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七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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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七十年- 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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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汪、胡在加盟之前都没有参加过小组织。因为广东佬那时,不论是革命或保皇,都站在最前排。搞革命要做「会党」,汪、胡不为也;搞保皇要抬举「载湉小丑」(章太炎办《苏报》所用的詈辞,章也为此坐牢),汪、胡亦不为也。所以他二人就变成排满革命的单干户。一旦入盟,也就只有第一种忠诚。追随中山,作其肱股,而终身不渝了。中山也幸亏有了这哼哈二将。
  但是那时保持同盟会不致分裂的最大功臣,应该还是黄兴。黄兴是「同盟会」中的实力派;也是孙公之下的「林彪」(法定接班人)。他已是众望所归,用不着搞什么「五七一」就可接班。但是黄兴这个人虽也是个跨会分子,却有点儒家气质——也可说是「固有文化」的涵养吧——他识大体、有气度;他拒绝了赵匡胤的那件黄袍。并且苦口婆心、任劳任怨的维持了「同盟会」的团结,这才有后来的中华民国。
  不幸后来有一些史家,按传统治史的方法,把缔造民国的功勋,全部派给了国父孙中山先生,而对黄克强的贡献,显然是只给了些低调的认可。这可把他的小女婿薛君度教授气坏了。君度不知吹断了多少根胡子。他为这位民国的cofounder 老泰山明怨白谤,真忙了大半辈子。最近我的朋友汪荣祖教授著书研究章太炎(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日台湾初版),也颇为克强不平。其实历史书为英雄作不公平的定位,是自古而然。杨衢云烈士还不是因为少了个女婿,而至今无人替他平反。再者,中国现代化是分阶段前进的。中山的历史功勋如只限于同盟会那一阶段,而没有「联俄容共」的后一段,他在历史上也不可能有今天这样光鲜的。黄公不幸,没等到历史进入另一阶段,他就短命死了,夫复何言?
  *原载于台北《传记文学》第六十卷第一期
  八、鞑虏易驱,民国难建
  还有许多历史家,尤其是若干美国汉学家,像已故的哈佛学派健将玛丽?瑞德教授(Mary C。 Wright)。她把狭义的辛亥革命追根究底,竟发现武昌起义是「文学社」、「共进会」他们搞起来的。「同盟会」几乎没有实际参与。
  我们治革命史的,如果只从「组织」的一个角度来看它,这话原没有错。辛亥十月十日武昌首义时,同盟会和那些首义团体,的确没有直接的组织关系。但是「革命」原是在某种特定的意识形态之下,「一时俱发的群众运动」(a spontaneous mass movement)。在爆发之前,更重要的则是有一个「全国一致信服的意志」(national consensus)。此一意志,虽革命群众人人皆有,然其中总有一两个,甚或只有一个团体,为「众星所拱」,为兄弟团体所信服的,「马首是瞻」的老大。中国革命如此,美国革命、法国革命、俄国革命也都是一样的。老实说,辛亥革命前后,革命群众所一致笃信不移的共同意志,只有八个字:「驱除鞑虏,建立民国。」(须知袁世凯就是抓住上四字而掠夺了革命果实,身正大位的;他也是背叛后四字而身败名裂、遗臭青史的。)而同盟会却正是这椿「共同意志」的发源地和推动者。它也是化这一意志为革命行动的「马首」。它更提供了「以美国为模范」的运作方式、抽象理论,和领袖人才。——辛亥革命期间,「同盟会」之外,其它的小革命团体,都只是一些「娃娃队」、「红卫兵」。他们造反有余;建立民国就不是他们办得了的事了。所以治辛亥革命史而忽略了「同盟会」领导的重要性,正如治黑奴解放史而低贬了林肯一样,都是二次大战后,美国繁琐史学滥觞的结果,不足取也。
  可是同盟会当时这八字灵符,宣传起来,虽有其摧枯拉朽之力;而实行起来,却有其难易之分。「驱除鞑虏」那时是最有效率的口号。它扩大了统战范围;缩小了打击目标。把大清帝国的一切罪恶,腐烂社会的一切不平,帝国主义的各项侵略,这些大黑锅,都让「鞑虏」大哥一肩背了过去。把「鞑虏」一下「驱」掉了,一个灿烂光辉的中华上国,立刻就可「恢复」了。——好不痛快哉?!
  驱除鞑虏岂难事哉?非也!现在纽约市大执鞭,当年是「正黄旗」贵族的吾友黄庚教授,便时常指着他自己的鼻子向我说:「你们(汉人)那时要驱除的鞑虏,就是我!」「我们(汉人)」那时为什么要「驱除」这样一个多才多艺的小鞑虏黄庚呢?我拍拍黄教授说:「我们不但不驱除你,还把汉家姑娘嫁给你呢!」
  所以孙中山那时要「驱除鞑虏」,只是驱除几个可怜又可嫌的满族寡妇孤儿,和十来位昏聩糊涂,连半句「满语」也不会说的满族老头子罢了。其后袁世凯歪歪嘴,不就把他们「驱除」了?——干净利落。
  可是那八字灵符的下四字「建立民国」,就不那么简单了。中山与同盟会诸公,首先即以他们自己新组织的同盟会为示范,来试验那个「三权分立」、「权力制衡」和「司法独立」的美国式的共和模式(republican mode)。
  「同盟会」于一九○五年八月二十日在东京成立时,其组织形式即分「执行」、「评议」(立法)、「司法」三部。中山由全体一致推选出任「执行部总理」,黄兴当选为「执行部庶务」,等于副总理。汪精卫则当选为「评议部议长」;邓家彦为「司法部判事长」。每部各有分属。全会干部三十余人,三权分立,煞有介事。然据曾任执行部书记的田桐回忆:「当时以秘密结社,最忌手续繁复。稽考时日,司法、评议二部,尤难实行。同人提议开三部联合会。遇有重要之事,将三部人员结合,一次议决实行。自此制行后,司法、评议二部未曾独立行使职权矣。」(见田桐,载《革命文献》第二辑)事实上,当一九○七年三月四日孙总理接受日人馈金离日时,如此重大事件,他们显然连会也没有开过。于此一纠纷,我们就可看出这个革命司令部内,平时会务操作的程序了。其后由「同盟会」进而改组为「国民党」而「中华革命党」而「中国国民党」。连「总理」、「总裁」二职称都变成孙、蒋二公专用的「谥法」,再没有第二个「总理」,第二个「总裁」了。三权分立云乎哉?有人或许要问:既然如此,革命不就不彻底了吗?朋友,革命原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它是分阶段前进的。每一阶段都有些进步,搞了七、八上十个阶段,「革命」就会「成功」了。用不着做急色鬼。所以当时以一个首倡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的神圣政党、国父完人,以身作则,尚且如此,欲以之托诸军阀及「八百罗汉」(民初国会议员的集体诨名),而期其有成,岂非缘木求鱼哉?辛亥革命过去八十年了。我们搞「建立民国」,到现在已换了几个朝代,而我们的「民国」至今还是个半调子、「四不像」,实在是没什么好奇怪的。――但是一个真正的「民国」,最后是必然要出现的。不信,等着瞧嘛!
  三权已足,五权不够
  精通「国父思想」、「孙文主义」的专家们,可能认为笔者所说的「八字」灵符,太简单化了。国父还有「五权」宪法呢!你只提了三权;国父还有「三民主义」呢!你只碰到二民。民生主义、平均地权,你就不谈了耶?
  限于篇幅,应另有专篇始能详答。简而言之,我们要知道,国父也是逊清遗老,去古未远。他老人家看中了祖宗遗教中最最可取的两大制度:「考试制度」和「御史制度」。他要把它们延续下来。于三权之外,另设「考试权」和「监察权」。殊不知这对难兄难弟,都只是「农业社会」和「中央集权」前提下的天才发明。可是在工商业发达,现代化的「多重中心的社会」(multi…centered society)里,他兄弟就无能为力了。因为在一个多重中心的现代化社会里,要「考」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就以这超级工业化的美国情况来说吧。凡是沾上要领取执照的职业,几乎无一不要考(虽然「考试」这个怪物原是中国人发明的)。且看律师、医师、建筑师、会计师、社会服务员(social worker)、警察、邮务员、飞行师、领航员,甚至尝酒师(winetaster)、水喉工、地产经纪、货车驾驶员、出租车驾驶员、电器工、电梯操纵员、私家车驾驶员……盖不下百数十种,再加上各大公司行会,亦各有其专业考试,下及垃圾夫等等……无不有其考试。一个「考试院」哪考得了那许多?所以中山所特别强调者,只是「文官考试」(高普考),专为入朝当官而参加之考试也。试问今日台港有志青年,有几个要做官?他们要在工商界当大老板呢!「考试院」派啥用场?
  至于「监察权」就更不值一提了。我国传统上的「御史」也、「言官」也、「参劾」也,都是专制政体中的看家狗(watchdog)罢了。最近在台湾的蒋纬国将军为了「私藏」几十枝「打靶枪」被揭发,便弄得手忙脚乱。在他老子和哥哥当政的时代,纬国要私藏几个原子弹,于右任院长敢瞥他一眼?——在一个现代化的政府之中,发生监察作用的,不是御史大夫也,反对党也!所以在一个现代化了的政体之内,防贪防腐,三权已足。政治民主化不了,搞五权、十权亦无济于事也。设个专打苍蝇的「监察院」有屁用?
  再看无劳增值、涨价归公
  再看看国父的「平均地权」的高论吧!中山那时谈平均地权,非搞毛泽东式的「土改」也。他的重点是亨利?乔治的「单税法」中「无劳增值、涨价归公」那一套——说浅显一点,中山先生反对现代化过程中,资本主义的「炒地皮」。伦敦地价在十九世纪涨了三千倍。不知出了多少地皮客、大富翁。其后美国和澳洲也急起直追(读者也可看看今日的香港、台北甚至厦门)。亨利?乔治老兄在纽约点出了这一点。一八九六年中山在伦敦待了八个月,也证实了这一点。孙中山是个好学深思的人,一辈子都在中西典籍(尤其是西书——毛泽东不如孙中山,就是他不读西书)中探索学理。读到乔治的《进步与贫困》之后,恍然大悟,非反对炒地皮不可。
  中山和乔治这一套,都是相当深奥的。它不是青年留学生如薛仙洲,和八股文专家胡展堂或「一夜就学会了日文」的梁启超所能轻易了解的。所以他们都曾和中山「激烈争辩」,甚至反对到底。这一套对「同盟会」、「共进会」里面的红卫兵们来说,那就更是一头雾水了。因此共进会后来颁布的「会章」,一切都以同盟会的会章为蓝本,只是把「平均地权」一条改为「平均人权」。胡汉民在《民报》上谈「六大主义」,其中之一竟然是「土地国有」。「土地国有」属于王莽和毛泽东,非孙中山也。
  中山那时所搞的如果只是简单的「分田」、「土改」,那他老人家晚年才想起的「耕者有其田」,一句话就够了。提倡「耕者有其田」,则「十代务农」的梁启超,和早年贫无立锥的胡汉民,都不会反对的。殊不知早年中山所搞的却是亨利?乔治一套的洋东西,对胡、梁等一些土老儿说来就有对牛弹琴之感了。
  其实亨利?乔治(一八三九~一八九七)和马克思(一八一八~一八八三)一样,都是十九世纪的理论家。乔治第一本谈「土地政策」的书是一八七一年出版的,那时资本主义的诸「大王」,都还潜龙在田,蓄势未发;只有炒地皮才一马当先。所以乔治先生以为用「单税法」解决了土地问题,其它一切社会经济问题,也都可迎刃而解了。这是他老先生一厢情愿的想法。其实「经济起飞」了,哪一项利润不是unearned increment(无劳增值)呢?要「涨价归公」,为什么只对地皮客过不去呢?这就是「民生主义」的涨价归公的办法,直到今天的台湾也实行不了的缘故。现在我们在纽约的「小台北」法拉盛,一度有华裔「地产经纪」三百家,这两年来地皮跌价,据说都纷纷改行了——这就叫做「市场经济」、「自动调节」嘛!中山早年的操心是值得理解的。但是却是个不必要的杞人忧天。
  挖掘了民族良心的「黄花冈」
  孙中山先生实在是十分伟大的。他不但在辛亥革命时代是个最前进的思想家。搞历史的人一百年后回头看,孙公仍然是我民族最高层领袖中,近百年来极少有、甚至唯一的「现代人」。毛泽东雄才大略也,可是「太土了」。这三个字不是我们写历史的人封他的。那是他枕边人江青夫人对他的评语。君不见毛主席故宫的伟大书房里,就找不到一本洋书?君不闻,毛主席自夸把《资治通鉴》读了六遍。毛主席一辈子只会做酸溜溜的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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