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校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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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校释-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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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唐韵四声正二十六慁)。又一说,江有诰以“牢”非韵。谦之案:“牢”,
古音读若厘。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十一部曰:“牢,郎侯切。按牢,古音如
此,故释名云:‘留,牢也。’老子:‘众人熙熙,如○太牢,如登春台。’庄
辛引鄙语:‘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盖皆读如厘,盖方言耳。”又“台”,
古读如持,释名:“台,持也。”“台”字当从ㄓ声,故与“持”近。“孩,户
黎切”,牢、台、孩为韵是也。又牢、兆亦韵。马叙伦曰:“熙、台、孩为句
末之韵,前贤已能明之。若牢之与兆,亦协于句末,乃诗之间韵也。”(修辞
十论)右景龙碑本一百十六字,敦煌本一百十五字,河、王本一百三十二字,
傅本一百三十七字,范本一百四十一字。河上本题“异俗第二十”,王本题
“二十章”,范本题“绝学无忧章第二十”。

第二十一章

孔得之容,唯道是从。

魏稼孙曰:“孔得”,御注“得”作“德”。

严可均曰:“是从”,大典作“之从”。

谦之案:“唯”字,诸王本作“惟”,道藏王本作“唯”。孔,甚也。书


“六府孔修”,史记作“甚修”。甚有盛义,孔德犹言盛德,此言盛德之容,

惟道体之是从也。

道之为物,唯恍唯忽。忽恍中有象,恍忽中有物。

严可均曰:“忽恍中有象,恍忽中有物”,顾欢与此同。御注作:“忽兮
恍,其中有○;恍兮忽,其中有物。”河上作:“忽兮恍兮,其中有像;怳兮
忽兮,其中有物。”本或二句互倒。王弼与河上同,“忽”作“惚”。

谦之案:道藏王本二“惚兮”皆作“忽”。释文出“怳”字,知王本作
“怳”。头陀寺碑文注引老子作“怳”,王注亦作“怳”。抱朴子地真篇引“老
君曰”与河上本同。

英伦本与御注同。又敦煌本“惟恍”作“惟慌”。广雅释诂二:“○, 
忽也。”神女赋序“精神怳惚”,注:“不自觉知之意。”续一切经音义引字林:
“恍惚,心不明也。”二字傅、范本均作“芒芴”,古通用。又庄子至乐篇:
“芒乎芴乎,而无从出乎?芴乎芒乎,而无有象乎?”又“杂乎芒芴之间”。
语皆出此。褚伯秀云:“‘芒芴’,读同‘恍惚’。”广弘明集一三释法琳辨正
论九箴篇引“芒芴”正作“恍惚”。

俞樾曰:按“惚兮恍兮”二句,当在“恍兮惚兮”二句之下。盖承上
“惟恍惟惚”之文,故先言“恍兮惚兮,其中有物”,与上“道之为物,惟
恍惟惚”四句为韵;下文“惚兮恍兮,其中有象”,乃始变韵也。王弼注曰:
“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故曰恍兮惚兮,惚兮恍兮,其中有象也。”
注文当是全举经文,而夺“其中有物”四字,然据此可知王氏所见本经文犹
未倒也。

蒋锡昌曰:按强本成疏引经文云:“恍惚中有象,惚恍中有物。”是成
本经文作“恍惚中有象,惚恍中有物”。道藏河上本作“怳兮忽兮,其中有
物;忽兮怳兮,其中有像”。正与俞说合。

○冥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严可均曰:“○冥中有精”,顾欢与此同。御注作“○兮冥,其中有精”,
河上、王弼作“○兮冥兮,其中有精”。

罗振玉曰:御注本“真”作“○”,乃“真”之别字。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四句与王本同。文选沈约钟山诗注引“○兮冥,
中其有精”;楼正、磻溪作“杳兮冥,其中有精”;馆本作“○冥中有精”;
傅本作“幽兮冥兮,其中有精”;范本作“幽兮冥兮,中有精兮”。案“○”、
“幽”、“杳”三字音近,可通用。又“其精甚真”,王羲之作“有精甚真”。
此句遂州本无。

又案:管子内业篇:“精,气之极也;精也者,气之精者也。凡人之生
也,天出其精。”与此章“精”之意义相合。“精”为古代之素朴唯物思想,
说详冯友兰先秦道家所谓道之物质性一文。又庄子德充符篇“夫道有情有信,
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情”亦当为“精”,“有情有信”
即此云“其中有精,其中有信”也。

自古及今,其名不去,吴云曰:傅本作“自今及古”,王弼同此石。

范应元曰:“自今及古”,严遵、王弼同古本。

马叙伦曰:各本作“自古及今”,非是。古、去、甫韵。范谓“王弼同

古本”,则今弼注中两作“自古及今”,盖后人依别本改经文,并及弼注矣。
蒋锡昌曰:按道德真经集注(唐明皇、河上公、王弼、王雱注)引王
弼曰:“故曰‘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也。”正与范见王本合,足证今本已为


后人所改,马说是也。

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然?以此。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众”作“终”,众、终古音通。

谦之案:景龙本作“众”不作“终”,此误校。馆本亦作“终”。案作
“终”非。

“阅”字古文训“总”,大田晴轩引列子仲尼篇:“阅弟子四十人同行。”
淮南原道训:“万物之总,皆阅一孔;百事之根,皆出一门。”俶真训:“夫
天之所覆,地之所载,六合所包,阴阳所呴,雨露所濡,道德所扶,此皆生
一父母而阅一和也。”高诱注:“阅,总也。”惟大田谓“众甫”即“众父”,
引庄子天地篇论啮缺曰:“有族有祖,可以为众父,而不可以为众父父。”谓
古文“甫”与“父”通。其说与俞樾同,而实甚牵强。案经典“甫”皆训“大”,
甫之孳乳字,经典均有“大”义。若荀子荣辱篇“薄”注“广大貌”;韩诗
外传常武“‘敷’,大也”;说文“‘博’,大通也”;诗北山“溥”,毛传“大
也”;诗车攻“圃”,毛传“博也”;说文“‘酺’,王德布大饮酒也”;又“‘誧’,
大言也”(见戴宗祥释甫)。由此可见众甫即众大,域中有四大,“以阅众甫”
者,即以总四大也。

严可均曰:“之然”,御注、今河上作“之然哉”,王弼作“之状哉”。
释文:“河上一本直云‘吾何状也’。”吴云曰:“吾何以知”,傅本作“奚以
知”。

范应元曰:“奚”字古本。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容,从韵(东部)。物,惚韵(脂部,惚,呼
橘反)。恍,象韵(阳部)。忽,物韵(脂部)。冥,精韵(耕部)。真,信韵
(真部,信,平声)。

去,甫韵(鱼部)。姚文田、邓廷桢、奚侗同。高本汉“自古及今”作
“自今及古”,以古、去、甫为韵。又冥、精、真、信两句相协。魏建功谓
此四句当注意其相协之可能性,正如“名”之与“门”协,“盈”之与“尘”
协(古音系研究)。

右景龙碑本六十一字,敦煌本同,河、王、傅、范本七十一字。河上
题“虚心第二十一”,王本题“二十一章”,范本题“孔德之容章第二十一”。

第二十二章

曲则全,枉则正;严可均曰:“枉则正”,傅奕与此同,诸本作“则直”。

谦之案:遂州本、馆本、范应元本均作“正”。范曰:“‘正’字,王弼
同古本,一作‘直’。”武内义雄曰:“景、遂二本‘直’作‘正’,与淮南子
道应训所引合。”今案道应训引上二句作“直”,武内误校。又案“曲则全”
即庄子天下篇所述“老聃之道,人皆求福,己独曲全”也。书洪范“木曰曲
直”,此亦以木为喻。曲者,庄子逍遥游所谓“卷曲而不中规矩”,人间世所
谓“拳曲而不可以为栋梁”也。盖“直木先伐,甘井先竭”,“吾行却曲,无
伤我足”,此即“曲则全”之义。“枉则正”,“枉”,说文“邪曲也,从木,

○声”,广雅释诂一“○,诎也”,即诘诎之义,实为屈。“正”,诸本作“直”,

“枉”、“直”对文,枉则直者,大直若屈也。论语:“举直错诸枉。”淮南本
经训:“矫枉以为直。”碑文作“正”,正亦直也。鬼谷子磨篇:“正者直也。”
广雅释诂一:“直,正也。”易文言传:“直其正也。”直、正可互训。

洼则盈,弊则新;严可均曰:“弊则新”,释文作“蔽”,傅奕、今王弼
作“敝”。

谦之案:道藏王本作“弊”,御注本、馆本、遂州本、河上本、诸石本
均作“弊”,御览一百五十九引亦作“弊”。又“洼”字,道藏河上本作“窊”,
“洼”、“窊”字同,皆洿下低陷之义。“窊”为“洼”之古文。说文:“窊,
污邪下也。”广雅释诂:“窊,下也。”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二引古老子作“窊

○” 。彭耜释文:“窪,李烏瓜切,■也。地洼则水满,喻谦德常盈。”少则
得,多则或。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

严可均曰:“或”,各本作“惑”。

谦之案:遂州本、馆本同此石。又慎子外篇引“老子曰”七句,惟无
“是以”二字,与傅奕同。“得”即三十九章所云“得一”。“或”当读如惑,
有或此或彼之意,与得一义相对。

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囗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

谦之案:碑本“彰”字残缺不明,下“不”字泐,当据他本补之。又
遂州本、馆本“不自见,故明”,在“不自是,故彰”句下;唐李约本“不
自伐,故有功”,在“不自矜,故长”句下。

又案庄子山木篇:“吾闻之大成之人曰:‘自伐者无功,功成者坠,名
成者亏。’孰能去功与名,而还与众人?”此即老子九章“功遂、身退,天
之道”,与此章“不自伐,故有功”之说。

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严可均曰:河上无“能”字。

谦之案:淮南原道训“以其无争于万物也,故莫敢与之争”,即本此章
而言。王念孙云:“‘莫敢’,本作‘莫能’,此后人依文子道原篇改之也。唯
不与万物争,故莫能与之争,所谓柔弱胜刚强也。若云‘莫敢’,则非其旨
矣。下文曰:‘功大○坚,莫能与之争。’老子曰:‘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
与之争。’又曰:‘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皆其证也。”魏征群书治
要引此句,正作“莫能与之争”。

古之所谓“曲则全”,岂虚语?故成全而归之。

严可均曰:“岂虚语”,各本作“岂虚语哉”。“故成全”,各本作“诚全”,
无“故”字。魏稼孙曰:御注“全”下有“者”字,下句作“岂虚言哉”。
严举“哉”字,失校“者”字、“言”字。谦之案:遂州本与此石同。“成”
当作“诚”。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二引古老子出“成”字作○,又出“诚”字
作○。经文“成”字共十七见,“诚”字只此一见。又“曲则全”为古语,
孙子九地篇“善为道者,以曲而全”,即其明证。

庄子天下篇论老子曰“人皆求福,己独曲全,曰‘苟免于咎’”,即出
此章。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盈、新韵(真、耕通韵,此二句本在“枉则
直”之下,今据韵移在此)。直、得、惑、式韵(之部,惑,呼逼反),明、
彰、功、长韵(阳、东通韵,功协音光),争、争韵(耕部)。谦之案:盈,
耕部,新,真部,此真、耕通韵。

明、彰、长,阳部,功,东部,此阳、东通韵。“直”字,景、遂本、


馆本作“正”,正,耕部。奚侗以全、正、盈、新为韵,云:“以全、新韵正、
盈,乃音变,如九辩清、人、新、年、生、怜、声、鸣、征、成相韵之例。”
高本汉同奚,惟以正、盈为句中韵。

又得、惑为韵,一、式为韵,明、彰、功、长、争、争为一韵。诸说
纷纭,惟江氏移经文就韵,似有未安。此章实两韵隔协,全、盈、新为一韵,
直、得、惑、式为一韵。又陈柱以哉、之为韵。案哉、之同属之部。姚鼐以
“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与下章“希言自然”为一
节。谓:“言、全、然为韵。‘犹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曰我自然’,
即此句之解。”右景龙碑本七十七字,馆本七十四字,河上、王、傅、范本
七十八字。河上题“益谦第二十二”,王本题“二十二章”,范本题“曲则全
章第二十二”。

第二十三章

希言自然。飘风不终朝,骤雨囗终日。

谦之案:“雨”下“不”字泐,当据他本补之。“希”,诸本并同,傅本
作“稀”。

“终”,傅、范并作“崇”。“飘风”上,王、傅、范本有“故”字。

罗振玉曰:景龙、广明、景福、英伦诸本均无“故”字。又馆本“骤”
作“○”,范本作“暴”。

马叙伦曰:“崇”“终”古通假,书君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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