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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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的女儿-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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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不是我的风格,辛西娅。我尊重你做的决定。” 
  “啊,上帝。保罗,你是个十分机敏的侦探,不是吗?你能在100码之外看透一个杀人犯的心思,在一眨眼的功夫识破一个说谎者。但是你不懂怎样了解你自己,而且你根本就不了解女人。” 
  我坐在那儿,就像一个白痴,知道她说得很对,然而我十分茫然。我虽然自己有自己内心的感受,可却无法表达或者根本不愿意说出我的感情。我很想说:“辛西娅,我爱你,我一直爱着你。我会继续爱你,跟我走吧。”但是我说不出口,于是我缓慢而审慎地说:“我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同意你的话,我正在努力,我们会解决的。” 
  她握着我的手说:“可怜的保罗,我使你很紧张吗?” 
  “是的。” 
  “你不喜欢这种感受,是吗?” 
  “是的。” 
  她紧紧地握着我的手。“但我看到你比去年在布鲁塞尔时有了一些进步。” 
  “我正在努力。” 
  “你在考验我的耐心。” 
  “我们会好的。” 
  “好吧。”她靠过身子来轻轻地吻了我,然后松开我的手,说:“现在做什么?” 
  “我们开始工作吧。”我打开了车门。 
  “这里不是第6步枪射击场。” 
  “对。这是第5射击场。” 
  “我们为什么在这儿下车?” 
  “带上手电。”我下了车,她也跟着下车。 

  
  
第十六章



  我们拉开几英尺的距离站着听了一会儿,逐渐适应了黑暗,分清了夜色中的各种景物。这种方法我们是从学校里学来的。 
  我说:“有种想法一直在我脑子里徘徊。一等兵罗宾斯在2点17分时看到的车前灯灯光并不是安·坎贝尔的车灯射出的。的确像你说的那样,她驶向第6步枪射击场时并没有开前灯。当然,她知道卫兵在哪儿站岗,她不想引起他们的注意。她大约就在这儿关掉了车灯,在黑暗中驶完了余下的路。在这样的月光下开车不开灯也不成问题。她一点钟从司令部圣·约翰中士那儿离开,就直接到这儿来见什么人。其他哨所没人看到过她,原因就在这儿。这样分析合乎逻辑吗?” 
  “如果你把这看成是一次事先订好的约会,那么到目前为止还合乎逻辑。” 
  “让我们假定是这样。她可以在短短的15分钟内赶到这儿。” 
  “可能。” 
  “好。”我想把此事理出个头绪来,于是继续假定说,“那个人也许先到了这儿。” 
  “为什么?” 
  “因为是她让他这么做的。她知道自己可能会被司令部的什么事缠住,就从基地司令部打电话给那人个:‘12点半以前到那儿,等着我。’” 
  “有道理。” 
  “那么,她要见的那个人也许原本没有什么理由或什么事情需要到这儿来,所以他也许是开了辆小卡车来的。因为他知道哨所就设在这条路上,所以为了避开哨兵的视线,他把车开到这儿——第5射击场,然后向左开下了公路。”我们离开大路走进了一个砾石铺的停车场。 
  我对辛西娅说:“到第4和第6射击场的人也可以使用这个停车场。军车就是停在这儿,让去3个射击场的人在这里下车,然后调头开走。人们就从这儿走向各自的射击场。我过去在这儿时就是这样。” 
  “只是他们不再用旧式步枪了。” 
  “对。为了避免留下车印,那个家伙把车开上砾石地面。你跟我来。”我们走过砾石停车场,上面有着杂乱无章的数十条车辙印,然而,没有一条能被清晰地拍下来或分辨出来。当我们走过第5步枪射击场的露天看台时,砾石变薄了,借着手电筒的光我们能够分辨出不该在那儿出现的卡车或小轿车的车辙印。这组车辙印一直延续到一排低矮的松树旁,然后消失了。我说:“任何车停在这儿,从路上都无法看到,但他还是留下了车印。” 
  “保罗,这真不可思议。这些车辙印也许就是罪犯留下的。” 
  “这些车辙印可能就是那个等在这儿见安的人留下的。他不想让宪兵巡逻队看见他的车,也不想让一点钟左右经过这儿的送兵车看见。那辆送兵车是送一等兵罗宾斯到一公里外的弹药库上岗的。那人一点钟以前把车停在这儿,然后往回走到第6步枪射击场,再进厕所等着。等待的时候,他也许用过厕所,也许洗过脸和手,留下了用水的痕迹和头发。迄今为止还合逻辑吧?” 
  “是的。” 
  “我们走。”我和辛西娅找到了往回的小径。这条用小圆木一个挨一个铺成的小径,在军队里被称做木头路。路面上没有留下脚印。我们沿着这条路走了大约100米,穿过灌木丛,一直走到第6射击场厕所的后面,才停了下来。“好了。那家伙就等在这儿,在厕所里面或者在附近。他首先看到的就是去弹药库送罗宾斯上岗的卡车开了过去,过了一会儿,卡车又开了回来。卡车没有一直沿着去基地中心的路,而是拐向通往乔丹机场的路,去送哨兵到飞机库换岗,不然,这车也许会遇上迎面开来的安·坎贝尔的车。这是根据我住在这儿时的情形设想出来的。所以,安·坎贝尔可能没和送兵车相遇,而是直接开车到了第6射击场。基于某种考虑,她熄灭了车灯,把车停在了我们在路上找到的那个地方。这样讲行吗?” 
  “可以。但这全是推测。” 
  “对。重演犯罪经过多半都是这样的,你在这儿是找漏洞的,而不是告诉我我是在编造一切。” 
  “好吧。你接着说。” 
  “等在厕所附近的那个人看见她把车停在了路上,他就穿过这块空地——”我开始朝着大路走去,辛西娅跟在后面。“他走近安·坎贝尔,她这时也许在车里,也许在车旁。他告诉安送兵车来过又走了,每天的这个时间都是这样。现在,除了偶然会经过这儿的宪兵巡逻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巡逻队不见得会到这儿来,这条路到第10射击场就到头了,一般车辆不会经过这儿。到这儿来的其他人只可能是哨所的军官或士兵,不过换岗后他们不会这么快就来到这儿,最大的可能是他们不愿出来巡逻。另一个可能到这儿的人就是哨所值班军官。而这天晚上,值班军官就是安·坎贝尔上尉。还接着说吗?” 
  “还有一点。为什么她会开车到这儿来?如果她是为了性爱方面的约会,为什么不把车藏起来呢?她到底为什么要躺在离大路那么近的步枪射击场上呢?” 
  “我说不清楚。我只知道她不论做什么都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的,所以这一切都绝非偶然。每件事都是有预谋的,包括主动在一个月夜做值班军官这件事。因此,她把车停在这儿有她自己的理由,选择离大路50米的那个地方也是她自己的设计。” 
  “好吧……我们先不谈这个。” 
  “那么我接着说啦。我不知道她和那人之间发生过什么,但是在离这儿不远的路上,她摘下了手枪,脱去了除胸罩和内裤以外的所有衣服。她脚上粘了一个沥青黑点。她和那人走在射击区之间被踩得很结实的小径上。她的衣服和手枪也许就在她身后的吉普车里。她,或者是那个人拿着帐篷桩子、事先截好的绳子和一把小锤。他们就在那个射击靶下面选好了地点。”我们俩放眼向射击场望去,帐篷依然撑着,防水帆布铺在地上,形成了一条小路,伸向尸体躺过的地方。我问辛西娅:“到目前为止,听起来怎么样?” 
  “这案子有它内在的逻辑,可我还没找到。” 
  “我也没有。不过这差不多就是所发生的一切了。”我说,“我们走吧。”我们沿着防水帆布铺的小路走过去,站在帐篷底下。辛西娅用手电照了照安·坎贝尔躺过的地方,照出了一个用白粉笔画出的四肢伸开的人体轮廓,带有黄色标记的小旗插在帐篷桩子原来插过的洞里。 
  辛西娅说:“这儿不该派宪兵队看守吗?” 
  “应该。肯特也许疏忽了。”我朝月光下的步枪射击场望去,50个栩栩如生的靶子立在那儿,就像一排步兵正争相穿过灌木林。我对辛西娅说:“显然,这种景象对安·坎贝尔来说是某种象征——荷枪实弹的士兵来轮奸她,或者来观看她赤裸裸地被捆在地上的样子——或者天知道她要去创造或者去表现什么。” 
  辛西娅说:“好吧,他们就站在这儿。安只穿着短裤,带着胸罩。如果他们是同谋的话,就是那男人拿着性交工具。他没有武装起来,她与他充分合作。” 
  “对。他们一起用每条绳子的一头捆住了她的手和脚。也许就在这时,她脱掉了胸罩和内裤,并把内裤缠在脖子上,因为我们没发现它们沾有泥土。” 
  “她为什么戴着胸罩?” 
  “我说不准。但也许她没有经过什么思考就那么戴着没取下来,后来就把它扔到了我们发现它的地方。这是他们早就计划好的。不过他们有点儿紧张,这一点可以理解。这样推测行吗?” 
  “可以。我甚至说起这些都觉得紧张。” 
  “然后,他们选择了这个射击靶下面的这块地方,她四肢伸开躺在这儿,他把4个桩子敲进地里。” 
  “这不会发出声音吗?” 
  “桩子是聚乙烯的,也许他还用手绢捂住桩子,减弱了声音。风是从一公里外的哨所方向吹过来的,罗宾斯甚至连关车门的声音也没听见。” 
  “好吧。”辛西娅说,“桩子被敲进去了,他把她的手脚捆在了桩子上。” 
  “对。然后他把那根长绳子垫着内裤缠在她的脖子上。” 
  “那么,她这时的样子就是我们发现她时的样子了。” 
  “是的,”我说,“只是这时候她还活着。” 
  辛西娅将一只手插进裤兜里,眼睛盯着手电筒光已消失的那个地方,显然是陷入了沉思。她说:“他跪在她身边,把绳子勒紧引起她性窒息。也许他用他的手指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刺激她,使她达到高潮……”辛西娅补充说,“他也许进行了手淫,不过我们在她身上没发现精斑。也许他还拍了照。费了这么大劲儿之后,拍照是很平常的。我就曾经接过一个又有录音又有录像的案子……”停了一会儿她又接着说,“好了……她得到了满足,他也得到了。她想松开绳子,可就在这时,出于某种原因他朝她扑过去,把她勒死了。也许他这么做是早有蓄谋的,也许凭良心说是他在行动过程中失手把她勒死的。”她看着我,“是这样吗?” 
  “是的。我想是的。” 
  “但这并不那么简单。”辛西娅提醒我说,“她的衣服、身份牌、西点军校的戒指和手枪都不见了。” 
  “我知道,这是个问题。”我说,“我们回到纪念品问题上了。” 
  “对,它们一定是被拿去做了纪念品。但是你知道,如果我刚在步枪射击场杀死了将军的女儿,不论是蓄意谋杀还是一时失手,我决不会把她的衣服放在我车里,带着这些足以把我送到行刑队面前的证据到处跑。” 
  “不可能,是吗?但请你记住,她的手表还戴在手上,这又是为什么呢?” 
  “我不知道,”辛西娅答道,“也许没有意义。” 
  “也许。我们走吧。”我们又沿着防水帆布铺的路走回安·坎贝尔停车的路上。“好,”我说,“那个男人走回车旁边,拿走了她的军服、头盔、身份牌、袜子、靴子和其他东西,却把她的手提包留在了汽车座位上。” 
  “他也许把手提包忘了。男人经常这样。我以前见过。” 
  我们朝那个厕所走去。“那人拿着这些东西,穿过草地,走过露天看台,经过了厕所,找到了那条木头路。他是不会走大路的。” 
  “对。” 
  “好啦,如果他们是1点15分开始的,那么这时大约是2点15分,就算再多给他们几分钟,但不能再晚了,因为罗宾斯在2点17分时看到了车前灯的灯光。” 
  “她敢担保那不是安·坎贝尔的汽车的灯光?” 
  “我做了个很大胆的设想,她提前来到这儿,而且来时没开车灯。所以,当另一辆车开过来看见了她的车时,驾车人停下车,关掉车灯,下了车。这就是罗宾斯2点17分时看到的情况。” 
  “这人能从路上看见安·坎贝尔,对吗?” 
  “圣·约翰中士就看见了。月亮快圆了。任何人看到停着的汽车都会往四周看看。隔着50米远,这人一定能看见射击场上有什么东西。辨认出一个人的形体,特别是裸体,几乎是人的本能。我们都曾听说过这样的故事——有人走在树林里,看见地下躺着个人,等等。” 
  “好吧。那么这人做了些什么呢?” 
  “这人走近她,发现她死了,就走回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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