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之罪 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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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之罪 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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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
  “反正啊,忘了那个通风井吧。他攥着把刀蹿出公寓。或者是剃须刀,不管是他妈的什么东西。他把凶器扔在楼梯。他冲上街以后把它扔到人行道上。他把它扔进垃圾箱里。他把它丢进下水道。马修,我们没有人证看到他跑出大楼。必要的话,我们可以找到一个,不过那狗娘养的在他干掉女孩三十六个钟头以后就死了。”
  说来说去老回到这点。我现在做的是警察的份内工作——如果他们有必要做的话。但理查德·范德普尔省了他们的麻烦。
  “反正我们不知道他是啥时闯上街的,”凯勒说,“潘科夫逮到他前两分钟? 十分钟? 这么长的时间,他要嚼烂那把刀吞下肚里都没问题。”
  “公寓里有剃须刀吗? ”
  “你是说老式剃须刀吗? 没有。”
  “我是说男用剃须刀。”
  “唔,他有把电动的。你他妈的怎么念念不忘那把剃须刀? 你也知道那些该死的验尸报告是怎么回事。我几年前接个案子,验尸处那儿一个混帐居然说凶器是把小斧子。我们可是在寓所逮到那狗杂种手里抡把槌球棍啊。你说说看,连人家脑袋是大砍刀劈碎的还是槌球棍捣烂的都搞不清楚,这种人分得清刀口和私处吗? ”
  我点点头。我说:“我在想他的动机。”
  “因为他脑子坏了,就这么简单。他在街上来回乱跑,全身都是血,喊得震天响,还把老二抖给大家看。要是问他为什么这样,我看他自个儿也搞不清楚。”
  “什么世道。”
  “上帝,别开这种话头,小心我说个没完。我们这一带可是每况愈下。”他朝我点个头,我们便一道走出他的办公室,穿过侦缉组出去。打字机前坐着穿便服和制服的人,一个个兢兢业业地敲出篇篇故事一主角是假想的罪犯和据报的犯罪嫌疑人。
  有个女人抽抽搭搭地用西班牙文在向一名警官报告。不知道她是犯人还是被害。
  侦缉组的人我全不认识。
  凯勒说:“巴尼.西格尔的事你听说了吧? 他们给了他终身职位。他现在是十七分局的局长。”
  “嗯,他人不错。”
  “百里挑一的人选。你退休多久了,马修? ”
  “几年吧,我想。”
  “安妮塔跟儿子怎么样? 都还好吧? ”
  “很好。”
  “跟他们一直保持联络? ”
  “偶尔。”
  我们走近柜台时,他清清喉咙,“有没有想过再戴上警徽,马修? ”
  “门都没有,艾迪。”
  “妈的实在太可惜了。”
  “时候到了,自己清楚。”
  “嗯。”他挺直腰杆,言归正传。“我跟潘科夫说好了,他今晚大概九点会跟你碰头。约翰尼·乔伊斯酒吧。在第二大道,我忘了是跟哪条街交叉。”
  “我知道那地方。”
  “他是常客,你只要找酒保指给你就成了。今晚他休假,我跟他说了你不会亏待他。”而且也讲过,有一部分油水得回头孝敬副队长。不用说。
  “马修? ”我扭回头。“你他妈的到底打算问他什么? ”
  “我想知道范德普尔骂了什么脏话。”
  “当真? ”我点点头。“我看你跟范德普尔一样,脑子坏了,”
  他说,“给顶帽子钱,全世界的脏话都可以让你听个够。”
                 3
  贝顿街从哈德逊大道往西延伸到河边,街道狭窄,都是住家。有些树是新种的,树基围上矮栅栏,上头挂着牌子恳求狗主压住他们宠物的天性:“我们爱我们的树/请控制你们的狗”。
  一九四号是栋整修过的褐石建筑,前门颜色就像人造草皮。共有五间公寓,一层一间。前厅里的第六个门铃上标着“管理员”
  三个字。我按铃静候。
  应门的女人大约三十五岁左右。她穿件男式白衬衫,敞开领口两粒钮扣,褪色的牛仔裤斑班点点。她体态像消防栓,一头短发好像是抡把钝掉的大剪子随意喀擦几下的结果。不过看来下坏。她站在门口,仰头看我,五秒钟之内就断定我是警察。
  我报上名字,得知她叫伊丽莎白。 安东尼利。我告诉她我想跟她谈谈。“谈什么? ”
  “你三楼的房客。”
  “该死。我以为已经完事了呢。我还在巴巴等着你们开锁,清出他们的东西呢。房东要我带人参观公寓,可我连进都进不去。”
  “还上着挂锁? ”
  “你们这些人都不互相通气啊? ”
  “我不是局里派来的,这是私人调查。”
  她的眼睛千变万化。她对我稍有好感,因为我不是警察,不过现在她知道了我的目的。而且如果我不是公家派的,那就表示她没义务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她说:“听着,我很忙。我是个艺术家,有很多工作要做。”
  “回答我几个问题,我保证比你打发我走更省事。”
  她想了想,猛地转身走进大楼。“外头冻死了,”她说,“跟我下楼,咱们可以谈,不过可别占用我太多时间。”
  我跟她走下一段楼梯,到了地下室。她有个大房间,厨具放在一角,西墙摆张行军床。仰看全是暴露在外的水管和电线。
  她搞的是雕塑,现场有几件作品为证,但她正在做的那件我没法看到——有块湿布盖住了。其他几件都是抽象的,形体庞大、呆钝,跟海怪似的。
  “我没法告诉你多少,”她说,“我当管理员是因为可以免缴房租。我手巧,不管什么东西坏了,我大概都能修好,而且我厉害,敢跟拖欠房租的人大声嚷嚷。大部分时间我都不搭理别人,我很少注意大楼有什么事。”
  “你认识范德普尔跟汉尼福德小姐? ”
  “打过照面而已。”
  “他们什么时候搬来的? ”
  “我搬来以前,她就在这儿了。我是今年四月满两年。他大概是一年多一点以前搬来跟她同住,我想。没记错的话,我想是圣诞节前没多久。”
  “他们不是一道搬来的? ”
  “不是。在这之前,她有过别的室友。”
  “男的? ”
  “女的。”
  她没留记录,不知道温迪的前任室友叫什么名字。她给了我房东的名字和地址。我问她记不记得温迪什么事情。“少之又少。我只注意找麻烦的人。她从来没开舞会放音乐吵到别人。我去过她公寓几次,她卧室暖气的活塞裂了,暖气漏得太多,他们没法调节温度。我换个新活塞上去。才两个月前的事。”
  “他们公寓保持得很干净? ”
  “干净极了,非常赏心悦目。他们把窗框和门框都上了漆,家具摆设也很别致。”她沉吟一下,“我想也许是他带来了改变。
  他搬来前我就在这儿了,我记得以前没那么好。他挺有点艺术气息。”
  “你以前就知道她是妓女? ”
  “我现在还不知道呢,我在报纸上读了太多谎话。”
  “你不认为她是? ”
  “我正反意见都没有。没听房客抱怨过,不过话说回来,她在那上头就算一天接了十个客人,我这儿也无从知道。”
  “她有过访客吗? ”
  “我才跟你讲过,有的话我也不知道。上楼不需要通过我这关。”
  我问她大楼还住着些什么人。总共有五间整层公寓,每层房客的名字她都给了我。如果他们愿意的话,我当然可以找他们谈,她说。不过顶层那对夫妇可不行——他们在佛罗里达,要到三月中才会回来。
  “你问够没? ”她说,“我想接着工作了。”她弹弹指头,一副等不及要捏泥土的样子。“温迪… 汉尼福德是不是? ”
  “我怎么知道? ”
  “你觉得范德普尔可能是同性恋,对她,你是不是也有过同样猜测? ”
  “噢。我还以为……不,她不像。我只要看女人对我的态度,就可以猜个八九不离十。我看她很正常。”
  “而你却假定他有问题。”
  “对。”她仰头看我,“知道吗? 我到现在还很肯定。”
  我告诉她,她帮了我很大的忙。
  “我觉得好像没跟你说什么。”
  “倒是有件事你可以告诉我。”
  “什么事? ”
  “你不认识他们,两个都不认识,我也知道你对这大楼的人没多大兴趣。不过长时间经常看到的人,多多少少总会在心里留下一点影子。你对他们所知不多,但他俩总会给你什么感觉,什么特殊印象。也许这个礼拜来发生的事,会模糊掉你原来的印象,不过我还是想知道你以前对他们有什么看法。”
  “说出来对你又有什么好处? ”
  “这样我就可以知道,他们在别人眼里是什么样子。何况你是艺术家,观察想必非常敏锐。”
  她啃起指头。“嗯,我懂你的意思。”她顿一下后说,“不过实在不知道从何说起。”
  “他杀了她,你很惊讶。”
  “每个人都很惊讶。”
  “因为跟你原来对他们的看法出入太大。你本来是怎么看他们的? ”
  “只是房客,只是很普通的……等等。好吧,你搅乱了我的脑细胞。以前我从没想过要把这种感觉用语言表达出来。不过你知道我是怎么看他们的? 像姐弟一样。”
  “姐弟? ”
  “对。”
  “为什么? ”
  她闭上眼睛,皱起眉头。“没法说得很清楚,”她说,“也许是他们在一起的样子。不是他们做的事情,只是他们散发的气息,他们走在一起时给人的印象,他们相互的关系。”
  我等着。
  “还有件事。我倒也没怎么去想,我是说没人问的话我不会提,不过我好像理所当然就认定他是同性恋。”
  “为什么? ”
  她本来一直坐着,这会儿却站起来,走向她的一件作品——铁灰色的多角凸面体,比她本人还高还宽。她背对着我,短粗的指头顺着一个曲面划过去。
  “体型吧,我想,举手投足的样子。他高瘦,讲话的方式很特别。其实我这种人实在不该讲这种话。我的身材、我的短发,我喜欢用手,电器和机械我又拿手。一般人很容易认定我是女同性恋。”她转过身,眼睛有挑衅意味。“我不是。”她说。
                 4
  我到格林威治大道一家意大利店吃晚餐,然后到两家酒吧混了一混,才拦辆出租车到约翰尼·乔伊斯酒吧。我告诉酒保我要找刘易斯… 潘科夫,他指指后头一处雅座。
  我其实不用人帮也能找到他。他高高瘦瘦四肢细长,发色淡黄,胡子刚刮,一脸毫无心机的样子。我走近时,他站起来。
  他身穿便服,廉价的灰色格子呢西装配上淡蓝色衬衫和条纹领带。我说我是斯卡德,他说他是潘科夫,然后伸出手来,我握了一握。我坐在他对面,服务员过来时我点了双份波本。潘科夫面前还有半杯没喝完的啤酒。
  他说:“副队长说你想见我,是要问我汉尼福德谋杀案的事吧? ”
  我点点头说:“干得好。”“全凭运气,误打误撞上的。”
  “帮你添了笔光荣记录。”
  他脸红了。
  “弄不好可以拿个嘉奖。”
  他脸更红了。我在想他到底多大了,外表看来应该有二十二岁吧。我想到他的报告,我看他一两年内应该可以升任三级警探。
  我说:“我看过你的报告。细节不少,不过有些事情还是需要你补充一下。你跑到出事地点时,范德普尔站的地方离发生凶案的那栋建筑有两个门面。他当时到底在干什么? 手舞足蹈,还是在跑? ”
  “应该说是站在原地不动,不过身体动作很大。就像精力过剩需要发泄,就像喝了太多咖啡两手抖个不停。不过他是全身都在抖。”
  “你说他的衣衫不整,怎么个不整法? ”
  “他的衬衫下摆在裤子外面。皮带系得好好的,不过长裤没扣,没拉拉链,那话儿露出来了。”
  “他的阴茎? ”
  “对,他的阴茎。”
  “你看他是故意的吗? ”
  “呃,那玩意都露出来了,他自己应该知道。”
  “不过他没有自慰,或是扭屁股,或是做什么不雅动作之类的? ”
  “没有。”
  “他有没有勃起? ”
  “我没注意。”
  “你看到他的老二,可是没注意有没有勃起? ”
  他脸又红了。“他没有。”
  服务员拿来我的饮料。我举起杯子,朝里头看看。我说:“你在报告里说,他当时说了脏话。”
  “是用吼的。我还没绕过拐角就听到他的声音。”
  “他说的是——”
  “你知道的。”
  他很容易发窘,太嫩了。我忍着没发脾气。“他用的字。”我说。
  “我不想说那些字。”
  “勉强一下。”
  他问这重要吗,我说也许。他身体前倾,声音压低。“操。”
  他说。
  “他就那么一直嚷着‘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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