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我的哲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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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我的哲学的发展-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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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的知识》。
    正如罗素批评桑塔耶拿时所说,流畅的文章很少和有创见的思想合得来。有创见的
思想(至少是第一次表达的时候)多半是有“奇怪、莫明其妙的话”;罗素自己绝不说
“奇怪、莫明其妙的话”;但是他的哲学却绝不“简单”。研究一个哲学家之前理应先
有著者的声明作一个引端,这样读者就可以减少不自觉的偏见。
    我的性情是一个神秘的柏格森主义者;我是不能满足于罗素的静的分析的方法的。
事实上我研究他的哲学的主要目的是寻求某种方法来回避他的结论;可是关于这一点,
直到现在为止,我是完全失败了;我不相信有什么别人对于罗素的哲学已经作出了任何
答覆,这种答覆可以使人心安理得地加以承认。
    我已经说过,确实知道罗素和一元论者之间的争论之点究竟是什么,是不容易的。
布莱德雷说,“因为我事实上开始是如此,而分析所留给我的却是如彼,所以我不得不
拒绝分析的结果,至少是一部分”。罗素是很难和布莱德雷的这话争辩的。“分析是不
是曲解呢?”我以为对于这一个问题的唯一正确的回答是“是曲解,如果你不完全晓得
你现在是在做什么”。如果一位物理学家把水分解以后,以为他仍然可以从分析的结果
得到一口清凉的饮料,他显然是错误的;但是仍然不能否认,分析是增加我们对于水的
知识的适当的方法。一个生理学家解剖一个活着的动物不能指望把这个动物再恢复原状,
(我相信)也不能发现使这个动物生活与呼吸的究竟是什么。但是医学中大多数重要的
突飞猛进是由于承认人体唯物论是一个有用的假设,虽然近年来有些医生有走错了路的
倾向,把唯物论看成是完美不假外求的解释。同样,罗素把分析哲学当作一种增加知识
的方法来竭力推行,我相信这是对的。他是反对分析哲学现今的最大限度。讲到伦理学
说的时候,他对他的结论是不很满意的。
    现在哲学家有两条路可走,一是竭力提倡精确的思想,同时承认在此以外另有别的
领域;不然就是试作一种大的综合,哲学家的情绪和神秘的渴望都引到这个综合里来,
把他的思想弄糟。罗素走的是第一条路。
    简单地说,我相信,当作一种方法,分析是十分正当的。
    但是如果竟然把它当作是一种形而上学,那就可以误人。罗素的著作暗中表露,他
自己大概感到这一点。例如(着重点是我加的):“大体说来,科学的进步是由分析和
人为的隔离得来的”。
    至少在一段里他强调了我心目中所想到的形而上学与方法的区别。关于麦农,他在
一九○四年写道:
    “虽然经验论按一种哲学来说不见得能够成立,可是有一种经验研究法,这种研究
法应该用之于每种题材。”

    Ⅱ 应请注意的事

    在着手讨论罗素的思想的发展之前,有些开端的话不能不说一说。
    我屡次写文章说,因为他想得到如此如此一个结论,他的思想是沿着某一个方向被
推动前进的。这绝不可以为就是说,这个动机,自觉地或非自觉地,影响了他思维的结
果。这个区别必须始终弄得清清楚楚。前面已经指出,他的思想的总趋向导致了正和他
原来的希望相反的结果;但是这个区别也可以用于一些别的动机,这些动机我附带说一
说。
    在追寻罗素和他的前辈以及同时的人的思想之间的联系的时候,有危险给人一种印
象,以为他的思想不是象实际上那样有创见。他过于豁达大度,承认他自别人得来的益
处,说不定这也助成了这种印象。他曾写文章说,一个哲学家自称他是第一个作出一种
发明的人,是降格到股票投机商的程度。
    罗素大概比和他同时代的任何哲学家都渊博,怀特海或许是一个例外。他对于哲学
最大的几种贡献是由于他有一种本领把来自很多来源的大量思想化合为一个完全精制的
体系。这正和牛顿的《原理》是集合伽利略所创设的许多基本概念是一样的。但是即使
有些思想是先由别人提出来的,罗素所写的无一不是他自己心灵的产品。最明显的证据
就是有些情形(例如,中立一无论),他是经过一个长的时间才承认另一个哲学家的观
点的。
    还有许多情形完全是偶合。罗素得出了他的结论,不知道别人曾有过类似的结论。
这有类乎莱布尼茨和牛顿的发现微积分学,或魏尔第在《欧泰罗》中和古诺德在《罗米
欧和朱丽叶》中的相同的四小节。至于罗素,当然最显著的例子是他和弗雷格完全不约
而同所得到的数学学说。
    还有可以注意的是,直到他比较晚期的时候他才获得了不少哲学上的知识,(这是
就研究别的哲学家的著作这种读书人所用的普通意义来说)。他在剑桥的第四年级以前,
他没有正式读过哲学,而且他在剑桥所学的课程是有重大的缺陷的。
    罗素在儿童时代读笛卡尔之前就得出类乎笛卡尔的二元论的东西;他在读休谟以前
就有休谟那样的怀疑。我以为他缺乏系统的哲学上的教育是一种便宜。人精熟以往的哲
学家过早最足以蒙蔽有独创性的思维,因为这就使人知道,大部分自己想出的思想都是
别人已经想过的,这就挫折了人的勇气。
    (也许无知是便宜最好的例子是维根斯坦)。
    略知罗素工作的方法对于了解他的著作是必须的。他连续有几个苦思力索的时期,
每一个这样的时期所得到的结果是一本书。结局这本书是很快地写成。罗素几乎是从来
不曾修改过他写的东西。一本书出版之后,他几乎是从来不再读它一遍。(他的书连续
印行若干版,里面仍然有些小的排印错的地方,就是充分的证明)。每次他的思想开始
有新的进展的时候,他的见解是清新的。他很少顾虑他的新思想和上次他所说过的话的
关系。维根斯坦就是有这种顾虑的一个例子,他写他的《哲学研究》的时候,他总是把
他的《逻辑哲学论》放在心里。
    结果是给人一种印象,觉得早年和晚年之间是不一贯的,而实际上并不是那样。在
表面上看好象是有些矛盾之处,这是因为他是从一个完全不同的观点来讨论一个问题,
或是和一个不同的对手争论。罗素维护一种主张以反对来自不同方向的攻击的时候,他
面对各方并没有不一贯之处。我相信罗素的著作的这种好争论的模样是十分重要的。不
知道他的对手们说什么,往往是无法了解他的主张的。
    罗素拒绝倒退着而行的另一结果是,在不同的书里他用字的意义略有不同,遂致看
来有不一贯的地方,他没有说明这一个用法和另一个用法究竟有什么不同。无论哪一个
有敌意的批评家都不难象这样收集很多字面上的前后不符。
    我也未尝不可以说,一个批评家应该做一本字典,说明罗素在某一个时期对一个字
的用法可以翻译成他在另一个时期对这个字的用法,这样来免除这种纯乎是字面上的混
乱。自从穆尔的《伦理学原理》起,这种字典的编辑在关于哲学的学识上好象显然是走
了第一步;而且罗素本人常常在讨论哲学时把他所用的辞先下一个定义。但是我并不以
为这是避免在普通言语中不可避免的那种含糊笼统的最好的方法。罗素坚决主张这种含
糊不明在普通的语言中无法避免,他的这种主张是不错的。
    用字而不确知其意义显然是有危险的。但是想法给以严正的定义也有危险,虽然这
种危险是不明显的。危险在于,我们也许认为这是完全有效的。
    我不相信哲学中正确的办法是先有一套难下定义的东西,然后用它们来给别的字下
定义。我相信在哲学里凡是关于难下定义的东西和定义所讲的话都必须放在末后,而不
放在开头。在哲学这门学科中,我们用唯心论的与实在论的、先验的与经验的、必然的
与偶然的、普遍的与特殊的这一类的字眼。我们很希望最后我们能晓得这一类的字的意
义是什么。
    也许我们必须指明在哪些地方罗素对于一些字的用法不同会引起误解。但是总的说
来,如果我们想知道在某一个地方某一个字罗素是指什么,最好的办法是看上下文。
    举例来说,我们可以考虑一下“哲学”这个字本身。罗素想给这个字下一个定义,
后来终于断了念:“我不知道一个哲学家是什么。”大致说来,他对于哲学有两种不同
的看法:
    (甲)“在特殊的科学里……是自简单走向复杂。②但是在哲学里……我们是凭借
分析走向简单和抽象,设法在这一个过程中去掉了原来的题材的特殊性,把我们的注意
力完全限于有关事实的逻辑形式”。
    “新实在论……的目的只是在于把各种科学的基本观念弄清楚,并且把各科学综合
为一个概括的看法。”
    (乙)“哲学……是一种介乎神学和科学之间的东西……
    是一个无人的地带。”
    “科学就是你所知道的东西,哲学就是你所不知道的东西。”
    当他用第一种看法,(甲),来看哲学的时候,他写文章说逻辑是“哲学的精髓”。
他用另外那一种看法,(乙),看哲学的时候,他说出这样矛盾得令人吃惊的话来:
“我认为逻辑不属于哲学”,和“大家所认为是哲学的其中十分之九是梦话。
    那个唯一完全明确的部分是逻辑,而且那一部分既然是逻辑,它就不是哲学。”
    这个例子就会给我们一个绝好的初步的练习,练习一种技术,不为罗素的字面上的
矛盾所误。在这些关于逻辑和哲学的表面上看来是抵触的话里,他所用的“哲学”有不
同的意义;说不定他用“逻辑”也有不同的意义;而且文章的前后关系也不同。
    的确,在某种意义上说,逻辑在罗素的晚期的哲学里并不象在一九一四年的时候那
么重要。但是他并不象粗浅一看的那样一反从前的主张。我们可以悬想,有人在文字中
的一个地方写道:“你若是不认识字母,你是不能读书的”,在另一个地方又说:“认
识字母是和鉴赏文学毫不相干的”。
    正如罗素本人有一次说道:“逻辑和数学……是自然这本书的字母,而不是这本书
的本身”。
    (艾兰乌德的这篇文章至此为止,未曾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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