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注金匮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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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注金匮要略-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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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外。配附子以壮火之源者。所以消阴翳也。脉浮为风水。风为木邪。肺气起而能胜之。故于麻黄发汗之外。 
配杏仁以利肺者。是欲以金胜木。而尤欲以燥化胜水也。诸方俱佐甘草者。不特取甘浮为汗剂之助。且所 
以浓土力而障狂澜之意云尔。 
x二十九条x 厥而皮水者。蒲灰散主之。(方见消渴。) 
厥、详伤寒及寒疝门。但此厥。既非四逆、白通等汤。宜温之寒厥。亦非大承气汤。宜下之热厥。虽与四逆散之 
邪实阳明。治宜通散之滞厥颇同。而实异者也。盖因胃中先屯正水。水久化热。热水闭塞胃阳。不与经表之 
气顺接。故厥。然厥则皮气外虚。正水乘虚蒸冒。而成皮水之症矣。故曰厥而皮水者。是正水为本病。因正水 
而致厥者为标病。因厥而渐成皮水者。又标中之标病也。厥愈而皮水之后病。仍从汗例可矣。蒲草行根水 
中。善泄土气。烧灰。则味咸性寒。咸则渗水。寒能清热。与甘寒而分理阴阳之滑石相配。是欲腾空胃中之正 
水。行为小便。而使胃阳宽展。出与经气相接。则厥当自愈。若夫因厥致水。其皮气原非虚以吸水之比。今厥 
愈而胃阳复起。则皮水亦当散于自汗。而可以不必治矣。此蒲灰散之另一方义。与淋门之用意迥别者也。 
x三十条x 问曰。黄汗之为病。身体肿。发热。汗出而渴。状如风水。汗沾衣。色正黄。如 汁。脉自沉。从何 
得之。师曰。以汗出入水中浴。水从汗孔入得之。宜黄 芍桂苦酒汤主之。 
x黄 芍桂苦酒汤方x 黄 (五两) 芍药(三两) 桂枝(三两) 
上三味。以苦酒一升。水七升。相和煮取三升。温服一升。当心烦服至六七日。乃解。若心烦不止者。以苦酒 
阻故也。 
此假问答。而详黄汗之所从得。并其治例也。津液外泄而为汗。且以发热烧之。故渴。肿、热、汗出、脉沉。注详 
一条及四条下。但总按黄汗之症。一条曰发热。本条亦曰发热。则当身热矣。其四条、则曰身肿而冷。三十一条、 
又曰两胫逆冷。假令发热。此为历节。盖谓发热。便非黄汗之义。即下文曰汗出已反发热云云。亦言不当热 
而热之意也。则黄汗又似无热者矣。仲景错杂言之。几令人不能探其意旨。而黄汗之症。无确据矣。不知人 
之卫气。其平日各有盛衰。卫气盛而汗出入水。水寒激伏其气元。虽与表气相脱。而其表气之受病者。犹然 
自实也。故发热。卫气衰而汗出入水。水寒激伏其气元。却与表气同伏。而水寒之病表者。并能内窥也。故不 
发热。而且肿冷。及两胫逆冷矣。是一条与本条。论卫气素盛之黄汗四条。及下文三十一条。论卫气原衰之 
黄汗也。夫卫气与水相并。而实于外。气元为寒所激。而微于内。则补发其气元。出而与卫气相接。使大气一 
转。其病乃散矣。然而鼓万物而燥万物者。莫大于风。经言在脏为肝。在天为风。故以芍药、苦酒之酸收者。敛 
补气之黄 入肝脏。而以辛温畅达之桂枝。上引外引之。则内伏之气复起。而与卫阳合德。其蒸被之化。可 
使郁汗及水寒之邪。并散矣。是此汤系责气元之下伏。而提之使出之意也。方后曰心烦者。肝木上生心 
火。而液不胜也。心烦不止。因苦酒酸而阻滞之故。则六七日黄汗解后。或可服辛凉以散其所阻乎。 
x三十一条x 黄汗之病。两胫逆冷。假令发热。此属历节。食已汗出。又身常暮盗汗出者。此劳气也。若汗出已。 
反发热者。久久其身必甲错。发热不止者。必生恶疮。若身重。汗出已。辄轻者。久久必身 。 即胸中痛。又从腰以 
上必汗出。下无汗。腰髋弛痛。如有物在皮中状。剧者不能食。身疼重。烦躁。小便不利。此为黄汗。桂枝加黄 汤主 
之。 
x桂枝加黄 汤方x 
于桂枝汤方中。加黄 二两。余如桂枝法。取微汗。 
若卫气素虚。又因水入汗孔。而得黄汗之病。则卫阳伏而水气与肾脏相召。两胫。为肾之府。阳气缩而不贯。 
又肾得水寒之气。而症见其府。故两胫逆冷。此症原不该见热。假令发热。此为历节。而非黄汗矣。盖历节黄 
汗。虽同为汗出入水所得。水气内入骨缝。则为历节。但在经表而窥探脏腑。则为黄汗。黄汗。有热、有不热。历 
节。以气郁骨缝。而无不热者故也。若两胫逆冷。但凡食已而汗出者。又或暮夜而盗汗者。此为宗气因劳而 
馁。故不能出而固密之所致。亦非黄汗也。若两胫逆冷之症。起初不热。汗已而反发热者。是汗出伤阴。又水 
气郁而化热。故虽卫微而见热也。然水邪化热。则气滞。气滞。则血凝。故知其身必斑驳而甲错。发热不止。则 
凝滞久而溃烂。故知其必生恶疮也。此从血分上言。若逆冷而兼身重。是水邪沉着之应。水从汗减。故汗已 
辄轻。但汗则伤气。久则气虚。而经脉 动。经气根于胸中。身 。则胸中之气。匀走经络。而内生虚痛矣。此从 
气分上言。夫甲错恶疮。身 胸痛。特就腰以上有汗。而推其症耳。其腰以下无汗。则水邪自在。故从腰及腰 
下之髋髀(腰下之大骨也)板骨。沉坠如弛脱而痛。腰下之皮中如有物状者。皆水搏身重之应也。此从 
上部解。而下部不解者言也。剧、指水寒之邪深重而言。寒气从表。而内注胸中以及胃脘。则熟谷之化迟。而 
不能饮食。气郁则疼。水滞则重。逆其汗气。故烦。欲汗出而不得。故躁。水寒之气犯胸。而胸阳不布。故小便不 
利。此为黄汗。承上文历节劳气。而言如此种种。方为黄汗之确症耳。主桂枝加黄 汤者。本为水寒激伏其 
卫气。故主行阳解表之桂枝汤以发之。本为卫虚而表气不摄。遂致汗出而气血两伤。故加补气之黄 。趁 
便固之。一补一散之中。而具剿抚并行。攻守兼备之道矣。 
x三十二条x 师曰。寸口脉迟而涩。迟则为寒。涩为血不足。趺阳脉微而迟。微则为气。迟则为寒。寒气不足。 
则 
手足逆 
冷。手足逆冷。则营卫不利。营卫不利。则腹满肠鸣相逐。气转膀胱。营卫俱劳。阳气不通。即身冷。阴气不通。即 
骨疼。阳前通。则恶寒。阴前通。则痹不仁。阴阳相得。其气乃行。大气一转。其气乃散。实则失气。虚则遗尿。名曰 
气分。 
本条及下文三十三、三十四共三条。言气虚而病水者。当在十九条之后。二十条之前。次黄汗之后。无谓。疑 
错简也。盖先气分而后血分。先男子而后妇人。既为合法。且其文义。与二十及二十一条实同故也。本条、历 
言气虚召水之由。下条、言气分之正病正治。末条言变症变法也。但气分有方。而血分不出方者。以血分之 
水。其治例与男子同。已散见各条。而治血诸方。详妇人杂病门并疟门。鳖甲煎丸中之小方。及虚劳门之大 
黄虫丸等方。故不赘也。右手寸口。内应肺与胸中。外应营卫者也。其脉若迟而涩。迟则阳气虚寒。故其 
鼓动之机。不能连贯。涩则阴血不足。故其形体之神。不能流利也。夫寸口者。所以为胃腑行精悍。而外出为 
营卫者也。今气寒而血不足。则其内外已可知矣。及按趺阳。趺阳、为精悍之源。脉微而迟。微则其气虚微。故 
有无力鼓努之象。迟则与寸口同断。而亦为胃气虚寒也。胃中阳虚而寒。因而其气不足。则不能从肺与胸 
中而贯及手足之末。故手足逆冷。夫胃中阳气之所以贯及手足者。先从膈而外出经络之营卫。然后从营 
卫而充行手足者也。手足逆冷。则营卫先已不利。可见矣。营卫又根于胸膈。营卫不利于经络。则膈间之宗 
气衰微。不能化被中土。故腹满。腹满略减。则其气下行而为肠鸣。于是腹满肠鸣。循环不已。有如相逐之状 
矣。又膀胱之气。本属下化。今不行而其水气有上蒸之象。营卫之气。本自充满。今劳馁而其经络有嘘吸之 
机。故曰气转膀胱。营卫俱劳者。正言病水之根脚。而水气之所以上走皮肤也。阳主护外。阳不通于表。而阴 
邪外出阳分。故身冷。阴主固内。阴不滋于里。而虚热余于骨间。故骨疼也。四句即营卫俱劳。而言水病之症。 
阳前通则微阳复而不足以自温。故反知恶寒。阴前通则孤阴出而不足以外健。故痹而不仁也。四句又即 
营卫俱劳。而言水病欲愈不愈之症。惟运气月日之官旺。与脏腑之气血生扶。使阴阳相得。则其气乃流行 
而无偏弊。盖阴阳合德。为天地得一之大气。大气一转。亦何六淫之邪之不散乎。于是邪实者。则得后与气。 
而快然如衰。正虚者。犹将膀胱不约而遗溺。曰实则失气。虚则遗溺者。是言病邪欲散之佳兆尚如此。非言 
病机也。条中虽曰涩为血不足。又言卫而并言营。以气根于血。卫附于营。故并及之。然始终以气虚致水。气 
转病散。气偏通。则似减而实未减。故名为气分也。 
x三十三条x 气分。心下坚大如盘。边如旋杯。水饮所作。桂枝去芍药。加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 
x桂枝去芍药加麻黄附子细辛汤方x 
桂枝(三两) 麻黄(一两) 附子(一枚炮) 细辛(一两) 甘草(二两) 生姜(三两) 大枣(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七升。煮麻黄。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分温三服。当汗出如虫行皮中。即愈。 
此即上文寸口脉迟而涩。趺阳脉微而迟之症治也。盖寸口之膈气虚寒。趺阳之胃气亦虚寒。则水聚膈下 
胃上。而正当心之下矣。承上文而言气分之症。心下坚大。其形如盘。旋杯旋盘。即车床刮刀。旋转所成之器。 
言其边之圆转如旋杯也。此系上中二焦之气。不能分运。故水饮聚于中上两间之所作也。譬之太虚。阴云 
湿雾。沉滞痞塞之象。不得风以鼓之。雨以泄之。太阳之真火照耀之。则此气猝不可散。故其主桂枝汤者。鼓 
天地之大气而发之以为风也。加麻黄者。振龙雷之起蛰。而沛为雨泽也。佐辛热之附子、细辛者。风雨之后。 
云开日朗。所以收水性之余湿也。但其病在气分。其部在心下。独于桂枝汤中。去酸收下行之芍药者。所谓 
汗之而愈。仍从腰以上之例也。观本条紧承气分。而此及下条。俱曰水饮所作。是与黄汗何涉。而徐氏谓 
上条为泛论病机。又与本门何涉。惟置之血分以前。允为恰当。有识君子。当不以为妄耶。 
x三十四条x 心下坚大如盘。边如旋盘。水饮所作。枳实白术汤主之。 
x枳实白术汤方x 枳实(七枚) 白术(二两) 
上二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分温三服。腹中 。即水散也。 
此非承接寸口迟涩。趺阳微迟之脉而言。乃就上条心下坚大。而言气实致水。似同实异之变症也。但除诊 
脉外。其外症颇难辨认。惟是气中虚而致水者。其心下则中平而边高。气中实而致水者。其心下则中高而 
边平。为少异耳。杯、深而高。盘、浅而低。故取以为辨也。然所谓气实者。非充实之谓。乃即胸痹门之留气。留气 
实于心下。而水饮上升。于是气以提饮。饮以附气。留气留饮。两相搏结。而成坚大之形者。譬之干云在天。其 
色常白。郁久不散。地气上升。地乃湿气。云湿相并。其色渐黑。沉浓郁滞。悬而未下之象。故以破气之枳实为 
君。先散留气。以燥湿之白术为佐。并去留饮。则气泄而水自下注。故曰腹中 。即水散矣。若于寸口迟涩。趺 
阳微迟之脉。上焦中焦。寒气不足之症。投以破损高真之枳实。用至七枚。其不心愦愦而忙乱欲死者。几希 
矣。我故曰。此气实致水之变症变治也。留气、见胸痹注。留饮、见痰饮注。 





黄胆病脉证治第十五

属性:x一条x 寸口脉。浮而缓。浮、则为风。缓、则为痹。痹非中风。四肢苦烦。脾色必黄。瘀热以行。 
后贤辨黄症者。纷纷不一。而终未有确解。愚按内经。及伤寒本经之旨。大概由于湿热相搏。中宫脾土之气。 
郁滞而不流贯四脏。则浮横如天地之雾。而其黄色。散漫于皮肤诸窍者也。但先从湿因、水因起。而后生热 
者。则湿水为本。而热为标。故名湿黄、水黄。先从阴虚病热。其后因热而生风聚湿。及积水者。则热为本。而风 
湿与水为标。故名疸。其意以治其本。而黄自已。故症同而名异耳。犹之水门之先病水。而后经断者。名水分。 
先经断而后病水者。名血分之例也。故除却十一、十三、十八、二十四。四条泛论诸黄及黄家。另行方治外。其 
本门所列谷、酒及女劳、三疸。所主诸方。凡茵陈汤、硝矾散、栀子大黄汤、膏发煎、茵陈五苓散、大黄硝石汤。大 
概俱咸寒苦寒之品。则其用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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