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罗德亚德·吉卜林:老虎!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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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罗德亚德·吉卜林:老虎!老虎!-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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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罗德亚德·吉卜林 文美惠 译

    
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

    
1994年10月第一版

  打猎顺利吗,大胆的猎手? 
  兄弟,我守候猎物,既寒冷又长久。 
  你捕捉的猎物在哪里? 
  兄弟,他仍然潜伏在丛林里。 
  你引以为傲的威风又在哪儿? 
  兄弟,它已从我的腰胯和肚腹间消逝。 
  你这么匆忙要到哪儿去? 
  兄弟,我回我的窝去——去死在那里! 

  我们现在要回头接着上一个故事讲下去。莫格里和狼群在会议岩斗了一场之后,离开了狼穴,下山来到村民居住的耕地里。但是他没有在这里停留,因为这儿离丛林太近了,而他很明白,他在大会上至少已经结下了一个死敌。于是他匆匆地赶着路,沿着山谷而下的崎岖不平的大路,迈着平稳的步子赶了将近二十哩地,直到来到一块不熟悉的地方。山谷变得开阔了,形成一片面性广袤的平原,上面零星散布着块块岩石,还有一条条沟涧穿流其中。平原尽头有一座小小的村庄。平原的另一头是茂密的丛林,黑压压的一片,一直伸展到牧场旁,边缘十分清晰,好像有人用一把锄头砍掉了森林。平原上,到处都是牛群和水牛群在放牧吃草。放牛的小孩们看见了莫格里,顿时喊叫起来,拔脚逃走。那些经常徘徊在每个印度村庄周围的黄毛野狗也汪汪地吠叫起来。莫格里向前走去,因为他觉得饿了。当他走到村庄大门时,看见傍晚用来挡住大门的一棵大荆棘丛,这时已挪到一旁。 
  “哼!”他说,因为他夜间出门寻找食物时,曾经不止一次碰见过这样的障碍物。“看来这儿的人也怕丛林里的兽族。”他在大门边坐下了。等到有个男人走过来的时候,他便站了起来,张大嘴巴,往嘴里指指,表示他想吃东西。那个男人先是盯着他看,然后跑回村里唯一的那条街上,大声叫着祭司。祭司是个高高的胖子,穿着白衣服,额头上涂着红黄色的记号。祭司来到大门前,还有大约一百个人,也跟着他跑来了。他们目不转睛地瞅着,交谈着,喊着,用手指着莫格里。 
  “这些人类真没有礼貌,”莫格里自言自语地说,“只有灰猿才会像他们这样。”于是他把又黑又长的头发甩到脑后,皱起眉毛看着人群。 
  “你们害怕什么呀?”祭司说,“瞧瞧他的胳臂上和腿上的疤。都是狼咬的。他只不过是个从丛林里逃出来的狼孩子罢了。” 
  当然,狼崽们一块玩的时候,往往不注意,啃莫格里啃得重了点,所以他的胳臂上和腿上全都是浅色的伤疤。可是他根本不把这叫做咬。他非常清楚真正被咬是什么味道。 
  “哎哟!哎哟!”两三个妇人同声叫了起来。“被狼咬得那个样儿,可怜的孩子!他是个漂亮的男孩子。他的眼睛像红红的火焰。我敢起誓,米苏阿,他和你那个被老虎叼走的儿子可真有些像呢。” 
  “让我瞧瞧,”一个女人说道。她的手腕和脚踝上都戴着许多沉甸甸的铜镯子。她用手掌挡住眼睛,仔细望着莫格里。“确实有些相像。他要瘦一点,可是他的相貌长得和我的孩子一个样。” 
  祭司是个聪明人。他知道米苏阿是当地最富有的村民的妻子。于是他仰起头朝天空望了片刻,接着一本正经地说,“被丛林夺去的,丛林又归还了。把这个男孩带回家去吧,我的姐妹,别忘了向祭司表示敬意啊,因为他能看透人的命运。” 
  “我以赎买我的那头公牛起誓,”莫格里自言自语道,“这一切可真像是又一次被狼群接纳入伙的仪式啊!好吧,既然我是人,我就必须变成人。” 
  妇人招手叫莫格里跟她到她的小屋里去,人群也就散开了。小屋里有一张刷了红漆的床架,一只陶土制成的收藏粮食的大柜子,上面有许多的凸出的花纹。六只铜锅。一尊印度神像安放在一个小小的神壁龛里。墙上挂着一面真正的镜子,就是农村集市上卖的那种镜子。 
  她给他喝了一大杯牛奶,还给他几块面包,然后伸手抚摸着他的脑袋,凝视他的眼睛;因为她认为他也许真是她的儿子,老虎把他拖到森林里,现在他又回来了。于是她说,“纳索,噢,纳索!”但是莫格里看样子没有听过这个名字。“你不记得我给你穿上新鞋子的那天了吗?”她碰了碰他的脚,这只脚坚硬得像鹿角。“不,”她悲伤地说,“这双脚从来没有穿过鞋子。可是你非常像我的纳索,你就当我的儿子吧。” 
  莫格里心里很不踏实,因为他从来没有在屋顶下面呆过。但是他看了看茅草屋顶,发现他如果想逃走,随时可以把茅草屋顶撕开,而且窗上也没有窗栓。“如果听不懂人说的话,”他终于对自己说,“做人又有什么用呢?现在我什么都不懂,像个哑巴,就跟人来到森林里和我们呆在一起那样。我应该学会他们说的话。 
  当他在狼群里的时候,他学过森林里大公鹿的挑战声,也学过小野猪的哼哼声,那都不是为了闹着玩儿的。因此,只要米苏阿说出一个字,莫格里就马上学着说,说的一点也不走样。不到天黑,他已经学会了小屋里许多东西的名称。 
  到了上床睡觉的时候,困难又来了。因为莫格里不肯睡在那么像捕豹的陷阱的小屋里,当他们关上房门的时候,他就从窗子跳了出去。“随他去吧,”米苏阿的丈夫说,“你要记住,直到现在,他还从来没有在床上睡过觉。如果他真是被打发来代替我们的儿子的,他就一定不会逃走。” 
  于是莫格里伸真了身躯,躺在耕地边上一片长得高高的洁净的草地上。但是还没有等他闭上眼睛,一只柔软的灰鼻子就开始拱他的下巴颏。 
  “嗬!”灰兄弟说(他是狼妈妈的崽子们中间最年长的一个),“跟踪你跑了二十哩路,得到的是这样的回报,实在太不值得了。你身上尽是篝火气味和牛群的气味,完全像个人了。醒醒吧,小兄弟,我带来了消息。” 
  “丛林里一切平安吗?”莫格里拥抱了他,说道。 
  “一切都好,除了那些被红花烫伤的狼。喂,听着。谢尔汗到很远的地方去打猎了,要等到他的皮毛重新长出以后再回来,他的皮毛烧焦得很厉害。他发誓说,他回来以后一定要把你的骨头埋葬在韦根加。” 
  “那可不一定。我也作了一个小小的保证。不过,有消息总是件好事。我今晚累了,好些新鲜玩意儿弄得我累极了,灰兄弟。可是,你一定要经常经我带来消息啊。” 
  “你不会忘记你是一头狼吧?那些人不会使你忘记吧?”灰兄弟焦急地说。 
  “永远不会。我永远记得我爱你,爱我们山洞里的全家;可是我也永远会记得,我是被赶出狼群的。” 
  “你要记住,另外一群也可能把你赶出去的。人总归是人,小兄弟,他们说起话来,就像池塘里的青蛙说话那样哇哩哇喇。下次下山,我就在牧场边上的竹林里等你。” 
  从那个夜晚开始,莫格里有三个月几乎从没走出过村庄大门。他正忙着学习人们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首先,他得往身上缠一块布,这使他非常不舒服;其次,他得学会钱的事,可是他一点也搞不懂,他还得学耕种,而他看不出耕种有什么用。村里的小娃娃们常常惹得他火冒三丈。幸亏丛林的法律教会了他按捺住火气,因为在丛林里,维持生命和寻找代食物全凭着保持冷静;但是他们取笑他不会做游戏或者不会放风筝,或者取笑他某个字发错了音的时候,仅仅是因为他知道杀死赤身裸体的小崽子是不公正的,才使他没有伸手抓起他们,把他们撕成两半。 
  他一点也不知道自己的力气有多大。在丛林里他知道自己比兽类弱,但是在村子里,大家都说他的力气大得象头公牛。 
  莫格里也毫不知道种姓在人和人之间造成的差别。有次卖陶器的小贩的驴子滑了一交,摔进了土坑,莫格里攥住驴子的尾巴,把它拉了出来,还帮助小贩码好陶罐,好让他运到卡里瓦拉市场上去卖。这件事使人们大为震惊,因为卖陶器小贩是个贱民,至于驴子,就更加卑贱了。可是祭司责怪莫格里时,莫格里却威胁说要把他也放到驴背上去。于是祭司告诉米苏阿的丈夫,最好打发莫格里去干活,越快越好;村子里的头人告诉莫格里,第二天他就得赶着水牛出去放牧。莫格里高兴极了;当天晚上,由于他已经被指派做村里的雇工,他便去参加村里的晚会。每天晚上,人们都围成一圈,坐在一棵巨大的无花果树底下,围着一块石头砌的台子。这儿是村里的俱乐部。头人、守夜人、剃头师傅(他知道村里所有的小道消息),以及拥有一支陶尔牌老式步枪的村里猎人老布尔迪阿,都来到这儿集会和吸烟。一群猴子坐在枝头高处叽叽喳喳说个没完,石台下面的洞里住着一条眼镜蛇,人们每天晚上向他奉上一小盘牛奶,因为他是神蛇;老人们围坐在树下,谈着话,抽着巨大的水烟袋,直到深夜。他们尽讲一些关于神啦、人啦以及鬼啦的美妙动听的故事,布尔迪阿还常常讲一些更加惊人的丛林兽类的生活方式的故事,听得那些坐在圈子处的小孩们的眼睛都差点鼓出脑袋。故事大部分是关于动物的,因为丛林一直就在他们门外。鹿和野猪常来吞吃他们的庄稼,有时在薄暮中,老虎公然在村子大门外不远的地方拖走个把男人。 
  莫格里对他们谈的东西自然是了解一些的,他只好遮住脸孔,不让他们看见他在笑。于是,当布尔迪把陶尔步枪放在膝盖上,兴冲冲地讲着一个又一个神奇的故事时,莫格里的双肩就抖动个不停。 
  这会儿布尔迪阿正在解释,那只拖走米苏阿儿子的老虎,是一只鬼虎。有个几年前去世的狠毒的老放债人的鬼魂就附在这只老虎身上。“我说的是实话,”他说道,“因为有一回暴动,烧掉了普郎·达斯的帐本,他本人也挨了揍,从此他走路总是一瘸一拐,我刚才说的那只老虎,他也是个瘸子,因为他留下的脚掌痕迹总是一边深一边浅。” 
  “对,对,这肯定是实话。”那些白胡子老头一齐点头说。 
  “所有那些故事难道全都是瞎编出来的吗?”莫格里开口说,“那只老虎一瘸一拐,因为他生下就是瘸腿,这是谁都知道的呀。说什么放债人的魂附到一只从来比豺还胆小的野兽身上,完全是傻话。” 
  布尔迪阿吃了一惊,有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头人睁大了眼睛。 
  “喝!这是那个丛林的小杂种,是吗?”布尔迪阿说道,“你既然这么聪明,为什么不剥下他的皮送到卡里瓦拉去,政府正悬赏一百卢比要他的命呢。要不然,听长辈说话最好别乱插嘴。” 
  莫格里站起来打算走开。“我躺在这儿听了一晚上,”他回头喊道,“布乐迪阿说了那么多关于丛林的话,除了一两句以外,其余的没有一个字是真的,可是丛林就在他家门口呀,既然是这样,我怎么能相信他讲的那些据说他亲眼见过的鬼呀、神呀、妖怪呀等等的故事呢?” 
  “这孩子确实应该去放牛了。”头人说,布尔迪阿被莫格里的大胆无礼气得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 
  大多数印度村子的习惯是在大清晨派几个孩子赶着牛群和水牛群出去放牧,晚上再把它们赶回来;那些牛群能把一个白人踩成肉泥,却老老实实地让一些还够不着他们鼻子的孩子们打骂和欺负。这些孩子只要和牛群呆在一块儿,就非常安全。连老虎也不敢袭击一大群牛。可是孩子们如果跑开去采摘花儿,或者捕捉蜥蜴,他们有时就会被老虎叼走。莫格里骑马在牛群头领大公牛拉玛的身上,穿过村庄的大街;那些蓝灰色的水牛,长着向后弯曲的长角和凶猛的眼睛,一头头从他们的牛棚里走出来,跟在他后面。莫格里非常明确地向一同放牧的孩子表示:他是头领。他用一根磨得光溜溜的长竹竿敲打着水牛,又告诉一个叫卡米阿的小男孩,叫他们自己去放牧牛群,他要赶着水牛往前走,并且叫他们要多加小心。别离开牛群乱跑。 
  印度人的牧场到处是岩石、矮树丛、杂草和一条条小溪流,牛群一到这儿就分散开去,消失不见了。水牛一般总呆在池塘和泥沼里,他们常常一连几个小时躺在温暧的烂泥里打滚、晒太阳。莫格里把水牛赶到平原边上,韦根加河流出丛林的地方;接着他从拉玛的脖子上跳下来,一溜烟跑到一丛竹子那儿,找到了灰兄弟。“喂!”灰兄弟说,“我在这里等你好多天了。你怎么干起了放牛的活儿?” 
  “这是命令,”莫格里说,“我暂时是村里的放牛娃。谢尔汗有什么消息吗?” 
  “他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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