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神奇的玛雅文明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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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神奇的玛雅文明 作者:佚名-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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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怪怪奇奇的文化样态。所谓文化的进步,大约就是人类用以区别的手段越到后来越间接,越是离天然本钱来得遥远,转而在天赐的肉体之外去寻找互相区别的方法,文学呀,艺术呀,宗教信仰呀,生活方式呀,风俗礼法呀,如此这般,而已而已。
  玛雅人在自己的头脸上直接地大做文章,究其原因,大概是因为头脸处于肉身最为显赫的位置,最便于实现“区别与认同”的文化意义。中国有“首饰”一词,极为传神达意。《白虎通义》云:“制冠以饰首,别成人也。”意思是说,制造出帽子来装饰头脸,为的是区别成年人。成丁礼又称冠礼,成年意味着特殊的权利与职责,并且依照初民社会的习俗,成年男子同属于一个社会“亚文化”,他们有着群体秘而不宣的一套仪式、能力、价值。冠这一首饰使他们区别于妇女和未成年人,使他们彼此认同为共享权利义务的统治力量。
  玛雅人“首”上的“饰”,也起着类同的文化功能。无论是美丽的扁头、高贵的斜眼,还是戴金缀玉,都明确地显示了自己的社会地位,既区别于别的社会身分,又认同了自己的社会身分。这种区别与认同,对于古代社会文明的长成无疑具有推动作用。现代人对此应能了然于心,为了认同与区别;真是各各竭尽所能,花样百出。从服饰到饮食,从思想方式到艺术趣昧,都时时不忘趋从时尚,又时时企念标新立异。在一一次次的“发烧”中,社会文化变得越加多姿多彩。
  洗澡洗出法律
  玛雅男人每天都必定要洗热水澡,这种近乎奢侈的日复一日的生活程序,是否意味着玛雅人是世界上最爱清洁的民族呢?然而,玛雅家庭居室内部的脏乱与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玛雅妇女除了为丈夫洗澡提供周到的服务以外,似乎并不热衷于清洁卫生。这一现象颇为可观。
  男人干完地里的农活回到家,会有一顿美餐等着他,鲜肉、煎饼、蚕豆、鸡蛋、蔬菜,或许还有鹿肉、牛肉、仔鸡什么的,这得看家庭经济状况。饭后,妻子给丈夫准备好热水,澡盆边还放着干净的替换衣服。如果妻子没能准备好热水,丈夫可以因此揍她一顿,这一点居然堂而皇之地写进西班牙统治时期的法律条文,毫无疑问,这条法律是对长期而普遍流行的玛雅习俗的反映。
  洗澡竟然洗出了法律!其中大有奥妙,从中可以看出一种文化机制中所蕴含的微妙智慧。
  西方有一种时髦的说法——两性战争,认为男女两性之间的生理差别和自然分工、表明人类的中间是一条性别的裂缝。男人和女人的权力之争在千万年的历史进程中时隐时现,未尝稍息。所谓母权制父权制的理论正隐含了两性之争。从300万年前非洲古猿化石的形体差异到现代女权运动的兴起,同一个主题在反复演奏!
  一个性别对另一性别拥有权力,这是事实。然而,“哪儿有权力,哪儿就有反抗”(福科《性史》),一个社会不会允许它的内部结构总是处在激烈对抗之中,它总有办法找到某种平衡。我们在玛雅文化以及其他许多种文化中都看到了某种巧妙的平衡机制。
  玛雅人和库尔德人、印度吠陀人、圭亚那印第安人等等,都实行男女分餐制。玛雅男性(丈夫、儿子)在妻女的侍候下用餐,等他们离开饭桌后,才轮到母亲和女儿就餐,这一现象在中国传统社会里也能类似地看到,所谓“男女不同席”的古训即可作如是观。作为习俗的男女分餐和次序,把两性的地位固化在每个社会成员的心理中,成为性别权力的绝妙隐喻。
  一种文化的最奥妙部分,大概就是它的隐喻了。通过曲折的象征功能,玛雅人摆平了两性的权力关系。男人耕作,女人做饭,男女分餐,这些并不特别;玛雅人的智慧在于人为地夸张了妻子为丈夫烧洗澡水的意义。这种小题大作、上纲上线,甚至夸张到诉诸法律的做法,实际意义远远不如其象征意味。
  这是一个虚张声势的压迫。无论从性卫生还是感性上说,男子洗得干净对女于自身有百利而无一害。一般说,妇女总是被看成具有爱整洁的天性,她们通常是喋喋不休地要求懒散的丈夫、孩子变得整洁起来。难道在玛雅人中情况就果真大颠倒吗?非也!男人给了女人一个绝妙的台阶,在一个对女性有利的事项上故意唬起脸来显示男权压迫。耍这个威风不会受到女人的认真反抗,一种愿打愿挨的结果导致了男性对女性的性别优势得以象征性地确立起来。
  玛雅人恰当地处理了耐受压迫的限度问题。明确宣布男人对女人的权威,却是借助于洗澡这样一件生活小事。对女人来说,在洗澡这事上承认男性霸权并不见得如何难以忍受。为丈夫准备一澡盆温水,并不特别烦难。既然可以轻易做到,那么丈夫揍妻子的法律就并不会真正经常地执行。相传中国商代用酷刑峻法严禁把炉灰倾倒在街上的行为,其思路是这样:炉灰扬尘会引起路人口角,口角会导致殴斗,殴斗会严重到彼此凶杀的程度。与其用重罪禁止冲动的殴斗凶杀,不如防微杜渐,治其根本。倒炉灰小事与酷刑重罚之间,反差过于悬殊,那么,人们做到不乱倒炉灰,必定比做到忍怒不相殴杀要容易得多。最后施行这条法律的结果肯定是很少有人犯禁。中国古人的倒灰法律与玛雅人的洗澡法律真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这里有某种可“通约”的真智慧在!
  洗澡法律虽是一个象征、一个隐喻,然而结果却是真实的,男性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他们支配着她们。
  “一刀切”不出好坏
  玛雅宗教有一种极强的二元论倾向。在他们的万神殿里有明确的善恶之分。好神带给玛雅人风调雨顺、国泰民安,恶神则带来饥荒、洪灾、死亡和瘟疫等自然的不利,还会带来战争、内乱等社会性的灾难。好神和恶神共同对玛雅人的生活起作用,以他们特有的相互牵制、相互渗透的组合方式作用于人类,他们的喜怒哀乐投射到玛雅人的社会生活中,表现出生活和命运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不可捉摸性。
  这种善恶两分的倾向在许多生命力较强的宗教中都有表现。比如流行于欧美各国的基督教,不仅信仰上帝,也承认有魔鬼撒旦,并且认为两股势力在人以外的世界互相争斗,有时撒旦还会跑到上帝面前告状,使耶和华动怒,惩罚人类。以这种方式,宗教机制极微妙地制造了一个变因众多的宗教世界,从而使神与人的关系也由单一的保佑关系或公正原则变得扑朔迷离,成功地使之接近充满偶然性、不断流转变化的生活的本质。只要宗教中存在两种尚不能分出胜负的势力,那么神性世界的总体面貌就不会是静止不变的。而只有当神性世界的面貌、神对人的态度是可变的时候,宗教才能解释人所受到的诱惑、平安、打击等常变的遭遇,人心才能于常变中维持心态的平衡和不变的信仰。
  小时候听人讲故事,人物一出场就急着问,是好人还是坏人。长大了就觉得很好笑。用好人、坏人的眼光去看人,真是很傻。
  后来学习辩证法。可有一阵子始终分不清“一刀切”和“一分为二”,不都是分成好的和不好的、对的和不对的吗?再后来才明白,不能一刀下去分成好坏就完了,无论对好的还是坏的,都要看到它内在的好坏两面。也就是说,用好坏这种简单的方式去把握世界并没有错。但这个标准要动态地把握,要在任何时候都把准这对立的两极,懂得坏中有好、好中有坏。并且正奇互反,在不同层次、不同时刻,好坏是可以互相转化的。
  这个认识过程看来像是在纠缠字义,实际上却正是认识过程的规律。正如《易经》所说:太一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人之初,物我不分,混沌一片。婴儿眼中的奶瓶和他自己的手臂一样,是他自我世界的内容。小孩子的原始情绪区分得也很粗略,没有什么明显的爱憎。等到有所喜,有所恶,懂得失意与得志的时候,就算是领悟了有暑热也有寒冷的道理。等到对所恶者知其所以恶,在失意时仍懂得怀有希望的时候,才算理解到这一阴一阳的动态含义了。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在第一层中见到阴阳,在阴或阳中又见到阴阳,乃至在阴中见到太阴、少阳,在阳中见到老阳、少阴,甚至将一阴一阳相承相负,流转相易的道理运用于理解万物。这是中国古代智慧的最高成就。真正参透其中道理,并且突破纸上谈兵的层次,将此原则运用到人生的每一次出击,每一种等待中去,是一个很高的理智境界。
  然而,太平洋对岸的玛雅文化,却用宗教的手法来处理这个问题。他们让好神和坏神共同左右自己的生活。好神带来雷电、降雨、丰收(雨神、蛇神),恶神带来死亡、毁灭(死神、战神)。他们之间永恒的冲突在一幅画中得到了很好的说明。图24中,雨神恰克对一棵小树表现出扶持;而死神阿·普切却将树一劈为二。好神和恶神不仅彼此争斗来控制入所赖以生存的自然,并且还竟相争取人的灵魂。玛雅人深信,他们的一切祸福都取决于神的情绪、神的力量。这也是祭祀、庙堂在玛雅社会生活中占据如此重要地位的一个原因。
  然而,也就是通过这种宗教二分机制的设立,玛雅人将一种对立而统一的复杂机理深深扎根于人心的无意识中。玛雅人不可能用静止的“一刀切”方式去看待世界了。在小树茁壮成长的时候,他们意识到死神随时可能以各种方式将其摧毁。在和平丰收的季节、他们仍然要为随时可能来临的不意之灾祭祀。他们始终能在乌云中看到太阳,在战胜时看到失败。一种阴阳互易、祸福相继、无常为常的思想,从幼年起就扎根在每个玛雅人的心中,也扎根于这个民族的初年。宗教将这种理性智慧以非理性的方式固定为一种文化基因,等到个体的理性成熟后,能自然地用它来平衡命运的多变,平衡人心的各种欲求和各种自律。
  用好、坏来划分人,是简单化了,是傻;用好、坏来划分神,是文化的成熟,是智慧。
  天堂之门为谁而开
  玛雅人的天堂在13层天之上,那上面美妙无比。人的想象力所能达到的所有幸福美好事物,全都会聚在这个玛雅人的王国。
  持有无须签证便一步登天的那种硬档“护照”的人,包括这样几类:自杀者,战死的武士、作人祭牺牲的人、难产而死的妇女和祭司。
  这份值得玩昧的入境者名单,确有不易理解之处。要说直接与天神交接并作为“天国”在人间的特命全权大使的祭司,可以直接返回天堂述职,这还比较好理解;作人祭的牺牲者可以进入天堂,也在情理之中,因为他们原本就是航邮给天国神灵的礼物,总要让神灵们在天国查收吧。但是特意把难产而死的孕妇放在“大使”和“邮件”中间,却是出人意料之外。
  战死的武士有资格进入天堂,这也不成什么问题,因为武士集团就是社会的政治特权阶层,他们是大大小小的贵族,其中最高地位自然就是酋长、首领了。他们战死沙场,才赢得进入天堂的门票,倒有自残自戕的家伙排在了他们之前,这又是为什么呢?
  细细想来,这恰恰是玛雅人智慧之所在!
  资料虽然简略,但也足够想见真相。16世纪的兰达主教在他的题为Relacion de las Cosas de
  Yucatan一书中写下这样一段话:“他们(玛雅人)说那些上吊自杀的人升入他们的天堂,并且把这当作完全理所当然的事情;这样就有许多人因为悲伤、麻烦或疾病等微不足道的原因而自己上吊,以此来摆脱这些事情而进入天堂安息,天堂里有他们所说的名叫Ixtab的绞架女神会来使他们重新苏醒。”
  天主教是坚决反对自杀的,因为人自己无权杀死自己这个由上帝创造的生命作品。于是兰达主教用不以为然的口吻把悲伤、麻烦和疾病说成是“微不足道的原因”,实际上我们应把悲伤改成“悲恸欲绝”,把“麻烦”改成“致命打击”或“不堪重压”,把“疾病”改成“病入膏肓”或“不治之症”。
  撇开西方人教义的偏见来看玛雅人的自杀原因,可能就得把“微不足道”改为“难以忍受”了。人因为难以忍受的原因而走上绝路,虽不能说理所当然,但也至少是可以理解体谅的。这里应多一些对人类需要的同情和关怀,多一些深层的爱和理解。
  20世纪90年代到来时,人们开始认认真真地讨论起“安乐死”的问题。虽然传统的宗教信条和世俗的道德戒律还固守着阵地,包括反对“堕胎”等等,但是,越来越多的人们对“安乐死”寄予了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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