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在前爱情在后》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城市在前爱情在后- 第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得灿烂的时光里,可以穿着自己为他洗的球衣,光着脚坐在地板上听CD,看杂志。  一个人坐在电脑前,把文档里的爱情故事一篇篇删掉,有些失落,原本可以那么简单的爱情,我们却要用文字把它拼凑得十分无奈而忧伤。在空落落的文档里,我把字体调成蓝色,然后写下一个标题——球衣。我想写一个简单而温暖的爱情故事。  2  林家慧去北京的时候,半夜忽然发短信给我,问我记不记得我们从前听过一盒CD,打孔的地方有一首歌听不到了,看封套才知道那首歌叫《收割七月稻田》。因为一直听不到那首歌,就很向往,所以把自己的CD店叫做“收割七月稻田”。这次在北京进货的时候,在另一盒打孔CD上听到这首歌了,是一个日本地下乐队的歌,喧嚣而迷幻的电子音乐,主唱的声音如破丝缎一般,声嘶力竭地嚎叫,不是期待中的样子。  《收割七月稻田》,一直以为应该是一首简单而温暖的歌,唱歌的人应该有着水一样干净的声线,而听歌的时候,可以闻见,收割后的七月稻田,有淡淡青草和阳光的味道。  收到短信的时候,我还一个人在小区里晃晃悠悠地游荡,因为无聊,便踩着路边绿岛矮矮的水泥护栏走,虽然好几次努力张开双臂企图保持身体的平衡,最后还是败下阵来。我便跑到球场去,坐在篮球架下面的水泥地上给林家慧回短信,我说你还是不要给我听了,那样我就可以一直期待。就那样短信来,短信去,发得手指头都软了。  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就站在我身后,穿着那件有白道道的蓝色大球衣,抱着篮球,一直在看我发短信,被我发现了,冲我笑笑,一口整齐的白牙。我也笑。两个人一起上楼,沿着窄窄的楼道一前一后地走。他忽然回头,一下子抱住我,很紧,很紧,抱得我喘不过气来,手里的篮球顺着楼梯滚下去。他开始吻我,我拼命推他,我闻见他球衣上有洗衣粉的清香,还有阳光的味道。我们就那样在阴暗的楼道里吻着,他把我抱进房间,然后便是他陌生的气息铺天盖地而来……  他随手按了CD机,是那张听不到《收割七月稻田》的打孔CD,我裹着他的大球衣光着脚坐在地板上哭,他去书架上翻杂志,然后靠着我在地板上坐下来,是我们最新一期的杂志,里面有我写的爱情故事——《球衣》。他把脸埋在我的头发里,心疼地问,你一直都喜欢我,为什么不让我知道?  3  林家慧又发来短信,说是明天就会回西安。  我把他的大球衣泡在浴缸里,加很多的洗衣粉,搓出满手的泡泡,然后放在甩干筒里甩干。我喜欢听甩干筒工作的声音,很温暖,有家的感觉。我光着脚跑到阳台上,用长长的竹竿把衣服晾起来。然后学着林家慧的样子,托着下巴,趴在阳台上朝着篮球场的方向发呆。  我在CD机里换了一张完整的CD,温暖如水的声线里,我开始收拾行李,CD,书,衣服,香水,统统扔进箱子里,我要赶在林家慧回来之前离开这里。  4  后来我换了家杂志社工作,有一天突然收到林家慧寄来的信和包裹单,说是在另外一本杂志上读到一些无奈而忧伤的爱情故事,一读便知道是我编的。我奇怪,难道她一直知道我在做杂志?难道她也知道那篇《球衣》是我写的?但这些都不重要了,因为她在信的末尾说,她和那个男孩子已经分开了,她回到了那个四季如春的南方城市,不工作,也写爱情故事,还给地下乐队写歌。她写了新版本的《收割七月稻田》,是她一直想像的样子,简单而温暖的歌词,唱歌的人有着水一样干净的声线,听着听着,会闻见,收割后的七月稻田,有淡淡青草和阳光的味道。  下班的时候,我绕去邮局,拿到了她寄给我的大纸盒。她的字蛮好看,很像以前的一个朋友的。最爱这样的纸盒!硬质,土黄色,层层封口的透明胶纸,打包的三个铁钉。边角有挤压的痕迹,凹陷,旁凸。贴在纸盒上的复印单蒙了尘,纸盒上有隐约的污迹。一切都好有质感。跋山涉水过来的包裹!里面全是CD,还有她写的爱情故事。我翻了个遍,没有找到那盒可以听到《收割七月稻田》的CD。  我写信告诉她,有一回,我有意无意地就绕去了从前一起住的那个小区,站在小区的篮球场一直朝那个窗口看,我看到长长的竹竿上晾着他的蓝色球衣,在温暖的阳光底下飘啊飘的。我就一直在想,也许我喜欢的,只是跟球衣有关的那些简单而温暖的爱情,和球衣里面的身体没有任何关系。


第二部分像思念情人一样思念一条鱼

文/新鲜旧情人    他遇见她的时候,是在一家很小的餐馆,人多桌子少,老板便让他们挤一张桌子。她一坐下来,便掏出纸巾拼命地擦她面前那方桌子。很简陋的餐馆,生意却出奇的好,这边没吃完,那边已经有人在等位置了,所以桌子实在是油腻得很,她一遍遍地擦,咬牙切齿地擦出一大堆纸巾来。她去门口丢纸巾的间隙,他跑去她的位置上坐,已经擦得干干净净的,刚刚好趴下来打个盹,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  她回来,也不说话,坐到他刚刚坐过的位置上,继续擦。他便断定,她是个温柔的、与人无争的女孩子。于是他环顾一下四周甜蜜的情侣,神秘兮兮地把脸凑过去对她说:“你帮我擦桌子,别人会不会以为你是我的GF啊?”  她不理他,继续擦桌子,去门口纸篓丢纸巾的时候,她用高跟鞋对着他放在过道里的脚狠狠地踩下去,碾两下,他痛得龇牙咧嘴。  菜上来了,她要的是干烧鲫鱼,他要的也是干烧鲫鱼,两份一模一样的鱼放在同一张桌子上,一看就知道不是情侣。于是他趁她不注意,把他自己那份鱼倒在她的盘子里,他对她解释的理由很简单,这样就多出一个盘子盛鱼骨头,就不会把桌子弄得很油腻,下一个坐这个位置的女孩子也就不用为她的BF擦桌子了,那样她BF的脚也不会……不等他说完,她的高跟鞋已杀将过来,他又一次痛得龇牙咧嘴。  从餐馆出来,要经过一条长长的巷弄,他们推着车一前一后地走,他一拐一拐地,不停地嚷嚷:“谁发明的高跟鞋?我要把他的腿锯掉。”  次日,他又去那家小餐馆吃鱼,她比他先来,人依然很多,老板又安排他们挤在一张桌子上坐,他想对她说,也许这就叫缘分。不等他开口,她已经开始用鞋跟叩击地板了,看似若无其事,他却听得触目惊心。  菜上来了,依然是两份一模一样的干烧鲫鱼,摆在一张桌子上,她要老板再拿一只空盘子来。她不给他任何借口。那顿饭他不再说话,自顾自地吃鱼。然后结账,走人。他几乎是逃一样地离开。她追出来叫他:“你忘了拿公事包。”  他接过她递来的公事包,暗想,难道故事会有一个很老套的转折?  那日之后,他被公司调去另一个城市,一去就是半年,也不知怎的,他常常会想起那个一起吃鱼的女孩子,冷冰冰的,总也不笑的脸,擦桌子的那股狠劲,还有踩在他脚上火辣辣的痛。他在那个城市,不停地换着餐馆点相同的鱼,却吃不到比那家店更美味的干烧鲫鱼了。于是他买了一大堆菜谱,自己学着烧鱼,他把公司的同事都叫到家里来做白老鼠,直到那些白老鼠都不请自来,吵着嚷着,要吃他做的鱼,他已经是他们心里除了鱼什么都不会做的食神了。  又回到从前的城市,他迫不及待地跑去那家餐馆。城市拆迁,那条巷弄和那家餐馆早已荡然无存。他问了很多人,有的说迁走了,有的说老板回老家去了。有个老奶奶很奇怪,那家店的菜很好吃吗?怎么老是有人来打听,前两天还有个女孩子来问,噢,就是那个女孩子。老奶奶指过去。  他看见她,她也看见他了,很生疏的样子。她说:“我去北方了,才半年,那家店就拆了,你知道搬去哪儿了吗?”  他愣住了,原来他不在的半年,她也去了另一个城市,她会不会也像他思念她一样思念他?他不知道,但他肯定,她一定也像他一样思念这家小店的鱼。  “我也是刚刚回来。”  “哦。”她有些意外。  “有时间吗?我做鱼给你吃。”他说。  她看着他。直到他又说一遍。她点头。  他们去附近的超级市场买鱼,买姜和葱,买玉兰片。  她不等他动手,自顾自地把鱼剞花刀,用葱姜酒汁腌渍,煸配料,然后把鱼煎至一面焦黄,加高汤,酱油,绵白糖,料酒,大火烧开,文火焖十五分钟,勾芡粉,淋明油,出锅装盘。每一个步骤都是他熟悉的,做了一遍又一遍的。  一张桌子,两条鱼,盛在一个盘子里。很像情侣。  面对面坐着,他突然站起来,跑去厨房拿来一只盘子放在桌子上,这个多出来的盘子用来盛鱼骨头,这样就不会把桌子弄得很油腻,下一个坐这个位置的女孩子也就不用为她的BF擦桌子了,那样她BF的脚也不会……不等他把从前的台词背完,她的脚已经踩过来了,是毛茸茸的拖鞋。  尝尝味道怎么样,我也是刚刚学会做的,我去的那个北方城市吃不到从前那家店做的干烧鲫鱼,那么美味,我就买了菜谱自己学着做,我的同事都被我拿来做白老鼠。她告诉他。  他在一旁听她自顾自地说着,暗想,这半年来,她一定也像他思念她一样思念他。这该是个幸福的征兆。  第二天,不等她起床,他已经拎着两尾鱼来敲门了。  她吃着他做的鱼,他看着她吃鱼的样子问:“第一次见我,是不是觉得我特讨厌?”  她停下来,看着他的眼睛,娓娓地说:“不觉得呢,觉得很可爱,不想让你看出来而已。你不坏的,因为你吃鱼的时候,是从头开始,一直吃到鱼尾巴,我就知道你是个循规蹈矩的人了,虽然有点恶作剧。”  后来,她又回去那个北方城市,临走的时候,她来与他说再见,她莫名其妙地就哭了。他问她怎么了。她不肯说。她不说,他也知道,她是不舍得走。  第二天,他便辞了工作,在一家很老的巷弄里顶了一间小小的铺面,开了一家餐馆,卖很好吃的干烧鲫鱼。他在写菜单的小黑板上写下一句话:吃鱼的时候,请从头开始,一直吃到鱼尾巴。


第二部分爱,在山路上攀援

文/凌波微步       1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和他像带了相同负荷的电离子,互相排斥,无休无止的吵闹像一把尖刀,把爱刺得鲜血淋漓。  每次交锋的原因都很简单,一个措辞不当的电话,一道炒焦了的菜。其实,我不是喜欢计较的女孩子,我舍得自己寒寒战战而为他添一件鄂尔多斯;他亦不是那种粗枝大叶的男孩,他曾在我生日的前夜,笨手拙脚地用十字绣绣了两只喋喋不休的丑小鸭给我。他说,一只是他,一只是我。  然而现在,喋喋不休是我们的生活。  我想从围城里走出来,呼吸自由自在的空气,赤着脚丫踩在地板上跳舞,由着性子购物,上网一直到天大亮,想喝最浓的咖啡,化最艳的妆,吃最辣的火锅。而他,一遍遍地矫正我,在他眼里,我是几颗歪歪斜斜的牙,他用工工整整的牙套,把我矫正得齿若编贝,他是牙医。常常有几个笑靥如花的小护士追着他要求正牙,他想也不想就说,比我老婆的牙好看多了,正什么正?  终于,我们割爱断情。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卡:工资、奖金都在这上面了,自己去取。  我接在手里心里涩涩的。  挑眼看他,竟也有晶莹的东西在眼里闪闪烁烁。  “我曾答应你去泰山看日出,工作忙一直走不开。一起去一次吧,也算是夫妻一场的了结。”  他什么时候学得如此江湖。  2  到红门已是下午两点。  他推说要买些东西就不见了踪迹,我就坐在路边的草坪椅上,望着他消失的方向,状若望夫石。  许久,他才慢吞吞地从另一条街口走过来,背上的马桶包鼓鼓的,该不是塞进了一个小型量贩?而他,带顶旅游帽,垂着头,像只满腹心事的蜗牛。  爬了很远的山路,正巧遇到有人查票。问我,我指指落在后面的他。自然,我的票在他口袋里呢。哪一次出门,不是他断后兼运粮草?  他一耸肩:我只为自己买了一张,说完,拿在手里朝我扬扬。  为什么?  我只是同伴,不是老公。  我银牙咬碎,一边笑脸解释,一边又匆匆忙忙地下石阶补票。当我气喘如牛地跑回原来的地方,他竟然坐在一个石凳上,双眼眯着,美滋滋地取出鱼皮花生米和可口可乐,补给养分。我这才知道去一趟超市的正确性。哪怕是买一袋情人梅来,一边走一边嚼也好啊。甚至,为了减轻负荷,我连一瓶矿泉水也没有买。幸亏,一边小店里码着各种牌子的矿泉水,只是价格很贵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