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投资理财2011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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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投资理财2011最新版-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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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票:新发行未使用过的邮票。价格最高。

    盖销票:盖章使用过的邮票。价格次之。

    信销票:邮资凭证,有一定的邮政史料价值。价格最低。

    成套票:一个完整的系统邮票。价格较高。

    散票:不成套的单张邮票。价格较低。

    单票、方连票、全张票:主要指新票中成套未分开的邮票。

    纪念邮票、特种邮票:J字头小型张邮票、T字头小型张邮票。

    错票、变体票:设计、印刷等错误造成的邮票。这种邮票极为珍贵。

    邮票投资的特点是门坎比较低,任何人都可,且几乎不用成本就可开始,但收益不稳定,价格波动较大。集邮除了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它还具有知识性、趣味性、文化品位等,可陶冶人们的性情。同收藏字画、古玩相比较,邮票收藏是一项很平民化的收藏,每个人尽可以根据自己的财力进行投资。用邮票进行保值、增值;不失为一种减少通货膨胀损失的良策。投资邮票不像炒股票,其发行量固定,而且在收藏者锁定筹码下,一套邮票只会越来越少,随着需求增加,价格便能上升。

  世上收藏林林总总,千奇百怪。没有什么是不可收藏的,文房四宝、印章奇石、明清家具、钱币、磁卡、图书、报纸、门券、烟酒、火花、像章、唱片、钟表、名片、宣传海报、扇子、照片。。。。。。,总之,只要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的东西,你都可收藏。
第四章 现阶段家庭理财新渠道
一 券商集合理财
  券商理财是指券商集合理财计划,是证券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的一种增值理财服务,由证券公司募集资产并投资运作,实行第三方托管。对普通公众而言,就是把公众的钱募集起来进行投资理财。集合理财产品是证券公司针对高端客户开发的理财服务创新产品,在产品运作上与证券投资基金相近,但不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而且起点比基金高,一般5…10万起;同时集合理财有期限,一般2…5年为限。截至目前,包括广发证券、光大证券、长江证券、中信证券、招商证券'、东方证券、中金公司、国信证券、华泰证券、海通证券、东海证券、国元证券、国都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等十几家券商共发行了26只券商理财产品,其中8只为债券型产品,16只为偏重股票和基金的产品,2只为货币型产品,随时可进出。
   1 投资范围灵活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按投资范围划分,可以分为限定性集合理财和非限定性集合理财。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新股发行、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债券型投资基金等信用度高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投资股票、股票型基金等风险类产品的比例一般不超过20%,如中信理财II号,适合于注重稳妥的投资者。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由管理方和投资者约定,一般投资于二级市场的股票等风险性、高收益产品,适合于追求收益的投资者,如,由东方证券发起设立的“东方红1号”这样可以投资于债券、股票、股票型基金、货币基金以及ETF等各种品种的“大拼盘”,适合于风险型的投资者。
   2 券商自有资金参与投资
  券商的自有资金有两大作用:弥补投资者损失及调动券商的积极性。如果产品亏损了,投资者还能获得券商以自有资金部分做出的补偿,这样券商的自有资金就起到了一定的“防护垫”的作用。同时,产品的投资运作结果也关乎券商自有资金的安全与收益,这样就无形中调动了券商在投资运作过程中的积极性。除了隐性保本的功能外,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又在操作制度上,为资金的安全性上了一道锁,例如:光大集合理财产品引入了第三方托管银行,进行全程托管。
   3 投资门槛高,流动性差
  券商集合理财类似于“半封闭式基金”,封闭期长则1年,短则3个月。封闭期过后,会周期性地开放。如招商证券“基金宝”规定,每3个月的最后5个工作日开放。而“东方红1号”则是第1年的最后5个工作日才能开放,办理退出。另外,券商集合理财赎回后,资金到账时间比较长,通常需要5—7天。
  另外,集合理财的中途退出要交纳手续费,如招商证券基金宝集合理财计划规定退出费率最高1。0%,持有2。5年以上方可免收退出费,这就要求投资者必须对所购买集合理财产品的灵活性做必要的了解,一般应做好两年以上的投资准备。并且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投资门槛高:限定性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单份金额最低5万元,非限定性最低10万元,大大高于基金最低1000元就可申购的门槛。
二 人民币理财
  人民币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大致可分为债券型、信托型、挂钩型及QDII型。
  债券型——投资于货币市场中,投资的产品一般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因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个人无法直接投资,这类人民币理财产品实际上为客户提供了分享货币市场投资收益的机会。
  信托型——投资于有商业银行或其他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担保或回购的信托产品,也有投资于商业银行优良信贷资产受益权信托的产品。
  挂钩型——产品最终收益率与相关市场或产品的表现挂钩,如与汇率挂钩、与利率挂钩、与国际黄金价格挂钩、与国际原油价格挂钩、与道?琼斯指数及与港股挂购等。
  QDII型——所谓QDII,即合格的境内投资机构代客境外理财,是指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简单地说,即是客户将手中的人民币资金委托给合格商业银行,由合格商业银行将人民币资金兑换成美元,直接在境外投资,到期后将美元收益及本金结汇成人民币后分配给客户的理财产品。
  在个人理财进入门槛上,市场实际与银监会5万元人民币、5000美元的门槛起点还是有些距离,如中信理财宝认购起点分别为1000美元和5000港币。各家银行推出的人民币理财产品预期收益、计息方式以及起点规模要求也均有很大差距,这就需要投资者综合衡量,优中选优。
  在投资人民币理财产品时要注意四方面风险:
  a)  收益率:如广告中的收益率是年收益率还是累积收益率;产品是否代扣税,广告中的收益率是税前收益率还是实际收益率。
  b)  投资方向:人民币理财产品募集到的资金将投放于哪个市场,具体投资于什么金融产品,这些决定了该产品本身风险的大小、收益率是否能够实现。
  c)  流动性:大部分产品的流动性较低,客户一般不可提前终止合同,少部分产品可终止或可质押,但手续费或质押贷款利息较高。
  d)  挂钩预期:如果是挂钩型产品,应分析所挂钩市场或产品的表现,挂钩方向与区间是否与目前市场预期相符,是否具有实现的可能。
  此外,人民币理财业务虽获得银监会的批准,但此类产品至今尚没有任何法律与规章予以规范。
三 信托理财
  目前市场上热销的信托产品均是以发行信托计划的方式进行的,投资者在购买之前就应先对信托计划这一概念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信托计划是指信托投资公司在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为了实现信托目的而制定的关于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及信托收益分配等内容的信托产品。信托计划一般具备这样的特点:第一,信托计划募集的资金由信托公司按照确定的管理方式集合运用;第二,有明确的期限,投资信托计划期限不少于1年;第三,有最低投资金额,每笔不低于5万元,目前许多信托公司已将加入信托计划的底限调高了;第三,采取私募的形式,不能通过公共媒体做宣传;第四,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
  投资者认购信托产品的条件是什么呢? 1、委托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2、资金要求:委托人保证委托受托人管理的资金是其合法所有的可支配资金。委托人在认购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时,单笔信托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超过部分应当是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信托产品的程序主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认真阅读与信托产品有关的信托文件。以目前市场上发行的信托计划为例,投资者在加入前应仔细阅读《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第二步,信托产品的预约申购。目前许多信托产品在正式发行前都有预约申购期,投资者需在此期间到指定网点进行预约申购。
  第三步,信托产品的认购。预约申购期结束后进入发行期,投资者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的代办网点,签订信托合同交付信托资金。
  信托公司的信托理财资金投向五花八门,有的专门投资于货币市场,有的投资证券市场,有的投向房地产等实业领域,需要投资者自己挑选中意的行业。投资者在购买信托时,不但应该详细阅读资金信托计划书,而且还要看该信托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因为在信托合同中,风险说得很明白,投资者千万不要把信托合同当成银行存款,也不能把预计收益当成实际收益。另外,资金投向哪个领域,是地产还是市政工程等,都应该事前了解。一些产品预计的收益率很高,投资者在受此吸引的同时,更应该弄明白的则应该是这个信托计划的安全性、有没有担保等,因为《信托法》明文规定不得承诺信托计划的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在风险控制方面,信托公司采取了很多手段,如第三方承诺购回、房地产抵(质)押、股权质押、银行保函、介入董事会等。其中担保的合法性与力度并不完全相同,有的采取多种保障措施,有的则较少。对于有担保的信托计划,委托人首先要看担保的主体是否合法,其次担保方的经营状况也很重要,委托人不能只看担保方资产规模的大小。多数人比较看重信托资金投向的行业,一般认为,市政工程、基建行业以及行业形象好、知名度高的项目比较受市民认可。实际上,在选择信托产品时,应注重现金流量、管理成本相对稳定的品种,如市政工程、商业楼宇、宾馆、娱乐场所、旅游项目以及中高档住宅小区等不易贬值的项目。最后,买了信托产品后,投资者要随时了解信托计划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信托公司定期向投资者披露信息即信托计划的执行情况,是应尽的义务。
  投资者除了要对信托产品有一个了解之外,还要了解一些与信托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一法两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于2001年10月1日起实施。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于2002年5月14日起实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于2002年7月18日起实行。    
四 投资型保险
  投资型家庭财产保险包含了房屋、家电、家具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在遭到爆炸、火灾等灾害事故损害后的必要补偿保障,从而使购买者在稳健享受投资收益的同时,将家财损害所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加上具备收益性,投资型财险可以成为家庭理财的一个重要手段。比如,你拥有一定的资金但数量不大,难以投资到较大的项目中去;厌恶投资风险,不愿将资金放入股市等高风险领域,或者作为资产组合的一部分,要求这部分资金安全性高,对收益水平寄希望不高;对保险有所了解,注重家庭的安全保障,那么可选择购买一些投资型保险。
  投资型险种本质上来说是以一部分保费用于对投保人进行保障的同时,将另一部分资金剥离开来,由保险公司“代客理财”。市面上的投资型保险产品主要分为: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资连结险(表3)。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资连结险的风险排序依次递增,但风险越大回报越高。分红险承诺客户享有固定的保险利益,因此一旦投资不力,保险公司必须自己“买单”,来填平差额。万能险除了基本保障功能不受投资表现的影响之外,还有着最基本的保底收益。投连险不承诺保底收益,一般情况下,在股票、债券市场向好的情况下,投连险的收益会较大;而一旦股票、债券市场向低,有保底收益的万能险的优势就凸显出来了。
  表3: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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