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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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土-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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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了。一九八O年九月二十九日,我在那个剧场唱了歌。”

  “这一定是你最幸福的事喽?”画家曹放问她。

  “当时我很激动。但想来,还不是最幸福的事。”李小鸥说。

  “那什么才是呢?”

  “是去年到泰国演出。”她说。

  “唉,出国便是幸福。”诗人沙舟感叹地说,“去嫁个外国人吧!”

  “胡说。”

  “闭嘴。”

  “灌他三杯。”

  “安静!”倩如用筷子敲敲酒杯,说,“谁捣乱,就把谁扔出去。”她看看李小鸥,“请吧,接着说。”

  “一位华侨老太太抱着我的肩膀说,感谢你呀,姑娘,你唱出了我们心里的话,你让我听到了祖国的声音。”她有点激动,轻声说,“我代表了祖国,这不幸福吗?我唱的是:《我爱你呀,祖国妈妈》。”

  “好!”一片赞叹之声。

  “该阁下了,画家。”叶倩如说,“什么使你最痛苦?”

  “探索。”画家说,“探索人生,让我痛苦。我觉得人们好象都难以理解。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我探索过萨特的存在主义,我想给他画幅肖像。一张刀背儿脸,两只大眼睛,眼珠一律下视,只盯着自己的鼻子尖儿。还有弗洛依德。他的脸……”他看看在座的诸位,低声说:“对不起,”又高声说,“他的脸是个生殖器。”

  “糟糕!”

  “嘿!”举座哗然。

  “你呢?”诗人问道。

  “我?画一条蛆,那是我。”画家有点悲戚,“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活着,人们为什么凑在一起,为什么会有出卖、欺骗、霸道、无耻、虚伪……人们之间难以理解的关系让我痛苦。难道人真是不能理解的吗?”

  “那么,让你幸福的是什么呢?”倩如问。

  “探索。也还是探索。因为,我发现,我不是上帝,也不是奴隶。不是最聪明,也不是笨蛋!”

  “这是抽象的,说具体点。”李小鸥说。

  “没法儿具体。”画家说,“从前,我觉着大家都睡着了,我得用画笔震醒了他们。我谁也不崇拜,除了毕加索,还有我自己。后来我发现,我也弄不清许多问题。我也和大家一样吃饭、睡觉,一点儿也不比别人高尚。发现这一点,我觉得轻松多了。各位,老是端着架子不大好受呢,连肩膀都疼。”他笑了。

  大家也笑了。白天明忽然觉得这位画家比上次见到的时候,可爱得多。

  “该你了。”倩如指着游泳健将方琴,“哎哎,说真的,别说什么为国争光那种话,俗了。”

  “你们都以为我们运动员是四肢发达,大脑简单。讨厌!”方琴说,“我最痛苦的事很简单,我想把自己的成绩提高一秒,为了这个目标我老是在拚命。可我还没达到。最讨庆的是教练骂我,骂我不求上进。他不理解我的心,我痛苦。”

  “幸福呢?”

  “为这个目标而苦练,幸福得很。你们这些早鸭子。”她笑着,“你们呐,谁也不理解我们运动员。”

  “为运动员干杯!”

  六只酒杯举起来。

  “我的幸福是在梦中。”诗人说,“当我胡说的时候,大喊大叫的时候,又吵又闹的时候,写诗的时候。”

  “所以你的诗都是梦话。”画家说。

  “对。那时候,我幸福。当我清醒了,我发现我是个弱者,是个笨蛋,是个糊涂虫,我痛苦。”

  白天明对他的观感依旧不佳。

  “哎哎,寿星,你谈吧!”倩如用胳膊肘碰碰他。

  谈什么呢?什么是他最痛苦的?他没有好好想过。他们说过的痛苦,好象他都有过。但哪一个也谈不上最字。

  大家催促着他。他看看倩如,倩如在用目光鼓励他。他只好站起来说:“我没有好好想过,但我觉得,不能被亲人、被祖国所理解,最为痛苦。过去,我有过这样的感觉。”

  大家点点头,看着他。

  “幸福吗?看清自己工作的意义,没有白活着。”他说。

  “在生活上呢?”倩如问他。

  “生活上?”他看看倩如。

  “对!”几个朋友都催促他,看来,他们好象彼此都有默契。

  “生活上,我要求不高。能有最了解我的朋友,教我,爱我,彼此坦诚相待,一同为祖国办点有益的事情,余愿足矣!”

  “哈哈哈,老夫子!”大家笑了,歌唱新星竟鼓起掌来。

  “该倩如说了。”

  “我嘛,什么痛苦也有,也没有。说起来,我为了自己的愿望总也不能实现而痛苦。我奉上自己的心,可人家不理睬。”她停顿一下,“幸福吗?便是我还在为实现这个愿望而斗争。追求,就是幸福。”

  “好,为了她的追求干杯!”诗人喊道。

  倩如举起杯,望着白天明,眼里是询问和期待,她轻轻地同他碰杯,把酒喝下去。

  唱歌,说笑,饮酒,吃菜。

  改革,改革是重要的话题。改革是不是责任制?责任制是不是包字领先,包字是不是要挣钱?

  “我不怕钱,钱多了也不咬手。”诗人宣布,“诗神应当和赵公元帅结婚。”

  “打倒你这个诗人!”倩如高喊。

  这场欢乐的宴会,直吃到晚上十点。

  客人们要告辞了。

  叶倩如说:“你们先走,我帮他收拾收拾。明天见。”

  白天明说:“我自己来吧。天晚了,你回去不方便。”

  “没关系。”

  叶倩如送走她的客人,挽起袖子,干净俐落地把那些杯盘碗筷打扫干净。

  她却不走,坐到沙发上,抬起那红润的脸望着白天明。

  白天明不知该如何是好。今天,他喝了不少的酒。身上有些热,血管里奔流的热血,一定混进了更多的青春的元素,增高了温度。

  “你过来。”叶倩如的目光里充满着渴望,她轻声说。

  白天明犹疑着走过去。

  “告诉我,你,想我吗?”她微笑着盯住天明。

  天明叹息一声,说,“时间不早了。”

  “赶我走吗?我告诉你,我己经下了决心,作一个你赶不走,轰不跑,打不飞的朋友。我,赖上你了。”她伸出一只手要拉住天明。

  天明不肯把手伸出来。只是站在那儿。

  倩如慢慢站起来,叹息一声,胸脯剧烈地起伏着,走到他面前。她嘴里葡萄酒的香气热热地向天明脸上喷来。她喃喃着:“我,今天,不走了。”

  她猛地拥抱住天明,两只眼睛射出激情的光,仰视着天明,把嘴唇迎上去。她闭起眼睛,睫毛上凝出两颗泪珠。

  天明的心剧烈地跳动着,他第一次被异性拥抱,他晕眩了。他慢慢低下头,颤抖的嘴唇轻轻触到倩如润湿柔嫩的嘴唇,仿佛触到了电流,立刻把她推开,走到门边,靠在门框上默默地望着门外。

  闹钟滴嗒滴嗒的响,一切显得格外寂静。

  “啪!”倩如关了灯。只有一支红烛还在燃着,飘忽的火苗闪着幽暗的光。

  倩如慢慢走到他身边,楼住他,把脸贴在他的背上。

  天明感受到倩如丰满的胸脯在自己背上起伏。他的心惶惑了。他想挣开她的手,但又没有这个力量。他只是说:“不不,这是不应该的。我们只是朋友。”

  “我爱你。”倩如温柔地低声说,“我把一生交给你。谁也不能把你夺走。”

  倩如把他的身体扳过来,说:“难道我不好吗?我丑吗?我不值得你爱吗?别在幻想中生活。我爱你,这就是现实。你也应当爱我。你也会爱我。我相信!”

  她把他拉到里屋。

  天明坐在沙发上低下头。脑袭里嗡嗡地响,酒精和青春的渴望,一起在他胸中奔流。他完全茫然了。

  倩如坐在床边,一阵窸窣的声响。

  蜡烛灭了,一缕青烟袅袅上升。

  “你来!”倩如轻声说。

  天明站起来,走到床边。

  倩如躺在床上,从被子里伸出丰满的手臂,轻声说:“夜深了,你该睡了。”

  天明在床边凝视着她,呼吸急促,仿佛要窒息了。他忽然从床上拉起一条毛毯,走到沙发边,坐下,轻声说:“你睡吧。我就在这儿。”

  说着,他把毛毯盖在身上,望着斑斑点点的月光,和月光中躺在床上的热情、纯真的姑娘。

  月光摇曳着,星星点点的光斑一闪一闪,给这宁静但又充满激情的小屋撒上迷离的梦幻的色彩。

  倩如一动不动地躺着,躺着。

  天明一动不动地坐着,坐着。

  他们谁也没睡,谁也没动,一直这样,直到“东方之既白”。

  当黎明照亮了窗口,倩如起来,走到天明身边蹲在他面前,轻声问:“你讨厌我吗?”

  天明摇摇头。

  “我,很不能自制,是吗?”

  天明又摇摇头。

  叶倩如突然用手狠狠捶着他,说:“我痛苦,你懂吗?你,应该爱我!”说完,抱着他的肩膀哭起来。

  天明慢慢地抬起她的下巴,轻声说:“我也不轻松。让我们互相帮助吧。我们是朋友啊!”

  早起的鸟雀开始啁啾了。它们在唱什么?是歌唱他们的痛苦,还是歌唱他们的幸福?无知的多嘴的鸟儿啊,先不要着急地预言和歌唱吧,他们之间,还有一段很长的路呢! 


第四十一章

  连续两个不眠之夜,使白天明感到疲乏。但是,他必须去上班。

  叶倩如给他做了早饭。告诉他,自己困得很,想在这里安安静静地睡一觉。假如你信任这个朋友的话,请你出去的时候,把院门锁上。中午,回来吃饭吧,你将得到一个小朋友的照顾,用来补偿昨夜的唐突。

  天明还能说些什么呢!请她开路?人家并没有再说什么。何况,人家爱你,这也是对你的尊重。把人家赶走,实在有点难以启齿。再说,倩如的脾气,怕是越赶偏偏越赶不走的。反正自己不在家,由她去吧。也许,独自的沉思会使她冷静,昨夜的激情不是她的错,是青春的欲望和酒精的过失。唉,自己也够哉。理智啊,快回来吧,幸亏它还没有走远。

  他上班去了,把倩如留在家里。

  科里的同志们,都在议论,说是医院里马上要传达上级的通知,希望医务工作者支援西藏地区。进藏人员不带户口,不转关系,工作五年。大家都在商量着,去不去?报名不报名?白天明对这个传闻,没有多大兴趣。对他来说,去哪里工作都可以。埋骨何须乡梓地,人生处处有青山。反正自己是单身一人。倘使真有这机会,他也想去,一方面可以更多地贡献些心力给边远的地区,另一方面也可以冷却一下倩如的心。

  又来了电话,长途,美国的。

  又是同事们喊喊喳喳的议论和屋里屋外探视的目光。又是那位热心过度的童先生。

  “白先生吗?我们已经买好了机票。明天一早就要动身。到北京,大约正是清晨吧?你来接我们。”长久的沉默之后,童先生突然压低了声音,悄悄说,“白先生,吴小姐患了白血病,你是医生应该知道……”

  以下的话,白天明完全听不见了。他的头“嗡”地一下胀大,差一点晕倒。他慢慢放下电话。

  白血病,血癌。这在中年人当中发病率不多呀,为什么偏偏赶上她,赶上这位可怜的珍姐?

  他明白了,明白了吴珍为什么要急于回来,回到已经没有一个直系亲属的祖国,回到故乡北京来。她要把自己的身体和灵魂都留在故土。明白了那些她周围的朋友,那些远在大洋彼岸的轩辕子孙,为什么那么庄严地派人护送她回来。吴珍自己不是也作过这样的事吗?动员华人学者资助一位身患绝症的自费留学生,在生命垂危的时刻飞回祖国母亲的怀抱。这感情是崇高的,是应当绝对地尊重的。而自己,又是吴珍二十多年来一直爱恋的人,照她的说法是故乡、故土、故人的全部代表,是她青春、爱情的象征。她回来了,带着对祖国的依恋,对爱情的渴求飞到自己身边,而且,她将不久人世。啊,该怎么办呐!

  他再一次陷入了迷惘。

  他只好去求教林子午。

  听完他的话,林子午背着手在屋里踱步,半天不说话。最后,他转过身来,面对坐在沙发上的白天明,说:“我们收她住院。让她在这儿度过她最后的时光。唉,故土之情浓得化不开哟。我敬重她。原来我说过她的话,都收回,都收回。”

  林子午快步走到写字台边,坐下,说:“等她来了,我们腾出间病房,由袁亦方和你对她进行中西医治疗,还可以请血液病专家会诊。我们给她最好的条件,让她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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