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 2006年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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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2006年第01期-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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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黑的河面上流淌,淌出老远才湮灭于寂静之中。一群人撤退了。老黄再没能从干燥的夜风里闻到少奶奶的气味,但它从水里闻到了。少奶奶的气味被水打湿了! 
  玉儿被扔进了河里。老财主听说狗咬病跟狂犬病差不多,心想这病一定是传染的,就把少奶奶沉了河。在往少奶奶嘴里塞毛巾身上绑石头的时候,老财主哭得一塌糊涂。 
  老黄不知道这些事,但它知道少奶奶这个娇娇小小的人已经不存在了。少奶奶不在,它就更不可能回到那个大院里去了。 
  它成了一条野狗,在山上游荡。大概是为了远离危险,它越爬越高,竟然在一个秋天的早上到了茅桠子村口。那天清早雾气蒙蒙,陈德明去村口的井边挑水,看到了老黄,他还以为是邻村的狗呢,没有理会它,可他挑上水桶回转的时候,发现这条狗始终跟着他。自从离开财主家,陈德明是老黄碰到的第一个人,它必须跟紧这个人,它是狗,狗不跟定一个人,怎么能叫狗呢?陈德明心里涌起一阵窃喜,他深信“狗走旺家门”的老话,于是把桶放下来,坐在扁担上抽烟,观察狗的反应。狗站在离他两米远的地方,轻轻地、带着乞求地摇尾巴。狗跟狗摇尾巴,是表示和解,表示我们从此可以成为朋友,狗跟人摇尾巴,是讨好。一条陌生的狗,一个陌生的人,陌生人手里又没食物,它有什么需要讨好的呢?这只能证明它是一条无家可归的狗。陈德明狠狠地吸了一口烟,火光把晨雾烧得滋滋作响,随后,他以近乎庄严的声音说,老黄,你要是天生是我家的狗,就过来拱拱我的脚尖。他把一只脚伸了出去,将大脚趾从破了洞的鞋尖上翘出来。狗毫不迟疑,用它带着露珠和惆怅的嘴,拱了拱陈德明那根跷出来的脚趾。陈德明又叫了声,老黄!这回不是庄严的口气了,而是又亲切又激动。 
  这样,老黄就跟陈德明回家了。它是多么喜欢老黄这个称呼啊。以前的少奶奶不叫它老黄,少奶奶叫它乖儿。“乖儿”听起来也很不错,但它到底不如“老黄”来得气派,来得平等,它的年岁和个头还那么小呢,新主人就叫它老黄了!叫它乖儿的人,把它爱在宠物的分上,叫它老黄的人,把它爱在朋友的分上。 
  老黄不仅喜欢新的名字,还喜欢新的家。以前的那个家,虽然吃得很精细,睡得很豪华,但总有那么多规矩,那么多顾忌,现在,它吃的是粗糠剩水,却没有约束。自它到陈家的第一天,狗窝就设在门槛底下,石臼做的狗槽就放在旁边,靠着一根梁柱。它就在这里开始了新的生活。这是一种与本性靠近的生活。狗这种动物,与人类一样古老,与土地一样忠实,朴素的外表之下隐藏着一颗报恩的心。老黄跟老主人特别亲近,老主人进山走远路,它就跟着,做他的随从和保镖,老主人不出门,它就去田野间纵情奔跑,和别的狗一样,成为了山野田垄间自由的精灵…… 
  那是多好的春天啊!——此时此刻,老黄嘴里 
叼着它的孩子,充满激情地回忆往事。老主人收留它之后,它过了那年秋天的最后一月,又过了一个天裂地坼的严冬,紧接着,老君山上第一个真正的春天就朝它敞开了胸怀。山上的春天是从光开始的,清早醒来,突然发现天地间亮了一层,不是太阳光照出的亮,而是大地和天空被一只神秘的手擦洗过了。这时候,蛰伏在山上的所有动物都在翻身,红腹锦鸡发出了它嘹亮的歌唱。水也滴下来了,看不见水珠,只是听见水滴下来的声响。老黄起了床,跑到院坝边缘向后山一望,仿佛昨天还是苍灰色山林,现在全都长出了新枝嫩叶,鹅黄色的、静静流淌的光源,在叶片间幻化出一轮一轮的光波。光波也是有声音的,是那种轻柔而又生机勃勃的笛声。老黄你还等什么呢?它不需要别人的指使了,它只是听从内心的召唤,就背脊一弓飞蹿出去。那是多好的春天啊,它在田野上欢跑,一直跑到油菜花的药香弥漫了整个村庄。 
  它没有意识到第一次爱情已经降临。真的没有意识到。那天它正在油菜花丛中低头沉思,同村的老贵过来了。老贵是一条形体硕大的灰色公狗,它的主人并没给它取名字,只是统称它为狗,老贵是狗伙伴们这样叫它,因为它走路和奔跑都体面地扬着头,做出一副傲然独立的姿态。老黄和老贵的关系并不怎么好,因为老贵是山上土生土长的狗,又有一些霸气,而老黄却是外来户,何况它不怎么认同老贵的霸气;好在双方只是相隔很远对吠过,并没近距离交过手,这使它们的关系不至于太僵。这天老黄见老贵过来了,摇了摇尾巴,算是向它打招呼,按照常理,如果老贵想跟它玩,应该跟着摇一摇尾巴,但老贵没这样做,它只是双目直勾勾地看着老黄。老黄觉得自己在咔嚓咔嚓地分裂,它想这是怎么了呢?难道我怕它?可它分明感到这不是惧怕,而是它身体里一股汹涌的暗流终于找到了出口。老贵趁它发愣的时候,迅速靠近,用它粗壮的脖子在老黄的脖子上碰了两下。正是这种暧昧的举动,让老黄觉醒了自己的性别。天啦,我还是个少女啊,你怎么能这样呢?它有些恼。但老贵有它的处事原则,它看上了谁,恼不恼都是你的事情。它做出了进一步的动作,就是用屁股去撞老黄。这份粗鲁就像用石镰打火。火打燃了,老黄被一种陌生的渴望烧起来了,它的爱情苏醒了!于是,它身子一纵,狂奔起来。 
  它知道身后跟着一条狗,一条形体硕大的、骄傲的公狗。骄傲的公狗这样追它,不是为了撕碎它,而是为了成就它,这让老黄也产生了骄傲。是那种不必深藏于内心,而是可以向世上所有的狗宣扬的骄傲。没过多久,又有几只狗加入了追逐者的行列。性别觉醒之后,老黄已经能够闻到在空气中炸裂的雄性气味了,它知道追逐它的,全都是渴望给予它爱情的公狗;同时它也明白了,在这样的时候,它必须跑,它要以速度、耐力和意志来淘汰那群追逐者。这是多么畅快淋漓的狂奔,风在耳边飕飕作响,大地在肚皮底下潮水般后退,金黄色的油菜花撒了满头满身;这是上帝撒下的花瓣,上帝在深情地打扮一个初婚的新娘! 
  它翻山越岭,一直跑到了远离村庄的牛角寨。凭它的能力,它还可以跑下去,但它没必要跑了。它的后面只跟了一条狗,也就是说,筛选工作已经完成,接下来,它得听从这唯一的种子对自己的安排,不管它是谁,不管它长得漂亮还是丑陋!它没有转过头看,因为在仪式即将开始的时候,它有了一种告别的哀伤。但它暗自希望后面的胜利者是老贵,那个高傲的家伙虽然并不讨它喜欢,可在这样的时刻,高傲是一种力量,一种可以让它把自己心安理得地交付出去的信心。它面向古寨的南方——从这个方向,可以看到山下项链一般细小的清溪河以及河对面起伏的群山。后面的家伙走到它前面来了,它正是老贵!老贵的眼神里,有一种对情人的赞许,这意思仿佛是表明,除了我,别的狗都配不上你!这样的意思把它们即将进行的事情变成了韵味无穷的挑战……那是多么美好的时刻啊。 
  老黄的前两次爱情,都为老贵开花结果,第三次老贵就不行了,它败给了村里另一条名叫老妖的黑狗。老妖也不是主人给它的名字,也只是狗们这样称呼它,听听这称呼就知道它总是怪相百出的,是很富有幽默感的。平时,老贵看不起它的幽默,因而也就看不起身体瘦长的老妖,老贵哪里会想到自己会败给老妖呢?那天,老妖和老贵一同出发追逐老黄,老贵和老黄都以为老妖只是为了释放体内的压迫感,谁知它四条腿翻飞得既轻快又具有侵略性。把很多道田垄和山坡甩在后面,老黄终于不行了,前面有个一米多高的土坎,要是没有这么长距离的奔袭,老黄一跃就过去了,可现在它没有那份力气了,因此停了下来。它刚一停,屁股后面就响起狂暴的撕咬声。一黑一灰两条狗,一壮一瘦的两条狗,在地上翻滚着云浪,把好大一片胡豆苗弄得汁水四溢。老黄走到一边去,袖手旁观。它只能如此。不管它中意谁,不中意谁,它的灵与肉都只能属于胜利者。这是祖先传下来的规矩。它也不能去劝架,它劝架就等于是往火堆上泼油。最后,老贵败给了老妖,老妖把老贵淡绿色的嘴皮撕下来了,还弄瘸了它的一条前腿。老贵还没下山,老妖就伏到老黄的身上去了。在这件事情上,它到底不如老贵优雅。 
  等到下一次,老贵根本就没加入追逐者的队伍,它的腿瘸了,一直没好,它由一条旋风般的、带着霸气的雄性,变成了一条意志消沉的老狗。 
  不过老妖也只占有过老黄一次,后来它就败给了别的狗。 
  让老黄伤心的是,此前的每一次爱情,它都呈现给了强者,可是这最后一次,也就是小黄的父亲,却是一条长着癞毛的、屁股尖尖的瘦狗。老贵也罢,老妖也罢,都从村子里消失了。它们都被主人杀了吃掉了。还有别的强壮一些的狗,也都被杀了吃掉了。——茅桠子村还有强壮的狗吗?整个老君山还有强壮的狗吗?没有了,它们都死在饥饿的血盆大口里了。每个人生活的时代无法选择,狗也是一样的,老主人陈德明诅咒这悲凉的时代,老黄也是一样的……这最后一次,老黄根本就没有爱情,因为谁也没有精力去追逐。它本来也不该去做那些事情,可是,当它在满目疮痍的田野上发现了那只瘦弱的公狗,繁衍种族的责任还是提醒它不应该太迁就自己的感受。就这样,就有了小黄和它的两个兄弟。正因为那条公狗太瘦弱,小黄和它的兄弟在毛色上都只遗传了它的基因,那条公狗是杂色的,而小黄和它的兄弟浑身却无一根杂毛。 
  你这生于乱世之秋的孩子啊……老黄无限悲怜地对它嘴里的女儿说。 
   
  三 
   
  从心理上而不是从地理上来说,夹夹石可以算得上茅桠子村的一块界碑。其实爬上夹夹石并没出境,上面很远的地方,都属茅桠子村管辖,但多是荒山,田地尤其少,偶尔有那么一块瘦田,被勤劳的农人种上玉米、红苕或者小麦,粮食成熟的香味还没飘进村子,就被野物糟蹋了。糟蹋玉米和红苕的,主要是皮毛粗糙的野猪,野猪有时单独行动,更多的时候则是成群结队,在合适的季节还带上儿女。它们走进玉米地就像走进自己的粮仓,从从容容地将玉米秆撞倒,把嫩得出水的玉米粒连同浅黄色的棒子嚼下肚去;红苕则是掏,不用前爪而用嘴,它们的嘴筒有半尺长,能像犁铧一样把地翻开。吃小麦的是野兔,那些跟土地同样颜色的偷食者,即使十余米开外有人,也很难发现它,直到新长出的麦苗被一次接一次剪得跟地皮一样平,才知道今年又很难在这块土地上收获庄稼了。由于这些原因,大家就不再种那些田地,如果不砍柴,不割牛草,茅桠子村人都不会爬到夹夹石上面去。狗也如此,要不是发情时期奔跑得忘了形,狗们通常不会跑过那块蝴蝶状的界碑。狗的活动范围,与主人活动的范围大体相当。老黄以前上去的时候也不多,最近一段时间去得多一些,那是为了找食。每当它跨过夹夹石,它就有一种出村的感觉,有一种焦灼和空虚。它时刻提醒自己:不应该跑到主人的心理距离之外。此时此刻,这种焦灼感和空虚感就更加强烈了。我已经背叛主人了,它想,在主人最需要自己的时候,我逃了,我实在不配做一条狗。村里那么多狗早被杀了吃掉了,主人没有杀我,这种大恩大德我本应该主动报偿,但我却在节骨眼上逃掉了。有什么办法呢?我有女儿呢,我的女儿还不能独立地面对这个世界,还需要我的哺育……这种无法调解的矛盾,使老黄的骨头发酸。 
  如果有那么一天,你就自己回来吧,它对它的孩子说,你要永远记住,正是因为有了你,你的母亲才违背了作为一条狗的原则,但你要知道那山下的柴屋里住着你的主人,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你要回到那间屋子里去,如果主人还在,你就继续做他家的狗…… 
  老黄把孩子放在倾斜的石盆上(那条吞掉花狗的大蛇早不见了踪影),跷起右后腿,挤出了几滴尿。之后,它教小黄也这么做。这几滴尿既是狗为自己划定的势力范围,也是狗的路标。有了这几滴尿,小黄将来回去找主人,就不会迷路。 
  上山的路都是那么陡峭,老黄想让小黄自己走一段,可小黄一离开了母亲的嘴,就蜷在地上吱吱叫唤。老黄以前的那些孩子,到了这个岁数是能够走很长一段路的,而且总是不知疲倦地蹦蹦跳跳,但小黄却这么弱小!老黄看着脚底下这个只知道叫唤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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