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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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伊登-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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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他正是在心里充满这种思想时写出了他那篇叫做《星尘》的论文的。在《星尘》里他批评的不是批评的原理而是主要的批评家。这论文精彩、深刻、富于哲理,妙语解颐,能令人哑然失笑。可它没出去历然立即被各家杂志拒绝了。不过在他把这事忘掉之后,又心平气和地前进了。他已养成了这样的习惯,一个问题经过反复思考,逐渐成熟,他便用打字机把它匆匆记下来,并不把没有发表当成多大回事。用打字机写出只是长期心灵活动的结束行为,是对分散的思路的归纳,是对压在心上的种种材料的总结,是一种故意的努力,以便解放心灵,接受新的材料,研究新的问题。那在一定程度上跟普通男女在受到真正的、或是想当然的委屈时候的习惯差不多,他们总要不时地打破长期的沉默,大发牢骚,“畅所欲言”,直到吐尽了苦水为止。 






 


第二十四章

  几个礼拜过去,马丁的钱用完了。出版社的支票服以前一样杏无音信。他的重要作品全都退回来又送走了。他的“下锅之作”遭遇也并不更妙。小厨房里再也没有种类繁多的食品,他已经山穷水尽,只剩下半袋米和几磅杏子干了。他的菜谱一连五天都是三餐大米加杏子干。然后他开始了赊账。他一向付现金的葡萄牙杂货店老板在他积欠达到三块八毛五的巨额之后就拒绝赊欠了。 
  “因为,你看,”杂货店老板说,“你找不到工作,这钱就得我亏。” 
  马丁无话可说。他没法解释。把东西赊给一个身强力壮却懒得上班的工人阶级小伙子不符合正常的生意原则。 
  “你找到工作我就给你吃的,”杂货店老板问他保证,“没有工作没有吃的,这是生意经。”接着,为了表现此举全是生意上的远见,而非偏见,他说:“我请你喝一杯吧——咱俩还是朋友。” 
  马丁轻轻松松喝了酒,表示跟老板还是朋友;然后便上了床,没吃晚饭。 
  马丁买菜的水果铺是个美国人开的。那人做生意原则性较差,直到马丁的积欠达到五块才停止了赊欠。面包店老板到两块便不赊了,屠户是四块时拒赊的。马丁把大债加起来,发现他在这世界上总共欠了十四元八毛五分。他的打字机租期也满了,但他估计能欠上两个月债。那又是八元。到时候他怕就会弄得赊欠无门了。 
  从水果店买到的最后的东西是一袋上豆。他就整个礼拜每日三餐净吃土豆——只有土豆,再也没有别的。偶然在露丝家吃顿饭能帮助他保持体力。虽然他见了满桌子的食物便饥肠辘辘,很难控制住自己不再吃下去。他也多次趁吃饭时到姐姐家去,在那儿放开胆子大吃一顿——比在莫尔斯家胆大多了,虽然心里暗自惭愧。 
  他一天天工作着,邮递员一天天给他送来退稿。他没有钱买邮票了,稿子只好在桌了堆积成了一大堆。有一天地已经是四十个小时没吃东西了。到露丝家去吃已没有希望,因为露丝已到圣拉非尔做客去了。要去两个礼拜。他也不能到姐姐家去,因为太不好意思。最倒霉的是,邮递员下午又给他送回了五份退稿。结果马丁穿了外套去了奥克兰,回来时外套没有了,口袋里叮叮当当多了五块钱。他给每位老板还了一块钱债,又在厨房里煎起了洋葱牛排,煮起了咖啡,还熬了一大罐梅子干。吃完饭他又在他那饭桌兼书桌旁坐了下来,午夜前写完了一篇散文,叫做《高利贷的尊严》,文章用打字机打完之后只好扔到桌下,因为五块钱已经花光,没钱买邮票了。 
  然后他当掉了手表,接着是自行车,给所有的稿子都贴上邮票,寄了出去,这又减少了所能到手的伙食费。他对写下锅之作感到失望,没有人愿买。他把它踉在报纸、周刊、廉价杂志上找到的东西比较,认为他的作品要比其中中等的作品好,好得多,可就是卖不掉。然后地发现许多报纸都大量出一种叫做“流行版”的东西。他弄到了提供这种稿子的协会的地址,可他送去的东西仍然被退了回来。退稿附有一张印好的条子,说他们全部所需稿件都由自己提供。他在一家大型少年期刊上发现了一整栏一整栏的奇闻轶事,认为是个机会。可他的短文仍然被退了回来。虽然他一再努力往外寄,总是没有用。后来到了他已经不在乎的时候,他才明白,那些副编辑和助理编辑为了增加收入自己就提供那种稿子。滑稽周刊也寄回了他的笑话和俏皮诗。他为大杂志写的轻松社交诗也没有找到出路。然后是报纸上的小小说。他知道自己能写出的小小说要比已经发表的好得多。他设法找到了两家报纸的供稿社地址,送去了一。连串小小说。一共二十篇,却一篇也没有卖掉。他这才不再写了。然而,他仍然每天看见小小说在日报和周刊上发表,成批成批的,没有一篇比得上他。他在绝望之余得到结论,他完全缺乏判断力,只是叫自己的作品催眠了。他看来是个自我陶醉的自封的作家。 
  没点火气的编辑机器照常油滑运转。他把回程邮票限稿件一起装好送进邮筒,三周到一个月之后邮递员便踏上台阶,把稿件送还给他。看来那一头肯定只有齿轮、螺丝钉和注油杯——一部由机器人操纵的聪明的机器,不存在有热度的活人。他非常失望,曾多次怀疑是否有编辑存在。他从来没有见到过一点点说明编辑存在的迹象。由于他的作品全都没提意见就被退了回来,若说编辑不过是由办公室的听差、排字工和印刷工所捏造出来并加以渲染的神话,也未尝没有道理。 
  跟露丝一起时是他仅有的欢乐时刻,而在那时双方又未必都快活。他永远感到痛苦:一种不安咬啮着他,比没有获得她的爱情时还要叫他不放心。因为他现在虽然获得了她的爱情,却跟仔何时候一样距离获得她还很远。他曾提出过以两年为期;可时光飞逝着,他却一事无成。何况他还一直意识到她不赞成他的做法——她虽然没有直接提出,却已分敲侧击让他明白了,跟直截了当告诉了他并无两样。她虽然没有怨言,却也没有赞成。性格不那么温和的女人也许会抱怨,她却只是失望,她失望了,她自告奋勇要想改造的这个人现在不接受改造了。她在一定程度上发现他这块泥土具有弹性,而且越变越顽强,拒绝按照她爸爸或是巴特勒先生的形象受到塑造。 
  她看不见他的伟大和坚强,更糟糕的是,误解了他。其实造成这个人的原料弹性是很大的,凡是人类能生存的鸽子笼里他都能生存,可她却认为他顽固,因为她无法把他塑造得能在她的那个鸽子笼果生存,而那是她所知道的唯一鸽子笼。她无法随着他的思想飞翔。他的思想一超出她的范围,她就断定地反常——从来没有人的思想超出过她的范围。她一向能跟上她爸爸、妈妈、弟弟和奥尔尼的思想。因此只要她跟不上马丁,便相信问题出在马丁身上。这是一个古老的悲剧:目光短浅者偏要充当胸襟辽阔者的导师。 
  “你是拜倒在现存秩序的神坛下了。”有一次两人讨论普拉卜斯和万德瓦特时,他告诉她,“我承认他们是出人头他的权威,他们的话受到引用——是美国两个最前列的文学批评家。美国的每一个教师都仰望万德瓦特,把他看做批评界的领袖。可是我读了他的东西,却认为那似乎是心灵空虚者的淋漓尽致的。准确不过的自白。你看,在台勒特·贝格斯①的笔下,万德瓦特就不过是个傻乎乎的老冬烘。普拉卜斯也不比他高明。比如他的《铁杉苔》就写得很美,一个逗号都没用错,调子也很崇高,啊,崇高之至。他是美国收入最高的评论家。不过,非常遗憾!他根本不是批评家。英国的批评就要好得多。 
   
  ①吉勒特·贝格斯(Gilette F。Burgess,1866…1951)美国六月文学社的领导人,杂志《云雀》的主编。作品有小说、诗歌和绘画。其中有《你是老冬烘么?》和描写旧金山的乡土小说《心线》。 
  “问题在于,他们唱的是大众的调子,而且唱得那么美,那么道貌岸然,那么心安理得。他们的观点令我想起英国人过的星期天。他们说的是大家说的话。他们是你们的英语教授的后台,你们的英语教授也是他们的后台。他们脑袋里就没有丝毫的独特见解。他们只知道现存秩序——实际上他们就是现存秩序。他们心灵孱弱,现存秩序在他们身上打上烙印就像啤酒厂在啤酒瓶上贴上标签一样容易。而他们的作用就是抓住上大学的青年,把一切偶然出现的闪光的独创意识从他们脑子里赶出去,给他们贴上现存秩序的标签。” 
  “我认为,”她回答,“在我站在现存秩序一边时,我比你更接近真理,你真像个南太平洋海岛上大发雷霆的偶像破坏者呢。” 
  “破坏偶像的是教会,”他大笑,“遗憾的是,所有的教会人员都跑到异教徒那儿去了,家里反而没有人来破坏万德瓦特先生和普拉卜斯先生这两尊古老的偶像。” 
  “还有大学教授的偶像,”她给他加上。 
  他使劲摇头:“不,教理科的教授还得要。他们是真正的伟大。但是英语教授的脑袋十分之九都该破一破——是些心眼小得要用显微镜才看得见的小鹦鹉。” 
  这话对教授们确实刻薄,在露丝看来更是亵读。她忍不住要用那些教授来衡量马丁。教授们一个个文质彬彬,语调控馆,衣着整洁称身,谈吐文明风雅。而马丁呢,是个几乎难以描述的年轻人,而她却不知怎么爱上了他。他的衣着从来就不称身,一身暴突的肌肉说明做过沉重的苦役。一说话就冲动,不是平静地叙述而是咒骂,不是冷静地自律而是激动地放言高论。教授们至少薪水丰厚,是君子——是的,她得强迫自己面对这一事实;而他却一文钱也赚不到,跟他们没法比。 
  她并不就马丁的话语和论点本身进行衡量,她是从外表的比较断定他的意见不对的——不错,那是无意识的。教授们对文学的判断对,因为他们是成功的人;而马丁对文学的判断不对,因为他的作品没人要。用他自己的话说,他的作品都“像模像样”,而他自己却不像个模样。而且,要说他对也讲不过去——不久以前,就在这起坐间里,他在被人介绍时还脸红,还尴尬,还害怕地望看那些小摆设,生怕他那晃动的肩头会把它们碰下来;还在问史文朋已经死了多久;还在夸耀地宣称他读过《精益求精》和《生命礼赞》。 
  露丝不知不觉地证明了马丁的论点:她对现存秩序顶礼膜拜。马丁能跟随她的思路,但是不肯再往前走。他不是因为她对普拉卜斯先生、万德瓦特先生和英语教授们的观点而爱她的。他还逐渐意识到,而且越来越坚信,他自己具有的思维空间和知识面是她所无法理解,甚至还不知道的。 
  她觉得他对音乐的看法没有道理,而对歌剧他就不仅是没有道理,而且是故作奇谈怪论了。 
  “你觉得怎么样?”有天晚上看完歌剧回来,她问他。 
  那天夜里地是勒紧了一个月裤带才带她去的。她还在颤抖,还在为刚看见和听见的东西激动。她等着他发表意见,却无反应,这才问了他这个问题。 
  “我喜欢它的序曲,”他回答,“很精彩。” 
  “对,可歌剧本身呢?” 
  “也精彩;我是说,乐队精彩,不过,若是那些蹦蹦跳跳的人索性闭上嘴或是离开舞台我倒会更喜欢的。” 
  露丝目瞪口呆。 
  “你不是要特绰兰尼或是巴瑞罗离开舞台吧?”她追问。 
  “全离开,一股脑儿全下。” 
  “可他们是伟大的艺术家呀。”她驳斥道。 
  “他们那些不真实的滑稽表演也一样破坏了音乐。” 
  “可是你难道不喜欢巴瑞罗的嗓子?”露丝问,“人家说他仅次于卡路索①呢。” 
   
  ①卡路索(Enrico Caruso,1873-1921):意大利男高音歌唱家,歌剧演员。从1903年至1921年他逝世时为上一直是纽约大都会歌剧院的歌唱家。 
  “当然喜欢,而且更喜欢特绰兰尼,她的嗓子非常美妙——至少我是这么感觉的。” 
  “可是,可是——”露丝结巴了,“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你既然欣赏他们的嗓子,为什么又说他们破坏了音乐呢?” 
  “正是这样,若是叫我到音乐会去听他们唱歌,我什么代价都愿意付,可是歌剧乐队一演奏,我就宁可多付点钱让他们别唱。我怕我是个无可救药的现实主义者。伟大的歌唱家未必都是伟大的演员。听巴瑞罗用天使般的嗓子唱一段情歌,再听特绰兰尼像另一个天使那样唱一段回答,还加上色彩绚丽、光彩夺目的音乐伴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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