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在前爱情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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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在前爱情在后-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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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宝儿,她现在在珠海疗养院,如果你还念旧情的话就去看望她一下。说到这儿,宝儿的母亲刺耳地笑了一声,又说,当然,方便的话。  疗养院里,宝儿穿着白色的很宽松的衣服,腰挺得很直地坐着,脸色苍白,表情痴呆,当她发现楚注视着她的时候,木然地笑了一下,然后很优雅地站起来转身而去,是当年那一个很优美的弧转。  两行液体从楚的眼中滑下来,咸咸的,涩涩的……


第二部分繁花开过

 文/积雪草 1  一年前的七月中旬,我遇到了末儿,一个精灵一样的女子。  那时,我刚接了一个活儿,给一家广告公司拍两组关于时装和婚纱的照片。恰逢那座北方的城市——大连开时装博览会,朋友陆离建议我去玩玩,散散心。当时我刚从一场恋爱中逃脱出来,心情郁闷、倦怠,自己也想出去走走。主意打定了,便立即动身。  飞机徐徐降落在周水子国际机场时,已是暮色苍茫时分。扑面而来的是凉爽怡人的海风,不过几个小时的距离,酷暑炎热便被我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临走时,陆离说他的朋友徐行会到机场来接我。因此一出机场我便左顾右盼,透过人流的缝隙,细细地打量着,周围的人没有一个像是来接我的徐行,心中不禁焦躁起来。于是掏出那张写着朋友的朋友手机号码的小纸片,按照上面的数字组合,一拨果然就通了,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手机铃声竟在我的对面响了起来。我循声看过去,一个二十六七岁的女子站在我对面不到两米的地方,个子很高,穿着黑色丝质上衣,用一根细细的带子束着,没有一粒纽扣,脖子下面露出一块V字型的白皙。同质地的宽脚裤,走起路来摇曳生姿,飘逸动感。特别是那一头的长发,微微卷曲着,泛着健康的亮泽。  离很远,我就伸过手去说,你是徐行吗?可找到你了。  她笑着摇头,笑容很轻很淡,仿佛拒人于千里之外,是徐行让我来接你的,我是林芷末,叫我末儿就可以了。我大笑起来,陆离说徐行是男的,我还纳闷呢,怎么会变成了女的呢?  末儿不说话,上了她开来的一辆白色丰田。一路上,街灯流光溢彩,照亮了这座暮色中美丽的半岛城市,令人觉得仿佛行走在画中。  末儿开车时的神情很专注,也不跟我说话,我无法判断她此时的心境。她身上的香水味淡淡地飘过来,我不禁深吸了两口,我分辨出她用的是男用“冷水”,有一种来自原始的春泉湖和北爱尔兰激流的海洋味香气。  车子一直开到海边停下来,我才想起来问她安排我住哪家酒店,她淡淡地笑了,街灯下模糊不清的样子,她说,住我家里。我立刻扭捏起来,毕竟我是一个二十八岁的单身男人。于是问她,这样是不是有些不太方便啊?她不答,一扬手锁了车门,进了小区,保安殷勤开门,我提着简单的行李跟在她身后。上楼之后,她领我进了一个房间说,不早了,你休息吧。  她的声音很好听,有一种牵引的力量,令人无法抗拒。我顺从地上床躺下,脑袋里想着她那寂寞如斯的百合花一样淡淡的笑容,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2    第二天上午醒来,已经是一屋子的阳光,我听见隐隐的海浪声,忍不住跑到宽大的露台上,立刻欢呼起来,大海就在我眼前不远的地方。以前也住过临海的房子,只是夜里老是睡不着,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让我兴奋。  末儿在餐厅里喊我吃早点,我赶紧擦了把脸去餐厅,末儿已经换了居家的衣服,看起来不再那么冷漠,有一种说不清楚的亲和力。早餐是鸡蛋、牛奶、燕麦面包,我三口两口吃完。  末儿慢慢地喝牛奶,闲下嘴来才淡淡地说,吃得太快,会胃疼的。我看了她一眼,忍不住笑了。末儿疑惑地说,笑什么?我连忙摇头,我心中不过是想起了从前的女友,在一起快一年了,她从来没有这样说过我。我对末儿说,我还是搬出去吧,在你这里住着好是好,可是怕给你添麻烦。末儿淡淡地说,我还没怕,你倒怕了?是徐行让你住在这里的。  末儿淡淡的样子,让我觉得我和她的距离很远。  吃完东西,末儿说,你怕我干吗?我又不吃人,从今天开始,由我完全负责你,上午你自由活动,下午由我陪你逛街看海。末儿说话的语气完全是公事公办,不像是刚刚给我煎过荷包蛋的末儿。我连忙小心地问她,为什么由你负责我?末儿说,是徐行给我安排的任务,不满意可以找徐行投诉。我不由得笑了,有美女相伴,夫复何求?我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末儿去上班,我搭她的车去星海会展中心看时装展演,顺路到海边逛逛。一直到下午两点钟末儿才给我打电话:你在哪儿?我去接你,徐行现在有时间,要给你接风。我忙说,如果他忙就算了。心里想着,这个徐行真是个怪人,这个时间吃的哪门子饭呢?不过有人陪着我,总比我一个人孤孤单单地闷着要好得多。  徐行这个名字从陆离和末儿的嘴里说出来好多次,我早已对他有了好奇。终于在解放路的汉斯啤酒坊里见到他,亲切、开朗、富有感染力,三十几岁的样子,是成功男人的那种宠辱不惊的姿态。他问起陆离的情况,然后就是劝酒。  这就是徐行给我接风的总体印象,对了,还有他和末儿一见面就吵起来了,末儿摔门而去,我不好追出去,看徐行,他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仍旧谈笑风生。  3  之后,末儿陪我去了很多地方。  她对这个城市很了解,站在中山广场的圆盘中心,她给我讲了周边那些各式风格的建筑,鸽子在她身边掠过,飞向蓝天,我有些恍惚,心中觉得认识她已经很久了似的。  在一个名叫“海底捞”的小馆子里,吃海菜蒸饺、辣炒蚬子、清煮海螺,她兴奋得像一个孩子。我不解地看她,她不好意思地笑了,她说她去法国之后就再也没吃过这些东西,这么纯正的家乡风味。我笑了,这些东西离你这么近,想吃还不是随时都有。她说,我回来才半年,在徐行的服饰公司做服装设计师。  穿街而行,路过快车道时,疾驰而过的车发疯一般冲过来,走在我前面的末儿正回头想和我说什么,我一把把她拉回来,嘴里喊着:小心。由于用力过大,她收不住脚,被我带到怀里,她吓得面色灰白,嘴唇没有血色,半天才缓过气来。我搂着她不由得血速加快,心跳个不停,我再看末儿,脸上已布满了红晕,正在挣脱我的手。我松开她,一边说,刚才真的很危险,以后要当心啊。她点头,浅浅地笑,仿佛有一丝淡淡的忧伤融化在笑容中,像一朵带着朝露的百合。  周五的傍晚,我们破例没有出去吃饭,其实吃饭对于我来说已经不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能和末儿在一起,我被自己的感觉吓了一跳。我说,今天不出去吃了,我们自己做好吗?末儿为难地说,除了煎蛋之外,我不会做饭。我说没关系,有我呢。要吃中餐还是西餐,尽管说。  末儿欢呼道,你还会做饭?她歪着头,想了一下说,还是中餐吧,我喜欢。  于是我做了西红柿炒鸡蛋、辣炒小螃蟹、虾仁腰果,本来还打算做蚝油尖椒的,可是切西红柿时,滑不唧溜的,不小心把食指切掉了一点皮。疼倒不是很疼,但流了很多血,末儿紧张得叫起来,直问我疼不疼,看见末儿心疼的眼神,我已经忘了疼的感觉了。末儿拿起我的手指,含在嘴里,把血吸出来,然后上了消炎的药粉,最后用创可贴粘上。  我任由末儿处置,心中慌慌的,有如一只兔子在撞。恋爱也不是没有谈过,可是全都不似末儿给我的感受,这般奇妙而让人心醉。  4  夜里口干舌燥,起来找水喝,路过末儿的房间竟听到里面有动静,驻足细听,竟似做爱的喘息声,心中疑惑不已。早晨起来才发现徐行在末儿的房间里,我无法说清心中的感受,犹如打翻了五味瓶。末儿并没有跟我解释什么,眼睛里的神情又回到了从前那般淡漠的样子。  我走之前的那个傍晚,拉着她去酒吧喝酒,她顺从地把手放在我的掌心里,没有抽回去。渐渐地,她有了醉意,把头埋在酒吧的绿格子桌布上,我想她是哭了。我没有劝她,我在等待。果然她的情绪稳定下来之后说,我明白你的心思,我和你是没有结果的。只这一句话,就使我的心痛得厉害。我说,末儿,没有试过,别太早下结论。她摇头,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她说,你知道徐行吧?我点头。她说,我和他签了三年的合同,我把爱情卖给他,做他三年的情人。我隐隐地感觉到了,可是从她的嘴里说出来,我仍然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她说,我去法国留学前就是他公司里的职员了,是他出钱让我去法国的,为了这个机会,我倾尽所有。  末儿的眼泪一滴一滴流下来,已不能说话。除了心痛,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末儿说,你抱我一下可以吗?我站起来,轻轻地拥她入怀,心中无欲无望,无喜无悲,只有心痛一阵、一阵地袭来。末儿一遍、一遍地说,为什么是在错误的时间里遇到你?为什么?  我无以作答,因为我也不知道。  走的那天,天空中飘洒着蒙蒙细雨,一如我此时晦暗的心情。末儿没有来送我,落寞就像光阴,看不见,摸不着,却与我形影相随。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死相隔,而是我站在你面前,却不能把我心里想说的话告诉你,不能说我爱你。就像我不能对末儿说我爱你一样,因爱而痛的印痕,深深地刻在心间,很清晰却无法说清楚,我和末儿还没有从真正意义上开始的一场爱情便被搁浅了。繁花开过,我只看见爱情的影子。


第二部分收割七月稻田

文/新鲜旧情人 1  因为喜欢写爱情故事和看爱情故事,便跋山涉水地跑来西安。很喜欢这样的工作,每天可以看很多的文字,然后把喜欢的挑出来,然后由美编配上很漂亮的漫画,再然后出片,打样,印刷,上市,被很多人看见,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和我一样喜欢。我自己现在倒是很少写字了,忙着为别人做嫁衣。  我住在离单位很远的地方,加上我赖床,每天都是一手举着面包,一手抓着塑封的奶茶或是咖啡拼命往公车上挤。房子是和别人合租的,她住大间。理由很简单,她的房间要住两个人。  我见过她房间里的另一个人,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穿很宽大的蓝色球衣,袖子上有两道白色杠杠的那种,看到我也不说话,就傻笑,一口整齐的牙齿,烤面包颜色的胳臂从挽到肩的袖子里漏出来,感觉很健康,很阳光。每天下午下班穿过小区的时候,都看到他在球场打球,偶尔也会在楼道里遇见,笑一笑,都不说话,就那样一前一后地沿着窄窄的楼道走。  大间的窗子是朝南的,有温暖而干净的阳光,男孩子不在的时候,我就穿着睡衣,窜到那边去。我和那个女孩子已经很熟了,她叫林家慧,在小区对面开了一家小小的CD店,CD店的名字很奇怪,叫“收割七月稻田”,里头有很多市面上买不到的打孔CD。有时候一整个下午,我和她就那样躺在房间的地板上听CD,有时候会猜,因为打了孔而无法听到的那首歌,到底是怎样的一首歌。  她总是光着脚在地板上跑来跑去,一会儿倒水,一会儿又跑去阳台上看她的野姜花开了没有,我喜欢看她只穿着男孩子的大汗衫跑来跑去的样子,觉得很温暖。大汗衫就是男孩子打球的时候穿的那件,男孩子不穿的时候,便成了她的睡衣,长长的可以遮到膝盖。我在她的书架上看到我做的杂志,我没告诉她是我做的,她说她一直在看,里头都是一些无奈而忧伤的爱情故事。我偷笑。  我经常看见她在卫生间的浴缸里给男孩子洗球衣,看她双手满是泡泡地搓啊搓,然后是甩干筒的声音,然后光着脚蹬蹬蹬地跑到阳台上,用长长的竹竿把衣服撑起来,天蓝色的球衣便在阳光底下飘啊飘的,再然后趴在阳台上发呆。站在阳台上看过去,可以看见小区的篮球场,可以看见男孩子跳跃奔跑,左冲右突的身影。  隐隐约约地知道,她和他算是青梅竹马,高考填志愿的时候,她和他填的是同一个城市,后来她落榜了,而男孩子从他们生活的南方城市跑来西安读大学,一个月之后,她便跟着来了,在学校附近的小区租间房子,开间CD店,陪着他。  每天都钻在一堆爱得死去活来的爱情故事里,再回头看他们简单而安静的相爱,仿佛参禅一般大彻大悟。原来爱情,只是在每个阳光晴好的日子,可以在浴缸里帮心爱的人洗球衣;只是在野姜花开得灿烂的时光里,可以穿着自己为他洗的球衣,光着脚坐在地板上听CD,看杂志。  一个人坐在电脑前,把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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