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7-本草述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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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本草述钩元-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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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伤失血。同地黄阿胶麦冬山萸五味杜仲续断。治血崩。加牛膝大蓟鹿胶。治血淋。同乳香 
朱砂鸡子白姜汁三匙调匀。别用当归两许煎浓。同吞。治横生倒养难产神效。同苏木当归童 
便煎服。治产后血晕。同石菖蒲莲肉等分。水煎。治产后不语。同姜皮各两许。水煎。露一 
宿。五更温服。治气虚久疟不止。同鳖甲青皮干漆 虫肉桂牡蛎射干。消疟母。同黄连红曲 
白芍滑石升麻。治滞下腹痛赤色。同黄连乌梅莲肉升麻滑石肉豆蔻。治滞下久不止。同甘菊 
枸杞地黄当归柴胡蒺藜甘草则明目。同黄柏黄 白术麦冬五味白芍木瓜薏米茯苓治痿。同五 
加皮白藓皮石南叶石斛秦艽木瓜薏苡萆 牛膝沉香菖蒲二术治痹。在白虎汤。治劳伤元气人 
患热病渴甚并头疼。在败毒散。治气虚人患四时不正寒气。在参苏饮。治肺虚人伤风。 
附方 人参膏。用人参十两。细切。以活水二十盏浸透。入银石器内。桑柴火缓缓煎取 
十盏 
之人。肾气衰惫。咳嗽不止。用生姜橘皮煎汤。化膏服之。浦江郑五月患痢。又犯房室。忽 
昏晕不知人。手撒目暗。自汗遗尿。喉中痰鸣如拽锯。脉大无伦。此阴亏阳绝之证也。急煎 
大料人参膏。仍与灸气海十八壮。右手能动。再三壮。唇口微动。遂与膏服一盏。半夜后。 
又服三盏。眼能动。尽三斤方能言而索粥。尽五斤而痢止。至十斤而全安。此证不止肾阴受 
伤。阴中之真阳亦几几欲绝。多服参膏而愈。则人参还元以益阴中之阳明矣。夹阴伤寒。(先 
因 
回阳。人参干姜炮各一两。生附子一枚。破作八片。水四升半。煎一升。顿服。脉出身温即 
愈。此证阴邪胜阳。用参补肾阳。必更同于姜附者。期补元阳以化阴邪而已。与前阴亏阳绝 
之治。大相悬殊。房后困倦。人参七钱。陈皮一钱。水一盏半。煎八分。食前温服。日再。 
此亦补阴中阳。阴中阳乃元气也。心下结气。(由思虑过多。气不以时行而结滞。)凡心下硬。 
按之则无。常觉膨满。多食则吐。气引前后。噫呃不除。用人参一两。橘皮去白四两。为末。 
炼蜜丸梧子大。每米饮下五六十丸。前益肾。阴中之阳。此益心。阳中之阴。止皆用人参陈 
皮。因心肾阴阳互宅。惟参能善其根阴根阳之用。故无异味耳。但前以补困倦。故人参大倍 
于陈皮。后以行结气。而陈皮胜于参也。怔忡目汗。(此心气不足也)人参半两。当归半两。 
用猪腰子二个。以水二碗。煮至一碗半。取腰子细切。人参当归同煎至八分。空心吃腰子 
。以汁送下。其滓焙干为末。以山药末作糊。丸绿豆大。每服五十丸。食远枣汤下。两服即 
愈。(神济 
肾也。先空 
参当归等分。为末。用猪腰子一个。去膜切小片。以水三升。糯米半合。葱白二茎。煮米熟。 
取汁一盏 
根于肾故也。产后去血。何以亦补元气。缘血化于阳中之阴。而阳中之阴。原根于阴中之阳 
也。加用糯米葱白者。以去血则宜益脾。自汗则宜于补元气。中寓透阳于阴之义。俾滞血得 
化而阴为阳守也。喘急欲绝。上气鸣息者。人参末。汤服方寸匕。日五六服效。夫参补五脏。 
而肺先受之。以元气根于肾。主于心。而肺统之以归下也。产后发喘。乃血入肺窍。危证也。 
人参末 
气之元。但加苏木以化滞血。俾阴得化。能随阳行耳。霍乱呕恶。人参二两。水一盏半。 
煎汁一盏。入鸡子白一枚。再煎。 
元之真阳如参者以为降也。但元气之降。先本于升。故又用象天如鸡子之白。举清阳而上浮 
者。以为升地。俾和上逆之气而下也。反胃呕吐。饮食入口即吐。困弱无力。垂死者。上党 
人参三两。拍破。水一升。煎取四合。热服。日再。兼以人参汁。入粟米鸡子白薤白煮粥与 
啖。(方出李绛兵部手集。公每言 
末二钱。生附子五分。生姜二钱 
不思饮食。生姜半斤取汁。白 
〔论〕 本经言人参。首及补五脏。以其补元气也。夫元气本于阴中之阳。人参以背阳 
向阴之产。而采于秋冬。非阳之出于阴中者乎。惟本阴中之阳而合乎肾。更入阳中之阴而合 
乎肺。遂合于二阴之至肺者。以返其所自始。所自生。故能回阳气于垂绝。却虚邪于俄顷也。 
顾气之补五脏者。必先 
之脾。尤为能胃行气于三阴三阳也。知胃阳之气。必根于脾阴之气。则肺本于阴中之阳。以 
入于阳中之阴。而后阴阳合而气生。阴阳和而气畅者。其义可识取矣。人生有形。形立于气。 
五脏为形躯之主。元 
与气俱。使神内藏者也。(经云。失神者死。得神者生。何者为神。曰。血气已和。营卫已 
通。五脏舍心。魂魄 
招聘参之功。则所 
又所主劳伤虚损男妇一切虚证。乃由五脏以益形骸也。)形不离气。神不去形。甄权谓参能 
守神者。职是故耳。第别录既言调中。甄权又曰保中。日华云治气先言调中。而洁古更云补 
中缓中。举所云中者。将专指中土而言乎。夫谓中土。非形气之中不可。但兹味保中。即随 
以守神二字。则有超于形以为言者。经曰。根于中者。命曰神机。此云中。盖合于脏分有五 
之中。此云机尤妙于气与神凝以为机也。是则所谓中者。岂执于有形之中土哉。且所谓神者。 
何也。人生有形。不 
搏之谓神。人参能合于人身阴中之阳以生元气。即更合于阳中之阴以化元气。谓非阴阳之不 
测不可。谓非阴阳之相搏不可。惟守神以全角。而神之由气而守者。又先至肺及脾。以达余 
脏。即就形而指中土以为中也。亦无不可尔。人参入肺。乃能补五脏者。由肺主呼吸。以神 
其升降。使元气由地至天。自天归地。循环不息也。(难经曰。脐间动气者。人之元气。呼 
吸之门。吴梅坡曰。 
气。有一动一静于其间。方启膈间肺动以为呼吸。况经言二阴至肺。且言少阳属肾乎。)呼 
吸之气。上统于肺。而实下 
胸中。出于喉咙。以贯心脉而行呼吸。则此水火同宫。高下相召之元气。以为呼吸者。肺固 
下本于肾。而又上主于心。盖以气者火之灵。经所谓五脏舍心者此耳。然则真气(即元气) 
即水火同宫阴阳合和之气也。本经云。人参微寒者。独指参之所禀。肺原于肾也。别录又言 
微温者。详于参之所合。肺媾于肝也。人身元真。在肾则寒化。其气藏。在心则热化。其气 
浮。在肝则温化。其气升。在肺则凉化。其气降。在脾则冲和之化。其气备。夫偏寒偏热者。 
水火独至之气也。微温微寒 
和之气。(虽胃与心肺在上 
寒。则近于温。温不甚温 
备冲和之气。而合于脾胃。又何以专言入肺。盖肾之藏者。上合于肝之升。而气乃际于天。 
如心之浮者。不合于肺之降。则不际于地。而升降之机息。惟肺为阳中之阴。乃能主持阴中 
之阳。 
用参宜忌 缪氏云。人参本补五脏真阳之气者也。若夫虚羸 怯。饥饱劳役。努力失血。 
以致阳气短乏。陷入阴分。发热倦怠。四肢无力。或中热伤暑。无气以动。或呕吐泄泻。霍 
乱转筋。胃弱不纳。脾虚不磨。或真阳衰少。肾气乏绝。阳道不举。完谷不化。下痢清水。 
中风失音。产后气喘。小儿慢惊。吐泻不止。痘后气虚。溃疡长肉等证。投之靡不立效。所 
不利者。惟是火炎气上。如咳嗽吐痰。吐衄劳瘵。内热骨蒸。阴虚火动之候。又有痧疹初发。 
斑点未形。伤寒始作。邪热方炽。若误投之。鲜克免者。李月池云。凡人面白面黄面青黧悴 
者。皆脾肺肾气不足。可用也。面赤面黑者。气壮神强。不可用也。脉之浮而芤濡虚大。迟 
缓无力。沉而迟涩弱细。结代无力者。皆虚而不足。可用也。若弦长紧实。滑数有力者。皆 
火郁内实。不可用也。(以上合色脉)洁古谓喘嗽勿用者。痰实气壅之喘也。若肾虚气短喘 
促者。必用也。仲景谓肺寒而咳勿用者。寒束热邪。壅郁在肺之咳也。若自汗恶寒而咳者。 
必用也。东垣谓久病郁热在肺勿用者。乃火郁于内。宜发不宜补也。若肺虚火旺。气短自汗 
者。必用也。丹溪言诸痛不可骤用者。乃邪气方锐。宜散不宜补也。若里虚吐利。及久病胃 
弱。虚痛喜按者。必用也。节斋谓阴虚火旺勿用者。乃血虚火亢。能食。脉弦而数。凉之则 
伤胃。温之则伤肺。不受补者也。若自汗气短。肢寒脉虚者。必用也。如此详审。则人参之 
可用不可用。思过半矣。(以上辨形证) 
〔后论〕 先哲云。虚火可补。参 之属。实火可泻。芩连之属。四语还费商酌。必须 
精晰火与热之辨而后可。夫寒暑燥湿风火。天之阴阳也。而人合之。(风寒在下。燥热在上。 
湿气在中。火游行其间。)经云。东方生风。南方生热。西方生燥。北方生寒。中央生湿。 
各正其位。而独火无所主者。岂非由阴而生阳。即由阳而化阴。游行于风热湿燥寒之间以为 
用乎。人身惟阳之由阴而生。复由阴而化者。始名为少火。若离阴以为阳生。则生之原绝。 
离阴以为阳化。则化之机穷。得不谓之壮火乎。故少火能生气者。阴合阳而气生也。壮火反 
食气者。阳离阴而气尽也。经故曰。阴虚则无气。无气则死矣。即斯以明虚火实火之治。假 
如形证与脉俱处其不足。只属阳分之虚。而无干于阴虚。是为虚热。(即后阳虚生寒。寒生 
湿。湿生热。)可补阳也。(参 任用)若由真阴之虚以致阳不足者。是谓虚火。(即后阴虚 
生火。火生燥。燥生风是也。)必补阴而并裕阳。苦寒固未宜。若竟以参 补之。恐甘温只 
以益阳。反损其阳生之源也。是则可投参 者。乃止属阳分之虚。名为虚热。不名为虚火也。 
又如形证与脉俱据其有余。止属阳分之实。而无干于阴虚。是为实热。可泻阳也。(芩连任 
用)若由至阳之盛以致阴不足者。是谓实火。必抑阳而并滋阴。辛热固不宜。即概以芩连泻 
之。恐苦寒反致劫阴。先绝其阳化之源也。是则可用芩连者。乃止属阳分之实。名为实热。 
不名为实火也。总之。虚实两治。一干于阴虚。便费商酌有如此者。更专言虚火之治。凡人 
身半以下属阴。身半以上属阳。假如阴分阳虚。不由真阴之虚而致之。则当直补先天之真阳 
。如桂附之属。参 可以佐之。一由于阴虚而致者。即当以养阴为主。而寓扶阳之义。独任 
参。非的剂也。又如阳分阴虚。不由至阳之盛而致之。则当滋益后天之元阴。如归芍之类。 
参 
至阴阳各分之中。又各有阴阳。何者。劳倦饮食。损伤气分。固有阴气阳气之分。而思虑色 
欲。损伤血分。又有阴血阳血之异。盖血阴气阳者。分阴分阳之义。而气血各有阴阳者。阴 
阳互根之理也。大法阳气虚者。宜桂附兼参 峻补。阴气虚者。参术甘草缓而益之。阴分血 
虚者。生地元参龟板知柏补之。阳分血虚者。茯苓参归远志之类补之。此实前人之所未发也 
。统治诸证。总先明于火与热之分。先哲言阳虚生寒。寒生湿。湿生热。阴虚生火。火生燥 
。燥生风。此火热之介。然而不移者。火固热也。第所谓少火者。乃阴中之真阳。不指气之 
热者以名火也。若指气之热者以为火。是属壮火而非少火矣。所谓肺热还伤肺者。乃肺热干 
于阴之证。此属虚火不可投参者也。所谓养正邪自除者。乃肺热无干于阴分之证。此属虚热 
可以投参者也。大都人身诸病。干于阴分者居其强半。故肺热还伤肺之言。未可概非。至人 
身虚病无干于阴分。而止属阳分者虽少。亦确有之。故养正邪自除之言。间亦中的。总先明 
于虚热虚火之辨而可已。参之用舍。惟血证最宜分明。仁斋云。人身之血。赖气升降。气清 
则和。气浊则乱。故凡治血逆者。莫先清气。又云。血遇热则宣流。故止血多用凉药。然亦 
有气虚挟寒。阴阳不能相守。荣气虚散。血亦错行。所谓阳虚阴必走是也。此证必外有虚冷 
之状。法当温中。使血自归于经络。统绎二义。其治悬若冰炭。然同是血帅于气。气为血先 
之义耳。所谓气清则和者。阳得阴以为守。则阳中之阴降。阴降而阳随之。是之谓和。和则 
不逆矣。浊者阳不得阴以为守。因僭越而上亢。是之谓乱。乱则何所不至而成逆矣。至于气 
虚者。血不得其统驭之主而亦妄行。犹所谓无主乃乱也。同是血逆。而治有不得不异者。故 
肺热干于阴。与无干于阴。固参用舍之分。至于血证虽有异治。然俱已伤其阴矣。又惟气浊 
气虚之分。必从主乎血者以为治柄也。气之清浊虚实。最关于血者。其义何如。曰。凡人气 
有营卫之分。气之阳属卫。阴属营。阳先而阴从之。故卫气先行皮肤。先充脉络。脉络先盛。 
卫气已平。营气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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