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00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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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2004年第6期-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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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邻居家的几个本家叔叔都听到了,他们和他们的老婆们都跑了出来,一会就到了。李伟已经站在水里了,没有了危险,但是他走不动了,一动就会往下陷,他能做的,就是哭。他哭得比他出生时还惨。 
  一个叔叔几乎是笑着脱掉了长裤,穿着天蓝色的三角内裤小心地走进水里,只需走一两步,然后他把李伟拽了上来。我们都长出一口气。或许,还有点失望。我就希望李伟在水里多泡一会。 
   
  10 
   
  母亲也没有留他们,而是以老师的身份安排李勇和马国强把李伟送回家。然后她和我说刚才的事。她的意思是,你看看,多危险啊,你以后不要在外面瞎跑,谁知道能出什么事!大白天的都能掉到池塘里去。要是你掉下去,再假如池塘又深,周围又没有人,你怎么办。看着自己被淹死!我真的被母亲说怕了。她一边说一边缝被子,渐渐地,我们又回到了如往年一样的在敞开的屋子里缝着被子的场景里了。 
  到了晚上,李伟家人到我们家来,不是问罪,当然也不是感谢。他们就是聊天的,乡下人非常无聊,聊天对他们的生活非常重要。两对父母在堂屋里说啊说啊,搞得我根本没有办法睡觉。我躺在漆黑的卧室里,看着尖尖的屋顶,有点害怕。我于是就抱着香喷喷的被子,一边紧紧抱着,一边在胡思乱想。想打架的事,到底谁赢了,明天一定要问个究竟。或者,有可能没有打起来,下个礼拜天再打,那样我一定去。我还想:假如李伟被淹死了,我是不是不用上学了。他一死,母亲肯定有责任,那么她就做不成老师了,这样,我也不想上学了,我可以说:妈妈,你都不能去学校了,我还去干什么。 
  但想的更多的,是母亲的话。不是她的所有话,而是其中关于结婚的。我躺在床上,却能听到她在说:将来……老婆……多做事情……对老婆要好…… 
  越想,我把被子抱得越紧,我越抱紧,它就越香。似乎,它就是老婆。 
  以后,我就一直习惯于抱着被子睡觉(而不是枕头,我嫌它短,且“身材”不好)。一直到现在,我都抱着被子睡觉,被子也被我调教得很驯服,总能和我缠绕在一起。这个习惯,就是那天晚上的失眠造成的。 
   
  李黎,1980年生,2001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现居南京。主编6Mo工作室纸刊。 


成人礼(散文)
罗亚晴 
  在那个地方四季总不很分明,野外地里长的玉米秆却会变黄枯萎。只是三面青山,很多人少来这里。对于孩童来说,却一年四季似乎都有生柿子,甜豌豆类吃。大人们的谈话会扯到以前的五荒六月青黄不接。像感谢幸福似的。而清明就是那些孩子中的一个,妈妈吃晚饭便会大声叫清明清明……清明是不归的,隔得远会答应,那声音脆脆的,越过小树林,和屋子外的矮篱笆,清明的脸蛋儿才像个太阳站在墙根下了。妈妈会摆出一副很生气的样子,看到清明还在上气不接下气也就把预备去打她一巴掌的手放了下来。只是平时妈妈也不太管她,她每天都忙碌着她那一些做也做不完的事情,回来时晚了也就很累了。 
  而清明上学是不可以耽误的,清明的伙伴也都上学。所以妈妈便要累一些让清明准备上学。清明的爸爸在学校里教书,三天两天难得回家一趟,清明就这样和爸爸有了种生疏感,平时见面说话就不自在,扭扭捏捏的。清明去上学,那天早上她迟到了,老师问她你叫什么名字?她说清明,那个长着一脸胡子茬的老师把她的名字写在考卷上,清明认真地看她的名字,细细长长,有很多笔画。老师刚才问她你知道写名字吗?她只是一个劲儿地摇头。 
  放学的时候,她看到爸爸和那个长满胡子的人走在路上,身上撒一把网,多半是去捕鱼的。清明和那些孩子一样熟悉那河里的水,清明常常和伙伴们在浅滩处下水洗澡。上游便是那些大人,中游筑有十来个桥墩,从桥墩上来往着人,她们也不害羞。孩子们还调皮地把水花溅起来,大人也自然不跟小孩子计较身上被泼溅的水花。天气热了,大人给小孩子换衣勤快。清明也有机会随妈妈来洗衣服,顺便也可以跳入水中洗个澡,妈妈当然允许她。 
  那条河的发源仿佛是在天的那头,天在那头都已经变矮了。所以河水一直延长,不会枯竭。以前这水有楚蜀通津的要道的美誉。而河流弯绕过一些人家,这里的年轻人便去寻找这条水路顶端的富裕去了。也有人为换来更好的生活做事业出门去了。有的老人夏天就坐在大路上的榆树下,一边给孩子讲故事,一边望着远方的孩子归来。晚上则不断地磕长烟杆子,似轻似重地咳嗽几声,有时给孩子讲一个很短的故事,抽一袋烟,摸几下那顺势生长的胡须也就完了的。而女人,像清明的妈妈,她们也就扛起家中的担子。清明的伙伴中有一个哑巴姑娘,比她年长几岁,哑姑的妈妈也给她当爸爸。河边有一小块树林,那树林夏天长得特别茂密蓊郁,清明洗了澡就跑那去避荫或者同人捉几回迷藏。太阳最大的时候,女人便把家里晒的蔬菜干搁出来,当着太阳曝晒,冬天就是美好的佳肴。而清明的妈妈不免要招呼她几声,只准她同孩子们在浅滩处玩水。 
  清明口里是答应着的,谁知道她那会儿同伙伴们嬉戏到底听进去了没有。只是那孩子心里是听话的,平时说话口里讲不,也要把妈妈托的事给做得好好的。因为常和妈妈住一起,比爸爸要熟悉,也就成了妈妈的跟屁虫。爸爸回来了她也就围在妈妈的旁边,爸爸往往吃过晚饭时回家,妈妈早早给孩子做好了饭,爸爸似乎每次都没有赶上,夫妻俩自然不多说什么,也就围绕着孩子说些话,远远不着两个人的边际。他便问问清明晚上吃了些什么,清明这时就调皮地把那些菜的名儿给反过来说一遍。比如说土豆她说豆土,豆腐就是腐豆。妈妈也不责备,只会发笑,知道丈夫在外面做事业,心里自然有些埋怨。谁叫他回来得晚了些呢?像不欢迎男人回家似的,而平时却是盼望他回家来。清明似乎会察言观色,这时候就稍稍更放肆了些。 
  所以爸爸有时候便让清明感觉到他是疼她的。也留她在身边,吃了晚饭再送回家。妈妈希望他多留会儿却好像是就等他走一样,过后会问清明晚上吃了什么?不过妈妈不会像爸爸一样的询问,当然意思也是大不一样。清明就会说自己很多爱吃的,有时候不是的也说成自然是的了。妈妈便不再问。清明就主动跟妈妈说她爸爸的事情,妈妈听着听着也有兴趣起来。小小的清明脸上就会飞扬着快乐。 
  清明在爸爸面前似乎话要少些,她的那份快乐在爸爸面前是默默的。而心底里更期望爸爸的关爱,过节的时候清明和妈妈等爸爸回家,爸爸也会及时同她们过节。男人爱喝酒,这样话也多了些。他有撒网捕鱼的情趣,也常买鱼回来。清明喜欢蹲在水旁边看爸爸解剖鱼,完毕后就会有两个长的小泡玩。她问他,他一边做着事情一边简单地回答女儿。饭时,男人为了调剂气氛,就会逗趣清明,清明从这时起开始学会吃鱼子。有很苦涩的味道,爸爸说吃鱼子的孩子很聪明,清明便也很听爸爸的话。男人比以前要多回家看看,只是转悠几下就走了。清明的妈妈在男人开心时就说你还不快去守你那几块旧砖头去。 
  清明在一天天地长大。 
  一天傍晚。那个长了胡子茬的男人喝了酒,在路上撒尿,潦倒不堪,一拐一瘸。清明走在那个在前面一走一停的男人后面,清明吓坏了。那天傍晚即时扭转了清明心里的童稚时期。清明没有问妈妈,那个男人无形中存在对她更大的影响,清明变成了一个爱思想的孩子。只是清明更加认真地学习,她把课本从头到脚地读完,然后早早地坐在空落落的教室里。有老师夸奖她她就把学校的地重扫一遍,她的手磨起了血泡。那天下午来了一个女人,她说来,让我看看啊。清明很块地把手从她的手里抽出来,飞快地跑开。清明懵懂地想着那件事情,她想起了妈妈。她想起了那个路上的那个人她想他应该没有看到她。那个晚上清明做梦哑巴姑娘会说话了,她们一起去洗澡,然后在那片避荫的树林里碰到很多奇怪的事情。那个男孩子是清明认识的,他叫清明我们去那里玩去吧,像梦里的一样,他说清明来吧,这个好好玩,他就开始脱她的裤子。清明似乎听到妈妈在叫她,叫她快点回家去,可能爸爸也来了。那个抚摸她的手的那个女人才没那么坏呢,她的爸爸对她说清明你叫阿姨。而清明没听到妈妈叫她,她就像个小太阳一样站在墙根下沉下去。清明的脖子上闪烁着汗珠。妈妈的手扬了起来又放下了。 
  那天发生的事情就像改变了清明的人生一样,那个男孩子说你不许告诉你妈妈。清明在十四岁的一个晚上来了女孩子害羞的事情,她不知所措而慌了手脚。她想大声大声地朗读课文,从头到脚地读完,然后听到妈妈叫她吃饭啦清明清明……清明是长大了的清明,她像张薄薄的纸,她的青春就要开始,她的那张纸上很早就不是空白的。清明记得写自己名字的长胡子茬的人,现在可能已经死了。她又碰到了那个女人,她曾把手收回去,飞快地跑了出去。爸爸把她的手牵过来,他说清明你快叫阿姨。她结巴地说阿姨,她的眼泪都流出来了。只是清明她永远不要明白那是怎么回事。关于那片避荫的小小树林。 
   
  罗亚晴,1985年生于湘西,有作品入选《80年代火车》,现就读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武松与潘金莲(短篇小说)
刘祖光 
  一 
   
  我爱金莲。 
  在锣鼓喧闹、鞭炮“噼啪”的震天轰鸣中,胸戴红花的我第一次见到了她,瞬间就被她的美丽所震惊。周围的一切在我眼里变成了虚无,只有这个曼妙的人儿笑语盈盈地站在我面前,令我心动,无所适从。 
  一声“叔叔”打碎了我的所有美梦,我突然明白了自己的可怜处境。是的,我是武大郎的弟弟,而她却是我的嫂嫂。 
  毫无疑问,我爱我的哥哥,是他一把屎一把尿地把我拉扯大,又因我的连累,不得不离乡背井,到阳谷县做了一个个体户。他的弟弟成了打虎英雄,令他非常骄傲,在我面前傻傻地笑,殊不知我却在想,我若不是武松,那该有多好! 
  我承认,我喜欢上金莲是因为她的美貌。然而爱上她却因为她实在是个可爱的女人。世上美丽的女人有很多,但美丽又可爱的女人却很少。想我武松几年来走南闯北,经历美女无数,在柴大官人的府上,他的众多如花美眷没有一个给我留下印象。一见到金莲,她如同一把刻刀,在我脑海里深深地镌刻上了她美丽的倩影。 
  我清楚地记得,见到金莲那天,她身着青色小袄,袖口是白色的绢,还有那靛蓝的裙,箍在她丰润的臀上。这样的衣服在其他女子身上再普通不过,在金莲身上却愈发的光彩照人。在以后的岁月里,在我面前的她永远朴素美丽。只是,这种美丽令我心痛,令我在无数个黑夜中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每次面对她,她的目光热辣辣的。她不住地给我夹菜,却不曾给我哥哥夹一筷子,仿佛他根本不存在似的。对她的热情,哥哥把它当做是嫂子对弟弟的关怀,他坐在一旁,笑眯眯地看着我心情复杂地吞下满碗可口的佳肴。是的,金莲的菜烧得很好吃,如今的女人会烧一手好菜的已经不多了。哥哥大口地嚼着,开心地对我说:“兄弟,平日里你嫂子闲散惯了,哪肯动手,若不是你回来,只怕我无福消受这等好饭了。”好像沾了我多大光似的。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偷眼看看她,她脸若桃花,面染红霞,只是柔柔地看着我,嘴抿着,并不理会丈夫。 
  她也爱我。 
  我甜蜜地想着,这种情绪令我苦恼,因为似我这般粗人,本不该有这种书生情绪的,而我偏偏就有了,这颇对不起强加我头上的“打虎英雄”的称谓,对不起我的阳谷县公安局长之职。但一切与金莲的爱比起来又是那么的微不足道,在我心里,除了哥哥之外,她就是我这辈子最应该在乎的人,我愿用一生去爱她,保护她,用自己还算宽厚的肩膀为她遮住风骤雨狂,让她有个温暖而又安全的所在。 
  可,她偏偏是我的嫂子。 
  造化就是这样弄人。 
  在哥哥家住的那段日子,她每天总是早早的起来,在梳妆镜前描眉红唇。我躺在床上,静静地听着隔壁的每一丝响动。哥哥取笑她,说你整日不出门,打扮的这般标致,给谁看呢!听到这里我心弦一动。我猜想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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