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这个人 作者: 陈才生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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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这个人 作者: 陈才生_2-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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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识相点,乖乖把钱送来,不然我就写信给他的上司,信中写法是‘你们派人来跟踪我,我没办法,要你们撤回,是强你们所难。但是你们派来跟我的人,屎尿太多了一点,一个去大便,一个去小便,我的车,就被撞了。我现在求你们撤回跟踪我的人,因属奢求,但求你们精挑细选一下,派些屎尿少一点的干员来,你们应给予方便,如此则感谢无量矣!’”罗翼飞听了又大笑又苦笑,说回去想办法。 

        5月1日,他又来了。他说:“大安分局局长屈服,由他命令警察们凑钱,凑足了你李先生开的价码,现在钱带来了。可是局长说,有一个条件,必须请李先生帮忙,就是我们绝不承认警察撞了你李先生的车,我们抓到个计程车司机,他愿意承认车是他撞的,我们警察只是调解,由这司机赔你李先生钱,并且和解书日期要倒填23天,倒填在撞车那天当时。不知李先生能不能网开一面,这样和解?”他说着把早已写好的“和解书”和现金8180元双手奉上。李敖笑着说:“这事容易,就大家做假好了!”于是,李敖在对方早已签好了的“和解书”上签了字。那和解的对方叫“张颂德”,他是谁,李敖一概不知,李敖心想,我们两人能在腾云驾雾之中相撞而言和,真不能不佩服大安分局局长的导演之妙了! 

        倒霉的“胖子”不久也给调走了。他临走时对接替他的人说:“可要当心那李某人,那家伙阴险无比。撞车那天,他下楼,笑嘻嘻的,满口说没关系没关系,可是没了半天关系,却把我们警察咬住不放,直到赔了他大把银子才松口。你们别以为李某人吃了我们警察,把钱拿去修车了,其实我们查出他车保的是全险,保险公司不敢追查谁撞了他的车,只好认赔了事,所以修车全都是保险公司孝敬的,李某人拿了我们的钱,全部给他小女朋友去买花衣服了。李某人是全世界最厉害的家伙,你们可要小心才好!” 

        后来,那接替“胖子”的警察向李敖讲起此事,李敖不禁哈哈大笑,他说:“这才叫‘警民一家’啊!” 
        1970年9月3日,《自由中国》的总编雷震坐牢十年期满出狱。这一天,国民党新闻局为了封锁消息,特意安排外国记者到中部旅游,以便暗中放出这位曾经名扬海内外的大政治犯。李敖得知消息后,马上约来了《纽约时报》兼《时代?生活杂志》的特派员夏皮罗(Donald H. Shapiro)和美联社的特派员普拉特(Leonard Pratt),告知详情,并不顾警察的跟踪与他们一起一大早跑到新店安坑监狱,接雷震出狱。于是,雷震出狱的消息很快在海内外的报刊上传开了。李敖就是以这种独特的反“老K”的方式进行着坚持不懈的斗争。用他的话说叫:“老K使我受明害,我使老K受暗伤。” 

        在“跟监”的日子里,李敖常常数日不下楼,写来看去剪贴东西,每天洗热水澡两次,偶尔看看电视、听听唱片,连理发都请理发师上楼来,有时楼外天气阴晴都不知道。但外面的消息依然通过种种渠道传进来,在这段日子里,他知道姚从吾死了、殷海光死了、英千里死了、包乔龄死了、左舜生死了、梅乔林死了……他已34岁,他益发感到生命消逝之快,已无生命可再浪费,他每天的工作愈发紧张了。 

        有一天,“国际特赦协会”秘书长马丁?埃纳到了台湾,魏廷朝、谢聪敏约李敖一起去看马丁。李敖说:“我李敖架子很大,对洋鬼子尤其大,马丁如果真来帮助我们,就请他到我家来看我吧,我不会去看他的。”听了李敖的话,两人觉得有理,就转告马丁。马丁登门拜访。当时李敖的处境是自顾不暇,却很想托马丁为在牢中的柏杨想点办法,为了加深马丁的印象,李敖联系艾玫与马丁见面,但不知为何,艾玫爽约。 

        就在这次会见中,李敖把一些被“跟监”的照片和泰源监狱名单(政治犯名单)交给了马丁。这份名单是从监狱中辗转数人,偷运到李敖手中的。不久,它被刊登在海外发行的“台湾独立联盟机关志”——《台湾青年》第120期上,李敖获罪,此其一也。 

        1970年10月李敖在给友人信中写道:“关于我的劫后余书又被劫事……非法查扣单早已转送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并做副本留存《纽约时报》等处,凡是我运出去的文件稿本,我和收件人有一铁律,就是运出去的就运出去了,若再收到我要求修改或讨回的信或表示,一概可以拒绝。这一铁律,可以防止许多流弊,所以这非法查扣单是要不回来了(何况我也根本不会要!)……横行的权属他们,记录并散布他们横行的权属于我,他们如果不想过好日子那就走着瞧吧!”他已充分做好了被捕的准备,他将自己的一些手稿、包括他的日记都托人送出国外,用一种戏谑的态度与国民党周旋。这种斗智又斗气的做法,最后终于促成了他的“以身试法”。 

        1970年10月12日,驻台湾的美国新闻处发生爆炸案。次年2月5日,台北的美国商业银行也发生了爆炸案。这本来都是“台独分子”所为,警方却借此机会逮捕了李敖。李敖做梦也没想到,这事竟会和自己有关联。直到警方提起公诉,他才知道参与爆炸案的“台独分子”中有他的老同学谢聪敏,而自己与谢聪敏又有一定的来往。 

        当局欲把爆炸案套到李敖头上,但怎么也套不上,因为无论从哪一方面说,他都不可能参与爆炸案。尽管如此,他心中明白,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自己的入狱已经不是能与否的问题,而是早与晚的问题了。他深感时间对他的重要性,把全部精力放在了读书与写作上。我们从他当时与魏廷朝的一封信可以窥到他此时的思想境界: 

        魏胖: 
        以下成绩,得以具体化,皆拜国民党软禁之“赐”也! 
        一、苦其心志的锻炼,更成熟。锻炼自己可应大难、任大事。并充分做这一准备。 
        二、专注于世界性大目标的研究。瞩目于新世界、大世界,而不仅仅于一个江河日下的政权、一个老人政治、一个小岛。 
        三、对于人情冷暖,有更清楚的测验。 
        四、对曾经磨难的榜样,有更大的兴味与体认。 
        五、能过孤独生活,且在孤独中忙个不停,自得其乐,得到不怕孤立的本领。 
        六、全天候做工,没有假日。增加了做工的时间,自然效果也相对地看好。 
        罗素说:“……从全体看来,安静的生活是伟人的特征,他们的喜乐并不是世俗心目中所认定的那一种。一切伟大的成绩必由于历久不懈的工作,其全神贯注与繁重程度使人没有余力去从事狂热的娱乐。”这几段话,我都喜欢,都受用,特地写给同被国民党迫害者,而此一迫害,如善处之,亦安知非福也! 

        敖之 1970年10月29日夜3时① 
        这封信乃李敖劫后复得,弥足珍贵。它表明当时国民党的一党独大,在李敖眼中,不过尔尔。他不仅没有坐以待毙,而且要化消极为积极,化被动为主动,要以行动来证明自己的力量。 

        1970年12月的一天,李敖在自己的家中发现了被偷装的侦听器,他不动声色地把它转到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事发后,警方将他传去,逼他交出销案,他笑着说:“这一个是要不回来了,等我找到第二个,一定给你们。”看到警方无可奈何的样子,他说:“如今我已无所顾惜,‘政府’如想不把人丢到海外,就不要再逼我。” 

        此时,正值联合国“中国大陆问题研讨会”在台举行。在李敖被抓问的次日,美方代表奥森伯格请李敖吃饭,李敖将刚刚发生的情况告知。当晚,在蒋经国请与会代表吃饭时,奥森伯格便以李敖的处境问蒋:“这是否于人权构成迫害?”蒋经国说只是“Repressive”而已。① 

        李敖曾经说过国民党打击异己的一种方法叫“积分法”,他的反抗行为日积月累,但都还不足以构成大罪的口实,最终导致他坐牢的是他与彭明敏的关系。 
        在他被跟监14个月后,1971年3月19日,李敖被正式逮捕。 
        那一天,他像要出远门一样把身边的十万元钱和与小蕾拍的裸照交还小蕾,然后相吻而别,坦然地登上了特务的汽车。 
        李敖被捕后,在海内外引起轰动。1971年5月13日,《纽约时报》登出李敖的照片及被捕的报道。报道称:“李敖被捕已引起美国研究中国问题的学者和中国留学生相当的关切。有些人已打算写信给‘国务院’和国民党官员。”“其中,已表达其关切的,有哥伦比亚大学的奥森伯格教授(Michel 
      C. Oksenberg)和斯坦福大学的曼考尔教授(Mark 
      Mancall)。奥森伯格教授说,希望国民党“政府”不要过度反应,以镇压合法反对者而导致可能的内部不安。但就像当初雷震案一样,海外的反应并没有阻止国民党当局对李敖的行动。它们最终以“与彭来往带信”、“家藏文件入伙”、“监狱名单外泄”等罪名把李敖打入大牢。 

        这些罪名,对李敖来讲,实际都是子虚乌有,乃是官方通过串供、刑求、捏造等手法而炮制出来的假案,其目的只有一个:即彻底封杀李敖。这正应了他一贯所强调的“特立独行的知识分子,在中国很难存在,存在也很难长大,长大也很难茁壮,茁壮也很难持久,持久也很难善终”这句话。①  

        漫长的牢狱生活,对思想者李敖来讲,并不完全是一件坏事,它促使李敖对台湾社会展开了更全面更深入的思考,使李敖从此开启了研究政党、研究政治、研究现代历史的大门,成就了他的一系列政治与历史研究著作的问世。 

      匪谍?小偷?流氓

        李敖在坐牢期间,饱经了黑狱中的身心折磨,也饱阅了狱中万千怪象,在那些形形色色的囚犯身上,他看到了国民党司法的黑暗,也看到了政治与人生的荒谬。 
        1972年7月,李敖被关入军法处第二房时,他遇到了国民党调查局第一处处长范子文。这个特务头子在内斗中被诬为共产党,成了李敖的难友。他整天气鼓鼓的,动不动就大发牢骚,有一天,他对李敖说:“以我几十年抓共产党的经验,是不是共产党,我一闻就知道!台湾国民党整天抓共产党,其实真的共产党,国民党根本抓不到,抓到的都是假的!”这样的话出自国民党特务头子之口,李敖更加感到了那个政党的可憎和可悲。他点点头,笑着说:“你讲的对极了!对极了!”他想起了黄中国。 

        黄中国是一个在牢中做外役的大胖子,山东莱阳人,五十多岁了,整天提着塑胶水桶,为每个牢房送饭送水。此人生得肥胖而肚大,皮肤粗糙,面目黧黑,老实憨厚,混熟了,李敖戏称他叫china huang,并开玩笑说:“‘黄’字在中文里动词用法是把事情给弄砸了,你这黄中国,是把中国给弄砸了,凭你这名字,你就该坐牢!” 
        外役是囚犯们最羡慕的工作,他们的牢房白天不锁,可以在走廊或院里走动,可以抽烟,可以看到家属送菜时包菜的有油的报纸,可以趁班长不在时与别人偷着讲话。人一做到外役,大家就知道他案子不大,案情也简单,黄中国自然也是如此。 

        这一年的7月14日下午,李敖正在刚转入的11房休息,忽然听到外面一阵哭喊由远及近,中间还夹着脚镣拖地之声,接着11房的铁门大开,一个大汉,满面泪水,满身汗水,上身赤条条,下体只穿内裤,挂着脚镣被推了进来。李敖心中一怔:“黄中国!”黄中国一进房就大喊:“李先生啊!什么案子嘛,他们判我死刑啊!”那从山东男低音里发出的嘶喊与绝望,使李敖为之一震。 

        原来,抗战前夕,黄中国不愿当农民了,只身跑到青岛,去当海军,但他不知道那是“伪海军”,所以,抗战一结束,他就成了“汉奸”。1949年,他到台湾,在吴兴街开了一家小米店。后因跟一些同乡人发生口角,被诬告,说他干过共产党的指导员等等,就凭着这点单薄的人证和罪名,他被关入大牢,不料想,如今竟以“匪谍罪”被判处死刑,“被褫夺公权终身”。黄中国得知后,自然要大呼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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