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出了个张居正,瞧瞧大明帝国的官场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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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出了个张居正,瞧瞧大明帝国的官场奇象-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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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这老虎是谁
  上流社会。
  这些隐身的土地,多为勋戚所占,这是一群有着血盆大口的老虎。他们终于遇到了剋星,这下子都要乖乖纳税了。
  正如张居正事前所预料,只要清查,就会有大量隐占土地浮出水面。清丈前全国土地5。1亿亩,清丈查出来隐漏土地2。67亿亩,总数达到7。85亿亩。虽尚不及洪武时期,但亦相当可观。土地总数一多,自然就实现了“民不加赋”而财政吃饱的目的。
  聪明人聪明办法,笨人笨办法,历来如此啊!
  到万历九年,清丈大功告成。张居正认为,帝国的家底既然已经摸清,全面改革赋税制度的时机也就成熟了。于是,他下令在全国推广著名的“一条鞭法”(也称“条编法”)。
  “一条鞭法”这个概念,现在已和张居正的名字紧紧挂勾,其实这并不是他本人的发明。他的功绩,就在于将其推广到了全国,解决了大明赋税制度上的顽症。
  这么大个帝国,全靠税收养着;税收制度要是长了瘤子,帝国肯定要患营养不良。
  大明帝国的赋税,分为田赋与徭役两大部分。田赋制度的改革,在嘉靖时期已经实行,基本趋于合理。现在的问题在于徭役。
  作为向国家纳税的一种方式,大明的百姓都要服劳役。以里甲为单位进行摊派。里甲就相当于现在的居民组,110户为一里,下辖十甲,一甲含10户。担任里长的,是其中田多丁多的十户。每年由一名里长率一甲服役。服役又分为正役和杂役两种。正役是替政府催征、解送粮钱,传达法令这类事。杂役是给官府和官员提供服务,包括门子、厨役、膳夫、狱卒、马夫人、水手、脚夫等等,无所不包。
  这里面的问题在于,由于江南一带征发税粮的任务太繁重,里甲的原先的每十年轮一次正役,渐渐变成了每一年轮三役,百姓不堪其苦。杂役方面也有问题,因为是按丁摊派,官绅可以免二丁至三十丁的杂役,这么一来,负担全压到了那些无田而靠劳动力谋生的百姓身上。
  有权有势的,可以免税免役;无权无势的,负担反而越背越多。
  于是富的就越富,穷的当然也就越穷。
  谁说苍天有眼?哪有?
  孔圣人只说过一句真理:“苛政猛于虎”!
  在苛政之下,彼为刀俎,此为鱼肉,何来“民为贵”?
  不过,在大明的官员中还是有正直的,并未被“利益”的猪油蒙住了心。从嘉靖初年起,就有人不断对这种“不均”提出抗议。
  徐阶执政后,毕竟是老成谋国,知道这问题的利害,便有意改革赋税制度的弊端,他大力支持巡抚庞尚鹏在浙江推广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是个什么东西?好处在哪里?如何就能便民?
  简言之——
  一,就是劳役折银,老百姓交钱顶劳役,谓之“丁银”,官府拿这个钱另外雇人应差。同时增加有田户的丁银,减少无田户的丁银,使赋役有所均平。
  二、将差役与田赋“合编”在一起,简化了手续,减少了官吏与乡绅从中作弊的机会。
  三、将田赋中的大部分实物纳税变为货币纳税,也就是“田赋折银”。把粮卖了再交钱,促进货币流通,有助于刺激当时的商品经济。
  其中最关键的,是征税由“度人而税”,变成了“度地而税”,达到了“轻重通融,苦乐适均”,不再是富人欢乐、穷人愁了。
  隆庆三年,海瑞在南直隶也开始推广一条鞭法。次年,江西紧接着跟进。两地效果都不错,“从此役无偏累,人始知有种田之利”;江南一带“田不荒芜,人不逃窜,钱粮不拖欠”(《天下郡国利病书》)。
  看来农民种田养不活自己,很少是因为种粮种菜卖不出钱的,关键就是征税太重。
  这道理,有人不知道,有人知道了也不说。
  徐阶时代,推行一条鞭法的阻力极大,有人说该法大有问题,建议废除。徐阶是个中庸的人,没下令取消,也没有再扩大推广。
  到万历初年,又有人旧话重提,说一条鞭法“害民”、“不便”。屁股决定脑袋定律,在此看得很清楚。张居正此时态度比较谨慎,他在观察。
  一直到万历五年,推行一条鞭法的地区没有什么“不便”。这一年,山东东阿知县白栋也开始推行此法。这是第一次在北方实验,反对者众声喧哗。张居正派人调查后,认为“法贵宜民,何分南北”。遂下了决心在全国范围推广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的实行,首先是小老百姓高兴。人称“盖自条编之法行,而民始知有生之乐”。为政者一句话,就解民于水火之中,有如再生。百姓之草芥命运,真是令人感叹。直至20年后,于慎行还说,他的家乡东阿至今“邑民皆称其便”(《与宋抚台论赋役书》)。
  张居正死后,一条鞭法侥幸得以保留,并并继续扩大实行,到万历十五年,云、贵、川、陕、晋诸省也已推广,大明的赋税制度彻底变了样子。
  瑞士经济学家西斯蒙地(1773—1842)曰:“赋税是公民换得享受的代价,所以不应该向得不到任何享受的人征税;就是说,永远不能对纳税人维持生活所必须的那部分收入征税。”他还说:“征税办法越使纳税人感到方便、且有能力缴付,则越是好税。”(《政治经济学新原理》)
  一条鞭法就是好税!
  它的实质是什么,古人看得清楚――“徭役公平而无不均之叹”(《明世宗实录》)。而已,而已!只有公平,只有消灭了“不均”,人才有积极性搞生产,国家才因此有源源不断的财政之“血”。
  谁说古人没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概念?此处就是一例。可叹的是,有人就是看不得“平均”二字,以为一平均,一公平,效率就没有了,就要拉了生产的后腿。
  公平居然能影响创造财富的积极性?
  荒谬以真理之名而行啊……
  ――真乃空前绝后!
  以往的“干多干少一个样”,其实枉称平均,那是一种“劳与酬不对等”的不平均。而钱多产业多的人多交税,钱少无产业的人少交税,这才是令人心服的“平均”。
  张居正在经济改革中,倡导“平均”,厉行“公平”,国家也为之大收其利。前有节流,后有开源,财政赤字化为乌有。史称“太仓之粟可支数年,冏寺积金不下四百余万”(《国榷》)。
  且张居正的改革成果,并未及身而止,而是惠及后世。万历时代由此成为大明王朝财政最富裕的几十年。前无古人,而后无来者。
  如若没有张居正,大明的“豪强之兼并”必将很快就致帝国“失血”而亡,其“贫民之困”则又不知何日得解放了!
  其实,大明的赋税改革早就势在必行,然而谁来干,谁能干,谁想干?嘉靖以来就无人能够破冰。
  此人要能总揽全局,无人可以掣肘。此人要有匡济天下之心,不因私利而退。此人要天性稳健沉毅,不轻率冒进变改革为祸害。
  天降大任于斯。
  惟有张居正!
  苛政猛于虎,他就是打虎的英雄。
  十三、孤绝者高处越发不胜寒
  张居正有句名言:“创始之事似难实易,振蛊之道似易而实难。”(《京师重建贡院记》)
  非亲身参与除弊兴利者,很难有这样的沉重之慨。
  朱老皇帝打天下、坐天下,前朝权贵已经一扫而空。他的左右也无非贩夫走卒、乡间塾师之类,本无特权可以维护。新制度的建立,无伤他们一根毫毛,所以几乎没有阻力。
  然而张居正的改革,却屡次触犯了权贵的利益。这些人,必然要以“多事”而肆意阻挠。
  在张居正执政期间,帝国的国家机构试图站在“中间立场”,平衡权贵阶级与贫民之间的利益冲突。
  这样的角色不好扮演。
  另外,张居正也并不是个完人,他也有私利、也有执政失误,也有倒行逆施。这些,都必然会授人以柄。
  因此,在他执政期间并不都是颂歌盈耳,反倒是常有“浮言四起”,平地里陡起一场又一场政坛风波。
  张居正在改革中的唯一“逆行”,在这里应当特别说说,那就是文化专制。
  本书在前面说过,张居正崇尚实学,对嘉隆以来的空谈学风颇有不满,认为“比来士习人情,渐落晚宋窼臼”(《答少司马杨二由》)。加之当时有些生员包揽诉讼,挟制官府,欺凌百姓,俨然成为“学霸”。为此,张居正曾制定了18条规章,严厉整顿学政。
  打击学霸,制止生员干政,自然是没有话说。但规定中有一条,是“不许别创书院,群聚徒党”。
  这一条煞是厉害。
  万历七年正月,有诏下,令毁天下书院。当年,共毁天下书院64处。
  这当然是钳制言路,引起了许多士人不满,而且直接激发出一桩何心隐事件。
  这个事件的主角何心隐,原名梁汝元,字夫山,江西永丰(明代属吉安州)人。后更名为何心隐。他以诸生的身份,放言时政,品评学术,其思想富于乌托邦色彩。在家乡倡建“聚和堂”,以族长身份打理本族事务,延请塾师教育本族子弟。全族的婚丧赋役,一律互助,并且想把这种“大同”模式推向全国。他认为这才符合《大学》里的先齐家、后治国原理。
  他蔑视君臣、父子、夫妇等所谓万世伦理,认为它们都不如朋友这一伦。
  他还非常热衷于政治。据说嘉靖年间蓝道行智逐严嵩,就是听从了他的密计,人谓“以计去宰相”。后来的宰辅均对他有所忌惮——这是个翻天覆地手啊。
  张居正禁讲学后,何心隐撰长文《原学原讲》予以驳斥,并且还拟伏阕告状,要与张首辅辩论一番。
  禁学令下,他视若无物,仍在湖北孝感聚众讲学。他还倡导建立独特的公社式团体,名之曰“会”,提倡在会中“老者相与以安,朋友行与以信,少者相与以怀”。因为搞这一套,他难免被一些人目为“妖人”与“狂狷”。
  张居正早就认识这个特异人物。
  在任国子监司业时,张居正曾在当时的御史耿定向处偶遇何心隐。何非常突兀地问他:“张公您执掌太学,可知道太学之道么?”张居正博学,却对这个“太学之道”闻所未闻,知道这是胡扯,便瞪着何心隐,没有好气地说:“你时时都想飞,却是飞不起来吧!”(《明儒学案》)
  张居正走后,何心隐大感沮丧,对耿定向道:“此人能操天下柄。”又说,“你记着,此人必杀我!”
  何心隐以布衣倡道,且极端狂热,这对当时处于疾苦之中的民众,不妨说也是一种安慰。张居正却对他不能容忍,授意湖北巡抚陈瑞将其逮捕入狱。陈瑞调走后,王之垣继任,于万历七年九月,杀何心隐于狱中。史书上说是“拷死”或“毙之狱”,也就是活活打死的。
  何心隐一死,名声反而越响亮。当时著名的思想家李挚写了一篇长文悼念他,称“人莫不畏死,公独不畏死”,“武昌上下,人几万数,无一人识公者,然无不知公之为冤也”。他高度赞美何心隐“斯道之在人心,真如日月之不可覆盖矣”。还说,大众虽然深信张居正“有大功于社稷,亦犹然以此举为非是”(《焚书》)。因为耿定向未能援救何心隐,李挚遂愤然与之断交。
  晚明的书院,虽不免有空谈的毛病,但却是清流所在,保留的是文化一脉。张居正想靠高压手段来禁绝,不可能有长期效果。他身死名毁后不久,各地书院便纷纷复燃,最终汇成了明末的清流大潮。
  张居正的新政因触及了利益集团,且力度甚大,遭到顽强抵制并不足怪。另一方面,自执政后,与太后、冯保相安无事,小皇帝更是在其卵翼之下,在没有权力制衡之后,人性中恶的一面也十分易于滋长。他素有刚愎自用的特点,此时就更为独断专行。这也引起了一些言官的不满。从万历三年起,弹劾张居正的风波便先后不绝。
  第一个跳出来挑战的,是南京户科给事中余懋学。万历二年五月,翰林院有白燕,内阁有碧莲早开,张居正以祥瑞呈献给皇帝。冯保则不以为然,对张居正说:“主上幼年,不可用异物让他有玩物丧志之心。”
  此事由万历下诏予以通报批评。
  张居正拍马拍到了马脚上,自然无话可说。余懋学跟着就奏了一本,说张这样做,有失大臣风范。
  小小的给事中也来说三道四。张居正心里恨恨,但忍下了没有发作。
  第二年二月,余懋学又上疏议事,批评考成法太过苛刻,并暗讽张居正是阿谀之臣。张居正看了奏疏,大怒。随后万历下诏,给余扣了一顶“此必是受了富豪贿赂”的帽子,予以革职,永不叙用。
  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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