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之罪 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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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之罪 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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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我伙伴讨论半天,我的伙伴想把他推到河里。”
  “你是说杀了他? ”
  “杀了他,用水泥封起来,然后扔进哈德逊河。”
  “你一辈子也做不出这种事来。”
  “不知道。当初我有可能也同意这么做。你知道,是他干的,他杀了那女孩,他再干一次的机率实在很大。妈的,也不全是因为这个。知道是他干的,知道他知道我们知道是他干的,然后还要把这个} 昆帐放回家。好像只有把他扔进河里才能出我这口气,要不是想到了更好的办法,我弄不好真会动手宰了他。”
  “想到什么? ”
  “我有个朋友在毒品侦缉组。我告诉他我需要海洛因,要很多,我也告诉他以后全都会拿回来。有一天下午拉德尔和他妻子都不在家的时候,我就偷溜进去栽赃。我把毒品塞到毛巾架里头,放进他的马桶浮球里,我把那鬼玩意藏在每一个我能想到的明显目标里。
  “然后我去找我毒品组的朋友,告诉他我知道上哪儿可以来个他妈的大丰收。他一切照手续来,拿到搜查令,拉德尔那时候在州北的达莫拉城,他什么也不知道。”我忍不住要笑。“审判后判决时,我到牢里看他。他唯一的辩解是他根本不知道海洛因怎么会跑到他家的,不用说,陪审团没有为了这句话整晚睡不着。我去看他,我说:‘你知道,拉德尔,可惜你没法去测个谎,不然还真能说服人家你不知道毒品的来路。’他只能瞪眼看着我,因为他知道他是被谁害的,这回可是换了他拿我们没辄。”
  “老天。”
  “结果是二十比十判他私藏毒品准备脱手。服刑大概三年的时候,他跟别的囚犯因为小事情打架,被一刀捅死了。”
  “老天。”
  “问题是,你会开始想,你到底有多大权力可以那样扭转局面。我们有权利陷害他吗? 我无法想像让他逍遥法外,总得想个法子定他的罪吧? 要是办不到的话,我们有权利把他扔到河里吗? 这个问题我更没法回答了,我想了很久。对与错之间总该有条界线,可是实在很难知道该划在哪里。”
  过了一会儿,她说快到上床时间了。
  “我这就走。”我说。
  “你想留下也可以。”
  我们还挺配的。有那么一会儿,所有难解的问题都不见了,躲在阴暗的角落。
  完事后,她说我应该留下,“我们可以一起吃早餐。”
  “好。”
  然后,她睡眼惺忪地问:“马修? 你刚刚说的那案子,讲到拉德尔? ”
  “怎么? ”
  “你为什么会想到要说这个? ”
  我有股冲动想说出来。不过我可得守住关口,就像我也隐瞒了凯尔·汉尼福德一样。
  “只是两个案子有一些共同点,”我说,“同样是女孩在格林威治村被人奸杀,联想到而已。”
  她模模糊糊嘟哝些什么我没听懂。我等她睡沉了以后,赶紧溜下床,穿上衣服。我走过几个路口,回到我的旅馆房间。
  我本以为我会失眠,结果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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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抵达时,礼拜才开始没多久。我溜到后排一个座位,从椅背架上抽本小黑皮书,找到引述的经文。我错过了祈祷文及第一首诗歌,但刚好赶上牧师引述律法。
  他看来好像比我记忆中高,也许是因为讲坛给人崇高的感觉。他的声音浑厚有力,读起十诫威严十足。
  “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房间不挤,约莫八十个人,大多跟我同龄或者更大,没有多少带小孩的父母。教堂能容纳的人数,应该是到场人数的四五倍。我想大多数教众在过去二十年大概都已陆续搬到城郊了取而代之的是爱尔兰和意大利人——而他们过去的住处,现在住的则是黑人和波多黎各人。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今天来做礼拜的人会比往常多吗? 他们的牧师刚经历过重大的家庭悲剧。上周日他没有主持礼拜。这是他们在命案和自杀发生后,第一次有机会在正式场合见到他。好奇心会引来较多的人吗? 或者压抑及羞愧的心——以及今早的寒意——会让许多人留在家里? “不可杀人。”
  斩钉截铁的宣告,这些诫令不容人争辩怀疑。不是万不得已,不可杀人。
  “不可奸淫……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我揉揉太阳穴。他能看到我吗? 我想起他厚厚的眼镜,知道他应该不能。何况我又坐在后头靠边的地方。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
  我们站起来,合唱赞美诗。
  礼拜花了一个钟头多一点。《旧约》那段引自((以赛亚书》,((新约》那段引自《马可福音》。又唱了首诗歌,一段祈祷,再唱一首诗歌。奉献盘传下来,我放了五块钱。
  讲道内容正如题目所示,讨论的是:通往地狱之路由善心铺就。心怀至善、正义的目标行事是不够的,马丁·范德普尔说,因为伴随崇高目的而来的行动如果不义、不善的话,目的本身的价值就大有问题。
  我没注意听他怎么详细地解释这点,因为我的心思已经完全被这个中心议题占满,开始活动起来。我在想,目的正确手段错误,跟目的错误手段正确,到底哪个比较糟。这不是我第一次思索这个问题,也不是最后一次。
  然后我们站起来,他手臂伸开,袖袍垂下,宛如巨鸟的双
  翼。他的声音在室内振荡回响。
  “神所赐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耶稣基督里,保守你们的心怀意念;全能的神,圣父、圣子、圣灵,与你们同在,直到永远。阿门。”
  阿门。
  有几个人没跟范德普尔牧师寒喧几句就溜出教堂。其他人排好队等着和他握手,我排在最后。终于轮到我时,范德普尔对我眨眨眼睛。他看我挺眼熟的,但想不起在哪儿见过。
  然后他说:“噢,是斯卡德先生。你来参加我们的礼拜,真是难得。”
  “很棒的经验。”
  “真高兴你这么说。没想到会再看到你,当然更是做梦也没想到我们无意的一次会谈,会把你引来寻找上帝。”他越过我的肩膀看向远方,嘴上挂着一丝笑容,“他的旨意凡人无法测度,是hE? ”
  “看来是。”
  “像你这样的人会因为别人的一桩悲剧有了改变。将来哪一天,也许我可以拿这个来当讲道的题目。”
  ‘我想跟你谈谈,范德普尔牧师。私下谈。”
  “哦,”他说,“今天我恐怕抽不出时间。我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宗教方面的疑惑,我了解这种迫切需要解答的感觉,但——”
  “我不想谈宗教,先生。”
  “哦? ”
  “我要谈的是你儿子和温迪。汉尼福德。”
  “我知道的已经都告诉你了。”
  “这回恐怕是我得告诉你一些事情,先生。我们最好能现在谈,而且非得私下谈不可。”
  “哦? ”他专注地看着我,我凝神观看他脸上多种感情的变化。“好吧,”他说,‘‘我的确有事得马上处理,不会太久。”
  我等着,不到十分钟他就过来了。然后他亲密地搭着我的肩带我走到教堂后面,穿过一扇门进入牧师会馆,走到上回我们谈过话的房间。壁炉里燃烧的是电能火,他跟上次一样,站在那前头烘暖他纤长的手。
  “早上的礼拜结束后,我习惯喝杯咖啡,”他说,“你也要吗? ”
  “不了,谢谢。”
  他离开房间,然后捧杯咖啡进来。“怎么,斯卡德先生? 什么事情这么急? ”他的语调刻意放得轻松,但隐藏着紧张。
  “今天早上的礼拜我很喜欢。”我说。
  “嗯,你刚才说了,我很高兴听你这么说。不过——,' “我本以为你会引述另外一段《旧约》经文。”
  “《以赛亚》是挺难理解的,我同意。他是诗人、先知。
  有兴趣的话,今天那段我可以介绍你读些有趣的评注。”
  “我本想你会引用《创世纪》的一段。”
  “噢,我们要等到圣神降临节才会从头开始讲经。为什么特别提《创世纪》? ”
  “我说的是《创世纪》里的某一段。”
  “哦? ”
  “二十二章。”
  他闭了会儿眼睛,皱眉专心思考。他睁开眼,抱歉地耸耸肩。“以前我章节一向记得还算清楚,这大概是老化过程带来的一点小祸害。要我帮你查吗? ”
  我说:“‘这些事以后,神要试验亚伯拉罕,就呼叫他说,亚伯拉罕,他说,我在这里。神说,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往摩利亚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
  “亚伯拉罕的试炼。‘神必自己预备做燔祭的羔羊。’很美的一段。”他的眼睛盯着我,“你能背诵经文实在很不简单,斯卡德先生。”
  “前些天我有个理由要读这一段,一直忘不了。”
  “哦? ”
  “我在想你也许能把这章解释给我听。”
  “以后我们当然可以找个时间谈,不过我弄不懂这有什么好
  心”
  “不懂吗? ”
  他看着我。我起身往他771~JL迈了一步。我说:“我想你应该懂。我想你或许可以跟我解释亚伯拉罕和你之间有趣的共同点。
  你可以告诉我如果神不自己预备做祭祀的羔羊的话,结果会怎么样。你可以再跟我多谈谈,通往地狱之路是怎么由善心铺成的。”
  “斯卡德先生——”
  “你可以告诉我你怎么狠得下心杀死温迪·汉尼福德,还有你为什么让理基替你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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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想你知道,先生。”
  “我儿子犯了惨绝人寰的谋杀案,我敢说动手的那一刻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我原谅他所做的,我也祷告上帝原谅他——”
  “我不是你教堂的教众,先生。我知道所有你以为没有人会发现的事情,你儿子唯一一次杀人是他自杀的时候。”
  他坐那儿愣了好一会儿,慢慢消化我的话。他的头稍稍下垂,姿势像在祷告,但我不认为他在祷告。他开口时,语气与其说是要自我防卫,倒不如说是好奇,每个字听来都有认罪的意味。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斯卡德先生? ”
  “因为很多我查到的事情,还有它们拼凑起来的结果。”
  “告诉我。”
  我点点头。我想告诉他,是因为我一直需要找人谈。我没有告诉凯尔·汉尼福德,找差一点就告诉特里娜——暗示过,但终究还是没有说。
  范德普尔是我唯一能讲的人。
  我说:“这案子不查自破,警方是那样看的,因为只能那样看。不过我接这案子要找的不是凶手,我本来只是想多了解些关于温迪和你儿子的事。结果我知道得越多,就越难相信是他杀了她。
  ‘‘他被定罪是因为他浑身是血跑到人行道上,而且歇斯底里。不过如果先搁下这点,他是凶手的说法就漏洞百出。他下午过了一半突然离开工作,这可以事先设计好,不过他没有。他是消化不良拉肚子,老板好不容易才把他劝回家。
  “算一算他到家的时间,根本没机会可以让他奸杀她后又跑上街。当天他的举止如常,唯一明显的不同是他胃痛。理论上说,他是无意撞见她,而她不知怎么刺激得他当场发疯。
  ‘‘到底是怎么回事? 突然起了性冲动? 他跟那女孩住一起,我们可以很合理地假设说,他随时都可以跟她做爱。而对他知道得越多,我就越肯定他从没跟她上过床。他们同住,但没有同寝。”
  “你怎么知道? ”
  “你的儿子是同性恋。”
  “不可能。”
  “事实如此。”
  “在神的眼里,男人之间发生关系是可耻的行为。”
  “也许吧,我不是这方面的权威。理基是同性恋,他觉得很不自在。在我看来,他对任何性关系都无法自在。他对你,以及他母亲,有种非常矛盾暧昧的感情,所以任何性关系对他来说都是负担。”
  我走向那堆假火。我在想,弄不好连壁炉也是赝品。我转身看着马丁·范德普尔。他的姿势没变,仍然端坐在那儿,双手搭在膝上,两眼看着他脚间的那块地毯。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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