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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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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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此时“从父之令”就是不孝。推而广之,臣之于君,亦是如此。 



                               感应章第十六 

     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长幼顺故 
上下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故虽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 
言有兄也。宗庙致敬不忘亲也,修身慎行恐辱先也。宗庙致敬,鬼神著矣。 
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诗》云:‘自西自东,自南 
自北,无思不服。’” 

                                   大 意 

     本章讲述孝的超凡作用。文中举昔日贤明之君为例,指出虽贵为天子也 
必有父有兄,天子若能孝父母、敬兄长、致敬于祖先,其作用就会大大超出 
凡人之孝,可以“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本章以《感应章》命 
名,是说明天子之孝可以感动天地神明。 
     文中之诗出自《诗经·大雅·文王有声》。 



                               事君章第十七 

     子曰:“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恶。 
故上下能相亲也。《诗》云:‘必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大 意 

     本章讲述君子的事君之道。君子事君要时刻想着国君,进见时必须想着 
如何办好国事,奉献自己的全部忠诚;退还后,要考虑如何弥补君上的过失。 
对待君上,君子应顺从和执行他的善政,而纠正制止他的恶行。 
     章末之诗引自《诗经·小雅·隰桑》。 



                               丧亲章第十八 

     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 
乐,食旨不甘。此哀慼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 
圣人之政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为之棺槨衣衾而举之,陈其簠簋而 
哀戚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 
祭祀以时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 
之事亲终矣。” 

                                   大 意 

     本章言亲人亡逝后,孝子应行的丧礼。首先,孝子要尽哀慼之情,要遵 
守三日而食,丧不过三年的礼法。这些礼法既能表达丧亲之哀,也体现了不 
以死伤生,丧而有终的精神。文中接着讲述了孝子应做的事情:入敛、供祭、 
哭送、卜墓、落葬、入宗庙和春秋祭祀。做好这一切事情,就尽到了生者的 
责任。最后文中总结道:对于亲人,活着时要爱敬,亡逝后要哀戚,人的立 
身之道、死生之理尽在于此。 

         附录: 

1。唐玄宗御注《孝经》 
2。孝经刊误 



                           唐玄宗御注 《孝经》 

                                     序 

     朕闻上古,其风朴略。虽因心之孝已萌,而资敬之礼犹简。及乎仁义既 
有,亲誉益著。圣人知孝之可以教人也,故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于是 
以顺移忠之道昭矣,立身扬名之义彰矣。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 
经》。”是知孝者德之本欤。《经》曰:“昔者明王之以孝理天下也,不敢 
遗小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朕尝三复斯言。景行先哲,虽无德教 
加于百姓,庶几广爱,刑于四海。 
     嗟乎!夫子没而微言绝,异端起而大义乖。况泯绝于秦,得之者,皆煨 
烬之末;滥觞于汉,传之者,皆糟粕之余。故鲁史春秋,学开五传;国风雅 
颂,分为四诗。去圣逾远,源流益别。近观 《孝经》旧注,踳驳尤甚。至于 
迹相祖述,殆且百家;业擅专门,犹将十室。希升堂者,必自开户牖;攀逸 
驾者,必骋殊轨辙。是以道隐小成,言隐浮伪。且传以通经为义,义以必当 
为主。至当归一,精义无二。安得不剪其繁芜,而撮其枢要也。韦昭、王肃, 
先儒之领袖;虞翻、刘邵,抑又次焉。刘炫明安国之本,陆澄讥康成之注。 
在理或当,何必求人。今故持举六家之异同,会五经之旨趣。约文畅义,义 
则昭然;分注错经,理亦条贯。写之琬琰,庶有补于将来。且夫子谈经,志 
取垂训。虽五孝之用则别,而百行之源不殊。是以一章之中,凡有数句;一 
句之内,意有兼明。具载则文繁,略之又义阙。今存于疏,用广发挥。 



                              开宗明义章第一 

     仲尼居, 
     仲尼,孔子字。居,谓闲居。 

     曾子侍。 
     曾子,孔子弟子。侍,谓侍坐。 

     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 
     孝者,德之至,道之要也。 

     民用和睦,上下无怨,女知之乎?” 
     言先代圣德之主,能顺天下人心,行此至要之化,则上下臣人和睦无怨。 

     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 
     参,曾子名也。礼:师有问,避席起答。敏,达也。言参不达,何足知 
此至要之义。 

     子曰:“夫孝,德之本也, 
     人之行莫大于孝,故为德本。 

     教之所由生也。 
     言教从孝而生。 

     复坐,吾语女。 
     曾参起对,故使复坐。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父母全而生之,己当全而归之,故不敢毁伤。 

     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言能立身行此孝道,自然名扬后世,光显其亲。故行孝以不毁为先,扬 
名为后。 

     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言行孝以事亲为始,事君为中。忠孝道著,乃能扬名荣亲,故曰:“终 
于立身也。” 

      《大雅》云: ‘无念尔祖,聿修厥德。’” 
      《诗·大雅》也。无念,念也。 
     聿,述也。厥,其也。义取恒念先祖,述脩其德。 


                               天子章第二子 

     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 
     博爱也。 

     敬亲者不敢慢于人。 
     广敬也。 

     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 
     刑,法也。君行博爱广敬之道,使人皆不慢恶其亲,则德教加被天下, 
当为四夷之所法则也。 

     盖天子之孝也。 
     盖,犹略也。孝道广大,此略言之。 

      《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甫刑》,即《尚书·吕刑》也。一人,天子也。庆,善也。十亿曰兆。 
义取天子行孝,兆人皆赖其善。 


                                 诸侯章第三 

     在上不骄,高而不危; 
     诸侯,列国之君,贵在人上,可谓高矣;而能不骄,则免危也。 

     制节谨度,满而不溢。 
     费用约俭,谓之制节。慎行礼法,谓之谨度。无礼为骄,奢泰为溢。 

     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富贵不离其 
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 
     列国皆有社稷,其君主而祭之。言富贵常在其身,则长为杜稷之主,而 
人自和平也。 

     盖诸侯之孝也。 《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战战,恐惧;兢兢,戒慎。临渊,恐坠,履薄,恐陷。义取为君恒须戒 
慎。 



                               卿大夫章第四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服者,身之表也。先王制五服,各有等差。言卿大夫遵守礼法,不敢僭 
上逼下。 

     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 
     法言,谓礼法之言。 

     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 
     德行,谓道德之行。若言非法,行非德,则亏孝道。故不敢也。 

     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 
     言必守法,行必遵道。 

     口无择言,身无择行; 
     言行皆遵法道,所以无可择也。 

     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 
     礼法之言,焉有口过!道德之行,自无怨恶! 

     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盖卿大夫之孝也。 
     三者,服、言、行也。礼:卿大夫立三庙以奉先祖。言能备此三者,则 
能长守宗庙之祀。 

      《诗》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夙,早也。懈,惰也。义取为卿大夫能早夜不惰,敬事其君也。 



                                     士章第五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 
资,取也。 

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 
言爱父与母同,敬父与君同。 

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 
言事父兼爱与敬也。 

故以孝事君则忠, 
移事父孝以事于君,则为忠矣。 

以敬事长则顺, 
移事兄敬以事于长,则为顺矣。 

忠顺不失,以事其上, 
能尽忠顺以事君长。 

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 
则常安禄位,永守祭祀。 

盖士之孝也。 《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忝,辱也。所生,谓父母也。义取早起夜寐,无辱其亲也。 



                                庶人章第六 

     用天之道, 
     春生、夏长、秋敛、冬藏,举事顺时,此用天道也。 

     分地之利, 
     分别五土,视其高下,各尽所宜,此分地利也。 

     谨身节用,以养父母, 
     身恭谨,则远耻辱;用节省,则免饥寒。公赋既足,则私养不阙。 

     此庶人之孝也。 
     庶人为孝,唯此而已。 

     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始自天子,终于庶人,尊卑虽殊,孝道同致。而患不能及者,未之有也。 
言无此理,故曰未有。 



                                 三才章第七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 
     参闻行孝无限高卑,始知孝之为大也。 

     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 
     经,常也。利物为义。孝为百行之首,人之常德。若三辰运天而有常, 
五土分地而为义也。 

     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 
     天有常明,地有常利,言人法则天地,亦以孝为常行也。 

     则天之明,因地之利, 
     法天明以为常,因地利以行义。 

     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 
     顺此以施政教,则不待严肃而成理也。 

     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 
     见因天地教化人之易也。 

     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 
     君爱其亲,则人化之,无有遗其亲者。 

     陈之以德义而民兴行; 
     陈说德义之美,为众所慕,则人起心而行之。 

     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 
     君行敬让,则人化而不争。 

     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 
     礼以检其迹,乐以正其心,则和睦矣。 

     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 
     示好以引之,示恶以止之,则人知有禁令,不敢犯也。 

      《诗》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 
     赫赫,明盛貌也。尹氏为太师,周之三公也。义取大臣助君行化,人皆 
瞻之也。 



                                孝治章第八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 
     言先代圣明之王,以至德要道化人,是为孝理。 

     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公、侯、伯、子、男乎? 
     小国之臣,至卑者耳,王尚接之以礼,况于五等诸侯,是广敬也。 

     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 
     万国,举其多也。言行孝道以理天下,皆得欢心,则各以其职来助祭也。 

     治国者不敢侮于鳏寡,而况于士民乎? 
     理国,谓诸侯也。鳏寡,国之微者,君尚不轻侮,况知礼义之士乎。 

     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 
     诸侯能行孝理,得所统之欢心,则皆恭事助其祭享也。 

     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而况于妻子乎? 
     理家,谓卿大夫。臣妾,家之贱者。妻子,家之贵者。 

     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 
     卿大夫,位以材进,受禄养亲。若能孝理其家,则得小大之欢心,助其 
奉养。 

     夫然,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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