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神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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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神记- 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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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尊沉默,过了片刻,开口道:“嘉措师弟,你进来。”

    一位巫王闻讯,连忙走入圣殿,躬身道:“巫尊有何事?”

    巫尊抬起权杖,将他脑袋洞穿,然后切下他的下半身,与自己的身体接上,面色古井无波,躬身道:“师尊,弟子告退。”

第一百六十一章 完璧归赵() 
那蓬头老者闭上眼睛:“寻不到转世圣童,你知道后果。”

    巫尊躬身,带着屠夫的下半身后退,出了圣殿。他走出圣殿之后,只听殿内传来咀嚼声,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吃嘉措巫王的尸体。

    巫尊眼角又抖了抖,腰身传来一阵剧烈疼痛,他只是粗粗的将自己放在嘉措巫王的下半身上,强行用法力将两者连接在一起,但是他们的血肉并未长在一起,骨骼、筋络、经脉、气血、精气不曾相连。

    他必须要用秘药将两者结合起来,将嘉措的身体变成自己的身体。

    他自从得到屠夫的下半身,以为此生的成就终于可以再进一步,没想到屠夫没死,反而寻上门来。而大尊因为肉身枯败,不敢与屠夫鱼死网破,以至于让他不得不放弃屠夫的下半身。

    嘉措巫王的本事虽然不弱,但是还不如巫尊从前的肉身,想要炼回从前的境界,还不知要过多久。

    巫尊忍着痛,带着屠夫的下半身下山,秦牧与屠夫和瞎子已经上山,在半山腰与他相逢。

    巫尊放下屠夫的下半身,见了一礼:“天可汗。”

    屠夫看了看自己的下半身,又看了看巫尊的腰身,摇头道:“你何苦呢?替我温养肉身两百多年,我肉身不死,还要多谢你。”

    巫尊眼角又跳动两下。

    秦牧取出那具金灿灿的下半身,道:“巫尊,你的身体还你,我留着也没有用。”

    巫尊脸上肌肉抖动,声音沙哑道:“我用不着了。”

    “用来炼宝也好。”

    秦牧善意道:“我见你的身子还未曾接好,我也颇通医术,巫尊若是信得过我,我可以帮你接好。”

    “你想趁机害我?”

    巫尊冷哼一声,带着自己的下半身转身离去。

    秦牧摇了摇头,叹道:“医者父母心,我打算借他的身体练手,再帮屠爷爷接上身体呢……”

    屠夫笑道:“你的医术,我信得过。当然如果能回去找到药师,由药师亲自出手,那就更好了,不过回到大墟时间太长。”

    他突然高声道:“老家伙,还活着吗?”声音嘹亮,传遍全山。

    楼兰黄金宫圣殿中传来一个苍老尖锐的声音:“放心,天刀还不曾死,我怎么会死?”

    “这老鬼,竟然还活着。”

    屠夫冷笑一声:“早晚要你死!我们走!”

    秦牧抱起屠夫的下半身,三人一起下山。

    瞎子回头向山上看了一眼,若有所思道:“里面那人很强。”

    屠夫舒了口气,笑道:“我没有下半身,估计不是他的对手,所以要你陪我一起前来,便是为了对付他。这个老家伙,转世了十七次,活了十八世,寿命只怕已经有万年了,却还不死。我与他斗过几次,很是厉害。”

    秦牧失声道:“活了十八世?寿命万年?这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你在大墟中应该见过活了不止万年的神魔吧?其实这世间,还有一些可怕的东西的,只是你现在还小,接触不到这样的存在。”

    屠夫道:“那个老东西虽然不是神魔,但也相去不远,他知道许多往事,许多秘密。如果不是敌人,我也不会与他作对。”

    瞎子点头道:“的确有一些可怕的存在。比如我的眼睛……”

    他摇了摇头,没有多说。

    秦牧心头微震,瞎子的眼睛是被人挖去的,但到底是谁下的手,瞎子从未说过,这背后又有着什么秘密?

    他们离开楼兰黄金宫,与灵毓秀汇合,前往草原上的蛮族城市,秦牧在城中购买了一些药材,从布袋里取出一口大鼎,道:“屠爷爷,我先将你的下半身煮一煮,炼去巫尊的血和巫毒。”

    他在鼎中放了一大缸水,将药材逐一放入水中,待烧开之后,漫着药香,这才将屠夫的下半身放入水中。

    狐灵儿紧张道:“会煮熟吗?”

    瞎子笑眯眯道:“待会闻到肉香味儿,便是熟了。”

    屠夫怒道:“我的身体,神劈不死,岂会被一锅开水煮熟?”

    煮了片刻,秦牧观看药水颜色,打开一个药盅,打开药盅,从中捏出几只晒干的红黑相间的蛤蟆,只有指甲大小,然后撒入鼎中。

    那蛤蟆已经被晒干,但是入水之后吸饱了水反而活了过来,在滚沸的水中乱窜,吸收巫毒。

    过了不久,几只蛤蟆中毒而死。

    秦牧又换了一鼎水,如法炮制,反复炼了九次,将其中的巫毒淬炼干净,只见屠夫下半身的血液恢复红色,鲜血如同活过来一般,自动在血管中运行。

    秦牧又煮了一鼎水,换上另外数十种药材,再煮屠夫的下半身,激发血肉活性,一直熬到深夜。

    灵毓秀小狐狸都已经睡着,青牛也去睡了,瞎子坐在地上拄着竹杖打盹,只有秦牧和屠夫还守在鼎边。

    秦牧拔出少保剑,递向屠夫,道:“屠爷爷,你的身体我切不动,需要你自己动手,将上半身下已经长出肉膜的地方切掉。”

    “用不着你的剑,我用我的刀。”

    屠夫拔出杀猪刀,咬牙在自己身下切了一刀,切掉伤口结出的肉膜,他修为强大,立刻用元气封住伤口,不让伤口流血。

    秦牧将下半身从鼎中捞出,下半身的伤口还是新鲜的,无需再下刀。秦牧取出一个个玉瓶,小心翼翼的将龙涎涂抹在下半身和上半身的截面上。

    这龙涎刚刚涂上去,只见一根根肉芽在飞速生长,仿佛一只只红色小虫子不断蠕动。

    他没有立刻将两截身体接在一起,而是元气成丝,将一根根筋络和神经挑出,让筋洛相连,神经相连。

    他指掌间涌出的元气丝越来越多,连接一根根肉芽,连接肉膜,连接肠胃,连接脊骨,屠夫的身体渐渐合拢,不过腰间皮肤还未生长出来。

    秦牧最后在他的伤口处涂抹上龙涎,皮肤也自生长,将伤处连在一起。

    他振奋精神,将屠夫扛起来,放在药鼎中,将最后一包药材倒入鼎中,生火慢慢熬煮。

    大鼎中,屠夫双臂靠在鼎边,突然道:“牧儿,辛苦你了。”

    秦牧摇头,笑道:“我随着药师爷爷学医多年,本事都是药师爷爷教的,算不得辛苦。”

    “希望你不要像药师那样名声狼藉。”

    水渐渐开了,屠夫舒服的吐出一口白色雾气,道:“对了,我刚才看你一直从那个小布袋中掏东西,这口鼎也是从里面掏出来的。你那布袋有古怪,让我看看。”

    秦牧将布袋递过去,道:“这布袋是我从楼兰黄金宫的宝库里捡来的,不知怎地,布袋里面有亩许地大小,所以被我用来装东西。”

    屠夫打开布袋向里面看了一眼,面色古怪:“牧儿,你在黄金宫的宝库中捡来的东西可不少啊。”

    秦牧脸色微红。

    “你跟瘸子学可以,但一定不要上瘾。”

    屠夫叹了口气,道:“其实我们村的人各有各的毛病,瘸子喜欢偷东西,药师动不动就下毒,而且四处留情。我呢,从前太嚣张,向诸神出刀,瞎子呢又目空无人,而且骚情,聋子太傲,哑巴太有自己的想法,谁都不告诉。村长别提了,天天装作高深莫测的样子,婆婆又是一个惹祸精的性子。我就怕你把我们的缺点全都学会了。”

    秦牧肃然道:“屠爷爷放心,我自从出村以来,还从未闯过祸,祖师对我很是满意!”

    “那就好。你惹祸可以,但要能摆平。”

    屠夫晃了晃布袋,笑道:“这种布袋我见过,叫做饕餮袋,是用饕餮的皮炼制的。大墟中应该有纯血的饕餮,但是咱们村一起上或许能够打得过。你这个饕餮袋用的皮,也不是纯血的饕餮皮,不过已经算是血统极高了。我从前见过的饕餮袋只有丈方大小,放不了多少东西,应该是用含有饕餮血脉的异兽皮囊做的。”

    “原来如此。”

    秦牧惊讶,连忙道:“我见过一些房子,从外面看不大,但是里面的空间却很大,这又是何故?”

    “很简单,用含有饕餮血脉的异兽骨头,研磨碎了,混入石料中,或者粉刷也可以。这样一来,内部空间便会变大。”

    屠夫道:“饕餮是神兽,龙的一种。这种神兽只吃不拉,肚子里的空间辽阔得很,皮用来炼制饕餮袋,骨用来造房子,都很有用处。只是纯血的太少。”

    秦牧守在他身边,爷儿俩聊着天,不知不觉间秦牧坐着睡着了。

    等到他醒来时,只见鼎下的火已经熄灭,正欲添火,旁边屠夫的声音传来,道:“牧儿,不用了,我感觉身体已经没什么大碍。”

    秦牧连忙回头,只见屠夫已经穿戴整齐,身上穿了条新裤子,是秦牧在买药的时候顺带买来布料,先做好的那件裤子。

    这老者上身是宽松大袍子,脸上的乱糟糟的胡子也被刮得干净,显得清清爽爽,不怒自威。

    屠夫上下打量他,连连点头:“你已经长大了,从前我们帮你,现在你已经可以帮助我们了。很好,很好……”

    瞎子的声音从外面传来:“杀猪的,再说下去你便走不掉了,你的那个徒弟追上来了。”

    屠夫向外走去,道:“你的饕餮袋中有一个神之手骨,我先帮你收着。这东西,你现在还拿不得,那尊神还活着。你拿着的话,只会给自己遭灾。”

    秦牧吓了一跳:“手骨的主人还活着?”

第一百六十二章 公子喜欢() 
“当年我从天上砍下来的,当然还活着。”

    屠夫和瞎子一前一后,渐渐远去,他们脚步虽慢,但是速度却很快,屠夫的声音传来:“这是我用下半身换来的手,不过上面的神肉估计被人当成灵丹炼了吃掉了,只剩下骨头。”

    “牧儿,记得回村过年!”瞎子的声音远远传来。

    秦牧目送他们远去,露出一丝笑容,冲他们的背影挥手:“过年时我一定会回去!”

    瞎子仿佛看到他在挥手,头也不回,只将手臂抬起来挥了挥。

    “瞎爷爷的确厉害。”

    秦牧赞叹:“这么远都看得一清二楚。”

    没过多久,一个厚重的声音遥遥传来,在草原上空回响不休:“秦师弟,师弟,弟——”

    秦牧听到是霸山祭酒的声音,连忙高声道:“我在这里!”

    那个声音还在呐喊:“秦博士,博士,士——”

    秦牧又应了一声,不过霸山祭酒的声音还在遥遥呼唤,秦牧回过神来:“霸山祭酒距离这里只怕还有几百里远呢,他的声音能够传到这里,我的声音却穿不了他那么远。”

    灵毓秀醒来,连忙道:“放牛的,我来!”说罢,挥手便是一道炎火神通,一个火球在半空中炸开,火浪滚滚。

    秦牧暗赞一声聪明,笑道:“没用的,他距离此地还有几百里,看不到。”

    狐灵儿和青牛也醒了过来,青牛东张西望,不见屠夫和瞎子二人,问道:“老老爷呢?”

    “已经走了。”

    秦牧听到霸山祭酒还在喊,换着花样儿叫他,叹了口气,霸山祭酒的嗓门的确大,也很能说,很难想象这么糙的汉子竟然这么能说,道:“我们先去边关方向,霸山祭酒寻不到我们,一定会去那里。”

    青牛现出真身,秦牧带着狐灵儿上了牛背,灵毓秀也跳上来。青牛放开脚步,向边关奔去。秦牧看了看身边的女孩,道:“你的伤痊愈了吗?”

    灵毓秀点头道:“连疤痕也不见了。你看,我腰上原本中了一剑,现在已经完全好了。”

    她掀开衣衫,露出腰肢,侧身道:“就在这里。”

    她的肌肤很是细腻,即便是腰间也很白,应该没有出去晒过太阳。秦牧的皮肤原本有些黑,他小时候大夏天经常光着膀子在涌江中游泳,被晒得炸皮,有时候还被涌江里的大怪鱼在屁股后面穷追猛赶。

    这些日子到了太学院,秦牧没有脱光撒野的机会,皮肤渐渐变得白了,但与灵毓秀一比,秦牧还是显得有些黑。

    秦牧伸出手指,在她伤口处摸一下,还是能够感觉到伤口处有些凸起。

    灵毓秀觉得有些痒,咯咯笑了起来。

    秦牧道:“你不要动,我帮你把这里的淤血化开,否则这里会一直鼓鼓的。”

    灵毓秀连忙不动,掀着衣裳,秦牧将自身元气化作青龙元气,指尖一丝丝元气穿梭,小心翼翼的控制元气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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