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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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6期- 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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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下看着,固然清甜可爱,但上台就不行了。老师说,幸亏你是通俗唱法,你记住,唱通俗的人,不一定要漂亮,但一定要有个性。老师说完就把她带到理发店,抓起她的妹妹头,比比划划说了半天,终于给她设计出了新发型,前面修剪得像个不听话的小男孩,后面却有参差不齐的长发披下来,多了一点动感和柔媚。 
  老师的话唤醒了李默沉寂多年的某根神经,她想起来了,很久以前,她就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她曾经自作主张跑到派出所里改了名字,她讨厌父母给她的“李明霞”三个字,她挑了一个最喜欢的“默”字代替,那时,她才只有十六岁。她的个性那么早就萌芽了,后来却无缘无故地处于停滞状态,如果不是老师提醒,她差点要把这点传统忘光了。她一边兴奋地为自己设计着奇装异服,一边鄙视着身边那些演员们的穿着打扮,她觉得她们不过是潮流的应声虫,而她,她是不想去做一只应声虫的,绝不。李默在这支花红柳绿的队伍里渐渐成了一个有争议的人物,这使她与他们拉开了距离。 
  真正奠定她在艺术团地位的那场演出有些人至今还记得,那天她唱了一首《我不是坏小孩》,在四平八稳的晚会调子里,李默一身怪异骇人的打扮,从舞台一侧踉踉跄跄地冲出来,略带哭腔、气哼哼地唱道:我不是/不是你们说的那个坏小孩。台下的观众被弄得呆了一刹,紧接着就精神一振,噼哩啪啦地鼓起掌来。说实话,那些穿着拖地长礼服的歌手在他们眼里是不讨好的,他们坐在台下细心地挑剔歌手的长相,内行一点的则不停地说,又唱黄了又唱黄了,只有李默的演唱能带给他们耳目一新的感觉,她的着装让他们费解,她的歌曲也让他们觉得新鲜好玩,没等他们彻底看清她的表演,一首歌就唱完了,他们想也没想,就把矜持的掌声全都给了她。从此,李默尽管不是团里最看好的演员,却成了必不可少的演员之一,就像一桌精致的宴席,必有一道味道浓重的菜式一样。 
  李默很满意自己的这种地位,从此无论台上台下,都是一副曲高和寡与众不同的样子,既不去讨好团长,也不注意去搞好同事关系,去演出的途中,她双手插在裤袋里,吊儿郎当地走在最后。她坚持不用团里的化妆师,她要自己化妆,人家都化好了,她才找了个角落坐下来,不太情愿地腾出一只手,在脸上潦草地描几笔,似乎是在向人无声地显示,这场小小的演出,根本不必如此隆重。事实上,从拍下来的舞台照来看,李默的妆化得并不潦草,有人说,她是等别人上台去了,才躲在幕后认认真真地化妆的。她们搞不懂她为什么要这样,她们也不想去搞懂她,她们才没时间去管她,她们都忙得很,在演出的同时,艺术团还承担着公关的职能。有时,她们集体出动,热热闹闹地把公关对象弄得晕头转向,有时,却只有两三个人被悄悄点名,在傍晚时分神秘地上车,去某个她们事先并不知道的地方。这样的活动是只要谄媚不要个性的,所以,外形峥嵘的李默从来不在点名之列,她只参加过几次集体活动,无非是表演几个节目,然后邀请台下的嘉宾跳舞。 
  李默就是在这样的一次活动中碰上他的。他坐在一个不显眼的位置,似乎对跳舞并不热衷。李默当然不愿意去请那些最前排的人物,按照惯例,那些人物总是由应声虫们去应付,她是不会和她们去争艳斗妍的,她擦了一把舞台灯光烤出来的热汗,悄悄来到台下靠后的地方,在他旁边不远处坐了下来。 
  他马上就过来跟她攀谈了。他望着那些来不及卸妆就跑下来请人跳舞的演员说,你跟她们不一样,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你很有个性。他还说你应该到专业歌舞团去,受正规的训练,你肯定会熬出来的,你有这个基础。这正是李默最喜欢的赞美,她半点也没矜持,就开始跟他交谈起来。她发现他是个很健谈的人,正当她觉得一个话题就要结束时,他却巧妙地来了个承上启下,非常自然地转入下一个话题。她很少遇上这样的谈话对手。他告诉她,他叫伍爱国,是做购销工作的。李默望着他那张英俊的脸,有些明白了,这样的人当然得有好口才。然后他们就跳舞了,一曲跳完,他们依旧回到原位,这是一个相对冷落的角落,主宾双方都有点忽略了这个地方,所以下一支曲子奏起来的时候,不知是因为别无选择,还是出于礼貌,他们又不约而同地站起来,跳起了第二支舞。就这样,直到晚会结束,他们都没有再去挑选别的舞伴。更重要的是,李默不想挤进那帮演员里去凑热闹,她知道,呆会儿回到集体宿舍后,她们肯定又会假装厌恶地炫耀:哪个老总老缠着我,哪个家伙的眼里长了钩子,哪个家伙的手最不老实。李默不喜欢她们那副假惺惺的嘴脸。 
  没过多久,李默下班后在厂门口的一个小商店里看见了他。他斜靠在摩托车上,见她走过来,把烟一扔,戴上头盔,说等你半天了,上车,我带你去兜兜风。李默知道自己应该拒绝他,可她就是说不出一个不字来,头盔下面,他的眼睛像一张网,没头没脑地将她罩在里面,让她动弹不得。她站在那里吭哧了一阵,突然把心一横,坐到他后面去了。他说坐好啦?她说坐好了。他猛地一加油门,她惊叫一声,向后一仰,双手本能地抱住了他。 
  他把她带到郊外的烈土公园里,他说他已经作为驻厂代表正式驻到这里来了,他在厂门口守候了两天,终于把她守着了。李默有点紧张,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去守她。他告诉她,他是专门为她而来的,他本来可以被派到另一个更好的城市去,可是他坚决要求来到这里,只因为这里有她。 
  李默的心跳得很厉害,她明知故问:为什么? 
  你还记得那天晚上你对我说的话吗? 
  李默不记得她说过什么话,他们那天说得太多了,天上地下,东西南北,而且多数时候是他在说,她在听。 
  你说,这世界看上去很热闹,其实比冰山还要糟糕。 
  那是歌词。 
  可你不是唱出来的,你是说出来的,而且是对我一个人说出来的,我不能没有其他的想法。 
  没过多久,天就黑下来了。伍爱国说信不信,我的嗓子也是不错的。他说他喜欢齐秦的歌,喜欢他的《大约在冬季》。他说着就唱了起来,他的嗓子真的很不错,李默说你这水平都可以进我们艺术团了。伍爱国被鼓励之后,唱得更起劲了,李默当然也不甘示弱,两人就像赛歌似的,你一首我一首地唱下去。夜晚的公园里悄无一人,李默从没觉得夜色有这么美,一棵树,一株草,一块石头,无不脱尽凡胎,风姿绰约,饶有深意。月亮慢慢升上来了,烈士公园仿佛仙山楼阁,停泊在乳白的夜雾当中。半个月亮爬上来/咿呀呀呀/爬上来。他忘情地唱着,两眼始终盯着李默的眼睛,看上去像在向她深情倾诉。李默也一动不动地看着他,她看到他的眼睛里融进了月光,融进了夜雾,她突然鼻子一酸,流下泪来。伍爱国没有被她的眼泪所干扰,他一边继续唱着,一边抬手擦去了她的眼泪。这一次,她真的哭了起来。伍爱国不再唱了,他说,有些歌曲的确让人感伤。她觉得他真聪明,既表现出了他的体贴,又没让她觉得难为情。他拉过她的手,捏着,揉着,猛地将她的手贴在自己脸上。她努力克制着心跳,她还从来没有摸过一个男人的脸,她想抽回自己的手,可他的手压着它。她的手指碰上了他的胡茬,尖硬,有力,却又温暖,奇异,她在心里惊叫了一声,一种新鲜而又刺激的感觉迅速传遍全身。她强作镇定地笑着,人却像夜雾一样地化了开去。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伍爱国总是在下班后带她去兜风,他们逛遍了周边的每一条大路,每一条河岸,每一座山梁,他们停下摩托车,不是燃起一堆野火做烧烤,就是即兴高唱,凡是他们能够想起来的歌曲,他们统统都要找出来,一遍一遍地翻唱,他们用京剧的唱腔有板有眼地唱流行歌曲,又把所有的民歌唱出美声的腔调,唱着唱着,两个人就笑得气喘吁吁,东倒西歪。伍爱国说,从来没有这么快乐过。李默也说,从来没有笑过这么多。 
  那段时间李默经常失眠,无论醒着还是睡着,耳朵里总是突突突的摩托车声音,还有他的歌声,连他换气的声音都犹然在耳。她坐在食堂里,满满一盒饭吃光了却不知吃了些什么,躺在集体宿舍的床上,两眼紧闭,心跳如鼓,随处可见的爱国两个字也变得非同寻常起来,仿佛他的眼睛就躲在那两个字后面,炯炯有神地看着她。 
  与此同时,同宿舍演员们的行踪也变得神秘起来,她们经常莫名其妙地失踪半天一天,后半夜总有人咔啦咔啦地转动门锁,带着极力掩饰的兴奋一声不吭地爬上床。李默知道她们都开始偷偷约会了,不管是结了婚的,还是没结婚的。有时,碰巧她们都没有出去,就躺在床上瞎聊,有意无意地泄露彼此的一些秘密。李默躺在蚊帐里,闭着眼睛听她们的嬉闹,开始生出一点寂寞孤独之感。她也是有了秘密的,但她不能说出来,尽管她很想说出来。她知道他们不能张扬,他跟厂里有业务关系,每天都要到厂里来报到,而且他是结过婚的。还有一点,当地人把伍爱国这种人称作“采狗(购)子”,只要一提起“采狗子”,人们马上就会想到油腔滑调,拈花惹草,以及不清不楚的经济状况。尽管李默确信伍爱国是个例外,但她还是没有把握人家会不会像她那样想。 
  她们到底还是说到李默身上来了。李默,别装睡了,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跟那个姓伍的家伙怎么回事?我有两次看见你坐在他的摩托车上。 
  李默说,搭搭他的顺风车怎么啦? 
  李默,千万别上采狗子的当,采狗子是最坏的,当着你的面甜言蜜语,过两天屁股一拍就走人,回头就装着不认识你。 
  你怎么知道?难道你上过采狗子的当?李默已经有点不高兴了。 
  这就是生活经验,如果什么事情都要上当了才知道,那你这辈子就惨哕。 
  不过,那个采狗子的确长得很帅,很有味道,能和这种人来那么一段也不错呀,换了是我,我估计也会抵挡不住的。 
  你的局长干爹也是有点风度的,不要吃着碗里看着锅里。 
  李默不喜欢她们用这种语气来谈论她和伍爱国,她听不下去了,一掀被子跑了出去。伍爱国这几天不在家,他要回去几天。她独自站在夜色中,没有伍爱国的夜晚是多么寒伧而又无聊啊,她又想起了他们在一起度过的那些忘情大笑的夜晚,如果他真是人们印象中的那种采狗子,他会那么单纯地跟她度过那些夜晚吗?到目前为止,他们的交往并没有突破拥抱的界限,说起来还是她先拥抱他的,在80迈的摩托车车速中,她一上车就不得不抱住他的腰,把头埋在他的背上。她在夜风中坐下来,望着轰鸣的车间房顶愣愣地出神,不一会,机器的声音就变成了摩托车突突的声音,她心里被什么东西扯了一下,有点疼,还想流泪,她突然很想他快点回来,她恨不得现在就见到他。 
  伍爱国终于回来了,按照惯例,在天色微暗的时刻,他在某个拐角处等着她。她老远就跑起来,跑过来就跳上车,紧紧地抱住他,一句话也不说。他说,今天我们不去郊外了,好吗?她在后面猫似的嗯了 
一声。 
  那天他似乎是有准备的,他在一间屋里低低地放起了音乐,点起了蜡烛,再关上所有的灯,拉着李默坐到另一间屋子里,还开了一瓶酒。幽暗的光线中,屋里的一切都浮了起来,她觉得她的身体也漂浮起来,像电影中的慢动作。她从没喝过酒,此刻却毫不犹豫地端起了酒杯,她觉得她此时什么都敢干,也什么都想干。两口下去,李默就有点昏昏然了。他拉起她,他们在低缓的音乐中跳起舞来。这跟在舞池里跳舞是完全不同的,他们不由自主地靠在一起,胸腹相贴。舞步没有了,两个粘在一起的身体缓缓摆动。她感到自己突然醉了,醉得不省人事。他们就在这天同居了。 
  她将被子拉过头顶,一动不动地趴在他胸前,她不想见到光亮,也不想见到光亮下的自己。她觉得很奇怪,在此刻,在被子深处,她突然想起了她们说过的那些话:千万别上采狗子的当,采狗子是最坏的。 
  你肯定觉得我是个坏蛋吧?他把被子揭开一点,看着她的头顶说。 
  承认你是个坏蛋,等于承认我也是个坏女人。 
  一般来说总是这样,当一个好女人遇上一个坏男人时,她怎么也不肯承认他是坏男人,等她终于承认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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