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爱世界.小世界(出书版) 作者:陈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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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爱世界.小世界(出书版) 作者:陈之遥-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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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呀……。”我做了个鬼脸,威胁他道,“你千万不要去告密。”
  他看着我笑,很郑重地说了声:“好。”
  后来,我们又见过几次,都是他来找的我。我以为他有点喜欢我,又以为自己对他没什么意思。我的梦中情人是Gray Cooper那一型,他?完全不沾边。
  直到有一次,他道我住的地方来,与我同住的女生有一把旧吉他,他拿过来弹,只几个小节,我便惊为天人。
  “这是什么曲子?”我问他。
  他愣了愣,眼神仿佛坠在雾里,只说是一部电影的片尾曲。我以为,他也不记得曲名。
  正值春末夏初,即使是夜里,也不会觉得冷,天上还有个大大的月亮,这样的日子,人是特别容易犯傻的。
  “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我对他说。
  “你就讲吧。”他鼓励道。
  “有个问题,我从没问过别人。”我却突然吞吞吐吐起来,许久才说,“你,有没有女朋友?”
  “大概可以算没有吧。”他又那样笑。
  “那么。。。。。。”我等他表态。
  他还是笑,摇了摇头。
  “喂!我这辈子第一次问人家这样的问题!”我有些生气。
  “有个女孩子,我发觉自己还是喜欢她。”他这样说,很坦白。
  “她在哪里? ”我问。
  “应该在上海吧。”他回答。
  “怎么说得跟失散了一样? ”我不信现时今日还会有这种事。
  我留给她扁老师那里的地址电话,但她一直没跟我联系。”他解释。我总算明白他为什么一直去扁家。
  “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 !她不找你,你不会去找她吗? ”我替他着急。
  “是啊,我自己也着急。”他挠头,不管是不是天才,笑起来又有多讨喜,他还是一块象牙塔里的木头,有些事,总归比较迟钝。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其实,你跟她有点像。”
  “千万别这么说,我一点不觉得是恭维! ”我呛他,“我最讨厌跟人家一样。”
  “瞧,就是这点最像。”他却蹬鼻子上脸,“还有,她也喜欢给人家起绰号,脑子转得又慢,搞不好就当面叫出来,哈哈。”
  又是那副熟悉的笑容,好像在哪里看到过。我不大看香港电影,过了一阵才想起来,是《无间道2》里面的青年刘建明。这是很毁人生观的一件事,曾以为自己喜欢的是Gary Cooper那样的类型,结果此生第一次主 动表白的对象竟然长得像陈冠希。
  不管怎么说,表白被拒都是很伤面子的事情。那天之后,我就不大跟他出去玩了,身边新鲜的事情、新的面孔又那么多,渐渐地也就淡了,忘不掉的只是他说起那个女孩时的样子,是真的喜欢,才会那样吧,带着些 笑,念起她的傻、她的不讲理。
  偶尔联系,我总是会问他:“你等到她了吗? ”
  “没有。”他每次都这样回答,反过来又会问我,“你呢?找到你的Gary Cooper没有? ”
  总会找到的。”我只能这样回答,希望,是渺茫的,我经常怀疑自己会嫁不掉。
  第二年秋天,我开始读一个学位,功课骤然忙起来,逢考试扎堆的日子,每天至多只有四个钟头可以睡。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又遇到扁教授。那段时间,扁教授正在闹离婚,一个头变两个大,又求我去帮他看孩子。我爱莫能助,心情复杂。果然,他老婆也受不了他那么省,存那么多钱,买那么多保险。
  临别,扁教授问我:“E;你记不记得Ming? ”
  “嗯。”我点点头,怎么能忘了他呢?开口表白,结果被拒绝。
  “他休学了,去了西海岸。”扁教授说。
  我有些意外,但也不是太意外,毕竟不是没有那样的先例,就好像全世界人民都知道的盖茨先生,每一个讨厌读书的孩子都会举这个了不起的例子。
  “年轻人太浮躁,总是耐不住寂寞……”扁教授欷钦不已,言辞间更加让我相信Ming之所以抛弃象牙塔里的生活,远走几千公里,只是为了去发财。
  随后那些日子,。我还是会时不时地想起Ming;总以为有一天可以在福布斯排行榜上看到他的名字,然后就可以跟别人说:瞧,我跟他很早就认识了。
  真的再见到Ming;已经是在纽约了。
  那是一个初秋的午后,晴朗无风,他穿一件没有印花的黑T恤,牛仔裤配球鞋。我有些惊讶,从前看到他,我都不会注意他的打扮,这一次却是不能不注意了——他晒黑了,似乎长高了一点,身材也变得健壮,肩膀 有好看的线条,几乎变了一个人,只有那笑容还是跟以前一样,仿佛这几年的时光根本未曾流逝过。
  他告诉我,刚刚过去的整个夏天,他都在纳帕的葡萄园里度过。
  去应征的那天,有个梳两股麻花辫的中年妇女过来与他握手,笑着说:“呵,你的手比我女儿还嫩。”
  因为是忙季,急需苦力,合法的外劳又不多,老板娘虽然嫌他嫩,终于还是给了他一份工作,两个月下来,整个人晒得黧黑,棉线手套磨破无数,手掌也变得粗糙。
  采葡萄?这跟我曾经的想象不一样,但我仍旧以为,他只是一时的闲情逸致,但越听越不是那么回事,他没有发财,也不再念书,只是到各种各样的地方,做稀奇古怪的事情。
  “你到底打算做什么? ”我有些担心,情不自禁想起本科阶段的一个同学,那位仁兄因为学业压力太大,精神上出了问题,确诊之前也净干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光《白娘子传奇》就翻来覆去地看十好几遍。
  “嗯,可能在此地住一段时间。” Ming想了想回答,“随便注册一个学校,去上几天课,否则真的要被遣返了。”
  “你这几年就是这么过的? ! ”我又问他。
  “是啊。”他笑答,语气随便,就好像只是在说一个度周末的荒唐计划。
  天大的事情,到了他嘴里,似乎都变得无关紧要了。
  后来,Ming果真如他所说,留在纽约了,注册了一个三流学校,大多数时间都在开出租车。那时,我刚开始工作不久,时常加班到很晚。他偶尔会兜到我公司楼下候客,如果正好碰到我下班,就载我回家。
  我们一路上聊天,我说我的工作,他说他开车遇到的事,也会说起一些感情上的事情。也是在那一年,我终于找到了我的Gary Cooper;算是为我的审美观正了名,但其间的苦乐只有自己知道。Ming也有过女朋友, 或者说是“女的朋友”,每一次都是无疾而终,有时候是人家不跟他认真,有时又是对方嫌他太不认真了。
  “你等到她了吗? ”我又那样问过他。
  “没有。”他还是那样回答。
  我心里想,时间过去这么久,他应该已经放弃了。
  毕业之后的头几年,可以说是人变化得最快也最大的阶段,生活以不同的面目展开,命运将我们引到不同的地方去。从前的旧同学难得聚在一起,互相之间还要较劲,比叙旧还要起劲,若是升职比旁人慢一点,薪水 少一点,简直心急如焚。就这样,有人胖了许多,有人打扮起来,也有人骤然樵悴,唯有Ming—直没有变,他仿佛游离在时间之外,还是那样的笑 容,那样好看的肩膀,那样清减的生活方式——从东到西,又从西到东, 除了必需的东西,什么都不带着。扁教授的预言终究没有实现,他或许确 是天才,却终究没有成大器。
  有时候,我也会这样问他:“你不着急吗?什么时候可以长大? ”
  “急什么? ”他反问我。
  我无言以对。有些人人都知道的公理,反倒更难解释。
  又一个秋天来临,他来与我道别,说自己就要离开美国了。
  那正是我最春风得意的时候,但一切又似乎来得太快了,未来飘忽不定。
  “你要去哪里? ”我问他。
  “香港。”他回答。
  “去做什么?还是开出租车? ”我不曾想到这一次他会走这么远。 他告诉我一间公司的名字,说要去那里做事。那是间大公司,行当亦很体面,普通毕业生都会觉得是个不错的归宿。
  “你回头是岸啦? ”我有些意外,就好像当初听说他休学了一样。 他又那样笑,许久才说:“她在那里工作。”
  “啊? !她跟你联系了?这么久? ”我十分惊奇。
  “不是。”他摇头,“是我找到她了。”
  “这都几年啦?你才下决心开口,总算她还不曾名花有主。”我揶揄他,心里倒为他高兴,这像是个好兆头,或许我的选择也是对的。
  “那个……”他却吞吞吐吐起来,“我还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我想先过去,离她近一些,大概会比较好……”
  “什么?你这个人怎么能这么拐弯抹角呢? ”我又替他着急,原来他还是没有说。
  “是啊,”他又挠头,像从前一样,“自以为这些年改掉很多毛病,结果碰到她,还是这样。”
  那几天,我正在忙着搬家,他帮我打包,然后开着他的黄色出租车带我去吃饭,道别之后,又是几年不曾见面。
  几年里面,我经历了许多事,去了许多地方,旁的不说,光体重就上下浮动超过三十斤。身边的朋友也在变化,最不讲究的女同学开始每晚做面膜,出门前必化妆,最在乎形象的男同学吃饱了坐下来,肚子这里也会凸起一块。Ming怎么样了呢?我偶尔也会想起他,仍旧过着闲云野鹤的日子?还是与他念念不忘的那个人在一起了呢?
  真的再见,是在上海了。
  无论如何,我都不曾料到我们会在菜场里偶遇,而且彼此都已经是拖家带口的了。我带着我的娃,他也领着他的孩子,看上去颇有些做父亲的气势,不怒自威,倒是那个小男孩,笑起来颇有几分他当年的样子。
  “你找到她了? ”我问。
  “是啊。”他回答。
  “结了婚?有了孩子? ”
  他又点头。
  “哇! ”我作势感叹,“这么多年念念不忘,终于在一起了,是不是感觉特别好?”
  “哇! ”他也嘲笑我,“分分合合,兜兜转转,你还不是同你的Cooper在一起?感觉是不是特别好? ”
  “那你就错了。”还是我先实话实说,“有时候觉得自己运气怎么这么好,茫茫人海里找到这样一个,有时候又觉得倒霉透顶,哪根筋搭错, 跟这种人在一起。”
  他大笑,说:“我们也差不多。”
  聊了几句,还不见他太太回来,几个小孩己经要闹翻天了,我们只能匆匆别过。临上车,我还在遗憾,没能看到那位传说中的女主角。但反过来想,素未谋面也不是不好,像是画里的留白,有种费尽功夫也难比拟的美感。
  从菜场回家,一路上我都在重温与Ming有关的记忆。有一个时期,他总会让我想起《剃刀边缘》里的larry,原因可能很简单,他没有野心,我行我素,喜欢把手弄脏,做一些我们这个圈子的人不会去做的事,而且,他还在纽约开过出租车。
  跟我们这些俗世里的人比起来,他就像是活在一个化外之国,在那里时间不是以正常速度流逝的,他不用担心自己能不能达到人们对他的期望,能不能成其大器,又是什么时候能成。但与此同时,他又有着他的幸运,他爱着凡尘里的一个人,那个人便是他的锚,无论走到多远,他终究是要回来的。
  请让我用毛姆的方式结尾:虽然可能不如人意,但这就是故事的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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