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的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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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的乌鸦-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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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想越觉得难以肯定,心想:若不令事实明确,一整日里,将会为“荷马”所苦恼。
  所以,脸还未洗就匆忙跑入书房,翻开百科辞典!
  有关“荷马”的内容立即判明了,他这才松了一口气,点燃烟,目视着烟缕往秋阳中溶入。而,就在此时,楼下的电话铃声响起了。



2



  “我是野本,你早。”话筒内传来浑厚的声音,是警视厅调查一课刑事野本利三郎。
  他和千草检察官已是老交情,彼此非常了解,而那是自调查罪案这项共同工作中培养出的友情!
  “原来是野本,怎会这么早?有什么事?”
  “这是电话叫人!”
  “电话叫人?”
  “投宿饭店时,都有这项服务呀!只要客人吩咐明天早上几点钟叫醒他,时间一到,就以电话铃声吵醒他,这就是电话叫人了。”
  “这点我知道。但,警视厅调查一课自何时起兼办这项服务呢?”
  “今天开始。其实,我是打电话去地检处,正好山岸书记官刚上班,说是你还在睡,很可能是老婆不在家,适足睡个懒觉,因此,我才以电话叫人将你吵醒。”
  “原来是这样!你打电话去地检处,有事?”
  “水户大助死了。”
  “水户大助是谁?”
  “昨晚你见到的那男人!世田谷区樱二丁目‘荷马’咖啡屋的客人。”
  “啊,是他!”
  “不错。虽然叫了救护车,但是送抵医院时,人已经死了。水户大助,二十五岁,职业为编辑,服务于神田一家叫‘白夜书院’的出版社。”
  “嘿,这是你调查的?”
  “也不算什么,被害者身上带有名片。”
  “什么!”检察官慌忙重新握好话筒。“你说他是被害者,那么……”
  “他是被人所杀,很明显是一件命案。”
  “死因呢?”
  “毒杀!医院的医生首先向世田谷警局报案,认为死因可疑,局里立刻派鉴定股和调查股人员赶抵,对尸体进行调查,结果,获得的一致看法是:服用毒物致死!毒物之种类虽尚未判明,但是,应属于氰酸系的剧毒。因为这类死者,皮肤会留有鲜红色泽,呕吐之物及口腔里会有一种独特气味,而且,由痛苦至死亡的时间极短,只有两、三分钟。”
  “嗯。”
  “无论如何,可确定的是速效性的毒物。尸体的携带物中,当然没有这种东西,毕竟,没有人会刻意跑至咖啡屋自杀的。此人自‘荷马’出来的情形,山岸书记官曾告诉救护车的医护人员,所以世田谷警局的刑事即刻赶往‘荷马’,向店老板问明大致概况。”
  “嗯。”
  “另一方面,从尸体身上的名片查知其姓名和服务公司,立刻与神田的‘白夜书院’联络,可是,没有轮值的职员,也无警卫,所以,昨晚十一时左右,刑事还赶至该书院老板座落在青山的家。”
  “那么……查出什么眉目了?”
  “没有。能查出的只是水户这人是位好青年,认识者都极喜欢他。他毕业于X大学之后,立即进入‘白夜书院’这家出版社出刊的一份叫《旅情》的杂志,亦即,内容大都是关于旅游的讯息,以及游记之类的文章,水户大助就是在编辑部工作。出生地是群马县,目前仍未婚。这些根本都算不上是线索。”
  这时,野本身旁像是有人在跟他说话,野本说:“对不起,请等一下!”然后,似乎用手掩住话筒,声音消失了。但,很快又恢复原状。“真抱歉,这边正一片混乱。”
  “你在哪里?” 棒槌学堂·出品
  “世田谷警局的专案小组总部。一旦成立这种东西不管是清晨或深夜,我们马上都会被电话叫人吵醒,真是自找罪受的职业!要想睡饱自然醒过来——别想!”
  “讽刺我吗?”
  “绝对不是!大川探长也奉派主持办案,当然,检察官你也负责侦查此案,所以,重要角色都聚齐了,千草、大川、野本……联手之下,没有任何案子无法侦破!”
  检察官唇际浮现一抹苦笑,他仿佛已见到单纯却坚持到底的野本刑事自信满满地站在专案小组总部一隅!
  “虽说那位被害者和我多少有些关系,但……”检察官话还未说完,就被打断了。
  “岂止多少?你是在命案现场!”
  “可是,当时我并不知那是命案。”
  “反正你是命案的重要目击者,而且还听到被害者临终之前所说的话,照理说,应该请你来专案小组一趟的。”
  “你是说我得接受你的侦讯?”
  “就是这么回事!我也很想试一试那种滋味,替你作笔录,要求你签名画押,那可是足以骄傲一辈子哩!换句话说,将成为野本利三郎刑事终生难忘的回忆。”他的声音微微颤抖,似乎被自己的话深深感动。
  检察官忽然想起山岸书记官对野本的形容“野本这种人就像是森林里的石松”!
  “那么……”检察官笑了。“我就去专案小组总部一趟,让你留下难忘的回忆。”
  “开玩笑,这只是开玩笑!但,希望你别逃避侦办此案,也许,这次你本来就逃不掉的。解剖结果下午即可知道,其他详细情形,已和山岸先生联络过,现在我马上要赶往被害者的住处,所以……”
  “又有得累了!”
  “如果你希望的话,明天我也会用电话叫人……”
  “不必了,我不需要这项服务。”
  电话终于在笑声中结束。但,检察官脸上的笑容仍未消失,他能想像得出,野本一定又在向其他刑事们吹嘘着:“地检处的千草检察官是我的老朋友,每当案件侦破之后,我们都会一起去喝几杯!”



3



  同一天早上,四季书房的吉野奈穗子一到公司,立刻试着打电话至真木英介公寓。
  总机的答复仍是:“不在家,和昨天一样是电话录音。”
  奈穗子回答:“是吗?那谢谢你。”
  搁回话筒,她情不自禁叹口气。从昨天以来,就一直觉得不安了。真木英介,难道已经发生什么意外之事吗?
  不管如何,事情都是因周刊四季的“文友联络栏”而引起,就是那篇内容,才促使某一人物想出此项计划!
  承办田中英光伤害事件的退休刑警、写信的农家主妇,能设想出这种情节的骗局之人,应该在文学方面具有相当才华,绝非一般的读者所能做出的恶作剧!
  可是,藉此向真木英介接近的人物,其本意为何?
  从电话中得知此事是上上周,至今已过十多个日子,在这段期间内,对方一定和真木有第二次的联系,而且,真木很高兴的依对方指示行动了!
  “真木先生一定是去长野县了!”
  但,是谁在那边等他呢?
  “是我劝他利用文友联络栏,如果当时我不多嘴……”
  奈穗子自责着,她想,若是一味地等待结果,未免太不负责任了。
  “问一问公寓管理员,或许知道点情形!”突然,她想到这点。
  她再度拿起话筒,请总机接通真木所住公寓的管理员室。不久,一位中年女人的声音在电话中响起。对于奈穗子的询问,她冷冷地回答:“这个……我们也不知道他究竟去什么地方。”
  “这么说,真木先生要长期间离家时,也不会事先告知你们吗?”
  “有时侯会。通常他需要我们帮忙打扫房间时,临走之前会到管理员室来。”
  “那,这次……”
  “他什么也没说。最近,他在电视台和电台方面的工作量增加……即使是电视台,都不只是东京一地,有时还会至其他县市的电视台,所以,经常不在家。”
  “这次,他是什么时候外出的?”
  “这个嘛……啊,对了,可能是那时候。上周的周末……我在电梯前偶然遇见他,当时,他手上提着行李袋……”
  “上周的周末,是星期五还是星期六?”
  “应该不是星期六,不是星期四就是星期五,约莫是正午过后……”
  “当时他没说要去长野县吗?”
  “没有。他自电梯走出时,我正好经过,所以,他只跟我点头打招呼,我也只说‘请慢走’,就……”
  “那么,他就未再回来了?”
  “应该是这样,因为,后来我就没再看过他。”
  “谢谢你。因为敝社请他撰写一份很急需的稿子,所以若有他任何消息,烦请告诉他尽快和四季书房联络。我是四季书房的吉野。”
  “吉野小姐吗?好的。”
  “实在打扰你了。”奈穗子搁回话筒,但是,她的不安感并未消失。
  “看来,真木先生是去长野县了。”
  真木提着行李袋走出电梯是上周四或周五,今天是十九日星期二,那么,上周五应是十五日。虽然仅是“外出”四天,但是,一想到自称日高志乃之女性是并不存在的谜般人物,这四天就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怎么办才好呢?”奈穗子迷惑了。
  她打算等主编到了之后,和他商量一下,说不定只好报警帮忙寻人了。
  但,这又有个问题存在!
  真木英介是目前持续畅销的《疯狂的美学》之作者,也是深受欢迎的批评家,一旦他失踪的消息传开,所有大众传播机构一定会竞相报导。万一在此种情况下,真木却翩然回来,那会是什么情形?四季书房不但会成为笑柄,搞不好真木在盛怒之下,会因而拒绝撰写田中英光全集的解说,这一来问题就严重了。
  奈穗子暗暗告诉自己:不要鲁莽行事!
  真木英介是批评家,自从妻子去世之后,保持独身的他,应该也有自己所不知的隐私生活,四天的“外出”对他而言,或许是一段充实的日子!到了下午,不,或许到了明天,他就会回来了,依旧一副若无其事的表情。
  最好是这样,不能说他提着行李袋就断定是去长野县,也不能说此事就必定和日高志乃有关联。
  奈穗子的心情始终无法平静下来。



4



  检察官西装衣领上别着的徽章;形状像白霜之结晶,徽章中央的红球则代表太阳!
  霜与太阳,亦即是秋霜烈日。或许,这是表现:面对罪案的检察官的凛然气魄,和不向任何权威低头的烈日般气概吧!
  这天,日比谷的检察庭八层楼高的建筑物沐浴在和煦的秋阳下。当千草检察官走进建筑物,下了电梯,来到自己办公室门前时,那暖暖的秋阳似乎还残留在肩膀上。
  推开门,立刻听到山岸书记官的声音。
  “早。看来你又有得忙了。”
  “是啊!和你走在一块,总是我不幸!”检察官笑着回答,拉开座椅。
  “野本联络了两次,要点我已记下,要先看看吗?”
  “也好。”
  检察官点燃着一支烟,看着书记官递过来的备忘纸。死因的推定、被害者的姓名、年龄、服务单位、在公司的风评等,和野本在电话中所说的大致相同。较吸引检察官注意的是“命案发生的‘荷马’咖啡屋之客人”之项:

  (1) 被害者水户大助午后七时许来到“荷马”,当时,店里有客人A、B、C、D四位。
  (2) A为年龄二十四、五岁的长发男性,比被害者早到约三十分钟,叫了咖啡。单身客人,也未和女店员交谈。大约过三十分钟,他拿起帐单和千元钞在手中晃动,以眼光向女店员示意,女店员找给他七百元。被害者抵达时,A正好将找好的钱塞入口袋,站起身,两人在门前擦身而过,A走出店门时,被害者走向最内侧厢座,两人似乎毫不认识。
  (3) B为年龄三十二、三岁,长发披肩,浓妆艳抹;一看即知是欢场女性。较被害者早到约二十分钟,叫了咖啡。她也是单身客人,很专心地读着自己带来的大本杂志。被害者坐下约过四、五分钟,B走出店门。依女店员的记忆,她是边看着B打开店门的背影,边端咖啡至被害者的座位。
  (4) C和D是“荷马”的常客,是附近牙科技术学院的学生。这两人在下午六时半左右来到“荷马”,和女店员及老板聊天。A、B及被害者三人,他俩都不认识。而且,C、D的证词和店老板及女店员的证词完全一致。
  (5) 女店员送咖啡至被害者座位后,没有任何客人接近该座位。

  “看这份调查要点,当时‘荷马’里边应有四位客人。”检察官抬起头。“可是,昨晚我问女店员之时,她却说三位……”
  “是的。要点中的A客人是和被害者错身而出,所以,不算是当时在店内的客人。但是,负责调查的刑事深入追问,女店员才想起来……”
  “这话也对。”检察官颔首。“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凶手如何下毒呢?”
  “问题就在这里。依常识而论,毒药应掺在咖啡内,但,咖啡送上桌之后,并无人接近被害者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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