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 详解:给所有曲解孔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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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 详解:给所有曲解孔子的人-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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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头变换大王旗”,换汤不换药而矣。但这个问题涉及面太广,《论语》中有大量的章节涉及这个问题,将陆续展开讨论。
 
(待续)
《论语》详解:给所有曲解孔子的人(15)(2006…10…27 12:09:54)转载   分类:文史哲学(《论语》详解) 
                                                


                                                
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
 
详解:上一章说明了必须通过对“贫富”的“不相”,达到“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这样一个“人不相”的社会。所谓“人不相”,就是“人不知”到“人不愠”的中间环节和必经过程,就是社会中各种阶级、阶层等“相”都能平等地存在,不会出现某种类型的“相”以其“相”为相,从而一“相”独大,凌驾于其他各“相”之上。一旦出现一“相”独大,以“相”为相的,就要对之“不相”,回复到“人不相”的众相平等。而只有“不相”,才能“不同”;只有能同时容纳各种的“不同”,才能成就其“大”,才能有所谓的“大同”。
 
     但这种“人不相”的社会只是一个中间环节,行“圣人之道”,最终要实现的是“人不愠”的大同。正因为这样,所以接着就有了这一章。子贡,孔子的学生,以为“人不相”就是最高的境界,所以问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这个“贫而无谄,富而无骄”就是上一章所说的“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也就是“人不相”的社会状态。但孔子给予的回答是:“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也就是说,这种“贫而无谄,富而无骄”的“人不相”社会是可以的,已经不错了,但还不是最理想的状态,对于儒家来说,最理想的社会就是“贫而乐,富而好礼”的“人不愠”的大同社会。
 
     由于受通常观念的干扰,一般人都习惯于只在财富的角度使用“贫富”,但在上一章的解释里已经反复强调,《论语》里的“贫富”不单单指财富方面,只要人与人之间能产生差异的地方,无论是学识、智力、财富,还是政治地位、社会角色等等,都会出现“贫富”。而“人不愠”的大同社会并不是要消灭一切差异的绝对平均的社会,因为这种可能性根本不存在。人与人的差异,是必然存在的,探讨在一切方面绝对平均的社会,只能是乌托邦,毫无意义。而儒家最高明的地方就在于,根本不去假设这种毫无意义的社会存在,而是在承认人与人差异的必然性前提下,探讨可能出现的理想社会,其结论就是“人不愠”的大同社会。
 
    用“贫富”对社会形态进行分类,就可以得出三种基本的社会形态:“贫而谄,富而骄”、“贫而无谄,富而无骄”、“贫而乐,富而好礼”,分别对应着“人不知”、“人不相”、“人不愠”的社会。而行“圣人之道”,就是要把“人不知”的社会,通过“人不相”的中间环节,最终达到“人不愠”的大同社会。《论语》对社会形态的总体把握,是十分清楚的,只是自古以来,腐儒被劣识所困,而无知之辈被妖人蛊惑,胡诌什么“打倒孔家店”的昏话。这种人,连孔子、《论语》、儒家究竟说了些什么都没搞明白,就唾天以自污,岂能不千古遗臭?
 
     “谄”就是“奉承”,不光指语言,还包括一切行为。为什么要“奉承”?就因为是弱者而有所求。在“贫而谄,富而骄”的“人不知”社会,这种“贫而谄”无所不在。例如,下级和上级,打工和老板,鸭子和嫖鸭子的,(男)研究生和(女)教授,FANS对偶像,小国对大国等等。至于“富而骄”就更不用说了,“骄”,因强大而骄横。像美国,就是国家“富而骄”的典型;至于人的例子,随处可见。“贫而谄”不得,最终就会“贫而怨难”,因“怨”有“仇”而“敌对”甚至“造反”,但“造反”成功的马上又成为“富而骄”,又有新的“贫而谄”,结果不断循环,都逃不出这个“贫而谄,富而骄”的“人不知”社会。
 
     《论语》、儒家看穿了这个“贫而谄,富而骄”的恶性循环,知道在这里打圈圈是没用的,而要打破这个恶性循环的办法,只有通过“人不相”而达到“人不愠”,最终摆脱“贫而谄,富而骄”的“人不知”的恶性循环。要实现这个打破,首先就要实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的“人不相”,为此,就必须要实现对“贫富”之相的“不相”,达到“人不相”。为什么实现对“贫富”之相的“不相”,就能实现“人不相”?是因为只要存在人与人的地方,就必然会出现各种方面的“贫富”之相,消灭这种“贫富”之相、将之抹平是不可能的,唯一办法就是使之“不相”,使得各种“贫富”之相能平等地存在,实现其“不同”,容纳各种“不同”而成其大,最终成就其“大同”。儒家、《论语》认为,这种“大同社会”的实现是当下的,是可以现世实现的,这种看法是由儒家的入世以及现世精神所决定的。
 
     “贫而乐,富而好礼”,乐,yue,歌舞升平,连“贫”者弱者都能歌舞升平,而只有“不愠”才可能歌舞升平,连“贫”者都能“不愠”,这才是真正的“人不愠”,这才是“大同”。这里,“礼乐”并举,并不是说“礼”归富者,“乐”归贫者,而是“互文”的修辞手法,无论贫富,都“乐”且好“礼”。为什么“礼乐”并举?“乐”是指个体的,“礼”是人与人之间的,人人歌舞升平,相互又以礼相待,这才可能“人不愠”。另外,人人歌舞升平,还指代人人有好的修养,都是具有高度修养的君子。所谓“修身、齐家、平天下”,其人身不修,又何来“人不愠”的大同“天下平”?
 
(待续)

《论语》详解:给所有曲解孔子的人(16)(2006…10…29 12:10:24)转载   分类:文史哲学(《论语》详解) 
                                                


                                                
子曰:齐一变,至於鲁;鲁一变,至於道。
 
详解:这一章很奇怪,仿佛毫无来由。“齐”和“鲁”,俩诸侯国,怎么“齐一变,至於鲁;鲁一变,至於道。”地折腾两遍就和“圣人之道”搭上界了?其实,这一章是顺着上一章从“人不知”经“人不相”达“人不愠”的大道而来的。
 
    说起“齐”,都知道是孔子时代的强国,齐桓公,春秋五霸之首,其以“霸术”而行终成“霸业”。“霸术”而“霸业”,是以人之“恶”为前提的:对内以法制民、对外以武制敌,强调的是以暴制暴、以力制力、以恶制恶。这种类型的国家,自古以来从来不缺,是“人不知”所必然导致的社会结构。这种类型的国家,在当代依然被视为最先进的、必须效仿的对象。而在儒家、《论语》看来,这种“齐式”国家,不过是“人不知”的衍生物。
 
    “人不知”的世界,人之恶是一切行为的前提,在当代经济社会里,扒掉一切伪装,唯一的动力就是人之私欲,利益是经济社会里最高的准则,法律是为保障各种利益而存在的。但在儒家看来,恶只能引发恶,制恶以法只能是权宜之法,诱人以利只能生人以怨,只能使得“贫而谄,富而骄”的“人不知”状态愈发严重直至不可救药,然后玉石俱焚再死灰复燃地重新开始“人不知”所惯有的恶性循环。

     为转化这种“人不知”的“贫而谄,富而骄”,要打破“贫而谄,富而骄”的恶性循环,就有了“齐一变,至於鲁”,企图通过改变以恶为前提的“霸术”而“霸业”的“齐式”国家模式,一变为“鲁式”国家模式。何谓“鲁式”国家?“鲁国”,在孔子时代是打着以“仁”以“德”治国的典型,号称传承着被孔子当成典范的周公之仁德。以“仁”以“德”治国,强调善的力量,对于一个习惯于以恶为前提的“人不知”世界是不可想象的,相比“齐式”国家模式,“鲁式”国家模式的出现是一种进步,所以才有“齐一变,至於鲁”的说法。
 
    但在“人不知”的世界,以“善”为善,标榜其“善”,往往使得所谓的“善”成为伪善,成为另一种“恶”。而当时的“鲁国”,虽然打着“仁”“德”的旗号,但在孔子看来,这只能是假“仁”假“德”,不是儒家、《论语》所说的“仁”“德”。而当这种假“仁”假“德”成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以此形成一个新的阶层后,“贫而谄,富而骄”的局面依然会出现。因此,这种“鲁式”国家模式并不能打破“贫而谄,富而骄”的恶性循环,这种“鲁式”国家模式依然只是“人不知”世界的一个变种。
 
     要转化这种“人不知”的“贫而谄,富而骄”,要打破“贫而谄,富而骄”的恶性循环,靠“齐式”、“鲁式”招数都是没用的,必须要“鲁一变,至於道。”何谓“道”?就是从“人不知”经“人不相”达“人不愠”,最终成就圣人之道。“人不知”的世界,以“善”不生为相,因此要对之“不相”,去掉“善”不生之相,从而扬其善;“人不知”的世界,以“恶”不灭为相,因此要对之“不相”,去掉“恶”不灭之相,从而惩其恶。在“人不知”的世界,扬其善、惩其恶,就是“不相”其“贫富”诸相。只有这样,才可能达到“人不相”的“贫而无谄,富而无骄”。
 
     要成就“人不相”的“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不能如“齐式”模式那样光立其恶而惩其恶,也不能如“鲁式”模式那样光立其善而扬其善,必须善恶并举、文武并重,所谓“一阴一阳、文武之道”,这是儒家的一贯立场。只有这样,才能扬其善、惩其恶,“不相”其“贫富”诸相,打破得“贫而谄,富而骄”的恶性循环,达到“人不相”的“贫而无谄,富而无骄”,进而实现“贫而乐,富而好礼”的、“人不愠”的大同世界。由此可见,本章仿佛毫无头绪的话,其实是和前几章一脉相承的。
 
     《论语》成书以来,解者无数,皆不得要领,就是因为其人都没能把握这个“人不知”、“人不相”、“人不愠”的关系,当然也就只能对《论语》肢解、胡解了。这样的人,又有什么资格论《论语》之语?又有什么资格喊“打倒孔家店”?本ID今还《论语》以本来面目,就是要对宋明腐儒、五四竖子、六六小儿“不相”之,如果没有宋明腐儒、五四竖子、六六小儿的“乱相”,本ID也不必行此“不相”之相。儒家走的是刚猛的路子,不是老好人,不能乡愿,这一点是任何一个真想了解《论语》的人必须时刻把握的。
 
(待续)


论语》详解:给所有曲解孔子的人(17)(2006…10…30 15:20:18)转载   分类:文史哲学(《论语》详解) 
                                                


                                                
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
 
详解:这一章,七个字,没一个难字,但千古以来,都是错解。所有的解释,基本都按朱熹《论语集注》而来。朱熹认为:“放,依也。”按这解释,“放”就发上声了。而后来所有的解释基本都成了“如果一切行事以求利为目标,就容易招致他人的怨恨(或自己心中容易产生怨恨)”,最多就把“放”解释为“放纵”,基本意思还是一样的,就是把“利”当成恶的,或者是引发“怨”的事情。
 
     而实际上,如果“放”真的就是“依”,那为什么不直接用“依”?“依于利而行,多怨。”,这样不更清楚?后世论诗有所谓诗眼,好诗的诗眼是不能改的,就像大家熟悉的“春风又绿江南岸”,这“绿”字就没法改,在汉语中,就再也找不到一个字可以替代的。而《论语》时代虽无诗眼一说,但《论语》,中文第一书,里面的用字有着中文第一书应有的准确性与不可更改性。试想,那沐猴而冠的吕不韦纠集些三教九流之人弄了本杂说《吕氏春秋》都敢吹嘘“一字千金”,改一字都不行,又何况这中文第一书的《论语》呢?
 
    “放”,应该发去声,包含“放弃、放纵”的意思。可能所有人都要问,“放弃”和“放纵”,这两个意思不刚好反了?在这句里,“放弃”意味着不按“利”行事。既然不按“利”行事,又何来放纵?而“放纵”意味着惟利是图、放纵而行。既然是惟利是图,就谈不上“放弃”了。“放弃”的不能“放纵”,“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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