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om启世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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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om启世录-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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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已经把它们都装到一起了。”姬尼小心翼翼地告诉斯库德曼。这时,屋里传来一阵奇怪的嘟嘟声。斯库德曼的火一下就上来了,他冲过客厅,一把推开罗梅洛房间的门,本以为里面会是乱七八糟的线板和零件,但是他看到的却是罗梅洛坐在一台完整的机器前敲打着。他楞在原地沉默了一会,然后走进去,让罗梅洛调几个游戏出来给他看看。    
    那年圣诞节,罗梅洛要了两件礼物:一件是书,《苹果机图像编程指南》;还有一件也是书,《汇编语言》,这种语言比其他编程语言更底层更晦涩,但是执行得更快。不久后,继父被调到英国皇家空军基地,他们举家搬迁到英国中部,这两本书就成了罗梅洛的生活伴侣。在那个名叫阿康拜的小城里,罗梅洛通过写游戏提高了他的汇编语言水平,同时他还自己做美工。每完成一个游戏,他就把它带到学校里去出售,很快他就变得小有名气。一个模拟对苏空战训练的机要官员找到了斯库德曼,向他询问罗梅洛是否有空做份兼职,斯库德曼觉得这是件好事情。第二天,罗梅洛被带到一个放着大型计算机的阴森房间里,为了不让他看到,各种机密的地图、文档、机器都被黑色绒布遮得严严实实。官员们要求他把大型机上的一个程序转换到小型机上运行,当罗梅洛看到屏幕上那原始的飞行模拟界面时,他脱口而出:“没问题,我最拿手的就是游戏。    
    信息时代的大潮在那时已经初露端睨,计算机成了一种文化符号——《时代》(Time)周刊甚至用它作为1982年的“年度人物”封面。计算机游戏显露出了它比家用游戏机更迷人的前景,雅达利主机在1983年的销售额下降了五亿三千六百万美元,而卡曼多(modore)VIC…20和64型家用计算机则卖出十亿美元,甚至超过了苹果机。所有这些计算机都正需要游戏,需要罗梅洛这样的游戏制作者。而想在这个朝阳产业里发布自己的作品,只有两条路,一是通过雪乐山或电子艺界(Electronic Arts)之类的大出版商——罗梅洛发现他们太过于高高在上了;还有一条路就是通过计算机爱好者杂志,为了节省经费,他们通常是直接把游戏代码印在杂志上,想玩的人只能一行行地把代码输入计算机。    
    在英格兰的罗梅洛几乎把所有时间都花在了苹果机上,他制作游戏,然后寄出去投稿。他学习成绩的下滑终于激怒了继父,曾经的冲突又再度出现在这对父子之间。罗梅洛的漫画新作《麦尔文》(Melvin)似乎正是这现实的翻版,只是多了暴力和血腥:一个名叫麦尔文的男孩总喜欢和他老爸唱反调,他老爸和罗梅洛继父一样是个带着墨镜的秃头,漫画中,麦尔文遭受着各种花样迭出的惩罚。在一个故事里,麦尔文答应洗碗但却不做,跑一边打游戏去了,他父亲知道后一言不发,直到他睡着后才冲进他的房间大骂:“你这个小杂碎!”然后把他的头砸到墙上,直砸得眼珠爆裂,血肉模糊。罗梅洛并不是唯一在暴力漫画中寻求释放的孩子,学校里其他学生也会把他们脑海中麦尔文的各种悲惨下场悄悄告诉罗梅洛,而罗梅洛则把这些想法逐一付诸笔墨,他绝不放过任何一次展现血腥的机会,其他孩子们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种出众的感觉也使罗梅洛发生改变,他开始听重金属音乐金属乐队,杂色人等(Meta Uica,Motley Crüe),犹大牧师(Judas Priest)。他约会了好几个女孩,其中他最喜欢的一个很快成了他的女朋友,她活泼随和,而且聪明伶俐,她父亲是一个受人敬重的官员,她让罗梅洛穿上带领的衬衫和得体的牛仔裤,她带他结识新的朋友。在经历了父亲出走和继父打骂的这些岁月后,罗梅洛感觉终于找到了怀抱。    
    罗梅洛十六岁了,他渴望着通过他的游戏取得成功。在屡试无果地投了八个月稿后,1984年3月5日,一个《苹果汁》(InCider)杂志的编辑终于决定出版罗梅洛的一个名为《搜寻侦察兵》(Scout Search)的游戏。这是个低分辨率的迷宫游戏,玩家——游戏中的一个点,需要赶在灰熊——另一个点——的前面,把侦察兵们——若干个点——集合到一起。它看上去很普通,但很好玩。罗梅洛为此得到了一百美元的稿酬,而且这家杂志对他的其他游戏也很有兴趣,“我酒一醒就会着手和他联系。”这个刚参加完斋月末狂欢节的编辑写道。    
    罗梅洛全身心地投入到了游戏制作中,他不但编程,还做美工。他甚至可以在半个小时里完成一个游戏。他给所有这些游戏都起了由两个首字母相同单词组成的名字,譬如《异形攻击》(Alien Attack)或者是《洞穴战士》(Cavern Crusader)。他变得越来越自大,在给一家杂志的信中,他写道:“你们这次程序竞赛的冠军肯定是我,我的程序非常棒,不要再设什么五百美元的奖金了,直接把那五百美元给我就好了,还有那个年度奖,对,一千美元那个,都直接给我。”落款一如往常:“约翰·罗梅洛,王牌程序员”。然后,他赢得了奖金。    
    罗梅洛迫不及待地想和他那居住在犹他州的生父分享这些成功,他草草做了张信纸,抬头是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的所谓公司的名称:顶级思想软件(Capitol Ideas Software),在信里,罗梅洛讲述了他发表的作品,他赢得的竞赛,“我现在已经学了四年半的计算机,我的编程能力即将有一次新的突破。——约翰·罗梅洛,王牌程序员,竞赛冠军,未来富翁。”他已经踏上了征途,他能感觉到,但要想真正成为未来的大富翁,他得离开英格兰回到美国,他急切地盼望着这一天的到来。    
    罗梅洛于1986年和家人一起回到美国加州,并在他曾经 常去打游戏的雪乐山大学选修了课程——尽管他只念过两年高中。他的游戏越来越受欢迎,几乎每一个都能在杂志上发表,有的甚至还上了封面。此外,他于某天在汉堡王(Burger King)吃快餐的时候遇上了一个他心仪的女孩,凯俐·米切尔(Kelly Mitchell),她是那里的收银员,他们俩迅速坠入爱河。凯俐成长于一个中产阶级的摩门教家庭,她住在城边小山上一座漂亮的房子里。罗梅洛以前也约会过很多女孩,但没有哪一个像凯俐这么有趣,尽管她不喜欢游戏,他们仍然很合得来。十九岁的罗梅洛还从未真正体验过家庭生活的温馨,他渴望拥有一个自己的家庭,他向凯俐求婚,她答应了,他们于1987年完婚。    
    罗梅洛已经出版过十个游戏,他即将高中毕业,他还有一个小家,他该找一份工作了,又有什么样的工作能比制作游戏更让他神往呢?罗梅洛在计算机杂志上看到一个名叫“苹果节”(Applefest)的聚会将在1987年9月16日举行,参加的人不光是普通的苹果机爱好者,还有像维真(Origin)和雪乐山那样的大游戏出版商,以及那些发表他游戏的杂志社:《新时代》(Uptime)、《四位元》(Nibble)和《苹果汁》。    
    罗梅洛到达旧金山那个会议中心时,黑客们和玩家们正在忙着组装机器。一张桌子上铺满了《四位元》杂志,那一期的封面上正是罗梅洛的作品。在《新时代》这家以磁盘方式发行的杂志摊位前,屏幕上也正演示着罗梅洛的一个游戏。“哇……简直是我的个人游戏展嘛!”罗梅洛叹道。就在《新时代》摊位旁,他遇到了杰伊·威尔伯(Jay Wilbur),这个编辑曾发表了每一个罗梅洛寄来的游戏,他身材魁梧,但却长着一副娃娃脸,二十七岁的他以前在TGI星期五夜总会做酒保。在杰伊心目中,罗梅洛虽名气不大,但却是一个值得信赖的程序员,因为他懂得一个成功的游戏需要有哪些要素,这些东西说起来谁都知道,但做起来则完全是另一码事。杰伊告诉罗梅洛,《新时代》有份工作想请他来做,罗梅洛故做镇定地说他会考虑的。然后他心情愉快地走到旁边维真公司的摊位上,那里悬挂着一个条幅:“《创世纪V》,10月31日”,“噢,天啊!”罗梅洛嘀咕道:“新版的创世纪!”然后他在一台机器前坐下,插入他的磁盘,摊位上一个女士立即向他问道:“你在干什么?你想拷贝我们的游戏?!你怎么能做这种事!”罗梅洛敲了几下键盘,对她说:“来看!”——屏幕上显示着一个迷宫追踪游戏,这是他刚完成的图像分辨率增加了一倍的复杂程序,它看上去非常精细和鲜活,这种所谓的双倍分辨率图像是当时编程领域里最顶尖的技术。就面前这个削瘦的孩子,展示出来的画面比旁边屏幕上的《创世纪V》还漂亮。女士只有一个问题:“你在找工作吗?”    
    两个月后,1987年11月,罗梅洛驱车从西海岸穿越美国, 奔赴位于东海岸新罕布什尔州的维真公司办公室开始他的第一份工作。他满怀憧憬但却囊中羞涩,一路上他都是用支票垫付着各种账单。预产期在明年二月的凯俐和他一起,尽管想到那边寒冷的气候就让她害怕,但罗梅洛的热情感染了她。他作为王牌程序员和未来富翁的人生就要开始了,他保证道。    
    罗梅洛并未兑现他的诺言。尽管一开始在维真干得很成功,但罗梅洛跟随着上司离开维真,新创建了一家公司,这是一次赌博,而他是个手气欠佳的赌徒:新公司找不到客户,他失业了。二十一岁的罗梅洛已经有一个名叫迈克尔(Michael)的儿子,而且凯俐又怀上了第二个孩子,她觉得累了。罗梅洛对她的种种许诺都落了空,为了让第二个孩子离外公外婆近些,她回到了加州。电话那头的罗梅洛仍然毫无起色,他在那边什么都没有,没有工作,没有房子,他睡在朋友的沙发上。    
    但罗梅洛绝不会就这么躺下等死,他心中装着梦想,他有一个他深爱着的家庭,他还要做一个他自己从未拥有过的那种父亲,那种不光支持孩子们玩游戏,还和他们一起玩的父亲。他给杰伊打了个电话,询问《新时代》还有没有职位空缺,杰伊告诉罗梅洛,他已离开《新时代》,加入了位于路易斯安那州什里夫波特市的一家公司:《软盘》(SoftDisk),这份杂志也是以磁盘方式发行。杰伊建议罗梅洛过来试试。罗梅洛没有任何犹豫,他要去什里夫波特,那里有南方温暖的天气,那里有游戏。那里最好再有狂热的玩家——他期许着。    
    


第二章:火箭科学家第一节

    约翰·卡马克是个很晚才开口说话的孩子,他父母亲的担心一直持续到1971年的某天,15个月大的卡马克拿着一块海绵蹒跚着走进客厅,说出不光是一个单词而是一个完整的句子:“爸爸,你的洗澡巾。”就好像他一直不屑于说单个的词,而非要到能用它们组合出完整的句子时才肯开口。“茵戈(Inga),”他父亲斯坦(Stan)对他母亲说道:“看起来我家有个很不一般的小家伙噢。”    
    卡马克家一直都有着自学成材的传统。约翰·卡马克的爷爷老约翰·卡马克只有二年级教育程度,他的妻子也只有八年级。这个家庭主妇教会了她丈夫识字和写作,他后来成为一名电气工程师。他们在肯塔基州最贫穷的东部地区带大了他们的孩子斯坦,这个学习勤奋的孩子获得了一所大学的奖学金。他在数学和工程学方面都表现得不同寻常,最终成为家里第一个大学生,并进入一家电台工作。他妻子茵戈的父母是药剂师和理疗师,茵戈继承了他们的科研兴趣,她在研究核疗技术的同时还在攻读微生物学博士。茵戈和斯坦希望能把他们对学习的热爱传递给下一代。    
    小约翰·卡马克出生于1970年8月20日,小名约迪。他父母工作都很勤奋,所以他们家境很好。斯坦还晋升为一家电视台的晚间新闻主播,这家电视台是密苏里州堪萨斯城最大的三家电视台之一,他们随后搬迁到郊外的富人区。在那里,约翰有了个小弟弟,彼得(Peter)。同年,约翰进入圣母玛利亚天主教小学,这是当地最好的学校之一。这个从一岁起就戴上眼镜,长着一头凌乱金发的瘦小男孩在学校里很快显示出与众不同。二年级的时候,只有七岁的卡马克在所有标准化测验里都几乎得到满分,这相当于九年级的水平。他还养成了一种很独特的口吃习惯:在每句话后面加上类似机器人的简短嗡嗡声,就像计算机处理数据:“12乘以12等于144……嗯嗯。”    
    在家的时候,卡马克像父母一样贪婪地阅读各种书籍,他喜欢托尔金的《魔戒》,或者类似那样的奇幻小说。他成打成打地看漫画书,他还喜欢科幻电影,但最让他觉得有意思的还是《龙与地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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