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不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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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不惑-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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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迪你女儿几个月了?” ——不知是方方还是青芸。
  “ 青芸什么时候来的?” 阿迪的声音。
  “ 星期三来的,学校又放假了……” ——理论上讲这个是青芸。
  “ 吃个橘子吧。”
  我死盯着放在地毯上的行李。
  “喂! 吃个橘子吧。”
  我才猛然意识到是在跟我讲话。方方把橘子丢过来,我伸手接住,剥开皮就吃起来——总比呆坐着不动强。谈话的中心最终转向我,开始还强打精神作答,脑子到后来就越来越不听使唤了。于是,阿迪告辞,王绅和方方帮我铺床,我换上行李箱里的花格睡衣,钻进毛毯就睡。
  一场浑然忘我的大睡。
  在巴黎的第一夜,音响里播放的是音乐剧巴黎圣母院,有历史味道的房屋,阿迪、王绅、方方、青芸,以及迫不及待的睡眠……
  背景音乐 《 notre…dame de paris 》

  星期三市场印象、香榭丽舍和远方的电话

  我顶喜欢在睡梦中被轻轻的谈话声吵醒,于是在梦的余韵中被自然而恬静地带入到现实世界中来。小的时候就是这样,假寐一下,听听大人们在说些什么,尤其喜欢听关于自己的事情,仿佛偶然间窥到了本不应该知晓的秘密,开心得不得了。
  长大了也一如既往。但这同在大学宿舍睡觉时被吵醒有本质的区别,那真的是一种灾难,现在想想还觉得是不是带有故意的成分 :室友们开门关门,上床下床,以及谈话的分贝好像比平日提高了十倍也不止,又浓缩在我的梦中上演似的。
  有时在女孩家过夜,或中午公司休息时跑到她家共同度过一个暖洋洋的中午。醒来时她坐在床边,用遥控器切换电视频道,有时对着穿衣镜化妆,唇膏或是睫毛刷放在桌上发出令人惬意的清脆声响。
  就是在这样的时候,觉得人生真的幸福得让人落泪。
  在法国逢周三、周日,就有早市。法国人一般把早市叫作“ marché”,即市场的意思。星期三市场实际上就是星期三的早市,举行早市的地点也是固定的,通常都在每个城市的中心广场或公众集会的地方。
  因为王绅房间的窗户正对着Asnières 地区早市的胜利广场( la place de la victoire ),所以我恰好就是被星期三市场的人声从梦中吵醒的;从几个人的清谈到整个市场的人声鼎沸,我的听觉神经仿佛是一个脱离我而存在的独立个体,自始至终精神百倍。
  终于忍不住爬起来,趴着窗台向外望。有好多人,好多的色彩。连水果的排列方式都非常的印象派,连卖旧货的地摊都像是达达派的作品一样。一位阿拉伯裔的仁兄抖着他的床单,把价叫的漫天响,在集体虐杀我睡梦的众多声音中,他的杀伤力最大。
  看着看这就好想穿上鞋跑下去转一圈,可是意识到公寓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孩子们不知什么时候全跑出去了。我则被反锁在家里。
  蹭到浴室,对着镜子呲牙咧嘴,然后象用放大镜观察植物根毛的眼神浏览了洗手台上摆放的化妆品,最后从中挑出了大概能洗脸的一件。洗罢脸,又凝视了一下镜中人,随后又花了三分钟选了一瓶面乳,用食指点几点在脸上涂匀。
  方方的房间门大开(看来并不避讳什么),我踱进去转了半圈,书桌上有小动物贴纸、大概和家人的合影、还有席绢的袖珍读本 —— 所有女孩都有的房间。
  打着哈欠又窥探了贮藏室,最后关照厨房。餐桌上摆着盒装牛奶、果酱、已经变凉的烤小面包、半盘油炸花生米,玻璃杯下压着一张字条:饿了随便吃 ( 简洁明了,颇像我五年前的作风 )吃了烤面包喝了牛奶,消灭了花生米( 出奇意料的可口);又走进浴室,刷牙、冲淋浴,然后换上新内裤,套上牛仔裤,用王绅的“ 百灵” 电吹风吹干头发。坐在王绅的书桌前看他的烹饪书 (他是学法餐的)时,门锁“吧嗒”一响,终于有人回来了,是青芸。
  “ 对不起把你锁起来了,没钥匙我出不去。”
  ( 知道,有钥匙我早就下楼逛早市去了。)
  “ 方方说,让我下午带你出去逛逛,你想去哪儿?”
  ( 还挺细心的。)
  “ 香榭丽舍大街”我说。
  我和青芸在“ virgin ”唱片店前汇合了方方。
  “怎么样?觉得?”方方问我。
  “香榭丽舍,我的家!”我一本正经地回答。
  两个小女孩脸对脸吃吃的笑起来。
  这条同铁塔、凯旋门一起成为巴黎标识的大街,七个月后,也就是2000年七月到2001年七月在我住在巴黎整整一年的期间,成为我常去的地方。就光顾的次数来讲,仅仅排在巴黎的寓所和设计学校之后,真的象 我的第二个家一样。每当无所事事的时候(为什么在巴黎有那么多无所事事的日子呢);或下课以后顶着内部似乎已经肿胀的脑袋走在暮色将至的巴黎街头;也许是心情颇佳的梳洗打扮到拉丁区的露天咖啡座钓美眉空手而归(基本上空手而归,巴黎是我个人情史的滑铁卢)的日子,总会不经意的走到这条赫赫有名的大街上来。
  我怀着完全不同的心情,每次踽踽在那里,并不是因为它的名气,它雅致的奢华、它凝重的浮夸,而是一种可以吞吐万物的归属感。那里每时每刻都有世界各个角落的人,来了又离去;香榭丽舍由此拥有永恒的妩媚容颜,而这张妩媚的脸庞又是在时时刻刻更换化妆和表情。异乡游人漫步在这条街上,感受到的是孑然一身却并不苦涩的孤独,因为和你擦肩而过的,几乎也全都是像你一样身在异乡的匆匆过客。说这里是异乡人的流水沙龙再恰当也不过。
  我不是来去匆匆的游人,也不是长期的住客,我只是一名常驻旅行者,在法国这片国土上,哪里也没有我的家,哪儿也不会有我的家。在我身心疲惫的时候,我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汇入这条大街的陌生人的洪流之中,在这里没有汹涌澎湃的孤独感,也没有与世隔绝的困惑。
  所有想到的这些,都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而当我第一次踏足香榭丽舍大道的时候,是不紧不慢的跟在两个小女孩方方和青芸的身后,冷静而又动用了全身上下每一根最敏感的神经末梢感受这幕初会带给我的心灵的悸动。
  当天下午的路线是:从“ virgin ”唱片店出发,先逛香水城,买了倩碧男士护肤三件套;然后经过GAP 、ZARA、 丽都,一直到凯旋门;转而到大街另一边往回走,经过路易威登(永远大排场龙),Gaumont 影院到香榭丽舍寰岛。继续走到协和广场的摩天轮,转向玛德莲娜大教堂(Ste Marie Madeleine)方向;两个小女生很兴奋地向我推荐了她们最中意的店“无印良品”,我又买了原色全棉浴巾以示捧场;走马观花看了金碧辉煌的巴黎歌剧院,到春天和老福爷,又买了ZARA 女款轻便皮鞋(欧洲女鞋码都大,款式又好,很适合我)。
  步行距离从地图上看相当不近。
  回到家,王绅对我的倩碧不屑一顾,对我的ZARA 女款轻便皮鞋(强调一句,基本是属于中性)不置可否,而对我的无印良品浴巾却大为光火,嘟囔了几句,对两个小女生表示了强烈的不满。后来我才知道那家店是冤大头才光顾的,那条原色浴巾的价格是一百法朗—— 我是永远会被商品消费的排弹打中的一批人中的一个。
  第二则消息,在我们回来之前,王绅接到一通莫名其妙的北京长途,看了写在字条上的名字,我一霎时间说不出话来,也不知是喜是忧。
  早知道她迟早会来,但是没想到来得如此之快。
  也早知道她此行的目的不是我,但我还是抱有侥幸的心理。
  我的脑细胞超越时差的负载顿时处于高度兴奋状态。
  我知道那无异于一场战争。
  背景音乐:梁永琪 《 胆小鬼 》

  关于搭讪和霎那间失去的方向感

  我一向都是一个倾向于在各种场合搭讪女孩的人。但同时在搭讪的过程中以及搭讪后的发展阶段保持了相当的地道性。也许我真的是一个相当地道的搭讪者,也许不是,基本情况因女孩而异。
  Chelssy 是顾盼生辉的女性,我是百无聊赖的上班族。她的生活圈子从我认识她至今都只了解冰山一角,而我自己费尽心力所涉猎的领域加起来也不及她一个人色彩纷呈。我们的共同特点只有一个,就是空闲,而且碰巧同时在一家学费昂贵的私立英语学校上课。
  在电脑教室里,她鸡群鹤立,我书生意气;我主动指点迷津,告诉她几个必须记牢的语法,她看来早就习惯了被形形色色的人搭讪,应对非常之老道又不失温柔,我大惊失色—— 在我的平凡人生中从未接触过如此的女性。那时候我还不满二十三岁,自然而然的想到了人生中某种传奇的邂逅。
  一个星期顶多在英语学校碰到她两次,我们俩俩坐在电脑屏幕前学习、交谈,我搜刮肚肠把但凡能记起来的笑话讲出来。有时候她毫无顾忌的在教室里高声浪笑起来,对于别人投来的种种目光仿佛早已习以为常了,每逢这样的时候我也不禁飘飘然起来,俨然为自己所热衷所垂涎的公众地位也就此步入了一个新的台阶。
  我和她认识几周之后开始外出,多半是她毫无征兆地打来电话,有时是临近半夜,有时是四十度高温的午后三点。好在上班时不用担心她的传讯,因为她中午十二点之前几乎都起不来床。
  她喜欢去“滚石”吃晚饭,也有时去重庆金山火锅城,甜食中意哈根黛斯Hàagen Dazs ,买东西则国贸或王府,也去秀水街买一些中看不中用的应季装。
  外出的次数越多,碰到的熟人也多起来。全都是她认识的人。比如说,从三里屯这一头到另一头,没走出几步就有人和她打招呼。不乏全身范思哲,开跑车,腕上带“劳力士”的。谈及的内容比较世俗,但都掷地有声的那种。我的不安也与日俱增。
  倒不是我自惭形秽,我工作的那个圈子,有些财大气粗的也是跺跺脚,就把上证、深证的某只个股的指数震三震;或信口一句话,伦敦金交所就跟着出消息的。但她的圈子显然是另一个世界。
  有一次上班时我信手翻开新一期的《 ELLE 》,中间有八页彩页都是她。我当即拨打她家里的电话,不到中午,当然把她吵醒,我说照得不错呦,她说声“让我再睡会儿”就挂了。看来什么都不能影响她深沉的睡眠。
  我开始保持低调,电话打给她的次数减少一半。但她的性子却相当的爽直,给我的电话倒日渐频繁起来。那时我有一个可以午休时间跑到她家去睡觉的女朋友,所以想能和娱乐圈的人保持两小无猜的关系也不错。我那时才满二十四岁,又是青年白领,意气风发,说不想猎奇是不可能的。
  最后一次她让我去她家里,待到半夜我说留下来可不可以。她说过夜恐怕不行,但语气并不坚决。我当时是向前还是向后一步的选择,二选一,我选择了退却;本来就是信口一试而已,真的要留下来就势必进入她的生活空间,我二十四岁,既没有那样的胆量,也没有那样的气度。
  之后,我们倒成了推心置腹的朋友。几乎无话不谈。到了这样的阶段,我知道有些东西是再也不可求的了。但人生就是这样,总是面临患得患失的选择吧。不过,和她认识一年后,风度品味到在不经意间高起来,对女孩也不像从前那样青龙堰月,锋芒匕现了。几个年轻的同事都觉察了,半开玩笑说“ 呦,够有味道的。”我于是再也不是把腼腆和冷峻干巴巴地混为一体的我了,身边的女朋友也越来越漂亮了。
  我出国前托一个熟人帮她办理留学护照。她本来要迟些和我一齐在巴黎的esmodo 念设计专业,但被拒签了,原因很滑稽也很现实,签证官说:长得太漂亮了,除非你和法国人结婚,否则我在一天,你别想拿留学签证。
  我了解她,出国时算来已经认识她三年多了,她也是心中风光霁月——不留学,旅游也成。后来她在圈内渐渐小有名气了,还说如果留学去了机会就找不上她了。其实那段时间她也很可怜,已经没那么年轻了,找她拍片的人越来越少,出国留学也只是想多一些机会而已。我恐怕永远无法想象她那被我艳羡的人生背后有什么黑暗、粗糙的东西。我开始逐渐满足于身边的小天地多少也受了她的影响,透过她的影子,我好像明白了人的欲望鸿沟是怎么也填不平的,能以平静之心退下来已经很不错了—— 人生的战场永远是硝烟弥漫,无论曾经多么神勇之人也终有退到后方阵地的一天 !
  我的婚姻观并不十分闪闪发亮,认识她之后女朋友有换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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