伤害她之前还是之后?”
    “之前。”
    “她不再挣扎以后,你感觉如何?”
    “不知道。”
    “努把力,再告诉我们更多情况。”
    “我意识到她不再动的时候,心里在想,真他妈的,啊我的天!我只是站起身
来,顺着胡同就退回去了。我在想,她发了心脏病,或者得了类似的某种疾病吧。”
    “这一切都发生在什么地方?”
    “就在沟边的树丛里。我记不准了,因为我知道自己并没有干那件事。所以我
真的记不准确。”
    在后来的一次谈话当中,他努力再回忆一些东西出来。
    “是的,我一直把手抓到了她上半身。然后我又把手伸进了她的裙子。她说
‘不’,我就强行往里伸、她开始喊叫起来。我用手捂住她的嘴以免被别人听见。
然后,她就在那里躺着一动不动了。我只是用手使劲捂住她的嘴和鼻子。她就窒息
死亡了。我记得起来的就只是这些了。我无法让她就那么躺在那里,所以将她藏了
起来。”
    “你怎么藏的?”
    “用许多荆棘盖住藏在一片矮树底下。”
    “你离开她的时候她是什么样子的?是哪一种体位?”
    “趴在地上。”
    “什么?肚子朝下,还是侧面躺着,还是仰面朝天?”
    “侧着。”
    进一步问询的时候,他解释说,他用手指压在多恩的喉咙上,让人看上去她是
被扼死的。
    然后,他脱掉了她的内裤与她性交。之后,他托起她翻过树篱,将她的尸体藏
了起来。
    在接下来的问询当中,这名杂工接受了多恩如何被他捉到和受攻击的详细情况
的测试。
    “你如何打倒她的?”
    “我用脚从她身后端倒她的。”
    “几分钟之前,你已经说过你们已经经过那道门进入田间了。”
    “那是个错误,搞错了。”
    “你在哪里干下这些事情的?是在胡同里还是在田间?”
    “在入口那边。”
    “你说脱掉她裤子的时候,你是不是一把全扯掉了?”
    “是啊。”
    “你把内裤都扔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不知道。就扔到一边去了。”
    “我把别的东西都弄回去了。我把裙子放下来。胸罩放下来。还有衬衣。扎进
去了,就这样的……”
    “你是如何粗暴对待她的?”
    “不知道。”
    “告诉我吧。”
    “我打了她。”
    “你用什么打她?”
    “这个。”他举起自己的拳头。
    “打哪里?”
    “脸上。大概就是这里,靠近下颏部。”
    “下颏周围?”
    “大概是吧,是的。我打了她的嘴部。”
    “还干了别的什么事情没有?”
    “打了她三次。”
    “那是在你对她发动性攻击之前吗?”
    “是的。”
    “是因为她不肯干那件事情吗?”
    “是的。”
    接近审讯末尾的时候,这名厨房杂工听到一个问题,是要他解释他为什么要杀
死多恩。
    “……她开始大叫起来,因此我想,如果就让她这个样子,她一定会告诉她妈
妈和爸爸,那我就会有麻烦了。因此,我就干了一些事情来解决这个问题。她开始
尖叫起来,因此我就把手放在她的嘴上,同时用另一只手抠她。我脱下了她的裤子,
然后跟她性交,然后将她埋起来了,这就是我记得自己干下的所有事情。我直接从
那条胡同回家了。”
    在这一切的表面,那少年坦白的事情听上去都是决定性的,但是,在他的答问
之间,有很多否认和180度的转弯。同时,我听不出有什么精心计划的欺骗,也听不
出他在有意构筑一道防线。那厨房杂工只是咕噜地说话,经常是毫无目的的。
    我可以看出为什么大卫·贝克有麻烦。不管理由是什么,那个少年对事发现场
非常了解,对伤势和企图掩盖尸体的企图也很清楚,其中大部分都没有公开。
    有四种可能性存在。一种是,这一切都是他编造的,出自某种令人惊奇的偶然,
他的幻想或他撒的谎非常准确,导致他本人受到起诉;第二种可能是警方无意间将
一些细节透露给他了;第三种可能是他参与了两手谋杀案,但没有在现场留下任何
精液,也没有留下司法证据;第四种可能是,他目击了所发生的一切。
    第一种可能性太小了。如果他得到过大量不正确的细节,而在其中他又说出了
几处正确的细节,那我倒情愿接受这样的可能性。
    根据磁带上听到的内容,非常明显的是警方并没有给他提供信息,而且,尽管
他们对他反复无常的回答有些恼怒,但是,没有任何证据指明他受到了任何压力或
恫吓。
    我对这些犯罪行为进行的心理学分析指向一个单独的杀人者,这就排除了那个
杂工成为参与者的可能性。那就只剩下第四种可能性了。是他目击了谋杀过程,还
是在事后被尸体绊倒?到了再次查看十塘胡同的时候了。
    在接近人行桥的地方,我走到一处田野的角落,然后朝远处的十塘胡同看去。
因为所站的地方地势较高,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多恩被发现的地方,也可以看到她最
有可能给人捉住的那个地方。蹲或者坐在树篱中的人很容易就看到几乎是秘密发生
的一切事情。
    但是,他为什么要说接触过她呢?是不是他所站的地方离事发地点非常之近,
致使他能够看到多恩的内裤已经给人脱下来了,而且看见她一个人侧卧在那里?
    这些问题是那些磁带不能够回答的。
    圣诞节的前几天,我回头向大卫·贝克和托尼·佩因特汇报。从他们的立场看
问题,我无法明白自己要告诉他们的到底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在我开始说话之前,
两个人都相当自信,说警方的问询根本没有向那名厨房杂工透露任何有可能影响其
回忆的内容,也没有对他施加任何压力。
    贝克问:“这个小孩是无辜的还是一个共谋犯?”“事情并没有那么直截了当,
也不是那么一点干巴巴的事实,”我说,“他在问询期间得到了一些信息,或者受
到一些压力使他做出与事实不符的坦白。可能这就是你的意思吧。”
    “那他就必须在场啰?”
    “极有可能。我认为他有可能看到了所发生的一切。”
    “我的天!”佩因特难以置信,直摇头。
    “这还能够解释他对多恩·阿什沃丝和琳达·曼恩的不同叙述。在一个案子当
中,他可以说得相当准确,而在另一个案子当中,他一点主意也没有。这表明他根
本就没有参与第一个谋杀案。”
    贝克点头,然后将他的椅子向后推得老远:“这么说,我们还得继续查找凶手
了。”
    “恐怕是这样的。”
    他站起身来:“嗯,我们准备一次性了结这个案子。如果科技能够证明这个孩
子是无辜的,那么,科技也能够向我们指明到底谁是杀人犯。”
    “你的意思是?”
    “我们要找到留下精液的人。”
    贝克解释说,他已经得到许可,对纳波罗区、恩德比区和小索普区所有的男性
居民进行自愿性的血液检测活动。年龄段为琳达被杀时14岁到34岁,并且包括在过
去的5年当中生活、工作或与这3个新区有任何关系的男性,包括卡尔顿·海斯精神
病医院的病人。
    这项计划庞大的规模让我吓了一跳。在波斯托克杀人案之前,没有人曾请一位
心理学家描述罪犯的大致特征,但是,贝克愿意接受各种可能性,而且打破了一些
新领域。现在他要发动极其庞大的一项活动,要对数千人进行DNA测试。
    “当然,必须自愿进行,”贝克说,“我们已经在向这样的每一位男性发出信
函,征询他们的意见,请他们提交血液和唾液样本,这样我们就能够免除他们受问
询的责任。”
    我想,这个办法能够起作用,因为可能性是存在的。这个想法是非常聪明的。
我们都相信,一个当地男性或某个最近生活在当地的人就是杀人者。大部分男性都
会愿意提交样品,使他们自己排除在接受问询的人员之外。不愿意提交样品的人将
接受更仔细的了解,这就使疑犯的人口数减少了许多。
    我在想,杀人者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呢?如果他拿出样本,实验技术人员会使
他与谋杀案产生联系。如果他不提交样本,警方会打电话来,这次会将他翻个底朝
天。
    “如果有人代替他拿出样本怎么办?”我自言自语地说。
    贝克回答说:“我们将要求拿出身份证明。这也不能够保障万无一失,但希望
会得到足够好的结果。”
    “如果有人替他做测试,事情就会暴露出来,”我说,“他们将无法保持沉默,
特别是测试结果一直保持为新闻的时候。”
    1987年1月2号,消息公布出来,《莱斯特信使》报是这样登载的:“为查凶手,
警方展开2000人的血检工作。”全国媒体迅速转载这一消息,新闻记者从伦敦来到
这里报道行动进展情况。不久,世界各地的新闻记者也都蜂拥而至。
    已经在恩德比区的戴恩米尔学校和纳波罗区的布莱比地区议会建了两处测试点。
1953年1月1日之后和1970年1月3日之前出生并生活在这三个区的男性都接到信函。
有早晨和晚上两个测试时段,一星期进行3次。
    血样和唾液样由警方医务人员取走,然后送到亨廷顿的东米德兰司法中心实验
室和奥马斯顿的内政部中心研究机构。
    第一份样本于1月5日提取,到正月底,1000男性已经进行测试。实验室努力跟
上,但工作还是拖到后面很远。突然之间,这次为期“两个月的行动”开始显出严
重失误的迹象。不仅花费惊人,而且还需要比原来多出好几个月的时间。
    说积极的一面,共有90%的人回了信。男性大多真诚应对自愿受检,哪怕这并
不是一项司法要求——这说明各个社团都强烈希望抓到凶手。没有回信的人都受到
更仔细的检查,但是,凶案组的人员一开始就在全国东奔西跑起来,跟踪搬出了这
个地方的那些男性。
    媒体称这项测试工作为“放血”,用这个词来指狩猎之前先让猎狗闻闻血腥。
我在这件案子当中的工作已经完成,但是,我还是定期看看这方面的消息,或者在
电视上看到节目当中提及此次活动。我明白,贝克和他的小组肩负着巨大的压力,
因为这次行动的费用在不停地上升。
    在已经接受过问询并在问询过程中进行过记录的数千名男性当中,有一个人名
叫柯林·皮奇福克,他是一名25岁的面包师,琳达·曼恩的尸体发现后的几个星期
内,他搬到了小索普区的一处新房。
    问到琳达·恩曼失踪那天的去向时,皮奇福克说他于晚6点开车送妻子卡罗尔去
莱斯特的一个夜校上课,然后回家带3个月大的儿子,直到晚9点她下课时再去接她。
这意味着他在关键时刻无不在现场的证据,但是,因为发生凶案时他并不在当地居
住,而杀手又不太可能是带着一个3个月大的孩子的,因此,对他的分类属于较低可
能那一种。
    计算机上有数千人的名字,每个人都给分了一个类,并列在不同的范围内,这
取决于他们的年龄、住址、犯罪背景、有否不在场证据和与那片地区的联系,比如
看望一个亲戚或者去了那家医院等。
    计算机在英国的刑事调查当中仍然属于较新的一种应用,因此,很难将名字和
显著的事实进行交叉比对,以看出它们是否多于一次地出现在侦查当中。因为这个
原因,皮奇福克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哪怕他最终看来出现在三个不同的索引当
中:住户名单、性犯罪前科和卡尔顿·海斯精神病院的非住院病人名单,1980年他
曾因暴露癖而被地方法官判入该院治疗。
    他自16岁起便在莱斯特的汉弗郡面包房工作,19岁的时候与未婚妻卡洛尔见面,
因两人都是莱斯特市班纳多斯儿童之家的志愿工作者。他们的儿子于1983年出生,
之后,卡洛尔就想搬出城去,并选择了小索普区,因为她父亲就住在纳波罗区。
    1987年1月,皮奇福克收到一份血样提取通知,因为他没有报告,两个星期后又
寄来了一份提醒通知。为免这件事情引起警方更大怀疑,1月27日星期二晚上,一份
血样和唾液样本送到了戴恩米尔学校。一本护照和驾驶证当作身份证明也提交出来。
    检测结果出来后,一封信送到海巴恩克罗斯区的一栋房子,说柯林·皮奇福克
的检测结果呈阴性,这就使他免除了接受凶案调查的责任。
    到4月份,凶案组完成了近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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