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怀特:人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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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怀特:人树-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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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会好好的,妈妈,”这个总是冷冰冰的姑娘说。妈妈这副样子让她吃了一惊,她急于从她的怀抱里解脱出来。“再说还有鲍凯太太呢!爸爸说她是个好人。尽管从前为了什么事情他们之间有过误会。”
  “啊,是的。有鲍凯太太,”艾米·帕克说。“可是这跟在家总还是不一样。”
  隔着上层睡衣,她抚摸着女儿瘦弱的、有几分神秘的身体,心里奇怪莫非这就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焦灼不安传到姑娘的身上。这个夜晚,她咳嗽得很厉害,不得不烧了一点点她为了防备这种发作而准备的药粉。天亮之后,她从床上爬起来,在药粉带有苦味的烟气中摸索着。早晨,刺骨的凉意像刀子一样,深深地切割着这个充满激情的姑娘。她赤裸着身子准备洗漱的时候,颤抖着畏缩不前。但是她很高兴。要想获得最终的、完美的形象,所有这些不快和痛苦都是必须的。
  塞尔玛在班加雷搭上火车。她穿着一套灰颜色的制服,头戴一顶很干净的帽子。大庭广众之下,她从来不显得紧张。父母亲用那辆福特牌小汽车把她送到城里。他们站在车厢窗口旁边,不知如何是好。父亲没有做什么努力,因为眼下的局面他已经没有能力控制了。有好长时间,母亲摆出一副权威的架势,喋喋不休地叮咛女儿。可是终于到了她在那顶挺大的黑帽子下面低下头的时候了。她不得不强迫自己承认,孩子们都已经长大成人了。她怀着一种感激,甚至是谦卑,接受了女儿在她唇上留下的最后一个吻,心里想,这是否意味着爱?她很愿意相信就是这么回事儿。
  姑娘最后望了一眼母亲挥动着的手帕,感觉到一阵告别少年时代的痛苦。那一闪而过的枯燥无味的村野的景色越发使这种痛苦难以忍受。最后,她静下心来,希望从别人脸上看到自己的映象。而试图在这样的“镜子”里解开它的奥秘,则又是一种新的非份之想了。
  就这样,塞尔玛·帕克到了城里,进了女子商业学校,而且是一个功课很不错的学生。她和打字机上那个每打完一行就响一下的铃一样可靠。她总是看着屋子那头压根儿就不存在的东西,把滚筒往后一甩。不是忿忿然,而是充满了轻蔑。她打出来的文件,总是连一个污点也没有。她确实非常干净。她那修长的、略呈椭圆形的指甲是粉红色的。她身上散发着一股熏衣草香水的味道。她把香水放在书桌抽屉里,十分仔细地洒在那双干净的手上。她那细细的、白皙的手腕上戴着一只小小的金表,不算贵,但很雅致。她的皮肤非常白,白得几乎像是有病,而且对别人那种老于世故总是很敏感。因此,当她的朋友吉纳维芙·约翰斯顿跟她开玩笑,弄得她满脸飞红的时候,很难说清楚是因为高兴还是出于羞怯。
  塞尔玛·帕克第一次见到吉纳维芙·约翰斯顿是在商业学校。她住在邦戴,塞尔玛则住在兰德维克鲍凯家。有时候两个姑娘一起乘电车出去玩。因为乘电车既便宜又可以消磨时间。这种旅行对于塞尔玛来说至关重要,因为这愈发突出了她的自由。松松垮垮的电车叮叮哐哐,摇摇晃晃。在这样的夜晚,人们常常突然爆发出一阵笑声。两个姑娘坐在一起,觉得她们的头发在那有股咸味儿的空气中变得潮乎乎的。她们是朋友,但相互之间又不是特别喜欢对方。她们在车里摇晃着,为自己的摇晃而发笑。坐在她们对面,或者从她们身边走过的男人们的膝盖骨蹭着她们的膝盖。吉纳维芙·约翰斯顿喜欢瞅着男人们。她是个皮肤黝黑,有点儿邋遢,胸脯挺得老高的姑娘。她急于慷慨大方地奉献给某个男人。塞尔玛却总是把头扭过去,用突然变热的手抓着她的手提包。很难说塞尔玛就不具备这种慷慨大方。要嘛,她把自己看得太高,要嘛是心里害怕。
  最后,这种性格和气质上的不同使得塞尔玛和吉纳维芙之间的友谊冷淡下来。塞尔玛怕跟这个黑不溜秋、邋里邋遢、胸脯丰满、嘻嘻哈哈的姑娘待在一起。男人们的眼睛总爱往她身上膘,往她那潮乎乎的、有盐味儿的头发和在电车里晃荡的乳房上瞟。跟她待在一起,夜色简直太强大了。因此,塞尔玛找了些根本站不住脚的理由,跟她分道扬镳了。她一个人继续坐着电车兜风。不过总是把眼睛从别人身上移开,望着灯光闪烁的夜空。这样,她依然可以享受她的自由。她说,她喜欢这座城市。她把这个花花绿绿的世界都变换成为她自己所拥有的诗。难道那沥青铺成的路、钢铁做成的车,不就是她自己进步的一个标志?就这样,她在夜晚去乘电车,从她那个分隔间望着窗口那面人们的生活,看见他们坐在桌于旁边争论着什么,或者正宽衣解带,或者剔着牙齿。即使她对自己的生活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计划,她也相当自信,认为自己不管做出什么样的选择,都会成功,而不会惶惶然,手足无措。
  当她关住一扇门的时候,如果听见一阵笑声,这种自信心就会动摇。特别是男人的笑声。为了这个原因,她恨鲍凯家的那些马伕。
  霍瑞·鲍凯——就是跟斯坦·帕克的亲戚结婚的那个人,塞尔玛就寄住在他家——是个驯马人,专门训练比赛用的马。他是个老实人,因此没有取得应有的成功。不过即使这样,他也曾赢过几次,给他的妻子买了金刚钻,还有一张狐皮。这张狐皮的“脑袋”在几年前的一次复活节集会时,夹在出租汽车车门里弄坏了。霍瑞·鲍凯从不打扮自己,尽管他很赞同他的妻子打扮,也赞同那些有钱人——他的顾主们打扮。他情愿穿便鞋。他总是戴硬领,不系领带。只是用一枚铜领扣把微微发黄的、浆得挺硬的领子扣到一起。他就这样在马厩里转来转去,对那些小伙予们和一两个年纪大点的人发号施令。这几位长者在养马的事情上很有经验,乃至有点目空一切。不过对霍瑞,他们还是乐于从命。因为他人很不错。
  这就是塞尔玛·帕克从鲍凯那所砖房子、从她那扇窗户看见的情景。因为她的房间屈尊位于马厩这边。马厩里,是那些穿着背心的小伙子,他们手里提着水桶,装满亮光闪闪的水,晃来晃去,还有那几个两腿向外弯曲着的、年纪大一点的人,以及那些油光水滑、膘肥体壮、直打哆嗦的马。
  霍瑞·鲍凯要塞尔玛一定不要客气。他在她来这儿的第二天,就给了她一盒巧克力,上面用粉红色的缎带系了一个很大的蝴蝶结。他还说,她可以专门挑一块特别软的给他。他是这样一种男人;喜欢煞费苦心地对姑娘们大献殷勤。他喜欢下午一边嘴里嚼着巧克力,一边看头上扎着蝴蝶结、手腕上戴着手镯的年轻姑娘,喜欢跟她们开玩笑,惹得她们格格地笑。但是他和这些姑娘们的关系没有半点儿见不得人的地方。她们格格的笑声和对他馈赠的那些小礼物的接受,使他那种近乎幼稚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他似乎属于这样一派人,认为女人是一个不同的“品种”。而这种观点很适合一部分女人的口味。
  塞尔玛·帕克很快就意识到霍瑞·鲍凯和蔼可亲,但无足轻重。她学会了坦诚地、毫不戒备地接受他献上的殷勤,对他开的玩笑哈哈大笑。
  “可怜的老爷子,”鲍凯太太说,“他这人太好了。”
  就好像他正受着病痛的折磨。
  鲍凯太太是伯特家的人。她就是莉莉——那三个姑娘中的一个;斯坦·帕克没向她们求过婚。为了这个原因,她养成一种习惯,总爱怀着很可笑的容忍,眯细眼睛看塞尔玛,似乎是为了看得更清楚一点。不过,你不能说莉莉·鲍凯是个坏人。她徐些胭脂,但这算不了什么。她喜欢傍晚有几位朋友来作客,喝一杯什么,最好是烈性黑啤酒。她取下手上的戒指,坐在一架坚式钢琴前面,边弹边唱些老歌。
  你喜欢鲍凯太太吗?你一直没提这事儿。塞尔玛的妈妈在信中这样写道。
  鲍凯太太挺好,她很善良。塞尔玛在信中对妈妈说。
  鲍凯太太一边把她的粉往塞尔玛脸上搽,一边对她说,必须叫她莉莉姑妈。可是塞尔玛拿定主意,不用教名称呼她。她认为她并不需要永远和鲍凯家保持亲密的关系。她已经觉得自己陷入了某种更高形式的不安之中。
  因此,她未置可否,回自己的房间,擦抹她的指甲去了。
  塞尔玛从商业学校毕业之后,很快就找到了工作,是在一家海运商行里当初级打字员。这并不是她理想的工作,但眼下也还凑合。很快就明显地看出,她的工作干得非常出色。于是,一些特别费事的工作就交给她来做。结果招来别人的嫉恨,而那些人其实并不想做这些工作。但是她并没有被他们吓倒。这时,她剪短了头发。当她拿着一页刚打出来的蜡纸,从两行办公桌中间走过去的时候,或者手里拿着她的毛巾和肥皂从盥洗间出来的时候,她那直挺挺的脖颈是无懈可击的。
  她有时候也确实想家,比如在那半小时的午饭时间,吃着凤尾鱼三明治的时候。对家乡的思念所引起的不安使她苦恼,但又无法避免她母亲的形象一直在心头出现。她确实应该得到女儿的爱怜,尽管她的衣服难看,做起事来总是笨手笨脚,不是碰翻桶就是打碎罐,要嘛切白菜时割破自己的手,而且一张脸经常傻呵呵地追寻着那些稍纵即逝的念头。塞尔玛觉得自己不能从这当中解脱出来,尽管对她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塞尔玛·帕克经常因为对母亲那种羞涩的令人烦躁不安的爱而变得浑身燥热。父亲是个男人,除了经济上的事情,别的用不着多考虑。父亲那张脸显示出,他完全沉湎于某种遐想,而且在那思想交锋中,他被击败了。因此,就可以对他轻视。此外,他也不明白父亲需要什么。对于那些她所不了解的东西,她既轻蔑又害怕。后来,她想起父亲皱巴巴的脖颈,便又被父女之情揪扯回来。他那手上的裂缝扯住了她的衣裙,于是,她不能逃脱了。倒不是想从她的双亲的低下的社会地位逃脱开,而是想逃脱开他们的谦卑。这最终大概还不至于过分残忍。
  她总是把她那个淡而无味的三明治掉下来的碴儿归拢到一块儿。这个三明治已经足够她吃的了。她还总把三明治可怜巴巴的皮儿包进一个小纸包里。因为她不爱吃面包皮。
  塞尔玛根本不想她的哥哥,早把他从自己的生活中排除掉了。而且告诫自己,他是不愿意花时间来她这儿的。
  有几个挺不错的人已经发现塞尔玛·帕克是个好姑娘。其中就有高夫两口子——杜瑞尔盖女邮政局长的朋友,或者更确切地说只是熟人。他们虽然只经营小百货,生意还算兴隆。他们不用再穿着大褂站柜台了。压根儿不于这种活儿。高夫夫妇住在郊区一个比较富裕的区域,虽然不是最好的。他们有许多油光锃亮的家具,包括一个附设酒柜的放烟具的桌子。你得爬在地上才能从那柜子里面取出一瓶香蕉鸡尾酒。洗手之后,塞尔玛·帕克用手指拨弄着他们的手巾。手巾上绣着“客人”的字样。字是螺旋形的,宛若三色紫罗兰,相当艺术。高夫夫妇喜欢晚上找朋友来聚会。不是什么正式的晚宴,只是打打桥牌,穿着也随便,不必穿夜礼服。塞尔玛很快就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了。她很有点“眼观六路”并且根据这种观察采取正确态度的天才。就好像一到这场合,她的四肢就成了蜡做的,可以随心所欲。她也很善于词令,那些俏皮话就像是从她自己嗓子眼里冒出来似的,而不是从别人那儿学来的。她做这一切的时候,被那么多的新发现、那么多的可能性,以及那么多令人惊讶的事情而激动。
  星期天,鲍凯家来了个年纪挺大、举足轻重的牧场主。他摸了一阵子他那匹马的肢关节,并且跟这位驯马人谈论了一会儿这匹马在赛马场上的前景之后,对塞尔玛·帕克的相貌赞美了一番。这当然挺蠢。但是他的靴子锃亮,衣服尽管随随便便穿在身上,料子却很贵重,给她留下深深的印象。她记得他的名字叫莱特奥诺,尽管后来再也没有见过他。
  坐在鲍凯家的窗口修指甲的时候,塞尔玛有许多事情要想,许多东西可看。马儿被拉过来拉过去,或者傍晚,踢着马厩的门,在飞扬的尘土中喷着鼻息。傍晚,有些小伙子转来转去消磨时间,或者玩纸牌,掷硬币。院里那些小伙子们胳膊抱着脑袋顶脑门儿,做着互相折磨的游戏。他们用沙哑的声音大笑,抽烟,说笑话,做些下流动作。尽管窗口站着个姑娘,或者正是为让她看见才这样做。她对这些都不以为意。谁也不跟霍瑞·鲍凯家这位高傲的亲戚讲话,除非不得已。那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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