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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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光-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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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一辉便无法与童相约外出了。黎一辉这时往往会不经意地想到他与童偶遇的日子里,那个惊情一瞥的平安夜不就月夜朦胧吗?府南河边痛彻心扉的雨雾,然后是友谊的潮湿的夏伏。 
 
 
 
 
 
  立秋已经过了三天,黎一辉掰着手指头算着,最多还有十天吧,童就得走了。如果是想看奥运会,每天倒数着会埋怨,怎么还有一天才开始啊,而换作是童就要离开的天数,一倒数,转眼间就只剩个位数了,而个位数根本就约等于零了吧!哎……这是黎一辉的每日一伤心小叹。 
 
 
 
 
 
  童离开的前一天,黎一辉一定要为他饯行。成都炎热季节里的夜间冷淡杯是极富吸引力与号召力的,往往是在露天的广场里,几扎凉啤,各色凉菜,暖风徐徐的吹,人们吃着喝着侃着,即使满身大汗,其心中舒畅无比。黎一辉知道童喜欢成都的这些市井风情画儿,便带他来了一个最大的地儿,让他俩也成为欢乐消夏图景里的热闹点缀。 
 
 
 
 
 
  胡吃海塞着,天南地北着,小蜜蜂嗡嗡声,棒打母鸡声,十五二十声,声声不绝于耳,还有于远方的漆黑中白光割开夜幕的惊艳一瞥,继而是轰轰隆隆声压住了所有的七嘴八舌声,继之以男子的风紧扯呼声,女子的惊诧莫明声,老板的喝叱声,小伙计的奔跑声,声浪一浪高过一浪弥漫了潮热的空间,蓦地平地一炸雷,紧跟着雨打泥尘声,杯倒碟摔声,惶恐喊逃声,桌倒椅倾声,杂着叫骂声,鞋跟声,喇叭声,乱纷纷绞作一团,直到再也分不出什么是什么声音,可黎一辉清楚地听到他粗重的喘息声和雀跃的心跳声,他手心里是童的手,他在雨里拽着童的手,奔跑,奔跑,奔跑,为什么一味地奔跑着,他要跑到哪里去,他不知道,他忘了,他只知道他的手里拉着的是童的手,他们手拉着手在奔跑,就好象,黎一辉想着,不由得屏住了呼吸,就好象两人牵手驰骋于同一条人生的道路上…… 
 
 
 
 
 
  接下来,黎一辉做了一个梦,因为如此绝美与残酷,他已无分辨那是现实还是梦境,所以他选择把它确认作一个梦。窗外是黑白交替的天地,倾泻的洪流似恶狼的白牙嘶咬赤裸的窗户,靠近些就能感觉到玻璃胆怯的纤颤。而童,近乎是着迷似的凝望着那仿佛要颠覆陆地与天空的巨大雨幕,良外,轻笑着说:“我很喜欢下雨呢!雨声总是让我平静、安逸,因此我也喜欢雷与电,觉得他们是世间最和睦协顺的夫妇,所以生下如此令人喜欢的雨来呢!”是吗?难怪关于童的回忆总夹杂着水汽,顺着童目光,黎一辉也望向那一片混沌世界,却见一道白光劈开时间的缝隙闪着逼人的锋芒向他直刺而来,“嚓——”,“啊——”黎一辉失声叫了出来,光芒映耀下,童的面孔是有别一种异样的美。 
 
 
 
 
 
  这是他们在避无可避的情况下胡乱闯入的一家小旅馆,房间陈设都因时间的渲染而突显陈旧了,但是规整得倒洁净,即使这样的潮闷的天,也没有令人窒息的霉味。黎一辉睁大着双眼,在黑暗中了无睡意,鼻息间充斥着绝望与疯狂的味道。“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深爱的人就在咫尺之遥,我的身心早蠢蠢欲动,我的思想已挣扎到疼痛。这是一个完美的机会,我是不是应该向他表白?我应该怎么向他表白?童,童,童……”黎一辉正在烈火中煎熬,却听见童说:“什么事?”他不知不觉间真的叫出了童的名字,于是,似乎已不受理智的控制,嘴唇与舌头自己选择了说话的方式,“童,我可以睡到你那边来吗?”直到亲耳听见自己所说的内容,黎一辉才了解自己已无可非议的荒谬,甚至眼睛已经有些刺痛,在那段漫长的沉默的时间里,黎一辉不断地想要说些什么来推翻刚才那个请求,至少可以虚伪地补充上一个理由,但是身体仿佛完全失去理性机能,除了傻傻地张着嘴呼吸着恐惧,然后,童的声音说:“你过来吧。” 
 
 
 
 
 
  黎一辉回过神来的时候,怀中已抱着一抹梦寐久远的静逸,他接得紧紧的,紧紧的,似乎要籍由拥抱来证明这副灵魂的现实的存在,怀中温暖而坚实的躯体,是童。此刻的黎一辉已是离弦之箭,另无选择地向标靶疾驰,“我……可以……吻你吗?”箭头贴住倏忽停止,时间凝结,童在黎一辉的胸前埋着头,看不见表情,径自沉默着,亦无动作,然后,慢慢地,童抬起头,用满眼的沉静于黑夜中闪亮地望着黎一辉及他的要求,回应说:“嗯。”箭头顷刻劲透靶心,“噗”,心中热血四溅。这是生命中不可承受的虔诚的一吻,满溢着激情与感动,黎一辉第一次知道原来世间竟有一种至纯至爱的吻可以让人掉下泪来,然而,就在他忘情享受,忘却所有,本能地想加深这个吻,他还想要更多,还想……就在这个时候,童用他毫不迟疑的、坚定的双手,将黎一辉推离了他的唇齿与身体,他用与握住黎一辉双肩一般的沉稳的声音,说:“好了。”黎一辉看着童,童在黑暗中被隐约的光映照得是那别样的美,“一辉,以后不要这样了。”在黎一辉的眼中,童的眼神充满着力量,童的表情蕴满倔强,童的双唇还因津液的滋润而泛溢着情色的珠光,而被这诱惑的光掩衬着,童说:“我想,你还是过去睡吧。” 
 
 
 
 
 
  第二天,黎一辉被童唤醒,他送童去机场,童与他相约再见,童说,再见,平静而微笑,拥抱后挥别,所以,黎一辉花了一天时间从双流走回成都,再回到家里,他僵挺地躺在床上,使劲闭上眼睛,然后睡觉,激烈地思考,睡觉,激烈地思考,睡觉……过了三天,黎一辉从床上爬起来,照镜子,对一个蓬头垢面的陌生人说了三天来的第一句话,“我做了一个梦,别担心,我只是做了一个梦,所以童他不会知道我的卑污龃龊,我们还是朋友,还是朋友。”黎一辉惊讶地发现陌生人流下了断线的泪,面目模糊,他不知如何安慰,只能喃喃地说:“我不难过,真的,所以,请别为我哭泣了。” 
 
 
 
 
 
  因为淋雨“大病”了三天的黎一辉一旦恢复了工作能力就成为无攻不克的钢铁战士,黎一辉用整个下半年的操劳彻底埋葬了上半年的慵慵碌碌,他的部下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甚至他的老板对他说,给你休假。真是讽刺,休假曾是黎一辉无聊生活当中最渴望的奖赏,但现在于他却如此不合时宜而身价倍跌。若不是李柯给他打了一个电话,“一辉,来广元吧,我们一起去剑门。”好啊,刀山火海亦何妨? 
 
 
 
 
 
  到广元也就坐大半天的火车,不过离陕西很近了,所以它带着北方的寒冷与干燥的气息,地面常常被荡涤的风吹得很干净,几乎每条小狗在冬天都会穿上好看的毛衣,有的毛衣还是连帽的,很别致呢!到广元一定要吃当地的特色小吃——米凉面,把浸泡过心的米碾成糊,均匀地铺散在蒸笼里蒸上10…20分钟,取出刷上熟菜油后切成任意宽细的条,撒上蒜泥水、葱花,兑进酱油、醋、红红鲜香的辣椒油,加入麻到不能说话的花椒面,调匀了挑上一根来咬一口,糯而不腻,软中带韧,刚柔相济,正是地处南北相界的广元应有的饮食特征吧!黎一辉一下子就爱上了这种口味,李柯就嘲笑他,明明挺大的个子,怎么看不出来总是一吃素的就上瘾呢? 
 
 
 
 
 
  李柯比去年见面的时候更显瘦削,但这更使他的皮肤棱角分明的包裹在他匀称的骨骼之上,刀削斧斫般的,毫无疑问,李柯很好看,黎一辉每一想到这儿的时候,眼前总是浮现起那双黑白分明的眼及一说话就显得格外坚毅的嘴唇,那是童吗?李柯又看见黎一辉在望着他的时候眼神模糊,心里泛起了一丝丝焦虑,他很想说,“一辉,今天我们比一比谁先踏平蜀道之难,问顶剑门关,如何?”哎,算了,还是不说了,李柯放弃地想。“好啊,不过奖品是什么?”黎一辉心不在焉地问。“输的在下面,怎么样?”李柯讦笑两声,“哼,谁怕谁啊!”黎一辉有点受撩拨了。 
 
 
 
 
 
  空中弥漫着几近零度的水雾,路面非常湿滑,借以攀爬的岩石、草木,无不油腻而阴冷,供人休息的石凳也散发着拒人以千里之外的寒意,黎一辉贪婪地追逐着这透彻心扉的冰冷,他不停伸出双手向前追寻,双脚无法停歇地逡巡于由寒冷纺织而就的巨大罗网,用皮肤显然不够,用鼻,用口,用呼吸,使劲地吸气,深深地吸入肺里,这令人惬意的冰冷,来平静这颗就要爆裂的心吧! 
 
 
 
 
 
  无论如何,李柯输在了黎一辉疯狂的“迷踪步”下。冷漠而险峻的剑门苍寂无声,李柯说:“一辉,你敢在这里抱我吗?”黎一辉看着这个一脸促狭地挑逗他的人,忽然涌起一股冲动,他紧紧搂住李柯的腰身,充满回忆的完美曲线,总是在他的启发下画出炫烂的弧度。黎一辉以无比强硬的姿态把李柯压向冷硬的地面,他抚摸着这具驯顺的躯体,他俯身吻下去,啊,是温热的,他吻他的头发,光洁的额头,眼睛,鼻子,然后是他最喜欢的嘴唇,丰满的双唇,丰满的双唇?不,应该是薄薄的,吻下去就象是要化掉了,淡淡的,几乎没有什么味道,透明的双唇,是童的。强大的悲哀骤袭而来不禁令黎一辉痛到出声,他无法自制,放声的,如野兽的哀号,在剑门的上空盘旋起冰与痛的漩涡,他倒在李柯怀里,痛哭流涕,任凭划开胸中那滴血的伤痕,李柯阴沉着双眼,毫无选择地抱住黎一辉震颤的脊背,默然无语。 
 
 
 
 
 
  (三)爱他人,直至死亡。 
 
 
 
  黎一昆呆呆地望着温馨而温暖橱窗。这是位于锣锅巷的一系列床上用品商店,黎一昆往往在无所从的时候不由自主地会漫步到这里,这里有黎一昆觉得全市最棒的橱窗设计,长长的,大概有十多米,所以可以尽情欣赏,每次店主更换陈列的时候总会细心地拉上浅色的帘子,小心地摆弄很长时间,然后帷幕拉开,新剧上演,每一次都一如既往的别致典雅,令人伫足,自然而然地想往身居其中的快乐,即使是大红的新婚居室也是艳而不俗含而不露,恰到好处,这是黎一辉最喜欢的一套设计,他总是不期然地想,如果结婚,他就选这样一套,他就这样来布局,他就这样……可是他不能这样,他怎能这样,在他还游弋人间,无处憩身的时候,他又能怎样,洪虹红的话音似乎还在脑际徊徘,“黎一昆,即使没有童,我也不会嫁给你。”是啊,他真的很傻,居然不自量力地向洪虹红求婚,而且还选择了那样让天地都可以嘲笑他的地方,后子门锦绣的小花园。他跪下,手持一枚花了他一年薪资的闪烁的钻戒,请求洪虹红的应允,即使天空那样晴朗,白云在蔚蓝的天幕上扯得象水墨国画,即使大地那样洁净,映衬着夏日的繁花散发芬芳的气息,即使围观的人群那样友善,爆发出赞叹与羡慕的应和,即使他,十数年不改初衷热恋着她的黎一昆就跪在脚下,卑微而热切,羞怯而勇敢,洪虹红却清晰地让天空刮起了一阵风,吹起了尘沙,吹零了花瓣,吹散了人群,吹灭了黎一昆仅有的一丝希望的灯,她让黎一昆手中的钻戒的光芒廉价而绝望,这是洪虹红吗?他所挚爱的,是啊,这是洪虹红,他所挚爱的,永远只需要自己需要的,绝不需要自己不需要的。黎一昆望着一如以往温馨的橱窗,望在眼里是多么的温暖,如果伸手触摸,啊,黎一昆忽然一阵寒颤,一片无机物的冷漠,黎一昆下意识地将眼睛向四周张望,如果有一块砖头,或者其他的什么硬东西,他一定拾起来砸开它,把玻璃砸碎,把夏日的寒砸碎,砸碎阻挡了他的温暖的一切障碍,砸碎这个让他得不到幸福的沉重的世界,为什么只有爱呢?他混乱地想着,为什么只有爱是他唯一觉得在这世上值得追寻的与获得的呢?人活在世上只为爱吗?应该还有别的什么吧,是什么呢?为什么他想不到呢?他不明白,这世上除了永恒的极致的惊艳的爱以外还有什么值得他付出生命的代价。他呻吟着,他的头痛得很厉害,他不得不放弃寻找石块,只能无助地用双手紧紧掐住自己的后脑勺,疼得很厉害,以致于他流出了眼泪,他只能紧紧地蜷缩在地上,希望大地,万物之母能够赐于他解脱的力量。 
 
 
 
 
 
  黎一昆终于病倒了,或者,确切的说,黎一昆超负荷的大脑终于病倒了,脑瘤,这是黎一昆为了思考与爱该付出的代价吗?其实脑瘤并不足以致命,手术成功的机率至少还有50%,所到致命的是黎一昆的选择,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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