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街一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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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街一爸- 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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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河草很奇怪,是本地人常吃的一种蔬菜,据说是长在清水河上游的浅滩附近,价格便宜,两个铜板买的就足够一家四口吃上两顿了,可以拿来焯水凉拌,也可以加点肉炖着吃、炒着吃,白春笙尝过一次,觉得味道不错,不过,今天他买这些是预备拿回去做配菜的,他要把这些河草焯水剁碎了,和肉馅一起拿来包饺子。

    回去的路上,俩人竟然碰到了在街上四处转悠准备买礼物的商秋芦,看到他们俩拿了那么多东西,商秋芦立刻帮忙拎了两个篓子。

    “现在去哪?”

    “我们要去买南瓜、鸭蛋还有麦面。”谢篁说道,“秋芦你要买礼物的话,不如等我们把东西买好送回去,我再陪你一起出来买?我的礼物也没买呢。”

    “好啊!左右时间还早,那先去买东西吧。”

    家里的麦面都是他们寻常吃的次等便宜货,自然不能拿来做寿宴的,白春笙去粮食铺子买了十斤上等麦面,两种可以食用的装饰用的青红色颜料,又补充了一些常用的调味料,三人大包小包地回去了。

    白春笙的生辰礼物是打算自己亲手做一对寿桃的,其他两个手残党没办法,只能让他先忙活着,他们俩结伴出门找礼物去了。

    一只小猫崽子会喜欢什么生辰礼物?

    “不如我买一对绣球,你去买一对铃铛?”

    “我看他应该更喜欢布老鼠。”

    “那就布老鼠吧!”

    俩人出门便直奔路边的杂货摊,选了一对精致的带铃铛的绣球,一对用碎布片缝制的布老鼠,这本是寻常人家哄孩子的玩具,不过,拿来送给一只小猫咪倒也合适。

    男人买东西大概都是这样,决定好了买什么,出门买到就回家,他们买完回去的时候,白春笙才刚把那两条大青鱼宰杀好,正在那儿给鱼去皮呢。

    青鱼的鱼皮非常适合拿来凉拌,胶质厚,有嚼劲,这么大两条鱼的鱼皮,足够做好几盘凉拌鱼皮了。

    剥下来的鱼皮切成筷子粗细,手指长短,先焯水,煮沸就可捞出来,用凉水反复重新,沥干水分备用。

    然后就是最重要的环节:调配酱料了。凉拌鱼皮好不好吃,酱料最重要。白春笙先热油锅,把花椒倒进去爆香,捞出花椒,依次在油锅里放入切碎的蒜瓣、花生碎、干辣椒、姜丝等,炸一下就关火。

    备好的鱼皮已经被他均匀地分成了三盘,上面撒了盐、糖、香油、米醋和切碎的香葱,将炸好的配料倒进去,搅拌均匀,一道凉拌鱼皮就做好了。

    剩下的鱼肉还有很多,白春笙剁了两个大鱼头准备熬一锅奶白的鱼头豆腐汤,两条鱼尾巴也留了出来,准备做个红烧划水。鱼肉剔刺,剁碎,足足攒了满满一陶盆的鱼肉绒。

    白春笙温了一锅水,做了约莫两大盘的鱼丸,一碟鱼柳,剩下的鱼绒,一部分和面做了长寿面,一部分团成黄豆大小的丸子,预备混到麦面里,做两个大大的寿桃。

    “乖乖白老弟这做菜的手艺真是绝了!这要是去开个食铺,肯定能赚许多银钱!”谢篁在一边看得直咋舌。

    “确实”商秋芦也有些诧异,按理说河蚌妖一直生活在河底,那里也不能生火,他是怎么练出这手厨艺的呢?

    “我看别人做的啊!”白春笙浑不在意地随口解释道,“以前我生活在河里,来来往往的客船很多,我经常看到那些富贵人家带的厨子在船上做菜,你们不知道,那些人嘴巴刁着呢,这也不吃,那也不吃,那么大一条鱼,只取鱼腹烧了,还有人专吃鱼眼睛下那块肉,一顿饭要杀几十条鱼,方能凑够一道菜呢。”

    “那倒是”螃蟹妖对此深有同感,“我以前也听族里的老人说过,凡人中有爱食螃蟹的,专取了蟹黄做包子,做那么一小笼包子,不知要杀掉多少螃蟹呢,简直是残忍至极!”

    “还好爱吃河蚌的人不多。”白春笙心有戚戚焉地附和道。

    商秋芦:“”他真的不该花心思怀疑这两只蠢妖的。

    古代也有愿意为妻子下厨做饭的好男人?

    压下心底的好奇,白春笙默默跟在管事的后面,听他和院子里的租户们寒暄了几句,便看到管事的指了指靠西边的一间屋子。

    “就是这间了,别看这房子年纪大了些,拿来暂时落脚,总比去住客栈要合算得多,且能自己做饭,比外面买着实惠!”

    说着,管事的拿了钥匙替他开了门,白春笙进去看了看,发现屋子大约有三四十平米大小,十分宽敞的一间,在前世他们那里,好好装修一下,都能做成一个精致的单身公寓了,还是没有公摊的那种,每个月租金妥妥的两三千打底!

    “就这间吧!不过老板我这手头确实不太宽裕,能不能先交一个月的租金?”白春笙为难地看着那管事的。

    “行吧!就当我日行一善了,你给我三百个铜板,两百算租金,剩下一百押在我这里,若是下个月不租了,这一百依旧可以退给你,不过你若是损毁了这屋子里的门窗,还是要从这一百里扣的。”

    没想到古代租房子也要押金?白春笙终于体会到了当租客的苦逼,肉痛地将所有的铜板数给管事的,发现还差五十多文,不得不肉痛地从袋子里摸出了在水底找到的一块碎银子,那管事的拿在手里颠了颠,将那些散碎铜板又还给了他——

    “出来得急,没带钱袋子,还差你一百多个铜板,等下跟我回去一趟,我把剩下的给你。”

    没想到这么小一块碎银子竟然这么值钱!白春笙眼前一亮,决定回头就趁着没人的时候去码头那边的水里寻摸寻摸,万一运气好能捞上来几块大点儿的银子,那一次就等于普通老百姓干一年的收成了啊!

    白春笙没有想到的是,即便是这样,那管事的也是占了他便宜的,一般兑换银子的地方都会拿小秤称量一下再按照比率兑换,管事的这么随手掂量一下,很明显就是想占便宜的意思,不过欺负白春笙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外地妖罢了。

    好在那管事的中人做的是长久买卖,也没坑他坑的太惨,不过占他几十个铜板的小便宜罢了。

    让白春笙觉得不爽的是,从管事的家里拿了铜板回来的时候,竟然在门口遇到了那个在码头收保护费的大汉,那人一打眼看到他也有些诧异,不过,很快便收起诧异,瞪大眼睛看着他“看什么?没看过半妖?再看挖了你眼睛!”

    白春笙低下头,在心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心想半妖算个啥?小爷我上辈子还看过人妖呢!

    不过,这人不是挺能黑钱的吗?怎么还住在这里呢?他方才可是听那个管事的说了,这附近大多都是租房子住的穷苦人和外地人,这人在码头那边收保护费的时候还找人要好处呢,一天下来能攒不少钱吧?赚那么多钱还租房子住?一定是不会过日子!

    白春笙上辈子做包租公的时候,就特别不理解那些说要一辈子租房子的年轻人,单身租房子当然没问题,可是到了该结婚的年纪,没房没车想让丈母娘把闺女嫁给你?做梦去吧!

    他之所以和管事的说一个月交一次房租,除了担心交了房租剩下的钱不够生活之外,更大的原因就是他想用这些钱做本钱,看看能不能最点小生意,攒下了钱,好给自己买个房子。没办法,做包租公做习惯了,住别人的房子心里总是觉得不踏实。

    回到租住的地方,天色已经快到黄昏了,白春笙看看来不及自己买东西做饭了,索性关上门,先去外面买了两个类似馕一样的大饼子,又去就近的铺子里买了被褥、面巾、脸盆、水壶之类的,没舍得买杯子,干脆买了几个粗瓷碗,又能拿来吃饭又能拿来喝水,反正他就一个人,日子凑合着过吧。

    分了三趟将买好的东西蚂蚁搬家似得搬了回去,等到把被褥铺好才发现,尼玛忘了买水桶了!

    院子里是有一口井的,不过那水井可没有装水龙头,要打水得用一只木桶栓上麻绳,从井里将水打出来。

    看了看空荡荡的“家”,白春笙顿时欲哭无泪:幸亏他抠门没买太贵的东西,不然这日子都没法过下去了!也不知道这屋子上一任租户到底是谁?搬家的时候搬的那叫一个干净!尼玛敢不敢连根柴禾都不留下来?

    想了想,白春笙只能放下买来的水壶,厚着脸皮敲开了隔壁租户的房门。

    开门的是个半大的少年,阴沉着脸看着他:“什么事?”

    “额我是隔壁今天刚搬来的租户,那个,我忘记买水桶了,能不能借你们家水桶用一下?”

    “等着!”那少年转身进了屋子,没一会儿拿了一个水桶和一把拇指粗的麻绳出来,“井里没有打水的绳子。”

    “谢谢!我用好马上还给你。”白春笙感激地道谢道,他还真没想到打水还要自备麻绳的,这都什么地方啊?

    然而,事实证明,有了水桶和麻绳,也不一定能从水井里把水给打上来,白春笙站在水井边捣鼓了半天,差点把人家的木桶给撞破了,也依然没办法从井里把水给打出来,不知道为什么,那木桶就浮在水面上不肯下去,晃来晃去的,只听到井壁上发出一阵阵的木桶刮擦砖石的噪音。

    白春笙累得满头大汗,简直恨不得跳下去把那木桶给摁下去!

    “我来吧!”方才那少年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水井边,大概是实在看不下去了,也有可能是担心白春笙把他们家的木桶给撞破了,不耐烦地从白春笙手里接过麻绳,往上提了一下,猛地把水桶放下去,手腕灵活地转了两下,双臂用力,三两下拉了半桶水上来。

    “提回去倒在水缸里,再来一次吧,这水井太小,一次只能打半桶。”那少年转过头。

    白春笙这才发现,少年长得真是好看,清秀白净的一张脸,俊眉修目,鼻梁高挺,唯一可惜的是好看的眉眼却被遮掩在长长的刘海下面,如果不是白春笙恰好蹲在那里看他怎么打水的,还真没发现少年藏在刘海下的眉眼竟这般俊秀,这样的相貌,搁在他们那个时代,随便放几张照片到网上,肯定一堆妹子狂呼“美少年”的。

    听到少年这么说,白春笙猛地想起来自己好像也没有买水缸,顿时有些无语。

    坦白说,上辈子的白春笙自诩还算是个会过日子的好男人的,他们家不像那些城中村的拆迁暴发户,家里对他虽然物质上不亏,但一应习惯还是管的很严的,白春笙很小就会洗衣服做饭了,每年开春还要陪妈妈去野外挖野菜,秋收的时候也要跟奶奶回老家挖山芋采蘑菇什么的,满十八岁他妈就开始教他怎么收租子管理一家人的生活支出了,大学毕业之后更是大脚一开,直接让他搬出来住了,理由是他在家里打游戏占着网线,影响她老人家网购秒杀的网速

    可是,真正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白春笙才发现,他前世积攒下来的那些生活的技能,在这里真的没什么卵用,现代社会谁家里还会买储水的水缸啊摔!

    看到白春笙一脸懵逼的蠢样,那少年也有些无奈。

    “木盆有吗?”

    “有有有!”白春笙急忙点头。

    “先给你倒木盆里凑合一晚上吧,明天天亮了记得去买水缸还有水桶。”

    那少年估计以为他是外地来的妖,好看的嘴唇微微翘起:“别忘了买舀水的葫芦瓢。”

    白春笙:“”

    那少年看着冷淡,实际却是个热心人,帮他将水桶拎到屋子里后,看到他拿着新买的木盆过来接水,顿时又是一阵黑线。

    “你这样不行的,新木盆要用温水泡一下,再用滚水烫一烫才能用,你看那底下木头碎屑还留着呢,你要喝到肚子里去?”

    白春笙:“”

    最终,白春笙还是让少年帮忙把水倒进了新木盆里,不过他用水洗了洗新买的粗陶碗,用干净的碗装了些井水留着晚上喝,家里现在连柴禾都没有,而且他也不好一直麻烦人家小少年帮自己打水洗盆吧?

    “那个,这饼是我下午刚买的,不嫌弃的话,拿一个尝尝吧?”白春笙习惯性地拿了一个饼出来递给那少年,上辈子他奶奶和他妈就教育过他,别人帮了你,你一定要记住别人的好,别总是空口白话的一句轻飘飘的“谢谢”,时间长了,那“谢谢”就不值钱了。

    “多谢!”那少年抬头看了看他,伸手接过大饼,另一只手拎着木桶和麻绳离开了。

第101章() 
防火防盗防猫妖

    将鱼皮剥下来丢到凉水里泡着;加几滴醋,这样可以去除鱼皮的鱼腥味。

    棒槌鱼只有一根脊骨和肋骨处的几条鱼刺,非常好清理,沿着脊骨的方向一点点把鱼肉片下来;剩下带着点鱼肉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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