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名著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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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名著蚜- 第1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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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 , 俯 足 以 畜 妻 子 ” , 曰 “ 居 者 有 积 仓 , 行 者 有 裹 
                                               J O             
粮 ” , 曰 “ 内 无 怨 女 , 外 无 旷 夫 ”       。 仁 政 如 是 , 王 道 
如 是 而 已 矣 。                                              
       问 : 《 乐 记 》 言 灭 天 理 而 穷 人 欲 , 其 言 有 似 于 以 
理 欲 为 邪 正 之 别 , 何 也 ?                               
       曰 : 性 , 譬 则 水 也 ; 欲 , 譬 则 水 之 流 也 。 节 而 不 
                          K O                                  
过 , 则 为 依 乎 天 理       , 为 相 生 养 之 道 , 譬 则 水 由 地 中 
行 也 ; 穷 人 欲 而 至 于 有 悖 逆 诈 伪 之 心 , 有 淫 佚 作 乱 之 
 L O                                                           
事   , 譬 则 洪 水 横 流 , 泛 滥 于 中 国 也 。 圣 人 教 之 反 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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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国 哲 学 名 著 选 读                    5 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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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己 之 加 于 人 , 设 人 如 是 加 于 己 , 而 思 躬 受 之 之 情            , 
譬 之 禹 之 行 水 , 行 其 所 无 事 , 非 恶 其 泛 滥 而 塞 其 流             
 D P                                                                     E P  
也   。 恶 泛 滥 而 塞 其 流 , 其 立 说 之 工 者 且 直 绝 其 源             , 
是 遏 欲 无 欲 之 喻 也 。 “ 口 之 于 味 也 , 目 之 于 色 也 , 耳          
之 于 声 也 , 鼻 之 于 臭 也 , 四 肢 之 于 安 佚 也 ” , 此 后 儒          
视 为 人 欲 之 私 者 , 而 孟 子 曰 “ 性 也 ” , 继 之 曰 “ 有 命          
   F P                                                                        
焉 ”  。 命 者 , 限 制 之 名 , 如 命 之 东 则 不 得 而 西 , 言 性         
之 欲 之 不 可 无 节 也 。 节 而 不 过 , 则 依 乎 天 理 ; 非 以 天          
理 为 正 、 人 欲 为 邪 也 。 天 理 者 , 节 其 欲 而 不 穷 人 欲             
 G P                                                                          
也   。 是 故 欲 不 可 穷 , 非 不 可 有 ; 有 而 节 之 , 使 无 过           
情 , 无 不 及 情 , 可 谓 之 非 天 理 乎 !                                  
A 注 释 B                                                                     
     ① 辨 乎 理 欲 之 界 : 辨 别 理 和 欲 的 界 限 。 以 为 君 子 小 人 于 此 焉 分 : 作 
        为 划 分 君 子 与 小 人 的 标 准 。                                   
     ② 情 : 指 人 生 存 和 生 活 的 感 情 欲 望 。 爽 失 : 差 失 。 情 之 不 爽 失 : 情 
        欲 得 到 适 当 的 满 足 而 不 出 差 错 。                             
     ③ 养 心 : 保 养 善 心 。 寡 欲 : 减 少 欲 望 。 引 文 见 《 孟 子 · 尽 心 下 》 
     ④ 莫 病 于 无 以 遂 其 生 : 没 有 比 无 法 满 足 自 己 生 存 欲 望 更 痛 苦 的 。 
     ⑤ 这 是 说 , 想 满 足 自 己 的 生 存 欲 望 , 也 要 满 足 别 人 的 生 存 欲 望 , 这 
        就 是 仁 。                                                           
     ⑥ 戕 ( q i ā n g 腔 ) : 伤 害 , 损 害 。 至 于 戕 人 之 生 而 不 顾 者 : 以 至 于 
        伤 害 别 人 的 生 存 也 在 所 不 顾 的 人 。                          
     ⑦ 生 道 穷 促 : 生 活 条 件 极 困 难 。 漠 然 视 之 : 冷 淡 地 看 待 它 。 
     ⑧ 正 : 指 符 合 “ 理 ” 的 思 想 行 为 。 邪 : 指 过 分 追 求 物 质 欲 望 而 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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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 “ 理 ” 的 思 想 行 为 。 
   ⑨ 欲 : 指 饮 食 男 女 等 人 们 日 常 生 活 的 事 情 。 这 是 说 , 欲 是 人 生 来 
      就 有 的 客 观 存 在 的 事 物 , 理 是 客 观 事 物 的 法 则 。 
 D C 徒 以 为 正 邪 之 辨 : 这 是 说 , 只 是 把 理 欲 作 为 正 邪 的 区 别 。 以 理 
      应 事 : 用 先 验 的 理 来 对 待 事 情 。 
 E C 这 是 说 , 把 理 与 事 对 立 起 来 , 就 与 偏 见 合 成 一 个 东 西 了 。 
 F C 应 : 产 生 反 应 。   
 G C 于 事 情 未 之 能 得 : 对 于 事 情 的 表 面 现 象 不 能 看 清 。 安 : 怎 么 。 
 H C 抱 一 : 见 《 老 子 》 第 二 十 二 章 。 抓 住 “ 道 ” 这 个 精 神 性 的 原 则 , 
      即 “ 守 静 绝 欲 ” 。 无 欲 : 见 《 老 子 》 第 三 章 。 没 有 物 质 欲 望 。 
 I C 庄 周 引 文 见 《 庄 子 · 天 道 》 。 挠 心 : 扰 乱 思 想 。 万 物 无 足 以 挠 心 
      者 故 静 : 是 说 静 是 由 于 对 万 物 无 心 , 不 受 外 界 干 扰 的 结 果 。 而 
      况 精 神 : 是 说 精 神 平 静 则 更 明 彻 可 知 。 虚 静 恬 淡 , 寂 寞 无 为 : 空 
      虚 安 静 , 无 所 作 为 的 样 子 。 平 : 水 平 , 水 准 。 
 J C 周 子 : 即 周 敦 颐 。 引 文 见 《 通 书 · 圣 学 》 第 二 十 。 要 : 要 领 。 动 : 
      行 动 , 行 为 。 直 : 正 直 , 理 直 。 动 直 : 指 行 动 符 合 封 建 道 德 规 
      范 。 溥 : 同 “ 普 ” , 普 遍 , 博 施 。 庶 : 差 不 多 。 
 K C 朱 子 : 指 朱 熹 。 人 欲 所 蔽 : 语 见 《 大 学 章 句 》 一 章 注 。 这 是 说 , 
      人 性 变 坏 是 因 为 被 人 欲 蒙 蔽 所 造 成 的 。 
 L C 私 : 私 欲 , 即 过 分 追 求 个 人 的 欲 望 。 蔽 : 指 思 想 蔽 塞 , 对 事 物 
      认 识 不 清 。        
 M C 患 : 祸 害 。         
 D N 失 : 过 失 。 知 之 失 : 认 识 的 错 误 。 
 E N 血 气 : 指 肉 体 。 这 是 说 , 欲 望 产 生 于 人 体 的 需 要 , 认 识 产 生 于 
      心 。                 
 F N 咎 : 归 咎 , 归 罪 。 
 G N 引 文 见 《 老 子 》 第 三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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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N 形 骸 : 肉 体 。 真 宰 : 最 高 的 主 宰 , 即 指 精 神 实 体 。 这 是 说 , 老 
     子 轻 视 肉 体 , 重 视 精 神 实 体 。                           
I N 这 是 说 , 后 来 的 佛 教 , 他 们 的 学 说 好 像 与 老 子 不 同 , 而 实 质 是 
     一 样 的 。                                                      
J N 见 《 诗 · 小 雅 · 天 保 》 。 质 : 朴 实 。                   
K N 见 《 礼 记 · 礼 运 》 。                                        
L N 鄙 细 : 指 地 位 低 微 的 老 百 姓 。 隐 曲 : 指 微 不 足 道 的 生 活 琐 事 。 
M N 措 : 放 置 。 这 是 说 , 不 放 在 心 上 。                      
D O 旷 世 之 高 节 : 当 代 遵 守 封 建 纲 常 的 典 范 。 著 于 义 而 罪 之 : 以 
   “ 义 ” 的 名 义 而 加 给 人 们 各 种 罪 名 。                    
E O 失 : 误 , 过 失 。 顺 : 适 合 , 适 当 。 指 有 理 或 合 理 。 得 : 得 当 , 恰 
     当 , 即 正 确 。 逆 : 背 逆 , 指 不 合 理 或 无 理 。         
F O 法 : 指 封 建 社 会 的 政 治 法 律 制 度 。 理 : 指 封 建 统 治 者 从 政 治 思 
     想 上 欺 骗 和 毒 害 人 民 的 精 神 工 具 , 即 程 朱 理 学 。   
G O 申 韩 : 指 申 不 害 和 韩 非 。                                  
H O 以 理 为 如 有 物 : 把 理 当 作 物 。 发 : 表 现 , 显 现 。 外 乎 人 之 性 之 
     发 为 情 欲 : 抛 开 性 所 表 现 的 自 然 情 欲 。 强 制 之 : 强 制 人 们 服 从 
     它 。                                                            
I O 齐 梁 之 君 : 指 战 国 时 齐 国 和 魏 国 的 国 君 齐 宣 王 和 梁 惠 王 。 
J O 引 文 均 见 《 孟 子 · 梁 惠 王 上 》 。 仰 : 对 上 。 俯 : 对 下 。 畜 : 抚 养 。 
     积 仓 : 藏 有 谷 物 的 粮 仓 。 裹 粮 : 用 包 裹 装 着 粮 食 。 怨 女 、 旷 夫 : 
     没 有 及 时 婚 嫁 的 男 女 。                                    
K O 依 : 符 合 。                                                    
L O 穷 人 欲 : 放 纵 人 欲 。 悖 逆 诈 伪 之 心 : 犯 上 作 乱 、 欺 诈 虚 伪 的 坏 
     思 想 。 淫 佚 作 乱 之 事 : 过 分 贪 图 物 欲 、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的 坏 事 情 。 
M O 反 躬 : 对 照 检 查 自 己 。 以 己 之 加 于 人 : 把 自 己 意 见 加 于 别 人 。 设 : 
     假 设 。 思 躬 受 之 之 情 : 考 虑 到 自 己 接 受 时 将 会 产 生 什 么 样 的 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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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 。                 
     PD 行 水 : 治 水 。 行 其 所 无 事 : 按 照 水 的 运 动 规 律 引 导 水 顺 利 地 自 
        然 流 行 。 恶 ( w ù 悟 ) : 厌 恶 , 这 里 引 申 为 害 怕 、 恐 怕 。 
   E P 其 立 说 之 工 者 且 直 绝 其 源 : 这 是 说 , 那 些 设 立 学 说 很 巧 妙 的 人 , 
        其 实 是 直 接 杜 绝 了 水 源 。 
   F P 引 文 见 《 孟 子 · 尽 心 下 》 。 
   G P 穷 : 穷 尽 , 意 思 是 拼 命 追 求 。 
A 简 析 B                     
      在 这 段 选 文 中 , 戴 震 抓 住 “ 理 欲 之 辨 ” , 对 程 朱 理 学 进 行 
了 猛 烈 的 抨 击 , 从 而 阐 述 了 他 的 理 欲 观 。 
      首 先 , 戴 震 借 问 者 之 口 , 揭 露 了 程 朱 把 理 和 欲 绝 对 对 立 
起 来 , 主 张 “ 不 出 于 理 , 则 出 于 欲 , 不 出 于 欲 , 则 出 于 理 ” , 
并 把 辨 别 理 与 欲 的 界 限 作 为 划 分 君 子 与 小 人 的 标 准 , 这 就 为 
封 建 等 级 制 和 “ 存 天 理 灭 人 欲 ” 的 反 动 观 点 提 供 了 理 论 根 据 。 
戴 震 指 出 , 宋 以 来 谈 理 欲 的 , 只 是 把 理 欲 作 为 正 邪 的 区 别 罢 
了 。 讲 “ 不 出 于 正 则 出 于 邪 , 不 出 于 邪 则 出 于 正 ” , 认 为 邪 与 
正 是 对 立 的 , 这 是 可 以 的 ; 但 是 理 与 欲 的 关 系 和 邪 与 正 的 关 
系 不 同 , 理 就 存 在 于 情 欲 之 中 , 理 与 欲 是 统 一 的 , 不 能 把 它 
们 说 成 是 绝 对 对 立 的 。 他 还 明 确 把 理 和 欲 的 关 系 说 成 物 和 则 
的 关 系 。 他 说 : “ 欲 , 其 物 ; 理 , 其 则 也 。 ” 这 是 说 , 欲 就 是 
客 观 存 在 的 事 物 ; 理 就 是 客 观 事 物 的 法 则 。 物 和 则 是 不 可 分 
的 , 理 和 欲 也 是 不 可 分 的 , 理 即 在 欲 中 , 不 是 与 欲 对 立 的 。 如 
果 把 理 与 事 对 立 起 来 , 而 与 偏 见 合 成 一 个 东 西 , 这 样 就 危 害 
事 情 了 。 这 是 鲜 明 的 唯 物 主 义 理 欲 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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