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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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祭-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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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漠《大漠祭》一完稿,朋友就劝我找个名人作序。我当然拒绝了。一来,对时下所谓“名人”,我多视为异类。他们赖以成名的资本,我一向“随喜”的少;二来,那些名人在我心中的地位远比不上我所深爱的农民父老。后者之质朴常令我追忆叹服。前者,则徒有莫名其妙了。三则,人生无常,岁月无情,眼下的不少名人,可能比我的作品还速朽得快。历史会因一首有价值的小诗而记住一个名字,也会毫不犹豫地将一些写出成吨垃圾的“名人”扫得不知去向。谁借谁的光终以名世还难说得很。亏本买卖,“洒家”是不做的。要是不慎求来个佛头着粪的无聊玩艺,污我清名,更是败兴。所以只有自序了。好在岁月悠悠,大浪淘沙,或许笔者不久便也成莫名其妙的“名人”了。喜乎?悲夫?
  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作家。因为我从不把自己划入时下的“作家”行列。有时,想想一些所谓“作家”,真是造孽:浪费人民钱财,虚掷大好生命,委屈老婆孩子,却写出数以百万计的文字垃圾。图财害命,好没意思!
  时下不少“作家”的作品,多是无病呻吟的玩艺儿,或卖弄一些技巧,或写些莫名其妙的文字。而老百姓的生活和饥苦,却少见触及。这样的“作家”,真叫人羞于为伍了。所以,我最喜欢的身份是“老百姓”。能和天下那么多朴实良善的老百姓为伍,并且清醒地健康地活着,是我最大的满足。我弟弟就没这种福分:初中一毕业,他就牛一样卖起了臭力,刚二十七岁,便患病去世。糊糊涂涂来,糊糊涂涂走。来时不知谁是他,去时不知他是谁。还有许多和我一样的农民子弟甚至连初中都没法读完,就不得不子承父业了。而我,则幸运地活到了今天,幸运地生在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幸运地没被铜臭熏瞎脑袋,并幸运地由大字不识的父母勒紧腰带供了书,明白了如何做人,还能写点儿值得叫人读的文章。还有什么不知足呢?还有什么理由不趁着明白和健康多写写象我的父母那样善良象我弟弟那样不幸的农民呢?
  我仿佛从来不曾为当“作家”而写作。我只是在生活,渴而饮,饥而食。写作亦然。日日读,夜夜写,发表与否关系不大,成不成功很少考虑。需要钱时,就经商弄两个。既没打算凭写作谋金钱,也不指望借文学图高位。我只是想说话,只想说自己想说和该说的话,只想做也许是命定的也许是穷忙的事。成功呀失败呀那是上帝或命运的权力范围。我从来不想自讨没趣地去越权干预。虽也在乎发表,但不发表也没什么。既没为获奖啥的狂喜,也不因退稿之类沮丧。相较于创作,我更热衷于做一些“放生”之类的傻事。更因那些生灵由于我的“愚蠢”而延长了生存时间,或改善了生存质量而窃喜不已并乐此不疲。
  创作欲望,倒因之淡了。文学上,我很有自知自明。我不长于编故事。当然,也可以理解为不会,或是不屑。但在描写日常生活、写人以及生活底蕴等方面,我一向着意追求并足以自慰。因此,想从《大漠祭》中找出张牙舞爪的所谓思想和惊心动魄的离奇故事,无异是徒劳的。但是,你要是想看呼之欲出的人物、鲜活的生活场景、扑面的生活气息、丰厚的生活底蕴……那么,你自可以翻开它。
  当然,为了丰富百姓生活,这个时代非常需要一些人生产些轻松的文艺消费品。但同时,也需要有人写些实在的、甚至沉重的、直面人生的作品。
  就象安徒生童话所揭示的那样:这世界,只要有穿新装的人,就需要一群“聪明”的看客。但同时,也更需要那个说真话的孩子。
  生活之多样,必然决定文学之多样。
  我心仪的作家要有孤独的自信和清醒的寂寞。他必须有真正的平常心和责任感。写作是他的生活方式,而不是借以谋利的手段。他只为灵魂活着,从不委屈良心去捉笔。他只说自己想说的话。他之所言,或为完善自我,或为充实人生,或为记录生活。当他能真正成为时代代言人时候,他就可能被称为大作家和文化巨人,如托尔斯泰、曹雪芹、斯汤达、鲁迅、卡夫卡等人——他们甚至不一定活着看到自己作品的出版。
  当然,就象太阳也会被乌云掩蔽一样,这类作家偶尔也会为卑下的情操所屈服。但他终究会凭借自己伟大的人格力量超越鄙俗,完善自我。
  时下,有一些借文学满足自己私欲的“名人”常常拿巴尔扎克的卖文偿债为自己寻找光鲜些的借口。诚然。世界艺术史上不乏卖文和卖画的大师,但最本质的区别是大师的“卖”是为活着,一若杨志之卖刀。而那些“名人”的活着是为“卖”。卖刀时的杨志不失其好汉本色,而酒足饭饱后品头论足的牛二也不过是牛二。前者可能有鄙陋之行,但他的骨子里仍足以傲世。
  区别的是心灵。
  鹰会鸡一样啄食。狗也狮子般捕猎。区别的,也是心灵。
  傲昂白首于世界文学顶端的是那位最不象作家的托尔斯泰。在他一生的很长一段岁月里,他最热衷的是教育,是编识字课本和改善农民生活……他把自己最辉煌的时光用于忏悔,终生为自己的贵族身份而羞耻。他甚至把他的三大巨著 也归于“坏艺术”一类,仅仅是因为老百姓没有那么多闲时间去读它们。但这一切,反倒点缀了他的伟大。
  十多年前,我幸运地迷上了托尔斯泰。此前,无论咋啃也读不下去。后来才明白,爱托尔斯泰也需要资格。当自身“修炼”达不到一种境界时,你绝不会了解他,更不会爱上他。他的作品是一座巍峨的城堡,真正攻入,需要实力。他不饶舌,不卖弄,不矫情,甚至不修饰。他忠实地记下了人类历史上的一个时代。只要人类存在,他的作品就消亡不了。
  他写得那样从容而自信。在这个巨人面前,一切“名人”都显得十分寒碜,包括精通任何技巧且已得到公认的“天才”们。
  他可以痛苦,可以一次次陷入精神危机,但决不浮燥。他的痛苦是大彻大悟前的迷惘。他的精神危机是时代的困惑。他决不会为争点儿名或图点儿利而让自己伟大的心灵卑琐。
  不仅仅托尔斯泰,几乎所有的俄罗斯大作家都这样。我常常为俄罗斯文学吃惊:是什么使这个民族诞生了那么多的文化巨人?这无异是一种文化奇观。无论是专制的尼古拉一世时代,还是残暴的斯大林时代,这个民族都为人类贡献了一批又一批的伟大作家。封建专制的屠刀扼杀不了文学。贫困、富贵、厄运……一切外部势力都动摇不了俄罗斯的文学大厦。
  而中国文人,血液中“学而优则仕”的杂质太浓了,多将个人悲喜甚至命运维糸在强权上。次一等的,也追求书中的“颜如玉”和“黄金屋”,而将文学的真正内涵异化了。
  中国文人中具有真正独立人格者并不多。
  俄罗斯作家则不然。沙皇尼古拉自可以专制,书刊检查制度自可以残酷。可以有流放,可以有灾难,可以有贫穷,可以有寂寞,甚至可以有贵族的富贵(这才是最可怕的)……但一切“外现”都摇撼不了他们的灵魂标干。他们不会因苦难和专制而垂头丧气一厥不振,也不会被席卷而来的时代狂潮惊得大呼小叫方寸大乱,更不会在富贵的毒蛊下忘了自己的姓氏。他们的人生坐标永远直立,足以令他们挺直脊梁。
  这虽然得益于俄罗斯的文化土壤和文学传统,但起主导作用的还是作家的心灵。他们不是被西部农民称为“浅碟子”的浮燥文人。他们的创作不是卖水:即从生活之海中舀来一瓢后就吆喝个不停,唯恐别人不知道他兜售的货色。他们最在乎的不是别人的评价,而是自己灵魂的安祥。
  他们自然有孤独的自信和清醒的寂寞。举世誉之,不忘乎所以 ;举世毁之,不垂头丧气。他们的内心,是一个世界,是一个与外部世界并存的独立世界。内外两个世界可以平等对话,但谁也别想粗暴地侵略谁。它们可以傲然地朝对方说:“请尊重我的主权”。
  这样的作家,才是我所心仪的真正作家。
  当代中国,也确实需要或说应该诞生一批这样的作家。
  真正的作家,甚至大可不必借助于所谓机遇。有时,所谓的机遇,可能恰恰是灾难。试想,如果汉武帝刘彻垂青司马迁并委以宰相重任,《史记》的命运又将如何?无疑,政界站起一个新贵的同时,文坛必然倒下一位大师。
  文章憎命达。
  历史绝不会因郭沫若的所谓的好机遇,就把他的位置排在苏东坡和曹雪芹之前。问题的实质是你有没有好东西?
  有好东西的,你活埋不了,如沈从文。没好东西的,你推不上去。乌鸦群中的评论家如何鼓噪,也无法把鸦王吹成凤凰。
  文学上最终说话的,是作品。
  还是那句话:历史会因一首有价值的小诗而记住一个名字,也会毫不犹豫地将写了成吨垃圾的“作家”扫得不知去向。
  因此,我很欣赏海明威。他永远和死去的作家比。因为活着的许多终将真正地死去。他的目标总是一个个虽不在人世但在文学上永远活着的作家。他也象托尔斯泰一样,用质朴的笔写出了那个时代的那群人如何活着。
  中国的老百姓太需要真正的作家了。
  我劝天公多抖擞几次。
  我向来对那些所谓的百年风云或世纪画卷之类“大作品”“大题材”不以为然。我认为,这是另一种“假大空”。真正的历史画卷是生活,是平平常常的生活。是一滴滴生活之水,汇成了历史潮流。作家应该描绘的,就是这些平常的、然而又是最真实的生活。作品的价值也就在于真实地记录这段生活,真实地记录一个历史时期的老百姓如何活着。《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红楼梦》等一些伟大作品就是这样。它们之所以伟大,并不在于其博大得张牙舞爪和精深得莫明其妙,而恰恰在于其真实,质朴,甚至琐屑。传神地写出了琐屑,也就写活了一个个生活画面。正是这些活的琐屑构成了作品的伟大。有时,我们看这些作品时,甚至看不到作者。看到的也不仅仅是引人入胜的故事,更多的是扑面而来的生活和呼之欲出的人物。
  当代作品中,一些人为的张牙舞爪的表面“伟大”恰恰损坏了作品本身。作家们把情绪化的语言和胡编乱造的情节生硬地塞进作品,从而破坏了其应有的朴素。遗憾的是,那些作家自己竟也产生了错觉,以为自己真的很伟大,就象背对快要落山的太阳看到自己硕长无比的影子一样。
  真的伟大,应该是质朴。
  走进佛殿,呲牙咧嘴的,可能是鬼、夜叉,至多是罗汉。而佛和菩萨,则永远是安祥的。一个猴子,既使它有翻天覆地的神通,也不过是个难为众仙心仪的“弼马瘟”,那怕它自封为“齐天大圣”也改变不了其本质。只有当它经过无数次的自我超越,消去火气,降伏无明,证得智慧,从绚烂归于平淡,从舞棒弄棍到安祥微笑的时候,它才可能成“斗战胜佛”。这也便是为什么绝大多数的名著的风格十分朴素的原因。
  当然,我的《大漠祭》距我所希望达到的目标尚有距离,但我一直是朝这个方向努力的。在小说还没动笔之前,“作者题记”就先从我心中涌出了:
  “我不想当时髦作家,也不想编造离奇故事,我只想平平静静地告诉人们:我的西部农民父老就这样活着。活得很艰辛,但他们就这样活着”。
  我想写的,就是一家西部农民一年的生活,(一年何尝又不是百年?)其构件不过就是训兔鹰、捉野兔、吃山药、喧谎儿、打狐子、劳作、偷情、吵架、捉鬼、祭神、发丧……换言之,我写的不过是生之艰辛、爱之甜蜜、病之痛苦、死之无奈而已。这无异是些小事,但正是这些小事,构成了整个人生。我的无数农民父老就是这样活的,活得很艰辛,很无奈,也很坦然。
  我的创作意图就是想平平静静告诉人们(包括现在活着的和将来出生的),在某个历史时期,有一群西部农民曾这样活着,曾这样很艰辛、很无奈、很坦然地活着。仅此而已。
  《大漠祭》中没有中心事件,没有重大题材,没有伟大人物,没有祟高思想,只有一群艰辛生活着的农民。他们老实,愚蠢,狡猾,憨实,可爱又可怜。我对他们有许多情绪,但唯独没有的就是“恨”。对他们,我只“哀其不幸”,而从不“怒其不争”。因为他们也争,是毫无策略地争;也怒,是个性化情绪化的怒,可怜又可笑。
  这就是我的西部农民父老。
  不了解这些,便不了解《大漠祭》。
  是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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