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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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 第4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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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英却没有回答,还是那么直愣愣地坐着。

……

依旧截不到马士英,孙元对他也是没有法子:“这个老流氓,总不可能就这么躲我一辈子吧?”

出门都快一年了,在交通极为不便利的古代,一场大战役,加上路上来来去去的时间,到结束,的确需要花上许多时间。

很多朋友或者熟人,在分别之后,到再次见面,也不知道要过去多少年。比如孙元以前在宣府中参将时所结识的朋友,说不定这辈子都看不到了。

再在南京耽搁下去,也不知道还须多少天。孙元决定还是先抽时间回家一趟,说句实在话,他心中还是很牵挂母亲和韶虞人的。另外,女儿也不知道现在长大高了没有。还有,韶虞人新生下的孩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模样。

“去跟黄先生、傅山先生,还有阿大说一声,叫他们收拾一下,明日先随某回南通一趟。”孙元还是不习惯用通州来称后来的南通。

一年不在家,除了要和家人团聚之外,镇中的军务也需要处置一下,宁乡所、如皋、崇明沙所这几个地方都要跑一趟。水师那边,也该关注关注了。

现在,张献忠已经退兵进入湖广,准备攻打武汉,李自成也呆在襄阳。南京所受到的威胁已经解除,建奴这次入寇会在未来两个月只内北归辽东。

至少在接下来半年之内,南直隶不会有大的战事。而且,这次征讨永城刘超,马士英已经将手头的积蓄花了个精光。就算孙元和他有心再出征,也拿不出军费来。至于南京户部和兵部,孙元也没指望过他们。

孙元决定将接下来的战略重点转移到海洋上,一天不打通江浙到日本的航线,宁乡军就不会有大的发展,经济危机就不能得到缓解。

刚下完命令,就看到黄佑大步走进来,他一脸的郑重,并带来一个消息。

“禀将军,福建郑家听说将军刚班师回南京,就派使者过来同咱们扬州镇谈判。”

“福建郑家派人过来见某?”孙元一凛,坐直了身子。

“是,来的人乃是郑芝龙的弟弟郑芝凤和长子郑森。”

“郑成功被郑芝龙派来见某?”孙元吃了一惊,这可是个英雄人物,人杰啊!

第721章郑家人

“郑成功是谁?”黄佑有点莫名其妙。

孙元这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个错误,郑成功本名郑森,小名福松,字明俨。郑成功是他后来的名字。那是在一六四五年清兵南下灭掉南明政权之后,福州官民拥立唐王朱聿键为帝,建号隆武。当时郑芝龙手握重兵,成为隆武帝依靠的主要军事力量。

隆武帝即位后不久,郑芝龙将郑成功引荐给隆武帝,隆武帝非常赞赏郑成功的才华,他叹息说:“惜无一女配卿,卿当忠吾家,勿相忘也!”皇帝以女儿给人做妻子,在封建时代是最高的荣誉,为了表示对郑成功的宠爱,隆武帝将当朝最尊崇的朱姓赐给郑成功,并将原名森改为成功。从这时起,郑森的名字就成了朱成功。

说起来,这个郑成功的名号还真不少。郑森,福松、郑大木、朱成功、郑成功、郑延平,若非是熟悉明史之人,还真要被弄糊涂了。

“哦,某说的是郑芝龙的长子郑森。”孙元一时口误,有点尴尬:“此人倒是一个人物,乃是郑家之龙。”

黄佑笑道:“原来将军说的是郑森啊,此子依我看来也属平常,不值得重视。”

“怎么说?”孙元有些不解。

这些年,扬州镇水师和郑家的船队在大洋之上大大小小的海战不知道打过多少场,彼此都死了不少人,可谓是仇深如海。福建那边的情报,黄佑这个孙元麾下的首席智囊自然是非常清楚的:“虽说这个郑森是郑家的嫡长子,郑家的未来继承人。可此人性子……怎么说呢,也不算是懦弱,可就是有些偏软,不像是个能够带兵的人。又从小被养在家中,没有打过一仗。不像他的弟弟田川七左卫门,却是个厉害角色。或许,是因为他读书太多,将性子读得有些迂腐所至。”

“不过,说起这个郑森,读书上好象有些天分。”

孙元突然来了兴趣:“黄兄你继续说下去。”

黄佑:“郑森虽然是福建人氏,可却出身在扶桑平户藩,直到六岁时,也就是崇祯元年,郑芝龙受了招安,才回到福建泉州安平居住读书。郑家走海运,身家豪富,就出大价钱聘请大儒名士为郑森发蒙。这个郑家的长子从小就是个读书种子,到崇祯十一年的时候就中了秀才,并成为南安县的廪生。福建泉州惠安进士,前礼部侍郎董飏先爱其之才,将侄女许配于他。并常对人言,以郑明俨之才,若是得遇名师,十年寒床,将来一个进士功名还是有可能的。”

在他的述说中,一个儒雅书生的模样浮现在孙元面前,而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金隔铁马的统帅和民族英雄,这让孙元极为意外。

黄佑接着说道:“将军,这次郑家之所以来同我扬州镇接洽,估计是想谈判,这几年,我宁乡军与郑家在大洋上打了那么多场仗,双方都互有死伤。虽说我宁乡水师吃的亏大,可他们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这么下去,也经受不住。毕竟,做海商的利益虽大,可还是比不上战争的消耗。而且,最近一年,我宁乡军水师在海上已经隐约有将劣势板过来的架势。”

孙元微一沉吟:“言之有理,黄兄,据你看来,郑家打算和我们怎么谈,又谈些什么?”

黄佑:“将军勿急,听我说完郑家另外一人再说。”

孙元:“另外一人是郑芝凤,他不是郑芝龙的弟弟吗?”

黄佑:“对,就是他。郑芝凤是他的原名,乃是郑芝龙的三弟,现名郑鸿逵,此人倒是有点意思,如今在福建水师中,算是郑芝龙的第一干将,在郑家的威望极高,甚至隐约有压过郑芝龙的趋势。所以,这次谈判表明上看起来郑芝龙让他的长子郑森为主,实际上这个郑鸿逵才是关键。”

孙元来了兴趣:“详细说说此人的情形。”

“是,将军。”黄佑整理了一下脑海中的资料,继续说道:“早年郑家在大洋上做海盗的时候,操持的是血海营生,讲究的是勇武。因为,当初郑家最重要的人物是老二郑芝虎,此人武艺高强,熟悉东南洋流、水文,乃是郑芝龙手下第一干将。可惜这个郑芝虎死得早,他一死,手下的士卒和兵丁就归郑芝凤管辖。”

“同他二哥是个猛张飞的性子不同,这个郑芝凤素有智计,眼界也开阔。他也知道,郑家单靠走海,无论如何却是上不了台面的。如今国内一片糜烂,可也不会永远这么下去。一旦国内平定,朝廷就会腾出手来平靖海防。所以,在他的提议下,郑家先后接受了两次招安。在第二次受招安之后,郑芝龙甚至还被朝廷封为海防游击将军。”

“正因为有了官身,郑家亦官亦盗,势力大张。可以说,郑芝龙能够有今天的气象,同郑芝凤当初建议郑家接受熊文灿的招抚有莫大关系。”

“至于这个郑鸿逵,更是了不得。”说到这里,黄佑忍不住一笑,面上难得地露出一丝郑重和敬佩:“听说此人以前在大洋上做海盗时,作战之余手不释卷,勤奋读书。可惜他是海贼,否则还真就去参加科举考试了。此人因为没办法参加科举,受到招安之后,竟去赴武举,还真给他考了个功名,得了个武进士。最后朝廷为了安抚郑家,授予他锦衣卫指挥使一职。中了武进士之后,郑芝凤遂改名郑鸿逵。后来,他作为郑家在官场上的代表,在官场和郑家之间游走,是郑家最重要的人物。”

孙元哈哈一笑:“这个郑鸿逵当真是个妙人儿啊!”

黄佑:“此人就是个喜欢折腾的。”说到这里,他也忍不住笑起来。

两人笑了半天,黄佑才严肃地说:“将军,郑家有的是金山银海,这南京城中的公卿大夫,甚至江南士林,不知道多少人受过他们的好处。这次郑家派出如此重要的人物过来,咱们只怕有受到这样那样的压力,对此,将军你该有所准备。”此人就是个喜欢折腾的。”说到这里,他也忍不住笑起来。

两人笑了半天,黄佑才严肃地说:“将军,郑家有的是金山银海,这南京城中的公卿大夫,甚至江南士林,不知道多少人受过他们的好处。这次郑家派出如此重要的人物过来,咱们只怕有受到这样那样的压力,对此,将军你该有所准备。”

第722章悠长夏日

孙元摸着上嘴唇上的短须笑了笑,反问:“准备,又有什么可准备的?”

黄佑沉吟片刻,道:“刚才将军不是问我,郑家这次过来想谈什么,有怎么谈吗?依我看来,估计是郑家在海上被我扬州水师不断打击,实力受损严重,有些难受。既然他们在战场上讨不到好,说不定就想借南京各部衙门、公卿的势,在谈判桌上将失去的东西夺回来。”

孙元:“只要郑家坐下来谈,就好说,也说明,他们确实拿我扬州镇没有办法了。”

黄佑:“我担心的是将军顶不住某些压力,做出不必要的让步。”

“黄兄放心,我孙元可不是那么容易后退一步的人。”孙元明白黄佑的心思,实际上,他也知道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给人的观感并不好。比如,对朝中的某些权贵会做出适当的讨好。不过,那些都是不得已而为之。比如这次征讨刘超,因为部队中的来抢功的非战斗人员实在太多,以至宁乡军只出动了三千骑兵。结果拿永城没有任何办法,只能让战斗力低下的庐凤军和南京军蚁附攻城,把战争打得旷日持久。

其结果是赶不上朱仙镇大战,眼睁睁看着明朝大厦将倾。

没办法,上次出征永城,宁乡军的军饷和粮秣都握在别人的手中,说不得只能捏着鼻子让所谓的关系户不断朝军队里塞人。

除了这种情形,孙元乃是个自在惯了的人,可没有被人掣肘的习惯。

黄佑:“我却是忘记了,将军可是一个吝啬之人,凡事都要想着能不能得些好处。有好处的事情才干,否则,就是雷打不动。”

“黄兄的意思是说某乃鹭鸶腿上刮精肉,蚊子肉里熬油。”话还没说完,孙元和黄佑同时哈哈大笑起来。

笑毕,黄佑道:“既然将军这么说,我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左右不过是走一步看一步,届时再看看郑森和郑鸿逵说些什么。”

孙元又摸了摸嘴唇上的短须,叹道:“可惜啊,某还想着先回镇中侍奉老母,顺便看看老婆孩子呢!”

黄佑反安慰起孙元来:“将军也无需忧虑,不过是耽搁十来日罢了。”

如今的孙元和郑芝龙都有官身,说起来大家都是场面上的人。谈判地点之所以选择南京,估计也是基于这种考虑,大家都是官,到时候估计还有大人物从中斡旋,就算谈判场上剑拔弩张,也不会发生直接冲突,有缓和余地。

接下来,孙元就安心呆在南京等着郑成功和郑鸿逵到来。

至于马士英那里,孙元也去过兵部几次,还是没见着人。如此一来,他也没有劲,就收拾起心情,呆在南京休养。

过得十来日,眼见着到了五月底,作为一个大火炉,南京城真是热得恼人。好在孙元在南京的府邸里种满了香樟,远远开去,如同被一朵绿云笼罩,倒也凉快。

这一日,孙元百无聊赖,正躺在胡床上午休,门被人轻手轻脚推开。

孙元正睡得迷糊,以为是侍卫进来了,也懒得睁开眼睛:“什么事?”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猛地跳到他身上,奶声奶气地叫了一声:“爹爹!”

孙元这一惊非同小可,睁开眼睛看去,却见一个二岁多的小女孩正骑在自己身上,用力揪着自己的胡须。

不是二女儿兰兰又是谁?

“哎哟,哎哟,爹爹的胡子都快被你扯掉了,疼疼!”孙元素来喜欢这个女儿,今天见着人,心中一阵狂喜,故意大声叫起来。

“咯咯!”兰兰笑起来,喝道:“不许动,老实点,举起手来!”

孙元高举起双手。

这个时候,一个抱着婴儿的妇人走进来,惊道:“兰兰,不许对爹爹无礼。”

进来的正是韶虞人,怀中那个婴儿不用问,正是孙元家的老三。

孙元一把将兰兰抱住,坐起来:“什么无礼不无礼的,我疼自家闺女都还来不及,再说,咱是军汉出身,咱们家也没这么多规矩。虞人,你怎么来南京了,热不热。”一年不见,韶虞人丰满了些,皮肤却更加白皙红润,竟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

“多谢将军的关心,妾身不热。”韶虞人微一福,将孩子递给孙元,从袖子里抽出手绢擦了擦孙元额头上的汗珠,道:“还无敌大将军呢,竟然被一个两岁女孩子逼得举手投降,传了出去,有损将军的虎威。”

说到这里,她禁不住笑起来。

孙元看了看怀中的儿子,发现这小子是有些瘦,估计也就三四斤模样。他本就不太喜欢男孩,看了看,就递给了奶娘:“老三的名字你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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