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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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无价-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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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冲洗干净,揩干。穿上内衣,换上一条黑色的特德·拉皮德斯灯芯绒长裤, 黑颜色的全棉套头衫,系上带枪套的皮带,ASP自动手枪牢牢地贴在右臂上。最后穿上轻便的小山羊皮的茄克衫,登上他一直特别喜欢穿的软皮鞋。
  东方已微露晨曦,漆黑的天色已转为灰白,不一会儿又现出银白色,灰蒙蒙的天空预示着可能要变天。
  邦德把装磁盘的小袋扔进公文包,走下楼,把门钥匙和给弗雷迪的便条留在空无一人的服务台上,出来走到车前。
  钥匙一转,本特利的发动机就噗地一声欢唱起来。邦德等了一会儿,让发动机的声音变成均匀、柔和的突突声。他系紧安全带,看着仪表盘上的指示灯一个接一个地依次闪烁。
  放松刹车踏板,他把转换器滑到前进档,车子启动。如果选择去牛津的路,再上环线,然后上M40高速公路,九十分钟就可到达伦敦。
  在驶上环线公路外缘的大段弯道时,天开始下起雨来。这是条复式快车道,直通伦敦。往前行了一英里左右,邦德在后视镜中发现了昨天那辆灰色的梅塞德斯。
  邦德暗暗骂了一句,拉紧安全带,轻松地踩下加速踏板。车子猛地向前冲去,速度计的指针上升到“100”,接着“120”。
  路上车辆不多,邦德不时地超过零星的小车和卡车,基本行驶在快行线上。
  梅塞德斯跟在后面,即使加快了车速,也没有把它甩掉。前方出现一个“出口”标志,在驶近出口的最后一刻,邦德触了一下指示器,车头一偏,离开复式车道,车速仍保持在100迈以上, 本特利随着邦德的指尖,拐向出口,车轮在弯道上紧紧地抓住路面。
  梅塞德斯不见了,他希望那开车的来不及减速,不能尾随而来。前面路面变窄,枞树的阴影蜷伏在道路两旁。运送原木的大卡车跟在一辆油槽车后面呼呼地喘着粗气,速度只有50迈。本特利不得不慢了下来,转过下一个弯道时,邦德突然捕捉到车头前灯的亮光,在前面不远的一个停车点一明一暗的闪烁着。他又一次看见另一辆梅塞德斯——白色的——在紧盯他的梢。
  邦德知道,他们用无线电联络,看来可能有五六辆车于在盯着他。在下一个弯道,邦德拿起了电话。他眼睛没离开路面,按下所需的号码,通过一条防窃听的保密线路,直达摄政公园总部的值班室。
  道路更窄了,第二辆梅塞德斯就在前面。当通过第二个弯道时,值班室接通了。
  “‘游戏者’呼叫‘堡主’。”邦德快速而清晰地说道,“我被跟踪,在牛津南。有重要包裹给‘堡主’。欲邮寄,用本人地址。如推测,‘程序员’涉及全部犯罪行动。 调查‘气球游戏’ 。 通报‘女神’。”邦德自己是“游戏者”,M是“堡主”,杰伊·奥滕·霍利是“程序员”,而“女神”的代号自然是珀西芬·普劳德。
  “明白。”值班室回答。通信关闭。在转向又一个弯道时,邦德发现那辆停着的梅塞德斯一掠而过,再往前是个村子。他持续地点着中间的大刹车踏板,本特利很快慢下来,邦德的眼睛往前面和左面搜索着。
  车子快要驶出村子的时候,邦德突然看到了目标——一个邮政信箱,涂成引人注目的鲜红色。本特利在信箱旁边停下,邦德在车子停稳之前,已经把安全带解开了。
  他把装有磁盘的小包投到信箱的张开的槽口里再回到驾驶座位用了二十秒钟。立即发动、加速,待那辆梅塞德斯又进入视野时,邦德已系好了安全带。
  他越过一辆上早班的电动送奶车,再向左一个转弯,前面地势开阔了,再往前是一片树林。在进人树林之前,他瞥见一个“野餐营地”的标志牌,并发现前面林子里又有两辆梅塞德斯停在那里,车头靠在一起成V字型,死死堵住了路面。
  “下最后一笔赌注了!”邦德咕噜了一声,猛地踩了一下刹车,左手仍紧握着方向盘。本特利急剧地减速,侧向滑行着,邦德感觉到后面的白色的梅塞德斯已经追了上来。
  当本特利离开道路钻进树林里时,速度仍保持在60迈。它越过蕨草丛,左拐右拐,妄图绕过前面那两辆车再驶回公路。
  第一颗子弹伴着尖利的啸声划过车顶,邦德只想到:这下车身可就刮伤了。第二颗子弹击中了后面右侧的轮胎,这辆重达五千多磅的定制的高级轿车一下子歪倒在灌木丛里。 邦德猛地被安全带拽住,与此同时,他的手已经触到了他的9毫米自动手枪和电子车门的按钮。
  第十节  山中营地
  9毫米ASP自动手枪是一种小型的、 杀伤力很强的武器。它基本上是“史密斯…韦森” 39式的袖珍版, 已经在美国特工部门使用了十年以上的时间。邦德使用的ASP不像一般的手枪, 它的后坐力比“沃尔瑟.22”还要小,具有自动瞄准目标的能力,情报局的装备体系和程序部对它进行了改进,使它具备了更优异的性能:隐蔽性; 装弹多——至少8发子弹的容量;可靠性;剩余弹药指示计——通过枪柄上的视窗可以知道枪里面还有几发子弹; 兼容性——可使用目前已知的所有9毫米的子弹。
  现在邦德弹匣里的子弹,是一种令人非常胆寒的东西:“格拉泽”保险弹。这是一种碎片弹,一个弹头里含有数百粒12号弹丸,悬浮在液态的特氟隆里。这些弹丸从ASP射出来的速度超过每秒钟1700英尺, 爆炸前能穿透身上的盔甲。它不管击中身体的任何部位——一般来说都是致命的。
  邦德在车子还没完全停下来之前,从打开的车窗里向外开了两枪——瞄准时他两眼都睁着,通过改革了的“顽童”瞄准具往下看。瞄准具装在枪身后部,从三块呈三角形的黄色板片上能捕捉瞬间出现的目标。
  透过灌木、树丛和蕨草的缝隙,可以看到围着车子的人们挥着手,指挥着车子加大油门离开公路,而另外一些人则向本特利爬了过来。邦德的速射镜已经套住了一个穿着脏兮兮的白雨衣的大个子,但他看看周围的情势,没有射击。他猛地推开车门,身子一滚,离开座位落进车边的矮树丛里。
  树枝挂着他,擦着他,但他没有停下来,一直向前滚去,他要尽可能地离马尔桑·特博远一些。
  他向右边移动着,不到一分钟,已经离开车子约二十码远。他匍匐着,紧贴着地面。举起枪随时准备射击。眼睛不停地观察着,左边、右边、中间,全方位地扫瞄着。
  那些车子已经退出路面,邦德估摸车内只剩下了司机。他只能看到两个人影,但凭他的直觉,至少还有四个人在外面,呈扇形分布,已慢慢包围上来。
  邦德静静地趴在那里,推测着事态的发展,他使呼吸平稳下来,稍稍调整了一下自己的位置。
  如果他们有足够的手段——没有理由怀疑这一点——这些家伙最终会发现他的。他们甚至有可能打电话再叫人来。肯定会有更多的人出现在这里。他们为什么能在路上死死盯住他呢?莫非在他车上安了跟踪定位装置?
  邦德知道他们迟早会发现他的,但不会太早。他还有足够的时间考虑个计划,看怎么逃出去。他们是什么人?邦德问自己——杰伊·奥滕·霍利的歹徒?但这必须事出有因才对,因为霍利——或是说圣约翰—芬尼斯——在隐多珥的那个晚上有足够多的机会将他置于死地。除非……?除非……?存在两种可能——要么是辛迪给他挽的圈套,要么是辛迪自已被抓住了。如果是后者,那么他们就是以极快的速度建立了起对他的监视。另一个“除非”就是——除非他从一开始就已经被置于严密的监视之下,而邦德自己并没有觉察到。他在执行任务时,很少会给对手这样的机会。可见这个监视小组是非常专业的,除了昨天那辆太露脸的梅塞德斯——和弗雷迪的美洲虎——邦德敢百分之九十八地肯定那个时候绝对没有大队人马的跟踪。
  雨开始下大了。已经能听见从不远处传来的人踩在树枝上的沉重的脚步声,以及从公路上传来的沙沙的车轮声。在这个林子的什么地方,一定有一个隐蔽的营地。如果这雨一直下下去,到处都会潮湿不堪的。
  现在就转移无疑是自杀。 他的位置离公路至少有150码。即使他能够不被阻拦地——几乎不可能——跑到下面的汽车那里,也要一个人对付三个人。等待,他对自己说,耐心些。他必须顺着他们搜索的方向溜开,并要确定后面没有人包抄他。
  他继续警惕地注视着前面的整个扇形区域,当视线扫至最左端和最右端时,他转过头去看看后面,支起耳朵仔细辨认着任何微弱的声音或谈话。
  公路上的汽车驶开了,一片死一般的沉寂。似乎搜索者事先约定了信号,他们现在开始用手势联系了。原先在他前面出现的那两个人都看不见了。他们的脚步声已被沙沙的雨声淹没。几分钟过去了,从邦德来说,他认为自己在十五分钟的前一部分隐蔽得不错。他处在一个很好的位置上,可以全神贯注地注意着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突然,他听到了树枝折断的咔吧声,眼角也扫到了一个运动着的人影。他小心地转过头来,只见不到二十步开外,一个人蹲伏在一棵大树前,眼睛看着右边的什么地方。
  从他的姿势看去,他非常警觉,保持着很低的身姿,利用树干做掩护,一把小型左轮手枪稳持在右手,抵住左肩。他发信号的方式非常专业——绝对受过良好的训练,像某种专业的士兵。他搜寻的方式悄然无声,如猎人一样精细——并不东张西望,但前方扇形区域内的每一平方英尺空间,都逃离不了他的眼睛。
  这也意味着在左侧,或右侧,还有一个——或者两侧各有一个——像他一样的“士兵”。再往下呢?只是时间问题,他的目光就回落在邦德趴着的地方。
  搜索者的脸涂成橄榄绿色,和他们穿的斜纹布裤子、衬衣及军用茄克混为一体。邦德开始移动,每次匍匐一英尺半的距离。如果需要,他可以开火击倒离他最近的家伙。
  又听见一个响动——这次是在右边——邦德不得不慢下来。他的经验和直觉都向他发出了危险的信号。ASP指向了新的威胁出现的方向。
  三块成三维排列的黄色板片构成的“顽童”瞄准具,能自动形成正确的三角瞄准区,准确地瞄向目标——又一个身影,在树之间压低身子奔跑,他已经进入了让人不安的距离。
  只是眨眼工夫,邦德的大脑已经向肌肉、手指、眼睛发出指令,同时对付两个目标,然后往左滚,找到第三个,可能还有第四个目标。他已经感觉到第一个人双手举起了左轮手枪,接着——
  毫无疑问,是一把左轮手枪的扳机张开的吧嗒声,距离极近。随即异常冰冷的枪口轻轻抵住了他脖子的侧面。
  “放下,邦德先生,请不要做傻事,把枪放下。”
  勇敢不等于鲁莽。 邦德不希望在此时此地就白白送了性命。他顺从地把ASP扔到他前面的草地上。
  “好极了。”声音是陌生的。柔和,节奏较快,“现在,请把手放在头后面。”
  前面那两个造成他行动迟缓的人,这时已站起身,走了过来。左边那个,双臂结实得像车轴,向前伸着,双手紧握着张开机头的自动手枪,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邦德毫不怀疑,如果他轻举妄动,两颗子弹会马上向他飞来。
  另一个人忽地窜过来,抓起地上的ASP,活像食肉的猛禽扑向它的猎物。
  “好,现在慢慢站起来。”后面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枪口从他的耳朵后面缓缓离开。那个看不见的人向后退了退。“演习进行得很漂亮,是吗?我们对你逃跑的这种地形了如指掌,所以这只不过向你展示了一下一个人的机敏和另一个人的速度而已。小伙子们找到正确的地点之前,仅闹了三次笑话。这就是我们教授的‘野外工艺’。请转过身来。”
  “谁教的?”邦德转过身来,看到身后的是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三十多岁的男人。他一头密密的卷发,漆黑的眼珠,四方脸,大鼻子,丰满厚实的嘴唇。邦德想,这个模样倒是挺招女人喜欢的。他的皮肤天生就是古铜色,但被太阳晒得更显得黧黑。他的那双眼睛更加特别,很轻易地就暴露了他的身份。那双眼仿佛多少年来都在搜索着地平线,以发现尘暴来临的迹象;仿佛多年来都在注视着天空,警惕那空中的斑点,是否会瞬间变成挟带着死亡的尖声啸叫的俯冲;或是观察着露出地面的岩石,以便抢占有利地形——甚至还有门口、窗子,枪口的闪光。那双眼睛可能从孩提时期就观察着这些事情。他属于什么民族?谁能告诉你呢?但肯定是某个中东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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