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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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 第1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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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洪听到韶伟语气中的不满,沉声道:“韶伟,好好回话。”

对于这个未来的老丈人,韶伟丝毫没有尊敬之意,当初,这老头可没少吃自己拳头,就亢声道:“怎么才算是好好回话?哼,反正这一百多号人马能听懂我的命令,出枪的时候也算是整齐,这难道还不够。”

“恩,已经能够整齐划一出枪了,不错,不错。”孙元欣慰地点着头。

韶伟见孙元一脸的满意表情,心中更是郁闷,欲言又止半天,终于忍不住了:“孙将军,末将不明白,你这个小孩玩意儿一样的战术,上了战场真的好使吗?敌人又不是泥塑木雕,怎么可能站在那里不动,让你刺?”

孙元笑道:“看来你对我这个战术有不同意见了,说说看。”

军中实在缺少干部,尤其是韶伟这种能够读书识字的中下级军官,那可是个宝贝啊!抛开两人之间特殊的关系不提,孙元对韶伟还是寄以厚望的,就忍不住同他讨论起来。

韶伟:“将军,末将刚才不是说得明白吗,真上了战场,敌人又不是木雕,怎么可能站在那里让你刺,人家不可以跳到一边躲避吗?”

孙元:“躲避,战场上人挨人人挤人,怎么躲,这一躲,阵形不就乱了吗?”

韶伟还是不服气:“好,就算敌人没办法躲闪,人家不可以用盾牌挡吗?据我所知,一般来说,两军对阵,陷阵前锋都是刀盾兵。我军的长矛又实在太长,都五米了,一枪刺空,收都收不回来。而且,就因为长矛实在太长,若是被敌人逼近了身,连还手之力都没有,这仗还怎么打?”

孙元:“你能提出这个疑问,说明你在动脑筋琢磨,不错,不错。”

他蹲了下去,招呼费洪和韶伟围了过来,娓娓道来:“确实,我军长矛实在太长,又重,使用起来极不方便。别的花巧招式也使不出来,只能不住地前刺。单就一两把长矛而言,是容易避开,可如果一百人,甚至一千人同时刺出呢?长枪如林,躲了一把,还有另外一把。”

韶伟:“可人家用的是刀盾兵啊,用盾牌一挡不就将你的枪阵给破了?”

孙元:“别急,听我说下去。”

他抽出一把匕首,在地上画了三排圆圈,又各自在圆圈前加了一条竖线。前两排的竖线都是向右,第三排则是向前。

韶伟:“这是长矛枪阵,用这法子可以破盾?还有一点末将非常不理解。敌人冲上来,咱们直刺就是,为什么前两排都要统一右刺,反让第三派前刺,这不是多事吗?”

“对,就是我军的长矛枪阵。”孙元微微颔首,解释说:“矛阵一个特点就是,第一排的人矛长五米,第二排的人也是五米,那么,如果全方阵直刺,那么正面的敌人只需要面对一杆长矛,这是很容易避开的。但如果第一排的人将长矛向右转动同时刺出,那么效果就大不一样了。右转的长矛正面长不过三米多一点,如果第一排和第二排间距是一米多一点,那么第二排的长矛和右向长矛处于同一个正面。每一个敌人都需要面对两杆长矛。当然,这不算太过分,因为如果他们还向前冲击一米多的地方,第三排的正向长矛还在等着他,第三排的长矛主要是用来保护战友的。”

“恩,看来,你们还是不太理解。”别说是韶伟,就连费洪这个老军官都是一脸的茫然,孙元抓了抓后脑勺,继续道:“简单说来,右刺破盾战术我是这么理解的,由于对手第一排的右刺,导致刀盾手防御右前方的长矛兵必须要把盾拿在不顺手的右手,绝大多数人是左盾右刀,因为右撇子右手较灵活,而每个刀盾手至少要面对右方和前方两把长矛,实际情况可能更多,因为刀盾手不能像长枪手一样排密集阵,压力比面对一般战阵要大很多。如此一来,刀盾兵就能轻易地被我长矛阵给破了。这么说,你们可明白?”

两人还是继续摇头,已经无法消化孙元的理论。

孙元也是无奈:“反正你们遵照我的命令执行就是了,等上了战场你们就知道这其中的好处了。”

这个长矛方阵可是在同时代的欧洲经过实战检验的,怎么可能有错。

想当年自己在现代社会混军事论坛的时候,论坛上关于长矛方阵的讨论可不少。那时候我孙元也琢磨了许久才弄明白这其中的奥妙。

后来,他还将西班牙电影《佣兵传奇》搜出来看了n遍。

这次穿越到明朝,他在意识到使用单一火枪兵,以目前燧发枪的准头、射速和火力根本不足以压制敌人后,这才起了组建一支长矛部队的想法。

最最关键的是,这种兵训练起来非常简单,又廉价。可以像流水线上的工业产品一样,被不断生产出来。

孙元也知道现在同费洪和韶伟纸上谈兵,一时间他们也理解不了,一切还得靠实战来检验。

他将匕首收回鞘中,问:“韶伟,新兵练得如何了?”

韶伟负气道:“还能怎么样,反正就是队列训练,然后是前刺,右刺两招,一天到晚重复这个动作,再笨的人也学会了。别说是一百个人,就算你给我一百只猴儿,这十来天下来,我也将他们给练出来了。”

费洪:“韶伟,你是怎么同将军说话的?”

第188章需要用些手段

蹄声如雷,两百多骑轰隆而来,立于距离范景文中军老营前四里地的的小山冈上。

从这里看过去,庞大的南京兵营盘密密麻麻地蔓延向东,直接同滁水连成了一片。一面面红旗在寒风中肆无忌惮地招摇,即便隔了这么远的路,仿佛也能听到那呼啦啦的猎猎起舞声响。

“吁!”地一声,两百多骑同时拉停了战马,一时间轰隆的蹄声消失不见,寂静得能听到耳朵里血液流动的声音。

雪早已经停了,过完年后,地气回暖,又下起了朦胧细雨。那雨丝落到脸上,竟带了一丝暖意。

再看看身边的光秃秃的数上,已经萌发出新绿,春天好象在一刹那来临。

闯营统领闯王高迎祥站在最前头,身后都是闯军老营最精锐的铁甲骑兵。身边,则是另外几家农民军头领。

雨水依旧绵密而下来,所有的重甲骑兵身上的甲叶子都湿漉漉地闪着金属的光芒。

这是高迎祥手下最精锐的部队,不少人都是山、陕边军悍卒。

自从投降了高迎祥之后,经过这些年的锤打,已经有了百战雄师的味道。最重要的是,作为闯营的支柱,军中但凡有缴获,首先都会紧着这些骑兵使用。到现在,闯营骑兵都是一人双马,身着重甲,手上的武器也极为精良。

此刻,每个骑兵面上都带着凛然之色,映衬着铠甲上的铁光,更是显得威严肃穆。自从凤阳之变以来,农民军被官兵撵得东躲西藏。好在大家都是逃惯了的人,损失倒是不大。不过,河南、山、陕、湖广都是朝廷征剿大军,可谓是四面张网,十面埋伏。

农民军的腾挪转圜的空间已被极大压迫,所有人都知道,失去了机动力,对自己对这么多军队究竟意味着什么。

所以,唯一的出路就是向东,打下滁州。

但这一仗的开局却是极为不利,刘宗敏的三万前锋营竟然在清流关遭到官兵袭击,全军崩溃了。官兵比自己强这一点,大家都是知道的,却不想到这次所遇到的敌人会强成这种程度。

如果不能尽快拿下滁州,等待农民军的就只有全军覆灭的下场。

黄面皮的张献忠看着闯营骑兵,心中一阵接一阵强烈的嫉妒:在这个乱世里,有这么一支铁骑,真真叫人羡慕啊,我怎么就没有这样的军队呢?高迎祥真是好运气啊!

确实,农民军刚起事时,人数虽多,可都是乌合之众,打起仗来也没什么章法,顺风的时候固然人人奋勇争先。但只要吃点小亏,顿时就散了。直到农民军进入山西之后,大量经过训练的明朝边军将士加入,部队才开始正规起来。

高迎祥当初也是运气,竟接收了这么一支骑兵。这几年,无论农民军败得如何不堪,靠着这支队伍,他总能在第一时间跳出包围圈,可以说,这骑兵是他老高的看家本钱。

这厮人倒是不错,可打仗却是不成,这回前锋营被人打得彻底完蛋,搞得七营兵马士气大跌,铁骑军落到他手里,可惜了。

可做为义军的首领,即便心中对他再不满,张献忠也只能听他之命行事。

毕竟,农民军虽然人数众多,但所有人都知道这一仗要想拿下来还得靠闯营和闯营的骑兵。

毕竟,朝廷辽东关宁军总兵祖宽手下的那三千骑兵可不是吃素的,这一年来,也不知道有多少头领在他马蹄下完蛋。

对付骑兵,最好的法子就是以骑制骑。

前头,范景文中军老营的哨探骑着马奔走来往,通过滁水上的那座浮桥同辽东军和天雄军保持着通畅的联络。

“闯王,范景文的南京兵人数不少啊!”张献忠道:“后面还跟了两万天雄军,三千辽东军,,犄角之势已成。攻其一点,其余两营都会来救。若是同时攻击三营,我军兵力又分散,不能捏紧拳头打人。”

高迎祥:“是啊,确实有些难办。”

张献忠:“闯王的安排我有些不太明白,此战我军立在速攻,怎么现在却在距离滁州三十里的地方立下大营和敌对峙。敌人毕竟是个官兵,后勤给养可源源不绝运来,只需在拖延上半月,咱们的军粮用尽,还真要陷在滁州这块死地了。”

“就是,依我看来,当初就不该进攻滁州,咱们直接领兵回陕西老家多好!”一个农民军头领忍不住口出怨言:“刘宗敏无能,被人吃掉了前锋营,若这次咱们倒霉,都得怪那鸟人。”

高迎祥依旧是一脸的温和,细声细气地解释道:“回陕西又能如何,那边官兵势大,洪承畴可不是好惹的。”

“哼,你们怕洪亨九,咱们却不怕。若不是闯将军吃了这么个大亏,咱们也不至于连老窝都被人家给端了。”那人不客气地看了远处的闯将李自成一眼。

张献忠:“不可乱说,出了那样的事,你当谁愿意?”陕西之所以丢掉,那是因为李自成手下最得力的大将高杰和李自成老婆有了私情,带走了一半兵马投降了朝廷。这事实在太丢人,现在旧事重提,那不是往李自成伤口撒上一把盐吗?

可说来也怪,李自成好象没有听到这句话一样,目光依旧郑重的落到前方范景文的大营上。

那个农民军统领大约也知道自己失言,尴尬地咳嗽一声:“闯王,八大王,要不咱们全军出动,先干掉范景文的南京军再说。他们干了咱们的前锋营,咱们就****老营。”

这个时候,一直将目光落到范景文大营上面的李自成突然转过头来:“先干范景文,亏你想得出来,那可不是官兵的老营。这一仗,依我看来,关键还在辽东骑兵。”

那农民军统领冷笑:“关键是祖宽那里,真的是这样吗?咱们去打辽东军,难道范景文就不动了,别忘了,还有天雄军,这一年,咱们栽在卢象升手头的弟兄可不少。依我看来,天雄军比辽东兵还能打。”

一想起天雄军的厉害,这人忍不住抽了一口冷气。

“天雄军,不足为虑。”李自成淡淡地说了一声。

“少吹大气。”

张献忠却是郑重起来,他也知道,闯营之所以在农民军中势力最强,最能打,靠的其实就是这个李自成。这人表面上看起来像个憨厚的农民,可心智却极为灵醒,对于打仗也有天分。所以,闯军的军事行动都是出自此人之手。

闯营表面上是高迎祥当家作主,但李自成的威望却要高过闯王的。

张献忠:“高大哥,李兄弟,你们可有话讲,大家都是自己兄弟,这一仗是你们提出来要打的,为什么打,又怎么打,还得请你们说个仔细。”

高迎祥点了点头,看了李自成一眼:“闯将,你来说说。”

“是,闯王。”李自成一拱手,端正地坐在马背上,朗声道:“先从我们为什么要打潞州说起,咱们的老家被官兵抄了暂切不谈。至于为什么要来这里,想比大家心中都清楚,咱们这些年四下作战,缴获虽多,可金银黄白之物却不能当饭吃。河南、山、陕已经残破,养不活这么多兵。我义军要想有大的发展,还得向东占据东南膏腴之地。”

“几百年前,太祖朱元璋起家的事迹有的人大概也知道,若有不清楚的,我现在大概同各位哥哥说说。当年太组就是从和州出发,攻占滁州,然后从滁州出发,攻下了南京的。有了南京这座大城,这才席卷天下,成就一番伟业。所以,这次咱们的目标与其说是滁州,还不如说是南京。如今,天雄军、祖宽的辽东军、南直隶所有卫所兵都聚集在这里,只要吃掉他们,整个东南朝廷再无可用之兵,南京也就唾手可得了。”

听李自成说最后的目标是南京,所有人面色都是大变,被深深地震撼了。

张献忠更是惊讶地看了过去,抽了一口冷气:这小子,志向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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