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皮部落讨伐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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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皮部落讨伐战- 第3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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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还远远不够,既然死灵能钻进来,就能干第二次。

    莱格拉斯用魔法把自己的声音扩大了数倍,他扯着嗓子朝南边喊:“我就是莱格拉斯·绿叶,那个背弃誓言的精灵!来找我吧,瓦卢斯军团长!”

    远方立刻响起了非人的嚎叫,光是感受那股怨恨,就有人捂着耳朵倒地不起。

    所有精灵都停下了脚步,脸上全是难以置信。莱格拉斯没时间解释了,他爬上坐骑,对瞪大了眼睛的凯勒鹏说道:“我不在时,由你代行咏者一职。”

    “谁敢跟着我,以叛国罪论处。”星辰咏者转向周围的人,确保都听见自己在说什么。

    恐怖的嚎叫接近了,咏者打马跑出营地,对身后的马蹄声并不感到意外,他不再反对只顾着往前跑。老实说,当诱饵,一个人确实没信心。至于谁来接这烫手山芋,咏者已经想好了。

    兵力雄厚到足以对付有骨龙的亡灵军团,非帝国莫属。四百年前你们的祖先屠杀了这些人,四百年后就请跟我一起接受迟来的复仇吧。

    咏者伏在马背上,驱使坐骑朝着远离城市的方向跑,忠心耿耿的侍卫不离不弃,在他们身后是难以计数的骷髅和新近死去的精灵战士。骨龙缓缓盘旋在军团上空,因为军团长不允许任何人抢在他前面。

    “你的心脏属于我,老朋友。”

    鹰徽指向咏者的方向,瓦卢斯誓要完成自己的复仇。

    第六卷:孤国春秋全文完

第480章 极北之境() 
大公国本是一片蛮荒之地,冬季漫长而残酷,夏季短暂到来不及回味,连对土地有无限贪欲的罗马人都不愿意靠近。在打下一小块地盘后,军团长自感能向罗马皇帝交差,便裹足不前。将军有这样那样的理由推三阻四,让远在罗马的皇帝无话可说。跟随军团出征的某位牧师却不这么想,他乃是闻名后世的彼得·西门。

    年轻的牧师侍奉大地之母,算不上罗马的主流信仰。但那些朱庇特的祭祀更喜欢呆在文明人的城市,肯跟大头兵来化外之地吃苦的也就泰拉的牧师了。

    牧师的事迹写在《圣典》里,身为向蛮族传播泰拉之道的第一人,他死后被封为圣徒。但即使有圣彼得这样勇于自我牺牲的信士,绝大多数北地居民依然拒绝改变信仰。在罗马军团和新皈依者的联合进攻下,他们被迫放弃世代居住的土地,遁入荒野,双方实现了某种程度的和平。

    而和平注定是用来打破的。

    彼得·乌斯蒂诺夫是位边境领主,他刚从父亲那儿继承了男爵的称号,正式头衔还要等待帝国皇帝和罗曼诺夫大公首肯。大公国受帝国保护,算个半独立的附庸,罗曼诺夫大公本人亦要向皇帝宣誓效忠,更何况手下封臣。他的任免文件首先送到基辅,大公签了字盖章,再呈送皇帝,皇帝批了又给大公。到那时彼得需要到基辅去领任命状,并向大公和帝国大使屈膝。

    自从新帝国与北境王国建立宗主关系后,这传统维持了两百多年。最早时,公国的封臣要在基辅和都城之间来回跑。随着帝国逐渐扩张她的疆土,把触角延伸到罗马人曾经踏足过的地方,这仪式才逐步取消。帝国太大,一切从简。

    有传闻说现任皇帝有意放大公国独立,升格为王国,不知真假的谣言在亚历山大王子和帝国公主订婚后达到顶峰。北方人对此翘首以盼,然而王子殿下不幸听到了未婚妻和勇者的绯闻,这桩婚事也就耽搁了。贵族有贵族的消息来源,平民亦不是耳聋眼瞎的白痴。

    大公国居民有权加入帝国军队为皇帝服役,不少人跟随皇家军团打到瑞克领。士兵们见证了大贵族的覆灭,顺便也把公主和里昂过往甚密的种种看在眼里。

    亚历山大王子对谣言大肆传播负主要责任,他放着一个年轻貌美,又出身上国的公主不娶,由不得大家不乱猜。一传十十传百,维多利亚没跟里昂睡过,也跟里昂睡过了。

    在北境,繁衍生息才是第一位,什么处女,贞操,对伴侣忠诚都得往后靠。何况里昂·伍德出身大公国,一直都被北境居民当做自己人。美女爱英雄嘛,可以理解,这句话成了人们日常在酒馆碰杯之后的叹息。老百姓从未设身处地的为王子想过,亚历山大血统高贵,却没结婚就戴了一顶绿帽子,这般奇耻大辱他怎么受得了。

    王子不去都城接未婚妻,皇帝不会松口放大公国自由。不过这对彼得·乌斯蒂诺夫大人没什么影响,一个小小的边境贵族,连大公本人都在地母升天节的宴会上忘记过他的名字。

    公国或者王国,与他有什么关系?反正帝国不会来这里征税,罗曼诺夫当上国王仍然记不得他是谁。

    靴子里的裹脚布总是卡住脚趾,多半是佣人没给他弄好。男爵被迫中断了自己在城堡中的巡视,倚着马圈外的木栏脱掉靴子。重新缠裹脚布是个复杂的工程,可他又舍不得弄脏紧身裤坐在地上。彼得最终设法找到了平衡,等把脚塞回靴子已是满头大汗。

    他无意指责佣人,老伊娃从彼得小时候就照顾他直到现在。要怪就怪自己太穷吧,父亲需要一个体面的葬礼,生病的母亲需要请医师,快到出嫁年纪的妹妹需要嫁妆。家族的重担在父亲身亡后全压到彼得肩上,他才二十岁,一头棕发已经起了灰。

    彼得买不起羊毛织的棉袜保暖,戴不了时髦的羽毛宽檐帽,也没昂贵的丝绸披肩,紧身裤是他唯一比较像贵族的家什。

    男爵如此,治下领民更惨。这片土地有长达半年的时间无法耕种,出门当兵比种地更靠谱。说帝国完全对大公国不征税也不对,大公国居民有到皇家直属军团参军的义务,宗主国将此视为大公效忠的体现。

    男爵领内生活着一千多人,除去无人身自由的农奴,大部分自耕农都把田地反租给男爵,自己去帝国当兵打仗。自耕农享有完全的帝国公民权,男爵无法阻止他们离开——又一个帝国控制大公国的明证。

    父亲追随王子征讨蛮族,自己死了不说,还搭进去了大部分家兵。彼得手里能战斗的人不到一百,勉强够守住城堡和组织两个轮班的巡逻队。

    亚历山大王子答应过要给彼得补偿,可从秋天等到冬天,王子只差人送来了一套骑士甲,一匹马和一把长剑。彼得死了父亲,领地里多出了上百个寡妇和孤儿,王子殿下未免把人命看得太轻了些。别人可以看不起他,彼得不能看不起自己。那套行头他原封不动让信使带回去,反正名义上彼得·乌斯蒂诺夫也是皇帝的封臣,还真不怕得罪大公。

    城堡里没什么好转的,不过是个百米见方的庭院,西边是马圈,东边是水井,水井旁边那栋依附着城墙的木房子是食堂。北边箭楼下面早掏空了,给守卫当宿舍。男爵的住所在南边,是栋紧挨着城墙搭建的三层砖房。时不时还能听见母亲在大声咳嗽,而且越咳越严重。

    彼得走到楼下,两手放到嘴边做喇叭状:“玛莎!”他喊道。

    “怎么了?”妹妹出现在走廊外,她低头往下看。不像哥哥,玛莎有一头浓密的金发。

    “给妈妈吃药了吗?”当哥哥的问。

    “难道你觉得我会忘?”妹妹翻了个白眼,狠狠摔上门。

    大小姐的脾气仆人都知道,当年也以同样的态度顶撞过男爵,彼得并不生气。他有时候都在想,如果自己是女人,又生在这种边境穷贵族家庭,那16岁还真是个尴尬的年纪。别人家的闺女早被媒人踏破了门槛,玛莎天生丽质却无人问津。因为哥哥彼得什么都给不了,娶玛雅的价值甚至不如找个商人之女,虽说没地位,至少有钱啊。

    他唯有祈祷等来年开春,饥饿的黑熊爬出洞穴觅食,等那时候,几件黑熊皮和熊骨能在帝国卖到个好价钱。想到这里,彼得有些后悔赌气没要王子送的礼物了。

    把盔甲装备卖了,应该能凑够玛莎的嫁妆。

    “大人!大人!”

    父亲去世了三个月,他都没听习惯这个尊称。

    “大人!”这声喊仿佛就在头顶,终于引起了彼得的注意。

    “怎么了?”他边说边往北边的城墙跑,彼得能错过“大人”的称呼,绝不会听漏了报警的号角。号声一遍比一遍短促,一遍比一遍尖厉,听起来像是吹号的人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

    家族的贫困体现在很多方面,吃穿住行都受影响,只有一点从不缩水。大公国的边境贵族,绝不会在修城堡上省哪怕一个马克。他走了近百级台阶才到城墙,又顺着梯子爬上箭塔,下方情况不明,彼得需要良好的视野。跟着卫兵的指引,他最先看到的是远方那片黑点。之后离城堡稍近的位置是农奴居住的田庄,已被点着了火,滚滚升腾的浓烟在一里之外都看得清楚。

    这火是自己人放的,父亲在出征前专门教过,宁肯冻死几个农奴,也不能让敌人有取暖睡觉的地方。早上派出去的巡逻队正在把农奴往城堡这边赶,他们出色的完成了任务,彼得眼见马上的骑手用鞭子抽打动作慢的,强迫所有人跑起来。

    这也是父亲交待过的应对策略,如果把农奴留给敌人,这些下等人会砍伐树木,制作攻城塔,会给敌人做饭洗衣,会在敌人逼迫下用尸体填满护城河。

    不要留任何东西给那帮蛮子,父亲走前如此交代儿子,彼得一丝不苟的照做了。边境贵族跟蛮族拼杀了许多个世纪,太了解这帮强盗。只要坚壁清野,蛮族在城堡外的荒野一个星期都坚持不了,考虑到现在是冬季,时间有望缩短到三天内。

    城堡白天不关门,拖家带口的农奴已经走到了城门口,被卫兵指挥着依次通过吊桥,照这个速度能在蛮族到来前撤进城堡内。冰天雪地里养不了马,蛮族靠两只脚行军,这给了彼得充分的时间保护家族财产。农奴的宅子本就像猪窝,烧了再搭便是。

    彼得在城墙上站的稳稳的,显得很有信心。关于对付蛮族的最后一点,父亲言传身教过。对峙了几天后,给蛮族酋长点钱,把这帮乞丐打发走。

    蛮族和大公国的居民本系同族,花钱避免流血牺牲,双方都乐意。黑点仍在远处不急不缓的行进,彼得干脆一屁股坐在箭筒上,没准是哪个部落出来交易呢?那不用打猎,便能以极低的价格买到熊皮。

    他都有点后悔把农奴的房子给烧了。

第481章 寻() 
皑皑白雪不止抹掉了绿色,也掩盖了尸体,偶尔不小心会踩到一具。帝国大道已被彻底遮盖,路牌踪迹难寻,能充作地标的唯有那些挺立在白雪中的建筑。里面多半没什么人,是个安全过夜的好地方。

    安全?她撇撇嘴做了个怪相,从什么起一个恶魔会感到害怕?也许是这鬼天气吧。阿什莉背着行李向那栋多半曾是谷仓的房子前进,马在十多天前死了,可怜的牲口,撑不过滴水成冰的季节。鉴于马儿陪伴了她差不多三个月,阿什莉没忍心吃,她大费周章挖坑埋葬了鞠躬尽瘁的坐骑。从那以后路全得她自己走,如同这趟该死的旅程一样,阿什莉独自开始,并坚持至今。

    积雪埋过了小腿,每走一步都是挣扎,即使阿什莉是恶魔,也无法过度打破人类的极限。白天冷得要命,晚上则可以杀人,不信的话,去问雪下的尸体吧。

    区区一百步不到,她走得浑身冒汗,等魅魔终于摸到门口,她首先确认了里面没人。人类在她闻起来类似于烤猪肉,很适合入口,谷仓里只有股霉味。太好了,阿什莉带的补给全是肉干,她已经很久没吃过新鲜食物。又冷又饿的情况下,魅魔不愿意再跟香喷喷的诱惑同处一室。

    铁质的扣环锁不翼而飞,固定住门的是由屋檐落下的积雪,起到了门栓的作用。她费了点力气推开门,又迅速转身把门再次关上,将风雪挡在屋外。谷仓挺大的,能放下几百斤小麦,或者十几头猪之类的家畜。可现在什么都没了,她只在角落找到了一个没底的木桶,阿什莉将之用来抵住门。

    饥饿的法兰克人刮地三尺寻找食物,这里也不可能被放过。假如找不到充饥的东西,法兰克人会将目光投向彼此。旅途中阿什莉不止一次遇到食人的暴民。魅魔把他们都杀了,而且没碰尸体。

    如果你想跟人类一起生活,必须戒掉把人当食物的习惯,这算是阿什莉给自己的约定。

    谷仓里剩下的木柴被她集中起来,魅魔不需要打火石。召唤火焰是很低级的魔法,她只需盯着木柴堆,想象将之点燃即可。恶魔的魔力与生俱来,到不了法师那种控火伤人的程度,用来生火做饭倒是足够了。身体是人类形态,该有的生理需求很是强烈,她不敢太勉强。

    出门旅行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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