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8-像杂草一样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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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像杂草一样疯长-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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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大一的欣喜9、一夜情(1)

    1997年1月3日下午3点半。刚午睡醒来坐在桌旁复习《现代汉语》,珮珮来我们宿舍找我,送还上期的《大学生》杂志。我穿上大头皮鞋,拿了外套和帽子准备和她一起出去。她说去打羽毛球吧,于是我俩来到宿舍旁边的操场。    
    天比较冷了,还有风,于是我们登上操场西边的有着三面墙壁的主席台。打了半个多小时,竟然觉得热,出了些汗。我说下去走走吧,便沿着跑道转了几圈。我把我的帽子扣在她的头上,她回过头来看着我笑。我跟她开玩笑说:“你也在一步一回头瞟你的意中人吗?”她却笑着说:“别臭美了,你!”    
    我喜欢她的眼睛,大而且亮,可以在她的眼睛里看到我自己。她脸色红润,头发也很长,健康而且颇有些气质。就像刘德华兄在一个洗发水广告中所说的那样:“我的梦中情人,有一头乌黑的长发,大眼睛……××洗发水。相信我,没错的。”我喜欢刘德华,也喜欢那种洗发水,当然也喜欢他心目中那种类型的梦中情人。    
    我和她的结识还是挺快的。上周我感冒了,和她聊天时她知道了,就送了药过来。为了答谢她,我准备请她去看电影。碰巧周五公路局电影院放映《穆斯林的葬礼》,她本来打算和同宿舍的女孩晓月一起去看的,便改了主意和我一起去了。    
    前天庆祝元旦的时候,在学校旁边的一家歌舞厅举行了96级中文系的联欢活动。我还不揣浅陋地献歌一曲。“大家好,我叫庄小鱼,庄子的庄,大小的小,鱼水之欢的鱼。今天我给大家唱首华哥的歌曲——《忘情水》,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同时,祝愿大家元旦快乐,赶快找到自己的梦中情人。”    
    于是音响里传来我深情款款的浑厚的男中音:曾经年少爱追梦,一心只想往前飞。行遍千山和万水,一路走来不能回。蓦然回首情已远,身不由己在天边。才明白爱恨情仇,最伤最痛是后悔……    
    我的声音几乎可以和刘德华乱真,并且由于结合我真实的亲身感情经历,我唱得十分投入,甚至把自己都感动得流下了眼泪。结果可想而知,我的歌受到热烈的欢迎,尤其是女生,她们尖叫着朝我挥舞手臂,献上飞吻,还朝我扔了几个分量颇重的苹果、香蕉,感觉自己就像《世说新语》中的潘安出游遭到喜欢自己的女人的水果投掷一样,特自豪。其他几个专业的女生也开始纷纷打听我是谁,是不是不久前刚刚失恋过。    
    无可否认毋庸置疑,我是一个十分滥情的家伙。我很容易动感情,很容易快乐和悲伤,哭哭笑笑对我来说并不是很困难的事情,为此我一直后悔自己咋就没报考北京电影学院呢,否则说不定一不小心也就红了。     
    回到学校后就开始在主楼的106大教室包饺子。我从餐厅搬来一大块面团,走进教室后便听到他们的欢呼。一群女生向我伸出双手,我顿时感到受宠若惊,好像他们不是在要我手里的面团而是要把我抢走一般,我一时之间不知如何是好。我终于把面团给了珮珮,因为这些女生中我觉得还是她最漂亮。由此我得出一个人尽皆知的真理式结论:人,尤其是女人还是要长得漂亮些才好。    
    珮珮包饺子的技术十分熟练,无论是擀面皮还是包馅都是又快又好。让我私下里觉得她以后极有可能会是个贤妻良母、里里外外的一把手。后来不知谁开始拿了个小面团相互投掷起来,于是大战拉开了序幕。晓月拿了一个面团一边走过来一边朝我投掷,却被我躲过去,然后我顺势抱住她,在她脸上抹了一把面粉。晓月经常穿着一套洗得发白的牛仔服,对自己的相貌和身材很有信心。调戏她的时候她一脸含羞带笑的样子颇有韵味,总让我心猿意马。对门宿舍的一个男生为了给她报仇,抓了一把面粉拉开我毛衣下领子就塞了进去。我不禁火了,却笑嘻嘻的装作没事的样子跑开了。过了一会,我端了一个面粉盆子过去找到他,整个扣在他的头上。打完这一仗估计损失了至少十几斤面粉。    
    饺子是在学校里的一家私人餐厅里煮的,于是我们一窝蜂又跑到那里。每一锅饺子出来都被迅速瓜分,一片风卷残云狼吞狗咽的豪放景象。珮珮对我说她饿了,我赶忙去抢了一盆献给她,感觉自己颇有中世纪欧洲的骑士风度。程刚也在,走过来邀请她过去吃——他俩高中是同班同学,也是一块玩出来的。    
    程刚,男,不知其仙乡何处,驴龄几何,五短身材,黑色面皮,爱踢足球,动作优美,姿势难看,技术很糟,余则更一无是处。其名字可能来自一句俗语——恨铁不成钢。估计他的父母可能想把他这块烂铁恨成一块好钢吧,可惜最终事与愿违。程刚一宿舍的人也在起哄,要她过去。我颇感自己势单力薄寡不敌众。珮珮拗不过,只好过去了。我也没有什么不乐意——无所谓的事情。    
    吃完饭,要散了,我走出去,珮珮追出来,跟在我后面。我俩一直坐在操场边上聊天,不知不觉就到12点半了。送她回去,却发现她们楼的大门已经上锁了。这时候阿姨肯定是不会给开门的,而且还会骂人,还是不要去搠母老虎的屁股为好。透过大门的玻璃,晓月在里面看着我们,一脸坏笑地说:“进不来啦。你们一起去外边过夜吧。”    
    这时我吃惊地发现她的旁边竟然是新闻班的一个男生。这还了得!女生宿舍楼里混进去男生了,这不是色狼进了羊群吗!    
    后来才晓得他们宿舍的男生也在女生那边聊天、打牌,要回去时才发现大门上锁了,只好在女生的香闺里“委屈”一晚了。    
    “唉,唉,竟然有这样的好事。”我不禁一唱三叹。    
    珮珮笑着白了我一眼,说:“你怎么就这么坏呀!”    
    她的眼睛在幽暗的树影下仿佛闪着某种暧昧或者渴望的星光。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呀!”我开始调戏她了。    
    晓月把珮珮的厚棉衣和手套从门缝里递出来,我们只好离开。可是到哪里去呢?准备去看通宵电影,但学校的大门竟然也锁住了,而且大铁门甚是高大,爬出去的希望极为渺茫。“就在校园里待一夜吧。”珮珮说。于是我俩边走边聊,最后走到花园里去了。    
    有时挽住她的腰,有时搂住她的肩,我俩走到花园里的一个小土坡上。四周柏枝纷披,月色溶溶,疏疏密密的影子投射到地上。碧空莹莹,一片冷清而明亮,真是个浪漫的初冬的夜晚。“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是的,今夜的月光,今夜的人儿,今夜的恋情,不都宛如一场梦么?谁又能预料到明天会是什么样子呢?今天的月色也曾经照过古人的呀,而今古人安在?而且在这首诗的结尾,李白竟然说:“永结无情游,相期渺云汉。”难道这都是命中注定么?    
    放歌狂舞的我忽然停了下来,呆呆凝思。不错,我就是这么一个神经质的人。突然发作,突然停止。并且我还是个乐观的悲观主义者。我到处寻求快乐的钥匙,而当我感到一丝快乐的时候却又怀疑这种快乐是否能保持长久。我不是个及时行乐的人。我即将快乐的时候还在为了将来的悲伤而担心。我的这种杞人忧天的本性使我几乎从来都不曾真正完全地放开心胸地快乐过。我为此而感到悲哀。    
    在一旁笑看的珮珮走过来,问我怎么了。我说,每当我感觉到幸福、快乐或者愉悦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以后这种情景会不会再次拥有,而且也不知道这种快乐以后会是美好的记忆还是痛苦的印痕,所以我有些感伤。她用明亮的眸子望着我,我不理解那些内涵。“应该是美好的。”她说,“我要把今晚记下来。好浪漫哦,我从来都没有和别人这样通宵玩过。”    
    “时过境迁。环境一变,事情一变,心情也会变的。”我说,“以后来事谁能料到呢?”我把她轻轻抱在怀里,她柔软的胸脯在我怀里起伏。    
    “别人都睡觉了,就剩下两个小傻瓜在这里玩儿。”她说。


第一章 大一的欣喜9、一夜情(2)

    我轻轻一笑,低下头来要吻她,她却微笑着躲开了。我不想对她用强,更不愿过早地过分亲热。柔儿与我的前车之鉴尚犹在昨。我觉得没有一点距离的亲近反而会导致更大的距离,过分地亲热与温存后将会是极大的平淡与冷漠。    
    已经凌晨3点多了,我十分困倦,于是找了一个低矮的歪脖子树仰面朝天四仰八叉地睡了上去。我说,我要睡了。一边和她闲聊,一边合上眼。她说,你怎么像个孩子一样,干脆做我的弟弟好了。我说,你算了吧,我的年龄比你大。冷风吹过来,我俩不禁瑟瑟发抖。她说,我们别在这儿了,去小土坡的南面吧,那儿有很多的树,可以挡风。    
    我就势在小斜坡上躺了下来,过了一会,她也过来坐在我身边。我说你困了也躺下来歇会吧,就一把揽过她。她的头靠在我的胸上,不一会儿两个人竟然睡着了。    
    醒来极其寒冷。看了下表,已经4点多了。这可能就是有些文学作品中经常提到的所谓的“黎明前最黑暗最寒冷的时刻”吧。她问我冷不冷,我说冷着呢,便紧紧相互拥抱着取暖。月光下穿着淡黄衣衫的她很美。我的下巴靠在她的肩上,轻啮她的长发。我嗅见她温暖的颈项间淡淡的清香,真的有点冲动,但又很快理智地克制住自己。她的双腿和我的双腿紧紧夹缠在一起,轻轻摩擦着,有一种非常快适的感觉。我把她搂得更紧,轻轻摇动着。    
    “有人!”她低声说了一声。我悚然一惊,倏地和她分开。踢踢踏踏的脚步声由远而近,我们蹲下来,屏住呼吸。一个人脚步蹒跚着从我们旁边的小路上走了过去,仔细一看才知是早起锻炼身体的老太太。因为树枝浓密,我们并没有被发现。原来已经5点多了。走出花园的时候,天刚蒙蒙亮,学校的工友已经开始打扫卫生了。    
    来到5号楼女生宿舍,看见大门已经开了,一帮男生刚刚走出去。珮珮和我告别,我也回到了宿舍。拉开灯,已经6点了,窗外的路上一片嘈杂,原来是看通宵电影的男女们回来了。没有想到竟然有这么多元旦狂欢的家伙。我喝下几片感冒药倒头便睡。第二天又休息了一整天才缓过劲来。看来我的身体素质还是不够格——跟一个女孩子什么都没做竟然元气大伤。真是可悲。    
    她却因此而感冒了,我买了些药给她送了过去,刚买的《大学生》也给她留下了。今天她来送还给我。    
    我俩打完羽毛球就回到2号楼我的宿舍。其他人都不在,我俩就坐在桌边一起看书。真是一种静静的享受。我明明白白地知道,爱上一个人会使人改变许多——傲气扔了不少,心胸开阔不少,待人接物也很真诚、热情、爽快,精神不错,自我感觉良好。我是不是爱上她了?自己也说不清楚。    
    5点钟的时候她回去了。也许她在等我的一个什么邀请吗?但我最后什么也没有做。我站在镜子前审视自己——戴着一顶黑色运动帽,穿着一身绿色军装,脚上还套着一双黑色笨重的大头皮鞋——不伦不类。不过穿军装的感觉还好,虽然现在不是王朔或者王小波少年时崇尚军装的那个年代了,它仍然给我一种看起来很挺拔很威风很壮实的错觉。    
    晚上吃过饭,骚人问我怎么对待这件事情。我说我自己也不知道。我知道她和程刚的关系不错,我不愿因此而得罪了程刚,可也不愿失去她或者是疏远她。我清楚地知道,程刚也不会放手的——因为男人更看重的可能是面子。被我横刀夺爱后在同学面前他只能去唱黑豹的那首《无地自容》了。    
    骚人说你不能再拖下去了,好好谈谈吧。    
    我说我跟谁谈呀,等等再说吧。    
    如果她做程刚的女朋友我可能会不舒服,但如果她做我的女朋友,程刚会很伤心很恼怒。而且我根本就不想也无力去担当太多的男友的责任。我想我对她的感情可能远远不及程对她的感情,换句话说,我不会像程那样去爱她。而且我周围也有压力。程刚的那些朋友,我的同班同学都会把我看作第三者,看作是横刀夺爱的不义之徒。我将为此付出极为惨重的代价,我可能以后永远无法在我的同学面前抬头做人了。那么我们三个人成为好朋友怎么样?我想至少程刚是不会接受的,在这种竞争中必须有一个人出局或者主动放弃。    
    说是辽远的海的清想    
    说是寂寞的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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