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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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酋长-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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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用上所有的人手,到现在为止你们还没这样做过,更多的是一个人干所有人的话儿,现在也该让所有人为一个人卖把子力气了。”
  “霍肯斯先生,您想给我定规条吗?这我可不允许!”
  “我怎么敢!一个看法还远远算不上什么规条。”
  “可听起来就是那样!”
  “可能,我不反对。说到您的工作,如果明天不是五个而是四个人干的话,大概耽误不了多少事情。我就要带这个人称‘老铁手’的‘青角’去,是有我的道理的。他应该看看怎么跟踪印第安人。正确辨认一个足迹会对他有用处的。”
  “可这对我来说不算什么。”
  “知道,可是还有一个原因:我要走的路很危险,我要能带上一个力气又大又擅使猎熊枪的伴儿,对我对你们都有好处。”
  “我看不出这对我们能有什么好处。”
  “看不出吗?这真让我奇怪,您本来是位挺机灵挺明智的绅士啊。”塞姆讽刺道。“要是我遇上了正往这里来的敌人,他们把我干掉了怎么办?那就没有人来向你们报告险情了,你们就会遭到袭击,被杀死。可如果我带上这个‘青角’,他用那双女人似的小手把最结实的家伙一拳打倒,我们可能就会毫发无损地回来。这下您明白了吗?”
  “是的。”
  “那么说最主要的:他明天得跟我走,这样这里就不会出现摩擦,最后落个不愉快的结局。您知道,拉特勒正是视他为眼中钉。如果那个白兰地的大情人醒过来了,他很可能要和今天一天把他打倒两次的人较量一番,我们至少要在这起杀人事件后的第一天把这两个人分开。没用的那个呆在这儿,另一个我带上,现在您还反对吗?”
  “没有了,让他跟您去吧。”
  “那好,我们意见统一了。”他转向我,补充道:“您都听见了,您要面临的是多苦的差使,很有可能我们连吃饭、休息一会儿的工夫都没有。所以我得问问,您是不是吃几口熊掌?”
  “好的,在这种情况下我至少要试试。”
  “尽管试,尽管试!我清楚这种尝试,嘿嘿嘿嘿!您只要吃上一口,保证就停不下来了,直到吃光为止。把您的熊掌拿过来,我给您烤!您这么个‘青角’是不懂这个的。好好看着,这样,您可以学一学!要让我第二次替您烤这么好吃的东西,您就什么也得不着了,我会自己把它吃光的。”
  塞姆说得对,他刚刚显示完他的烤肉手艺,我还几乎一口没尝的时候,食欲就来了;我忘掉沉重地压在我心头的一切,吃啊,吃啊,真是一直吃到什么都没剩下为止。
  “您看见了?”他冲我笑着,“享用一头灰熊确实比打死它令人愉快多了,这您大概见识到了吧?现在我们要从熊腿上再割下几大块肉来,今晚就烤好,明天带上作我们的干粮,因为干这种侦察的事儿,你总得做好路上没时间打野物,也不能生火烤肉的准备。您躺下结结实实地睡一大觉,我们天一亮就走,您要攒足了劲儿!”
  “好,我去睡,但请您先告诉我,您打算骑哪匹马?”
  “哪匹马?哪匹也不骑。”
  “那骑什么?”
  “这叫什么问题?您以为我会骑在一条鳄鱼或者别的一只什么鸟儿上吗?我当然要骑我的骡子,我新得的玛丽!”
  “我要是您就不会这样。”
  “为什么?”
  “您对它的了解还太少。”
  “可它很了解我——这头富牲,它对我非常尊敬,嘿嘿嘿嘿!”
  “但对于我们明天的侦察行动来说,得小心谨慎,事先考虑到一切才行。一头你不太有把握的坐骑没准儿会把一切都搅黄了。”
  “哦?真的吗?”他对我一笑。
  “是的。”我急切地告诉他,“我知道,一匹马打个响鼻,没准儿就会送了骑手的命。”
  “啊,您知道这个?您这个聪明的家伙!这也是您读来的吧,先生?”
  “是的。”
  “我猜也是!读这样的书,一定非常有趣。我要不是个牛仔,倒也想搬到东部去读这么有意思的关于印第安人的故事。我想,这样人会长得肥肥胖胖的,我想知道,写这类东西的好人们是否真的曾经越过密西西比河,到这边来过。”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总该来过吧。”
  “我不信,我有理由怀疑这一点。”
  “您的理由是……?”
  “我告诉您,先生。一只勒马、拿枪、拿刀这么久的手,已经不再适合于往纸上划那些鬼画符了。真正的牛仔,肯定早已忘了怎么写字;那些不是牛仔的人,还是别再写那些他们不懂的东西了吧!”
  “可是,用不着为了写一本关于西部的书,就在西部呆到手不会写字为止。”
  “错了,先生!我刚说过了,只有能干的牛仔才有可能写出真实的情形。但能干的牛仔做不到这一点。”
  “为什么做不到?”
  “因为他绝对不会离开连一个墨水瓶都找不到的西部。草原就像是大海,它永远不会放走那些爱上它的人。不,所有那些写书的人都不了解西部,如果他们认识了西部,就不会只是为了用墨水儿把几百张纸涂黑而离开它。我就是这个观点,我的观点是对的。”
  “不对。我就认识一个人,他喜欢上了西部,想成为一个能干的猎人。但他还是会时常回到家乡去写关于西部的故事。”
  “是吗?这会是谁呢?”他问,好奇地看着我。
  “这您可以猜出来。”
  “猜?我?您说的该不会是您自己吧?”
  “就是我。”
  “见鬼!就是说您想做一个写书的废物?”
  “有可能。”
  “算了吧,先生!我恳求您!不会有好结果的,您就信我的吧。”
  “我表示怀疑。”
  “我敢断定,甚至可以起誓。”他热烈地喊着,“您对您将要面对的生活有没有一点儿预感呢?”
  “当然有。我到处旅行,认识不同的国家、民族,偶尔回一趟家,将我的观点和经历告诉给别人。”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为了当我的读者们的老师,也顺便给自己挣钱。”
  “见鬼!做读者的老师!挣钱!先生,您喝多了,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您的读者从您这儿什么也学不到,因为您自己就什么都不懂。一个青角,一个青角怎么能当读者的老师呢!您就放心吧,您根本找不到读者,一个也找不到!看在老天的份上,告诉我,您为什么偏想当老师呢?而且想当您根本就找不到的读者的老师!世上的老师还不够多吗?您还想扩大这群人的数量吗?
  “听着,塞姆,老师是一个非常重要、非常神圣的职业!”
  “呸!牛仔要重要得多,重要一千倍!我知道,因为我就是个牛仔,而您几乎还没尝到当牛仔是个什么滋味呢。所以我要非常严肃地禁止您去给您的读者当老师!而且还要靠这个挣钱!多没头脑的想法啊!您要写的书一本要卖多少钱?”
  “一两美元,或者三美元,视内容多少而定吧,我想。”
  “不错呀!可一张海狸皮能卖多少钱?您知道吗?如果您当个下套子的,能挣到比您当读者的老师多得多的钱,如果您真找得到读者,那真是您和他们的不幸,除了愚蠢,他们什么也学不到。挣钱!这在西部是最容易的了。钱就撒在草原上,原始森林里、岩壁间、河床上。您要是当写书的,日子得过得多苦啊!您喝不到西部清澈的泉水,只能去喝那又稠又黑的墨水儿,啃不上熊掌、野牛里脊,只能去啃一根破鹅毛笔。您头顶上不会有蓝天,有的只是一块块往下掉石灰的天花板。您不能躺在柔软的绿草地上,只能睡一张旧木板床,得上风湿。您在这儿有匹马,在那儿只有张破烂的软垫椅子,在这儿,每次下雨时您都能直接享受上帝赐予的宝贵礼物,可在那儿没等落下几滴雨,您就冲天撑起一把红红绿绿的伞来。在这儿您手里纂着杆枪,是个欢蹦乱跳自由快乐的人,在那儿您却坐在一张写字桌前,手里捏着羽毛笔或者铅笔,浪费您的体力。喏,我要打住了,不想再这么激动了。但如果您真心要去当您读者的老师,那您就是这天底下最值得可怜的人,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他说得非常激动。他的小眼睛目光灼灼,脸颊烧得通红,凡是透过浓密的络腮胡子能够看见的地方,都成了美丽的朱红色,就像他的鼻头儿一样。我能感觉到是什么使他这么兴奋激动。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对我很有价值,于是我就来了个火上浇油。
  “可是,亲爱的塞姆,我向您保证,如果我能实现我的理想的话,也一定会使您也非常高兴的。”
  “高兴?我?别蠢了!您要知道,我可不能容忍这类玩笑!”
  “这不是玩笑,我是认真的。”
  “认真的?天打五雷轰!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怎么个认真法儿?我有什么可高兴的?”
  “为您自己。”
  “为我自己?”
  “是的,为您自己,因为您也会出现在我的书里。”
  “我?我?”他问,一双小眼睛越睁越大。
  “是的,您。我也会写您的。”
  “写我,难道是我做的事,说的话?”
  “当然。我会讲述我的经历,既然我和您在一起,您也就会出现在我的书里,就像您坐在我面前这样子。”
  这下他把我们说话时一直擎在手里在火上烤的熊腿肉扔到一边,抓起他的枪,一跃而起,以一种咄咄逼人的架势往我面前一站,冲我嚷道:
  “我要当着所有在场的人万分严肃地问您一遍,您真的要这么做吗?”
  “当然。”
  “好啊!那我要求您,立刻收回这话,并且对我发几个誓,说您放弃这个打算!”
  “为什么?”
  “不然的话,我就立刻把您撂倒,用我手中的老利迪——怎么样,您愿意还是不愿意?”
  “不愿意。”
  “那我就动手了!”他喊着向后挥起枪托。
  “只管动手吧!”我平静地说。
  枪托在我头顶上悬了片刻,随后垂了下来。塞姆把枪扔进草丛里,绝望地双手一拍,呻吟道:
  “这个人喝多了,疯了,完完全全疯了!他说想写书,做他读者的老师的时候我就知道他疯了,看来还真是。只有一个疯子才会在我的利迪悬到他头顶上的时候,还安安静静地坐着。现在该拿这个人怎么办呢?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治好他!”
  “不需要治疗,亲爱的塞姆。”我回答,“我的头脑很清醒。”
  “真的吗?那您为什么不按我说的做?为什么不肯发誓,宁愿被我打死?”
  “胡说!塞姆·霍肯斯不会打死我,这我很清楚一”
  “您清楚?哦,原来您清楚这个!这倒是真的!我宁肯打死自己,也不会碰弯您的一根毫毛儿。“
  “我也不发誓,我说出的话就跟起了誓一样。我不能在威逼之下做什么允诺,用利迪也不行。写书的事也不像您想象的那么愚蠢。您只是不了解这个,以后有时间我会给您讲。”
  “谢谢了!”他拒绝道,又坐下来去拿熊腿,“我不需要谁来给我解释一件解释不清的事,读者的老师!靠写书挣钱!可笑!”
  “想想荣誉吧,塞姆!”
  “什么荣誉?”他迅速把脸转向我问道。
  “书被很多人读的荣誉啊,这样会让人成名的。”
  这一下,他高高举起拿着熊腿的右手,气冲冲地对我训斥开了:
  “先生,赶快住嘴,否则我就把这块六磅重的熊腿扔到你头上去!就该往那儿砸,因为您和最蠢的灰熊一样蠢,也许还要蠢得多。靠写书出名!您以为出名是什么意思!我告诉您怎么才能出名。熊皮就放在那儿,您看看吧!您把它的耳朵割下来插在帽子上,把熊掌上的爪钧和熊嘴里的裂齿弄下来做一串项链挂在脖子上。每个走运打死灰熊的牛仔和印第安人都这样做,这样不管他去哪儿,人们都会说:‘看那个人啊,他和灰熊较量过!’每个人都会十分乐意地、充满尊敬地给他让地儿,他的名字会传遍每一顶帐篷,每一个地方。这样他就出名了,懂吗?您把您那些书插在帽子上,再在脖子上挂一串儿书试试看!人家会说什么,嗯?会说您是个疯疯颠颠的家伙!您竟想靠写书赢得这么一种名声。”
  “可是塞姆,您干嘛发这么大的脾气呀?我做些什么,您完全可以无所谓嘛!”
  “是吗?无所谓?见鬼,这也算是人吗,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我喜欢他就像喜欢一个儿子,总是偏向他,还能对他干什么无所谓!这太过份了!这家伙有野牛那么大的力气,有野马那样发达的肌肉,有鹿一样的筋腱,有鹰一样的眼睛,耗子一样的耳朵,从脑门看来,脑子得有五六磅重。他打起枪来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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