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20-毛佩琦细解明朝十七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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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0-毛佩琦细解明朝十七帝-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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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元璋把一切都设计得很美妙,但是惟一没设计到或者说他控制不了的因素就是,朱标早逝,死在了他的前面——朱元璋把荆棘上的刺磨得再干净,一旦后继乏人,操杖之人不在了,那该怎么办?朱标生性敦厚仁柔,他死后,他的儿子,也就是朱元璋的皇孙朱允则更为孱弱,更令人不放心。朱元璋在位,尚且感到如狼似虎的悍将难于驾驭,一个十五岁的孩子,没有任何政治经验,将来怎么能保证坐稳皇位?    
    虽然老将都已经被杀光了,但新起的蓝玉等人能征善战,强悍桀骜,不能不令人担心。因此,为了孙子朱允,为了防备不测,对蓝玉这样的强臣,反也得杀,不反也得杀。蓝玉等人的引颈就戮,恰恰说明是朱元璋采取了先发制人的行动。    
    朱元璋不仅先发制人,说话还不算数。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八月二十二日,他推翻了不再追究胡党的承诺,再次借胡惟庸案诛杀了靖宁侯叶升。叶升是蓝玉的姻亲,杀叶升就是揭开了蓝玉案的序幕。这时,蓝玉尚远在征讨西番的前线,死心塌地为朱元璋征战的他对即将临头的大祸毫无觉察。如果他稍有异心,在姻亲叶升被杀后也不会老老实实地回来。所以,明末清初的史家谈迁说:“蓝凉公非反也。虎将粗暴,不善为容,彼犹沾沾一太师,何有他望!……富贵骄溢,动结疑网,积疑不解,衅成钟室。”他这话的意思是,蓝玉不过是一个脾气粗暴的将领,骄傲跋扈,不善于讨好人,引起了朱元璋的怀疑,终于招致杀身之祸。


《毛佩琦细解明朝十七帝》 第四部分蓝玉案之谜(2)

    蓝玉死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十一月,朱元璋又找借口杀了宋国公冯胜,二十八年(1395年)二月,又杀了颖国公傅友德。这样,终洪武一朝,在明初开国功臣中,身为公侯而得以幸存的人仅有长兴侯耿炳文、武定侯郭英二人。    
    胡蓝之狱让我们看到,一个社会最底层的赤贫农民、一个游方僧,一旦登上皇帝的宝座,要实现绝对集权,并欲使之传之久远,表现出了怎样的残忍,而他的残忍又让多少人断送性命、付出鲜血!古人评论当年汉高祖刘邦诛杀功臣时说,“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我们看,朱元璋屠戮功臣的行为较汉高祖刘邦实在是远远过之矣。    
    清代史学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这样评价“胡蓝之狱”:汉高谋杀功臣固属残忍,然其所必去者,亦止韩、彭,至栾布,则因其反而诛之。卢绾、韩王信,亦以谋反有端而后征讨。其余萧、曹、绎、灌等,方且倚为心膂,欲以托孤、寄命,未尝概加猜忌也。(朱元璋)藉诸功臣以取天下,及天下既定,即尽举取天下之人而尽杀之。其残忍实千古未有!    
    他又拿历史上的其他例子做了比较——汉光武帝、唐太宗定天下时,他们自己还很年轻,正处壮年,等到他们老的时候,诸功臣也都老的老,死的死了。宋太祖做皇帝的时候年纪虽然不小了,但是他有个能干的弟弟,他这个弟弟就是后来的宋太宗,有这个弟弟驾驭诸臣,这些功臣因此都得以保全。至于明太祖,他起事虽早,但是到天下大定时则年已六十有余了。懿文太子朱标仁柔,等他死后,其子朱允就更孱弱,朱元璋于是不得不为身后之事而做准备了。因此,他两兴大狱,将诸功臣一网打尽,由此可推见其心迹。    
    胡惟庸之死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案发之时,同诛者不过陈宁、涂节数人。而到朱元璋兴胡党之狱时,则在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这时候距惟庸死已十余年。后世史家每每论及此处,就会反讽:岂有首逆已死,同谋之人十余年始败露者?这只不过是朱元璋以胡惟庸案借题发挥,阴使狱词牵连到所有的人,以实现他的草禽之计,赵翼的评价是很有见地的。    
    朱元璋加强中央集权是为了强化专制皇权,维持朱家皇朝的长治久安。但在当时,明朝刚刚建立,中央集权的加强可以说保证了统一战争的完成,有利于抵御外敌,有利于保证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但是,朱元璋的极端专制和野蛮杀戮,将民主精神扼杀净尽,给后世留下了恶劣的先例,导致中国再次陷入长期专制统治的深渊,影响了中国历史的发展。


《毛佩琦细解明朝十七帝》 第四部分勤政皇帝朱元璋

    朱元璋是一个少有的勤政皇帝,他体力充沛,精力过人,事必亲躬,无遗巨细,几乎从不知道休息。早年艰难困苦生活的磨炼使他不畏繁剧,而支持他的,还有他自己认定的身为人君的责任。    
    朱元璋打江山,戎马倥偬;明朝建国,百废待兴。天下庶务,总于一人,非有过人精力,无法承担。    
    有人统计,在洪武十七年(1384年),从九月十四日到二十一日的八天之中,天下各衙门所上奏章达一千一百六十件,所言之事有三千三百九十一件。以每件奏章一千字计,也要有一百一十六万字,这样算下来,他平均每天要批阅二十余万字,处理四百二十三件事。此外,他还要每天上朝接受面奏,接见各地来京上告的耆民,处理百姓击登闻鼓直接告状的事,定期接见朝觐的官员,真可以说是日理万机。朱元璋曾说,我自即位以来,经常以勤奋努力勉励自己,天没亮即临朝,太阳偏西才回宫;夜里想着天下大事,睡不安稳,就披衣起床,观看天象,看到一颗星星位置不对,就会想可能有哪一件百姓的事应当马上办,立刻一条一条记下来,等天亮了再安排下去,他惟恐各项事情的处理有一丝一毫的不当。    
    朱元璋操劳国事,常常吃着饭就停下来,想起一事,就写在纸条上,贴在身上,因此他穿的衣裳往往贴满了条子,就像浑身长满了羽毛。在他的后宫和殿堂的墙上,也都贴满了条子,事情办完后才取下。    
    朱元璋为什么要如此不知疲倦地工作呢?因为他认为身为“人君”,有一种责任——他说:“人君日理万机,怠心一生,则庶务壅滞,民无所赖,贻患不可胜言。”最重要的是“天命去留,人心向背,皆决于此,甚可畏也。安敢安逸!”我们从这番话中也可以看出他的追求与志向,那就是以救民自任,以圣人自期:“凡事,勤则成,怠则废;思则通,昏则滞。故善持其志者不为昏怠所乘,是以业日广,德日进。”他认为,常人与圣人的区别在于勤奋和思虑,他想要做大禹、周文王那样的圣人,而以元朝末年皇帝的骄奢淫逸为戒。    
    此外,朱元璋还是一个历史上少有的简朴皇帝,他的简朴并非出于吝啬,而是出于爱惜民力的真诚。当然,长治久安也一直是他考虑的因素,他担心骄奢淫逸将会导致国家不旋踵而败亡的命运。    
    明朝人称赞朱元璋,说他:“节于自奉,食不用乐,罢四方异味之贡。非宴群臣,不特设盛馔。功业益崇,益尚俭朴。”这话意思是说,朱元璋的吃穿用度很节俭,吃饭时不像一些帝王那样需要演奏音乐,他还下令各地停止进贡珍奇异味,如果不是要宴请群臣,绝不摆大的宴席。朱元璋功业越高,越崇尚简朴。    
    朱元璋曾经到东阁视察,当时天气酷热,汗流沾衣,跟随的人随即给他换下湿衣,那些衣服都是洗了又洗的。参议宋思颜说:“主公躬行节俭,真可示法子孙。”朱元璋听了这话很高兴,于是赏给了这个参议一些宝钞。    
    朱元璋厉行节俭,是因为他体会民心,爱惜民力,他认为天下百姓的饥寒冷暖与他息息相关。他说:“忧人者常体其心,爱人者每惜其力。朕每进一膳,即思天下民之饥,服一衣,即思天下军民之寒。”    
    历代由于骄奢淫逸导致败亡的教训太多了,为了明朝的长治久安,他将其牢记心中,时时作为警示,同时他还要以自身的行动给下面做出榜样。他曾经说:“古王者之兴,未尝不由于勤俭;其败亡,未尝不由于奢侈。前代得失可为明鉴,后世昏庸之主,纵欲败度,不知警戒,卒濒于危亡,此深可慨叹。大抵处心清净则无欲,无欲则无奢侈之患。欲心一生,则骄奢淫逸无所不至,不旋踵而败亡随之矣。朕每思念至此,未尝不惕然于心,故必身先节俭,以训于下。”


《毛佩琦细解明朝十七帝》 第四部分贤德的马皇后(1)

    中国古代社会是绝对男权主义的社会,占人口一半的女性一直被排斥在社会主流之外,处于从属地位。即使如此,女性在历史上的作用也不能忽视,像朱元璋这样一步一步从社会底层走到权力巅峰的人,也从一个女性那里得到过良多助益,那就是同样从社会底层与他一起一路风雨走来的大脚马皇后。不论是民间传说还是史书,都对她赞誉有加。    
    有一个流传很广的故事,使马皇后以大脚而闻名:有一年元宵节的晚上,朱元璋微服出行,京师(即南京)的风俗是元宵节晚上猜灯谜,老百姓把这个当作元宵节娱乐活动。朱元璋忽然发现一幅画,画上画着一个女人,她赤着脚,怀里抱着一个大西瓜。这个谜语不难猜,大家一看就明白,随即哄然大笑。可以想象,朱元璋有多生气了。第二天,他竟然下令将那片地方“空其室”,就是将那里的居民都杀了。这个谜语,其实是在暗喻“淮西妇人好大脚”,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马皇后祖籍淮西,根据这个传说,出身社会底层的她脚很大,而在那个时代,对于妇女来说,大脚是地位卑微的标志。    
    一些人用这个例子来证明朱元璋的残暴——只因为有人开玩笑说“淮西妇人好大脚”,朱元璋便认为这是讽刺了他的老婆,不问青红皂白大开杀戒。其实,这桩传说难以查证,但是,我们却从这桩传说中读出了另外的含义——朱元璋带着一群“土包子”打下了天下,改变了社会秩序,一些既得利益者不仅威风扫地,而且失去了大量社会财富。在朱元璋当政后,他为了打压这些富民,强行将他们迁离家乡,那么,他们对朱元璋的不满是可想而知的。    
    朱元璋做了皇帝之后,一时间从龙之臣,王侯贵戚大都是淮西人,这些“土老冒”,出则华车骏马,入则良田美宅,好不威风。但贵则贵矣,富则富矣,却仍然难掩他们的浑身土气——原来居住在京师或被迫迁到京师来的富人们,不免瞧不起这些淮西老土。他们可以编造出“自从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这样的花鼓调,那么,再编出“淮西妇人好大脚”这样的谣言,以显示自己文化血统的优越,发泄对新统治者的不满,也就不奇怪了。但是,脾气暴躁的朱元璋对此岂能容忍!如果上述杀戮的一幕属实,那也是对不满新朝者的镇压,其对象应该是过去的富民、贵族,或是故元政权的支持者、同情者。前面说过,贫苦百姓是欢迎新朝的,他们不会编出歌谣来反对朱元璋。所以,朱元璋的杀戮即使造成“空其室”的惨剧,被杀的人大概也不会是贫苦百姓——那个时候,享受着太平日子的贫苦百姓不会反对朱元璋,朱元璋也不会杀他们。    
    这故事是真是假,暂且不论,但我们可以从这传说中推断,皇后马氏有一双大脚则是可能的。旧时小脚是妇女身份的象征,人们从一个女人脚的大小可以区分其出身门第之高低。士绅富裕之家的女性有条件讲究仪态,以使之符合男权社会的审美习惯;而终日为生计劳苦奔忙的劳动妇女,还要做沉重的体力活,自然离不开一双大脚,男性劳动者大多也无暇、无心欣赏女人的小脚之美。马氏出身贫贱,有一双大脚,也就不奇怪了。    
    马氏身体里同样流淌着反抗者的血液,她生于乱世,本是壮士之后。马皇后是郭子兴的养女,出生于元至顺三年(1332年)。她的生父马公是宿州人,家住闵子乡新丰里,本是普通百姓,以兄弟年龄排列,人称马三。马公淳朴质实,少壮时膂力过人,沉毅寡言笑,重然诺,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办到,刚强疾恶,见有行为不义的人,就如同见到了仇敌。他性格暴烈,如果有人与他意见不合,他就会愤然出手打人,就算弄出人命也无所畏惧,当地人都不敢惹他。当时元朝政权渐渐失去控制,天下即将大乱,马公由于与人忿争而杀人,他担心遭到官府惩处,就把家搬到了定远。后来赶上天下大乱,他就携带妻儿外出躲避兵乱,而把女儿托付给定远土豪郭子兴,马氏被郭子兴收养为女儿。    
    郭子兴起事之初,正处于用人之际,前来投奔的朱元璋表现不俗,得到了郭子兴的喜爱。郭子兴的小张夫人向郭子兴建议说:“现在天下大乱,夫君您要举大事,正应该收召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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