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行健》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天行健- 第33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共和国建立已经有十七年了,统一全国也已有十二年。但这统一其实只能说是统一了全国的十九分之十八,西面的朗月省一直没能收复。朗月省地势极其贫瘠险峻,人口也很少,帝国灭亡后,有一支残兵流窜到那里,建立了割据势力。由于朗月省实在太偏远贫瘠,共和国建立后百废待新,一直抽不出力量去解决那支残兵,原本也以为在那种地方帝国的残兵一定呆不久的,没想到那支残兵却象生命力极强的杂草一样,在那块土地上扎下了根。共和三年,国内初定,曾派了一支偏师前去,结果虽然取得了不小的战果,但一直未能将那支势力连根拔除,后来无暇西顾,朗月省也实在太穷,这个省份几乎要被共和国遗忘了,直到今年三月,军部才真正将解决朗月省的问题提上了议程。五月,趁天气转热,由共和国名将上将军方若水统率两万人组成剿匪军出师征剿。两个多月过去了,按日程安排已经开始征剿行动,但听程迪文连夜传令的意思,看来方若水出师不利,竟然吃亏了。
  郑司楚急忙家门口走去。军部既然有紧急命令,该马上换上军服前去报到了。他走到门口,老吴迎上来道:“少爷,我想起来了!”
  郑司楚已没心思再听他说帝国的事,道:“我得去换衣服,出来时你再跟我说吧。”
  他风风火火地冲到自己的书房里,换上军服,佩上腰刀,又从马厩里拉出马来。再到门口时,老吴还站在那儿,他道:“老吴,我得出去了,军部有事。那大帅叫什么名?”
  “叫什么名我还想不起来……”老吴也一下看到了郑司楚脸上的不悦之色,忙道:“方才我听得那位将军叫你才想起来,那大帅姓楚,旁人叫他楚帅!”
  郑司楚已将马拉出门外,听得老吴这般说,忽然一怔。但他马上跳上马,加了一鞭向军部奔去了。
  姓楚……
  在马上,他喃喃地说着。这个并不太常见的姓氏恰是他名字中的一个字,老吴也听得程迪文叫自己才想起来的吧。可是,他想到的并不是自己的名字,而是另一个人。
  他的枪术老师。那个没有官职,但很受政府中官员尊敬,处于半隐居状态的中年人,他就是姓楚啊。这两个人是不是有什么关系呢?
  军部的紧急召集令正是关于剿匪军的事。由于要携带大量辎重,剿匪军是一个月前才抵达朗月省的。方若水是共和国的名将,仅次于三大元帅之下,是五上将中的第三位,匪军数量也不太多,按理不会有失败的道理,但方若水还是失败了,两万剿匪军损失了三千人,更让人担心的是,在那个人生地不熟的偏僻省份里,士兵的士气越来越低落。此事有关共和国的颜面,大统制已下令,不惜代价也一定要将匪军清除,所以势必要组织一支援军,为剿匪军补充辎重和鼓舞士气。
  组织会议的是共和国五上将中的毕炜上将军。毕炜统领的是一支使用远程武器的军队,也有相当出众的格斗能力,被称作火军团。虽然毕炜上将军年事已高,快到六十岁了,本就处于退伍致仕的边缘,但这一次还得由他统领这支曾屡建奇功的军团出征,看来大统制对此次征剿已是势在必得,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了。
  毕炜上将军分派了随军出征的将领名单。两天后就要出发,郑司楚和程迪文作为行军参谋,都在名单之列。
  郑司楚在马厩里给爱马梳洗着。天气很热,马身上也很容易出汗,一出汗就连毛都搭在一处。虽然这种活都该是马夫做的,但对于这匹名谓“飞羽”的爱马,他实在不放心让马夫去做。
  郑司楚将一盆水细细泼在马身上,再用一柄软刷轻轻刷着。刚过了七月初九建国节,天就热得如在燃烧。清凉的水洒在飞羽身上,再由软刷梳洗,飞羽舒服抖动细长的双耳,不时打个响鼻。
  这匹马只有十二岁口,如果是人的话,就是二十四五的年纪,正是身强力壮之时。一身的黑毛,只有四蹄和头顶一片是雪白的,整匹马漂亮得简直让人不相信。与俊美相匹敌的是飞羽的神骏,他在军校读书时飞羽还是匹儿马,就已经有军校所有的马匹都比不上的脚力了,此时长成了,奔起来更是风驰电掣。当郑司楚一身戎装骑在马上时,雾云城大街两边的楼上,几乎所有的少女都会向这个俊美的少年投来爱慕的眼神,这也让他感到有些得意。
  马的寿命平均为四十年,那么飞羽还有二十八年的寿命。一想到这点,郑司楚就有些不快。只是,二十八后,自己也已经足足四十七岁了,那时一个老头子骑着匹老马,大概也更相配吧。他有点自嘲地想着。
  “司楚。”
  一个男人的声音突然从他背后响起,郑司楚吃了一惊,将刷子放一来,转过身,低下头道:“父亲。”
  父亲看了看飞羽。因为停下了刷背,飞羽有些不安地打着响鼻。父亲低声道:“马上要出发了,是么?”
  “是,明天就要出发。”
  “是火军团的毕炜统军?”
  “是。”
  父亲背着手,若有所思地看着这匹骏马,仿佛自言自语般低声道:“司楚,你一直在打听帝国的事?”
  他从小到大都对父亲有种惧意。从很小的时候起,父亲就似乎能洞察自己的一切,五岁时想要什么玩具,十五岁时第一次爱慕某个女子,父亲对他的想法总是了若指掌,从那时他就知道不该去瞒着父亲。他低下头,道:“是的。”
  “你在军校中难道没学过纪律么?任何人都不得谈论前朝之事,你刚毕业就忘了?”
  “孩儿知道,以后再不问了。”
  父亲的唇边浮起一丝笑意:“原本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帝国是人类历史上最为黑暗的一个时期,司楚,你不曾经历过那时,许多事也不必多问,不然是自寻烦恼。”
  “是。”
  他的额头沁出了微细的汗珠,但并不是由于天热的缘故。虽然也不至于有什么大罪,但对帝国好奇,总是一件有违国家法律的事。幸好父亲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叹了口气道:“洗好马向你母亲告辞吧,她还不知道你要出发的事吧?”
  “是,孩儿原也准备就去告诉母亲一声。”
  父亲眯起眼,又看了看这匹马,不知为什么,又叹了口气,道:“我得去办公了。司楚,一路小心,朗月省是边远蛮荒之地,那些匪军又凶残成性,不要再象以前那样心软了。”
  他毕业后原本因为火器学一课成绩最好,分入了火军团,但在初入军营时曾不顾一切为一个犯了军纪当处斩首的士兵求情,和长官毕炜闹了不大不小一场矛盾。那时若不是他有个当国务卿的父亲,只怕毕炜会将他也斩了。这件事以后,父亲动用了手中的权力,将他调离毕炜麾下,成为一个清闲的行军参谋。他也叹了口气,道:“是,多谢父亲。”
  父亲没再看他,转身走出门去。父亲的车已经在门外备好,郑司楚听得门外的马嘶,知道父亲已经走了,才松了口气。父亲身为共和国的国务卿,素有铁石心肠的风评,但他也许更象母亲一些,总也难以硬下心肠来。
  给飞羽洗刷完了,让马夫上些好料,郑司楚换了套便服,转身向母亲房中走去。向母亲禀报了要出发之事后,他才如释重负。母亲与父亲分居以久,但两人难得见一次面也还是相敬如宾。郑司楚听说母亲年轻时也曾是军中统领,而他的外公更是共和国早期名将,在历史教科书上都提到过。对于母亲来说,出征厮杀也并不是一件意外的事吧。
  向母亲告辞后,天已不早了,只是离黄昏还远。也许该向老师去辞行?老师虽然说过,平时没事的话不要到他那无想水阁去,可是现在自己马上要出征了,大概不算没事吧。他牵出马来,走出门去。
  无想水阁在城外西山山麓。西山上只有零星几家猎户住着,很是偏僻,老师住的无想水阁建在山腰上的一个潭边,只有一条狭窄的小径通到那里,因为走的人少,这条小径上已长满杂草,几难下足。郑司楚走了一程,路越发难行,他跳下马来牵着马走。幸好还不算太过偏僻,走了约摸半里路,转过几个弯,便能听到倾珠泻玉般的水声。
  那是无想水阁前的瀑布。这瀑布不大,若是连着一个月不下雨,瀑布便会变得很小,只能听得淅淅沥沥的声音了。前两天刚下过一场雨,瀑布声此时却很大。
  他牵着马到了无想水阁前。无想水阁临潭而建,门外是一片菜园,一个戴着草帽的男人正挑着一桶水正专心地浇地。种的是几垄青菜,菜长得很好,碧绿的菜叶,肥白的菜梗,整整齐齐地排成几列,象一幅工笔绘制的图画。
  老师听得马蹄声,抬起头来看了看,笑道:“司楚,今天不是练枪之日,怎么过来了?”
  郑司楚将飞羽拴在门外的树下,走到这人身边,行了一礼道:“老师,我是来向你告辞的。”
  老师摘下草帽,当成扇子扇了扇,道:“怎么了?你不愿练枪了?”
  “不是。军队要出发,我也得随军出征。”
  老师怔了怔,道:“又有战事了?”
  “军部决定派援军远征盘踞朗月省的匪军。动议已获议府批准,明天我就要走了。”
  老师手中的草帽忽地停住了,道:“已经开战了?
  “是。上将军方若水所领两万剿匪军两个月前就已出发,一月前开战,但战况不利,因此军部决定加派一万援军。”
  “谁统领援军?”
  “是上将军毕炜,老师。”
  “三万兵,两个上将军啊,”老师喃喃地说着,“议府也真看得起五德营。”
  郑司楚一怔,道:“什么五德营?匪军叫五德营么?”他听到和看到的军情简报中都称其为“匪军”,“五德营”这个称呼还是第一次听说。老师似乎也发觉自己有点失言,干笑了笑道:“没什么。司楚,上战场可不是件好玩的事啊,你准备好了么?”
  “司楚早有准备。老师,您跟我说过,为将之道,当不避锋矢,与士兵同甘共苦,赏罚分明,言而有信,不扰平民。”
  老师笑了笑:“在朗月省,你想扰民大概都扰不到的。不过这话也不错,哈哈。”他捋了一下颌下的短须,又道:“进去坐一下吧。明天你要走了,给我看看你的枪法。”
  郑司楚垂了垂头,道:“是。”他心中有些兴奋,老师虽然也无官职,但他的名声在军中很是响亮,从上至下都在传说老师是天下第一条枪。自己虽然只是个行军参谋,若以枪法而论,却也已不在那些武将之下了。老师要看自己枪法,那是要传给自己几个绝招吧?
  进了无想水阁,老师却只是拖了一张躺椅过来,自己从下了,从椅子下抽出一支枪来扔给他,道:“来,试试。”
  那支枪的枪头还没开锋,看样子是刚制好了。郑司楚接到手中,枪杆“呼”地一声,发出一股厉风。他吃了一惊,道:“好枪!”这枪轻重合手,坚中带韧,枪杆只用清漆漆过一层,露出下面的木纹,奇怪的是上面还有一圈圈横纹。
  “这是白木枪。”老师微微地笑着,“你运气也真好,不早不迟,正好赶上了。”
  郑司楚掂了掂长枪,道:“老师,这枪杆上的花纹怎么这么怪?”
  “这是铁塔木。”老师见郑司楚有些茫然,又道:“铁塔木一年只长五寸,每次一截,木质极为坚韧,是绝好的枪杆之材。只是这铁塔木很难得,每年春秋两季得削去旁枝,又不能长在风口上,才能让它向上笔直生长,十年后方能成材。司楚,十一年前我将十株铁塔木移种至此,每天浇水施肥,种了十一年,只有这一株最为合用。你数数,这儿可恰是十五节,全长七尺五寸,看看合不合手。”
  郑司楚有点吃惊。种植一棵制枪之木,原来也如此之难啊,大概也只有老师这样有闲才行。他将这白木枪握在手中,微微一抖,吐了个门户,将老师传他的交牙十二金枪术一路路使了出来。
  从第一路使到第十二路,郑司楚手中的枪忽地一收,直直站好,心中有些惴惴,生怕自己有什么差错,但见到老师脸上的微笑,他才放下心来。
  老师正喝着杯茶,当郑司楚使到收枪式时,他放下杯子,叹道:“司楚,你也真有使枪的天份,呵呵。”
  “老师过奖了。请问老师,司楚这路枪法有什么不到之处么?”
  老师从躺椅上站起来,走到无想水阁窗前。从窗子里看出去,山崖上一道瀑布飞流直下,发出隆隆的水声,激得水面如沸,而窗下的水面仍然十分平静,微波不兴,映着蓝天白云,如一面巨大的镜子。他道:“司楚,你来看看。”
  郑司楚提着白木枪走到窗前,看着瀑布,不知老师让他看什么。老师道:“你看到这水了么?有极动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