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李敖:中国迷信新研》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32-李敖:中国迷信新研- 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天人相感 

  从因果观点看,灾异的来源,是恶性循环的,这叫“天人相感”。董仲舒说: 

  今平地注水,去燥就湿;均薪施火,去湿就燥。百物去其所与异,而从其所与同。……美事召美类;恶事召恶类,类之相应而起也。如马鸣则马应之、牛鸣则牛应之。帝王之将兴也,其美祥亦先见;其将亡也,妖孽亦先见。物故以类相召也。……天有阴阳,人亦有阴阳。天地之阴气起,而人之阴气应之而起;人之阴气起,而天地之阴气亦宜应之而起。其道一也。……非独阴阳之气可以类进退也,虽不祥祸福所从生,亦由是也。无非己先起之,而物以类应之而动者也。《春秋繁露》同类相动) 

  董仲舒是绝对的尊重统治者的。他明说“以人'民'随君'主',以君随天”;明说“屈民面伸君,屈君而伸天”,但是怎么“屈君”呢?“屈君”的力量,只有来自天,统治者无道,是“天夺之”的,天又怎么“夺”之呢? 

  如此制衡 

  后来研究思想史的人,都犯了一个错误,以为董仲舒强调灾异、强调天人相感的目的,是向专制帝王制造“精神威协”、“把权源纳入正轨”,认为董仲舒抬出天来制造制衡,其实这是给古人戴高帽了。对一个满脑“罢黜”什么“独尊”什么的专断论者,对一个满口“以人'民'随君”、“屈民而伸君”的拍马大王的人,我们是不能这样溢美的。 

  董仲舒的王牌理论是提倡“春秋大义”,孔子作春秋的基本立场是尊王攘夷,提倡春秋就是提倡君权。“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董仲舒明明是主张一切“一统乎天子”的,“一统乎天子”就是一人专权、中央集权,结果就是“君者,权也”的。汉初的统治者并不喜欢儒家,汉高帝轻视儒生,甚至要“溺儒冠”(朝儒生的帽子里撒尿)。但是得到天下后,发现儒家思想最便于作为统治的“润饰”,所以外儒内法就势在必行。于是,从汉高帝到汉武帝、从叔孙通到董仲舒,便很自然的花对花、柳对柳起来。董仲舒是“以经术润饰吏治”(《汉书》循史传)的,这完全是投统治者所好的。至于他强调灾异、强调天人相感,也只是希望统治者做贤君而已。希望统治者做贤君,这是古往今来人人的希望,这算不得政治上的制衡,制衡君权要有像样的办法,灾异又叫什么办法呢? 

  有一次,汉朝祖庙着了火。董仲舒写了稿子,发了议论,主父惬偷了这篇稿子,上奏汉武帝。汉武帝拿给大家看,董仲舒的学生吕步舒,不知道这是他老师的作品,大发议论,说这篇东西“大愚”。于是把董仲舒给关起来,论以死刑。后来虽给特赦了,但是他再也不敢谈灾异了。 

  董仲舒打着儒家的招牌,耍着阴阳家的把戏,用阴阳四时五行种种迷信怪说,逢迎主上,以期得君行道,结果却变成了统治者为虎作怅的帮凶,成了助长专制政治的第一罪人,这真是跟统治者与虎谋皮的知识分子的迷梦,在梦醒时分,除了落得虎口余生外,什么都与春秋代谢了! 

  三结合 

  所以,这种制衡关系,纵使有,在董仲舒的思想里也是很可怜的,因为所谓制衡,说来说去,只不过是一点灾异而已。用灾异来制衡统治者,岂不太空洞了吗? 

  董仲舒不但在灾异说上面无法造成制衡,相反的,真正“一统乎天子”的思想大建构,竟还出自此公之手,他是真正把“高级迷信”同“高段统治”结合的人。我们试看他的立论: 

  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谓之五行。(《春秋繁露》五行相生) 

  这是以“阴阳”、“五行”、“四时”三结合来立论的。 

  在阴阳方面,董仲舒明说纲常②之道“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所以旱灾来了,表示阳对阴的一种讨厌表示;日蚀来了,表示阴对阳的一种犯上表示。一切阴阳都是天人相感的,自然一点也不自然,是大有文章的。 

  在五行方面,“天有五行,一曰本、二曰火、三曰土、四曰金、五曰水。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终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其天次之序也。”所以,要“辨五行之本末、顺逆、大小、广狭,所以观天道也”。“故五行者,乃孝于忠臣之行也!” 

  在四时方面,是五行中除土以外的四行,各主四时中四分之一的气。木主春气、火主夏气、金主秋气、水主冬气,土什么也不主,它是头头,“土者,大之肱股也!”“土者,火之子也,五行莫贵于土。土之于四时,无所命者,不与火分功名。木名春、火名夏、金名秋、水名冬。忠臣之义、孝子之行,取之土。土者,五行最贵者也!”“故下事上,如地事天也,可谓大忠矣!”“臣之义比于地。故为人臣者,视土之事火也;为人子者,视上之事人也。虽居中央,……然而弗名者,皆并功于火,火得以盛,不敢与父分功美,孝之至也。是故孝子之行、忠臣之义,皆法于地也。” 

  因为五行的关系都是相生的关系,所以火生土,土变成了火的儿子,“为人子者,视土之事火也。”儿子替爸爸做事,是只尽其义。不计其利的、“不与火分功名”的、“不敢与父分功美”的,这种单向会,正好代换成巨子对统治者的无条件效忠,所以“忠臣之义、孝子之行,取之土。土者,五行最贵者也!”“是故圣人之行,莫贵于忠,土德之谓也!” 

  “贬天子”吗 

  在《史记》(太史公自序)里,写董仲舒论《春秋》,曾有“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③的话,但是如何贬得了天子,自古以来,就没有成功过,也没有在政治理论上建构过。结果呢,以“贬天子”为素志的知识分子,反倒一个个吃起荤来,一个个变成了帮助统治者有效统治的鹰犬:不但不能建构有效的制衡体制,反倒一再向统治者认同、共识、共同建构起临时条款式的体制,知识分子不能坚守原则,沦落至此,真可谓“自作孽,不可活”了! 

  一九八三年四月六日病中写完 

  ①董仲舒(前一七九——前一○四)号桂严子,河北枣强东人,是汉武帝时代的博士。他上课时候要“下帷讲诵”,他的学生甚至要“传此见次相授业”(间接教来教去),“或莫见其面”。早年时候,他的专心,可以“三年不窥园”;晚年时候,他“去位归居,终不问家产业,以修学著述为事”,很受人尊敬。 

  ②“三纲”之说是董仲舒提出来的。原意是君臣、父子、夫妇各尽其分,后来由《纬书含文嘉》和《白虎通》演绎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大教条,董仲舒变成了始作俑者。 

  ③《史记》原文是:“太史公曰:余闻董生曰:‘周遭衰废,孔子……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个,以为天下仪表,贬天于、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 ’”这些话,到了《汉书》(司马迁传)里,就被窜改为“太史公曰:余闻之董生:‘周道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时之不用、道之下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其中“贬天子”的字眼竟不见了。知识分子与虎谋皮,下场一至于此! 


 
李敖研究网发布
蛋蛋 制作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狱中杂记》今译

  一、方苞《狱中杂记》今译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里,当我被关在刑部监狱的时候,看见犯人死了,由墙洞里拖出去,平均每天总有三四个,不觉心里奇怪。有个曾经做过洪洞县长的杜君,站起来说:“这是生瘟疫了。现在天时正常,死的还少;过去有多到一天死十几个的。”我问是什么原因。杜君说:“这种病容易传染,生这种病的,纵然是亲人,也不敢住在一起。这监狱一共有四座老监房。每座监房有五个房间:狱卒住在当中的一间,前面有大窗通光线,屋顶有小窗透空气;其余四个房间都没有窗,可是关的犯人经常有两百多。每天天还没黑,就上锁了,大小便都在房间里,和吃饭喝水的气味混在一道。加上寒冬腊月,没钱的犯人睡在地上,等到春气一动,没有不发病的。监狱的规矩,一定要等天亮才开锁,整个晚上,活人和死人就头靠头脚对脚地睡着,没法闪躲,这便是传染人多的原因。还有奇怪的是:凡属大盗累犯,或杀人要犯,大概由于气质强悍旺盛,反倒被传染上的不到十分之—二;纵使传染上,也很快就好了。那接二连三死掉的,却都是些案子轻的罪犯、或嫌犯、或保人,是些不该绳之以法的人们。” 

  我说:“京师里头有顺天府尹的直辖监狱、有五城御史的司坊,为什么刑部的监狱还关着这么多囚犯?”杜君说:“近几年来打官司,凡情节比较重的,顺天府尹和五城御史便不敢做主;又九门提督调查抓来的,也都拨归刑部;而刑部本身十四个清吏司里喜欢多少的止副满汉郎官们,以及司法人员、典狱官、狱卒们,都因为人关的越多越有好处,所以只要沾上一点边就给千方百计抓进来。人一进监狱,不问有罪没罪,照例先给戴上手拷脚镣,放进老监房,使你吃尽苦头,在吃不消的时候,他们就教你怎样取保,保出去住在外面,随传随到;再照你的家庭、财产状况,把钱敲诈来,由他们按成派分。中等以上的人家,都尽其所有出钱取保;其次,要想解下手铐脚镣搬到老监房外板屋里去住的,费用也得几十两银子。至于那又穷又无依无靠的,就手铐脚镣毫不客气,作为样板,以警告其他的犯人。又有同案一起被关的,情节重的反能取保在外,情节轻的、没罪的,却吃着苦头,这种人一肚子冤气,没好吃没好睡,生了病,又没钱治,就往往死翘翘了。”我认为我们的皇上,和过去的圣人一样,有好生之德,每在批公文的时候,总给犯人死中求生,但现在竟有无辜的人这样倒霉的!如有仁人君子,能向皇上上奏除死刑及发配边疆的重犯外,其他轻犯和受到牵连还没定案的,如果另设看守所来关,不上手铐脚镣,就不知可救多少人命了!听说监狱本有五间房名叫“现监”的,是给涉案而没定案的人住的。如果能查出这种规定,实行起来,倒也不无小补。杜君说:“皇上开恩,规定做官的可住优待房,现在穷人住进老监房,大盗累犯反住进优待房,这中间的微妙,能细问吗?这样看来,只有另外关到一座监狱里,才能根本解决啊!同我关在一起的朱老头、姓余的青年和关在一起的同僚,都这样碰上疫症死了,论罪状,他们都是下该受重罚的小罪。又有某氏控告儿子不孝,左右的邻居都被关进老监,哭哭叫叫直从晚上闹到天亮。”我听了,有动于衷,曾拿杜君这些话来普通的问了问别人;结果大家说的一样,我就决定记录下来。 

  凡判死刑的,一经判决执行,行刑的人便先等在门外,派同党进去索讨财物,叫做“斯罗”。对有钱的犯人,要找他的亲属讲条件;对没钱的犯人,便当面直接讲条件。如果判的是剐刑,便说:“答应了我的条件,便先刺心;不然的话,四肢解完,心还没死。”如果判的是绞刑,便说:“答应了我的条件,第一绞便包断气;不然的话,绞你三次以后还须加用别的刑具,才死得了。”只有判的是杀头,才没什么可讨价还价的,但是仍旧可以扣留脑袋不给死者家属,达成敲诈目的。因此,有钱的自然甘心贿赂几十百两银子,没钱的也会卖尽衣服杂物报效;只有穷得绝对拿不出钱的,才真照他们所说的执行。担任捆绑的也一样,如果不满足他们开的条件,五花大绑时便先给你来个骨断筋折。每年秋决的时候,虽然皇帝朱笔勾掉的只十分三四,留下的有十分六七,但全体囚犯都须捆绑着到西市,等待命令。其中被捆绑受伤的,即便幸而留下,也必须病几个月才 

  能好,甚或成为一辈子也治不好的暗伤。我曾问过一个老差役说;“大家对受刑受绑的既没什么深仇大恨,目的只不过希望弄点钱而已;犯人果真拿不出钱,最后又何妨放人一马,不也算积德吗?”老差役说:“这是因为要立下规矩以警告旁的犯人,并警告后来的犯人的缘故。如果不这样,便人人都心存侥幸了。”担任上刑具和拷打的也一样。和我同时被捕受审时挨过夹棍的有三个人。其中有一个人给了二十两银子的代价,只骨头受点轻伤,结果病了个把月;另一个人给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