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砍柴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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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砍柴个人文集-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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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天鹏翼,君正扶摇,哪堪忧患余生,萍水姻缘成一梦;廿年北地胭脂,自悲沦落,赢得英雄知己,桃花颜色亦千秋。”

  英雄短命,知音痛失,百年后再读这些挽联,依然怅然落泪!后来蔡家将小凤仙接回邵阳老家,这位出自青楼的侠义女子,其作为蔡家人的身份终于得到了确认。再联想到梁红玉、柳如是等人,多少满口仁义道德的“正人君子”,其气节远不如有些烟花巷里的风尘女子。

  今天再翻看当年将军的行迹,再读将军的诗文,不得不佩服他的远见卓识。卫共和,争民权,提倡军人不干政,其功勋和见识远远超过了他那个时代。

  像黄、蔡这样的人,为共和而生,亦为共和而死,遭天妒而短寿,虽然令人惋惜,可是他们以短寿而造伟业,史册长载;那些为自己私利而弄权的政客们,赖在高位上,即使活到100岁,当成一抔黄土后,谁愿意提起他们呢?

  200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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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天茶舍 1976年记忆——红太阳落山

  (起9E点9E中9E文9E网更新时间:2004…3…21 20:02:00  本章字数:1933)

  我记事很早,毛爹爹(我们那儿小孩对毛主席的称呼)逝世的时候,我5岁多一点,但许多场景像电影片断一样,经常在我的脑中闪回,随着年岁的增长,这些片断背后的事件,一点点被理解和诠释。

  那是一个秋天的黄昏,天气还很热,我们这些小孩还穿着小褂子、短裤在村口玩耍。在公社中学读书的全叔叔回来了,穿一件红色的跨篮背心,挑一担水桶去村外的水井挑水,经过村口时,和村口纳凉的酉爷爷说了一句:“毛主席死了。”

  “你莫乱讲,这样的话能随便讲的?”酉爷爷一阵惊慌,说道。

  “不是乱讲,乡里广播里广播了,我们老师也讲了。”

  “毛主席真的去了吗?他去了,谁来管我们?”酉爷爷提出疑问。

  “全老满,你肯定是乱讲,毛主席怎么能死的?他老人家是万岁,是长生不老的。”一位老奶奶死活不相信。

  但第二天,大队的大广播里面终于证实了,毛主席逝世了,最红最红的太阳落山了。在山村孩子的心里,毛主席就是住在北京金銮殿的大救星,就是慈祥得像爷爷一样的毛爹爹,就是挂在堂屋正中间的那张像,下巴有一颗痣,村里的老人说,毛主席就是这颗痣生得好,是菩萨相。我们小孩最先认识的字就是生产队队部墙上用石灰写的几个大字:“毛主席万岁”,我们会唱的第一首歌就是: “东方红,太阳升”。我们村里一个地主婆,用上面有毛主席语录的报纸剪鞋样,被发现后,大队干部说她想把毛主席的指示踩在脚底下。她被抓住游行,斗了个半死。

  接下来,全村都在办丧事,根据家里的人口,除“四类分子”和没有上学的小孩外,其他人每人一个黑袖章,一朵白花。我和弟弟没有上学,所以没有黑纱带,心里很不高兴,觉得自己是另类,缠着妈妈要黑纱,妈妈没办法,只好从家里拿出黑布,给我们两人做了两个黑袖章,我为自己争得的“国民待遇”而高兴,终于我和读书的哥哥一样,可以戴黑袖章了。

  村里一个会写字的叔叔,在每家堂屋门的上方,用白粉刷白,画一个长方形的黑框,框框里用墨写几个宋体字: “伟大领袖和导师毛泽东主席永垂不朽”。前些年我回老家,许多家门口这些字还在,也算是那段历史的见证了。

  追悼会在大队小学的操场上开的,除“四类分子”外,全大队人都来了,广播架在树上,听着播放来自北京的声音。有一个贫农出生的老太太苦得晕死过去了,被人抬走,这个场面我印象最深。

  有一天晚上,全生产队的大人都被叫醒,说是要接画像。在村口,队长、会计早就起来了,有年轻的后生已经敲锣打鼓,原来大队从公社接来了毛主席、华主席的宝像,每家每户一套,必须起来迎接。

  我们家也接到了两张像,妈妈连夜恭恭敬敬地将两张像并排贴在堂屋正中间,毛主席的像我很熟悉,华主席的像是头一回见着,只是觉得华主席长得怎么那样年轻。我问妈妈,华主席是谁?妈妈告诉我,“毛主席走了后,华主席是接毛主席脚的,是接着毛主席来管我们的。”

  再过两天大队小学不上课了,全部老师和学生都出去游行,说是“打倒四人帮了,大快人心。”

  哥哥姐姐他们出去游行,是我最兴奋的日子,因为我可以跟着看热闹,而不必在家里放牛了。哥哥他们真神气,打着红旗,敲着鼓,喊着口号。我记得有人举着一个牌子,牌子上画着三男一女的画像,真丑。男的不是大板牙突出,就是秃头,女的戴一副眼睛,像个巫婆。一位看热闹的大婶很奇怪地说了一句:“这么丑的婆娘,毛主席老人家他也要?”

  我问哥哥:“为什么要打倒四人帮?”

  “四人帮坏。”

  “哪里坏”

  “坏透了,就是该打倒。”

  不久后大队小学的学生们开始排戏,吸引我们这些没读书的小孩每天都去学校,看他们排演打倒四人帮,牛生叔家最调皮的棋哥哥,被老师挑出来演王洪文,人民群众一说打倒,他就乖乖地走出来,低头认罪。

  姐姐她们女生挑橡皮筋也加进去打倒四人帮的内容,我只记得两句:“我在路边捡了一根针,一举打倒王洪文,我在路边捡到一块钱,一举打倒姚文元。”我当时很纳闷,捡一根针和一块钱和打倒某某有什么关系。

  那年冬天学校开时排演《园丁之歌》,我跟着哥哥姐姐看了一场又一场,觉得学校真好玩,便回家跟妈妈说,我也要上学。

  1977年,6岁的我就上了小学。我记得在正式的第一课前头,还有五页。第一页,是毛主席的彩色画像,第二页是华主席的彩色画像,第三页是“伟大的中国gcd万岁”,第四页是:“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第五页是“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万岁。”最后一篇课文开头就讲:“我的姐姐叫志华,上山下乡戴红花。”这个我理解,因为我家里就住着插队的女知青,但这位插队的大姐姐似乎没有课本上的“志华姐姐”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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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天茶舍 风暴之后走进兰大之八:从花儿和牛肉面谈兰州的气质

  (起8J点8J中8J文8J网更新时间:2004…3…21 20:03:00  本章字数:2822)

  一个地方最能反映其气质的往往是那些民歌野曲、民间小吃。民歌是一个地方草民们爱恨恩怨最直率的表达,而小吃则沉淀着那个地方人的秉性习好。

  兰州的气质是悲凉、内敛而静穆的,她处于山河之间,静静地阅过千年的兴亡盛衰。商贾们涉险求利、行走丝路上的驼铃,大将们万里拓边、扬汉唐声威的旗帜以及春闺里的幽梦、无定河边的白骨,在兰州沧桑的眼神里,都化成黄河边那些个歌子。她没有上海、杭州那些东南形胜地城市的奢华,没有成都、武汉这些内地城市的世俗,也没有北京、南京、西安这些古都的气派。

  她不张扬,不媚俗,她甘于寂寞,千年来,渗透到骨子里的悲凉修炼成兰州这份宠辱不惊的静穆。

  要了解兰州,就听这块土地产生的“花儿”吧,就请吃一碗地道的牛肉面吧。

  “ 兰州城里的五泉水,淌不到青苗的地里; 

  尕妹妹好比个白牡丹,折不到阿哥的手里。 ”

  “正是杏花二月天,把阿哥拉在了面前; 

  若要我俩的姻缘散,除非是黄河的水干。 

  正是杏花二月天,牵牛花扯上了房檐; 

  你是肝子妹妹是胆,肝胆儿离开是万难!”

  民歌多唱男女相思相悦之情。爱情在任何一个民族、一个地域的歌曲里,总是被吟唱不已。从那些歌吟爱情的曲子里可以瞥见一地男女的精神气脉。江南的女 子是羞涩的,所以她们唱:“哥哥和妹妹采红菱”,这种曲折的示爱和吴地古时“吹梦到西洲”同出一辙;而东北的姑娘是直率的,所以她们唱:“小妹妹送情郎呀,送到了大路旁。”四川荆楚一带的妹妹则是泼辣的,她们逗自己的情郎,则唱:“小妹妹要过河,哪个来背我?”

  可是,哪个地方的女子像兰州等大西北女子这样,把爱情表达得如此回肠荡气甚至于撕心裂肺。“若要我俩的姻缘散,除非是黄河的水干。 ”唱这首曲子的姑娘也许并没读过《上邪》,可这份至死不渝的爱比“山无陵,天地合,冬雷震震夏雨雪,乃敢与君绝!”何如?

  还有“ 尕妹妹好比个白牡丹,折不到阿哥的手里。”这种爱而不可得的忧伤,年华虚度的伤感,真有《国风》余韵。古代秦陇一带的青年唱“所谓伊人,在水一方”,那也是种像薄雾一样淡淡的哀愁。

  这就是陇原 女子的气质,也可说是兰州和兰州人的气质。静穆的外表下面,是如黄河一样奔腾的热血和一颗狂野的心,他们不轻易表达自己的情感,平时是腼腆的,可是你一旦走进她的内心,你发觉她的情感是多么丰富,他们的爱是多么炽烈,爱上你,她会不畏风雨,生死相从。

  我上大学时,老师给我们讲“花儿”,提到了回族长篇叙事诗《马五哥与尕豆妹》,里面有一句唱词印象很深:“马儿马儿去喝水,尕豆妹要和五哥亲个嘴。”把回族 女子怀春的情怀刻画如此传神。她要表达自己对情人的爱,又有些羞羞答答,甚至害怕被马儿看见。羞涩、兴奋、不安、激动,种种情愫都融入这句歌词。老师还举出另一句“花儿”的比兴,歌曲同样是唱女子想念远方的情郎:“想你则想你,心儿想成核桃,肠子想成皮带了。”这种惊世的比喻,哪个书斋里的文化人能想出来?

  “花儿”唱得最好的是回族、撒拉族、保安族、东乡族这些少数民族,而牛肉面也是回族兄弟发明的。我有时在想,如果兰州没有回民,没有穆斯林,兰州会是什么样的兰州呢?但可以肯定的是,兰州不可能具备这样的气质。

  我怀念兰州牛肉面,不仅怀念它的味道,更怀念在小店吃牛肉面的那种氛围。我老家早餐爱吃米粉,白白的米粉和红红的辣椒搅拌在一起,一下子钩起你的馋虫;北京人爱喝豆汁,爱吃卤煮火烧。而兰州人的早餐,大多在牛肉面店打发。

  兰州开牛肉面的以回民居多,早上天刚蒙蒙亮,兰州的小巷吹来干爽的风,夹杂着牛肉面的清香,立马会提醒你的肚子,——有点饿。于是你可以随便拐进一家小店,交了钱,然后说要一个“二细”或者“宽的”,也可以加肉或者加一个茶叶蛋。收钱的要么是老板的婆姨要么是他正在长个的儿子,他便会朝里面大声吆喝一句:“一个二细,加肉。”兰州人说话简洁直白,做买卖也是这样,刚去兰州的外地人,进了牛肉面店可能不习惯,觉得收钱的、拉面的甚至食客,一个个都面无表情,冷峻得像块石头。你去老北京小饭馆,要碗火烧和一个麻团。如果碰巧给你端来的是个老头,他会给你绕上半天,“小伙子,您的麻团,刚出锅的,热乎着呢,您慢用。”就差告诉你该怎么吃了。兰州牛肉面店里的伙计,不会对你有更多的殷勤,也不会多说一句话。面条好了,你自己去端。大蒜摆在外面,你自己拿。

  大多数兰州人喜欢端着面条,出店蹲在马路牙子上,深深地吸口气,似乎是大战前的准备活动。然后用一尺长的筷子伸进大海碗里,一搅,汤花溅起,面条卷在筷子上。然后是风卷残云,不到两分钟,连汤都会喝得干干净净。再把海碗往桌上一扔,嘴一擦,上班去了。无论你是贩夫走卒,还是夹公文包坐写字楼的白领,都可以蹲在外面吃牛肉面,没有什么有失身份的顾虑。鲁迅笔下的咸亨酒店,站着喝酒和坐着喝酒的人阶级分明,因为那是在特别讲究礼仪的越地,兰州则没有这么多的虚文缛节。

  只有老百姓吃完牛肉面,沉寂一夜的兰州城才开始活了起来,有了喧嚣,有了生气。毕业后我有次回兰州,一位同行的朋友是首次来兰州,我早上带他去小店吃牛肉面。他很惊讶地说:“兰州人的早餐可真是分量足”。是呀,足足一大碗,让喝杯牛奶,吃块面包当早餐的上海人看了,绝对咋舌。

  牛肉面作为兰州“城市符号”开始走向全国,也开始登堂入室。你去兰州,东道主会带你去装潢得很好的百年老店吃面,而开遍全国的“马兰拉面”则是将工业化流程和品牌效应引入经营,一样的碗,服务员一样的穿着,甚至一样的桌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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