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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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传-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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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胡适、陈独秀同年进北大的,有周作人、刘半农等人;先后进北大的还有李大钊、钱玄同、高一涵、陈大齐、朱希祖、刘文典、沈尹默、沈兼士、马裕藻等许多人;稍后,鲁迅也来北大兼课。真是新人荟萃,北大气象为之大变。他们都为《新青年》撰稿,使《新青年》阵容也更加雄厚强大,新文化潮流更加汹涌澎湃,不可遏挡。    
    1918年,《新青年》改组为同人刊物,扩大编辑部,由陈独秀、胡适、李大钊、钱玄同、高一涵、沈尹默等六人轮流编辑。同年底,陈独秀又邀集李大钊、胡适、周作人等商议,另创一个《每周评论》,仍由《新青年》同人主持,以便及时发抒议论,抨击黑暗,鼓吹新思潮。北大学生傅斯年、罗家伦等人,也组织新潮社,第二年1月创办《新潮》月刊,响应《新青年》,作新文化的有力宣传。于是,形成了一个围绕《新青年》的新文化团体,成为倡导新文化运动的中心。而这《新青年》团体,事实上又与北京大学密不可分,北大也就成为新思想的大本营,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策源地了。    
    不久,五四学生爱国运动爆发,反对帝国主义,反对亲日派,震悚全国。新文化运动,也因政治的助力,而涛起风从,迅速发展到全国各地,汇集成了全国规模的伟大文化革命的洪流。陈独秀和胡适是当时运动的最有力的倡导者,他们两人齐名,时人称之为“陈胡”,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最著名的代表人物。    
    “五四”时期的陈胡,虽是志同道合,却也各有长短。胡适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是革命统一战线中的一员,但比起李大钊、陈独秀来,他较为温和,不怎么坚决,却也不武断。胡适自己承认,陈独秀当年确是“一个坚强的革命家”,他的主张和言论,总是“一个老革命党的口气”;⑤有时他不免偏激,对顽固势力却决不妥协。1919年1月,陈独秀为了回击顽固派各方面对《新青年》的非难与谩骂,写了著名的《本志罪案之答辩书》。我们不妨抄录几段精彩的在下面:    
    他们所非难本志的,无非是破坏孔教,破坏礼法,破坏国粹,破坏贞节,破坏旧伦理(忠孝节),破坏旧艺术(中国戏),破坏旧宗教(鬼神),破坏旧文学,破坏旧政治(特权人治),这几条罪案。    
    这几条罪案,本社同人当然直认不讳。但是追本溯源,本志同人本来无罪,只因为拥护那德莫克拉西(Democracy)和赛因斯(Science)两位先生,才犯了这几条滔天的大罪。要拥护那德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孔教,礼法,贞节,旧伦理,旧政治。要拥护那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旧艺术,旧宗教。要拥护德先生,又要拥护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国粹和旧文学。大家平心细想,本志除了拥护德赛两先生外,还有别项罪案没有呢?若是没有,请你们不用专门非难本志,要有气力有胆量来反对德赛两先生,才算是好汉,才算是根本的办法。


第四部分:在新文化运动洪流中 1917…1921《新青年》、北大、陈胡(2)

    ……西洋因为拥护德赛两先生,闹了多少事,流了多少血;德赛两先生才渐渐从黑暗中把他们救出,引到光明世界。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若因为拥护这两位先生,一切政府的迫压,社会的攻击笑骂,就是断头流血,都不推辞。⑥    
    这样的答复,旗帜鲜明,态度决断,毫不妥协退让,不是胡适所能写得出来的。不妨再做一次“文抄公”,把当年钱玄同批评胡适思想的信,抄录一段来作证:    
    老兄(按,指胡适)的思想,我原是很佩服的。然而我却有一点不以为然之处:即对于千年积腐的旧社会,未免太同他周旋了。平日对外的议论,很该旗帜鲜明,不必和那些腐臭的人去周旋。老兄可知道外面骂胡适之的人很多吗?你无论如何敷衍他们,他们还是很骂你,又何必低首下心,去受他们的气呢?我这是对于同志的真心话,不知道老兄以为怎样?⑦    
    胡适就是这么一个与人周旋,调和妥协气味较浓的人,跟陈独秀恰成对照。    
    但是,胡适与陈独秀那时毕竟是共同奋斗的同志。1919年6月11日晚,陈独秀因在北京新世界散发《北京市民宣言》的传单,被北洋政府的密探逮捕,住宅亦被查抄。⑧胡适于当晚即写了《“威权”》一诗:    
    “威权”坐在山顶上,指挥一班铁索锁着的奴隶替他开矿。    
    他说:“你们谁敢倔强?    
    我要把你们怎么样就怎么样!”    
    奴隶们做了一万年的工,头颈上的铁索渐渐的磨断了。    
    他们说:“等到铁索断时,我们要造反了!”    
    奴隶们同心合力,一锄一锄的掘到山脚底。    
    山脚底挖空了,“威权”倒撞下来,活活的跌死!⑨这么激烈地抨击专制统治的诗,是《尝试集》里所罕见的。陈独秀留下的《每周评论》,也由胡适接过来继续编辑,一直出到这一年8月30日,印刷第37号时,被军阀政府封禁才停刊。    
    ① 陈独秀在《敬告青年》文中所陈“六义”是:    
    一、自主的而非奴隶的。    
    二、进步的而非保守的。    
    三、进取的而非退隐的。    
    四、世界的而非锁国的。    
    五、实行的而非虚文的。    
    六、科学的而非想象的。    
    在逐项解释这“六义”时,鼓吹“人权平等之说”,并指出:“科学之兴,其功不在人权说下,若舟车之有两轮焉”,因而“当以科学与人权并重”。人权平等说,即是民主。见《青年杂志》第1卷第1号,1915年9月15日出版。    
    ② 此信约写于1917年1月,见《胡适来往书信选》,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5月版,上册,第6页。    
    ③ 参看周作人《知堂回想录》“一二一 卯字号的名人(一)”。香港三育图书文具公司1974年出版。    
    ④ 蔡元培《我在北京大学的经历》,载《东方杂志》第31卷第1号,1934年1月1日出版。    
    ⑤ 胡适《逼上梁山》(1933年12月3日),载《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5年10月出版。    
    ⑥ 见《新青年》第6卷第1号,1919年1月15日出版。    
    ⑦ 此信约写于1918年2月,载《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25~26页。    
    ⑧ 陈独秀这次被捕的事,可参看毛泽东写的《陈独秀之被捕及营救》一文,载《湘江评论》创刊号(1919年7月14日)。陈氏所散发的传单,为《北京市民宣言》,据当时北京警视厅、署的档案所存,原件有16开纸大小,分上下两半排印,上半中文竖排,连标题共16行;下半英文横排,连标题共13行。中文全文如下:    
    北京市民宣言中国民族乃酷爱和平之民族。今虽备受内外不可忍受之压迫,仍本斯旨,对于政府提出最后最低之要求如左:    
    一、对日外交,不抛弃山东省经济上之权利,并取消民国四年七年两次密约。    
    二、免除徐树铮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段芝贵王怀庆六人官职,并驱逐出京。    
    三、取消步军统领及警备总司令两机关。    
    四、北京保安队改由市民组织。    
    五、市民须有绝对集会言论自由权。    
    我市民仍希望以和平方法达此目的。倘政府不愿和平,不完全听从市民之希望,我等学生、商人、劳工、军人等惟有直接行动,以图根本之改造。特此宣言,敬求内外士女谅解斯旨。(各处接到此宣言,希即复印传布)    
    ⑨ 《“威权”》一诗,原载《新青年》第6卷第6号,篇末注“八年六月十一夜”。后《尝试集》增订四版,增“是夜陈独秀在北京被捕;半夜后,某报馆电话来,说日本东京有大罢工举动”的跋语。


第四部分:在新文化运动洪流中 1917…1921娶了一位小脚夫人(1)

    胡适不满26岁,就当了北京大学教授,可算是少年得志。半年之后,他便回绩溪上庄老家办喜事,与江冬秀女士完婚。    
    江冬秀也是安徽人,家住绩溪县北的旌德县江村,与上庄相距约40里。①早在1904年,即胡适去上海进梅溪学堂的那年春天,便由胡母作主,订下了他们两人的终身大事。到1908年秋天,江家办了嫁妆,胡家备了新房,写信叫胡适回家成亲。胡适因家道中落,店业破产,自己学业未成,难于养家活口,故“力阻之”。    
    后来去美国留学,婚事一拖就拖了十几年。    
    他们这桩婚事,也曾经发生过一点波折。江冬秀虽系名门女儿,但因父亲早逝,旧家庭重男轻女,仅随胞兄在私塾读了一两年书,后多荒疏,识字无多,又从小缠足,完全是一位旧式乡村女子。她与自称“新人物”,且在同学中小有名气的胡适,本不般配。到胡适放洋留学,得了洋功名,村里更是纷纷传言,说胡适在外国娶了亲,生了孩子,要与江冬秀解除婚约。胡适的母亲起初并不相信,但传说多了,也难免疑心忧虑,便去请胡适幼时好友胡近仁代写家书,叫儿子勿违母命。    
    胡适自己呢,心里原也十分矛盾。江冬秀没有文化,不会写情书,又缠一双小脚。胡适自然很不满意,在家书中也曾有所流露。②而在美国生活的自由气氛感染之下,他也曾发生一点越轨行为,谈起恋爱来了。有一位美国女郎,名叫韦莲司(EdithWilliams),大学教授的女儿,学问很好,而且思想很放任,与胡适接触甚多,思想感情很投合。胡适遇此妙龄女子,也难逃情网,曾经朝朝暮暮与韦女士湖滨散步,月下谈心,两年间给她写了一百多封情书。③对同在美国留学的中国才女陈衡哲(莎菲),胡适也怀着很深的情意;他们亲密而谐趣的通信中,分明流露出彼此倾慕之情。④但胡适毕竟是一个“胆小君子”,受旧礼教传统的束缚,终不敢接受韦莲司的爱情,对陈衡哲也不过私心怀慕而已。胡适对母亲又特别孝顺,自己多年游学在外,不能奉养母亲,归期一再延误;加上家庭经济拮据,母亲甚至“以首饰抵借过年”。这些都使胡适愧疚不已,他怎么敢在婚姻问题上,再违抗寡母之命,而有负于母亲所喜欢的江冬秀呢?何况旧式婚约,“名分”已定,使胡适对江冬秀也“由分生情意”,产生了一种责任感和同情心。他曾在日记中写道:    
    冬秀长于余数月,与余订婚九年矣,人事卒卒,轩车之期,终未能践。冬秀时往来吾家,为吾母分任家事,吾母倚闾之思,因以少慰。古诗十九首云:“千里远结婚,悠悠隔山陂;思君令人老,轩车来何迟?伤彼兰蕙花,含英扬光辉;过时而不采,终随秋草萎。”吾每诵此诗,未尝不自责也。⑤    
    因此,当他接到家中照片,见冬秀也站在母亲身旁,便在照片上题诗。诗的后半专写江冬秀道:    
    图左立冬秀,朴素真吾妇。轩车来何迟,劳君相待久。十载远行役,遂令此意负。归来会有期,与君老畦亩。筑室杨林桥,背山开户牖。辟园可十丈,种菜亦种韭。我当授君读,君为我具酒。何须赵女瑟,勿用秦人缶。此中有真趣,可以寿吾母。⑥    
    胡适信誓旦旦,表示要与冬秀同老畦亩,同偕到老。并且设想他们婚后的生活:    
    在杨林桥边盖房,辟园种菜,他教冬秀读书,冬秀为他具酒,夫妇耕读和乐,不必赵女鼓瑟,秦人击缶的音乐歌吹,也可使他的母亲高兴,延年益寿。这是胡适关于他们爱情生活的颇具浪漫情调的一曲畅想曲。于是,胡适一方面写信给冬秀,勉励她多读书识字。另一方面,也找些别的理由,来自我宽解,以为旧婚约“名分”已定,“亦往往能长成真实之爱情”。他在《病中得冬秀书》诗中写道:    
    岂不爱自由?    
    此意无人晓:    
    情愿不自由,也是自由了。⑦    
    这可以说十分准确地抒写出了他徘徊于西方自由与东方礼教之间的极其矛盾与无可奈何的心境。1914年11月,胡适与同居的法学助教卜葛特讨论“择偶之道”,卜氏认为找对象应以“智识平等”作标准。胡适则认为:    
    择妇之道,除智识外,尚有多数问题,如身体之健康,容貌之不陋恶,性行之不乖戾,皆不可不注意,未可独重智识一方面也。智识上之伴侣,不可得之家庭,犹可得之友朋。此吾所以不反对吾之婚事也。以吾所见此间人士家庭,其真能夫妇智识相匹者,虽大学名教师中亦不可多得。⑧    
    这见解自然也有道理;而“犹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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