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思想通史 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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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思想通史 第二卷-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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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民休息”,实质上只是暂时对农民采取安定的政策,以争取统治阶级所
支配的编户齐民归户籍以从事生产;暂时对诸 侯权力采取妥协的政策,从确
保地方与中央的和平共处。史称“文帝恭俭”而“好刑名黄老之术”,“景
帝遵业”而“不任儒”,其文化政策的实践意义即在于此。但是,从自足自
给的生产体制,自然会引出土地的兼并;而在“贵者即富者”的中古身分性
的体制里,诸侯王国与中央王室,特别是豪族地主和皇族地主又必然发生统
治阶级的内讧,因而地方政权的强化,遂成了中央集权的威胁或王室统治的
危机:豪族的土地占有制,遂成了国家土地所有制形式的威胁。文景时代的
政论家,如贾谊晁错等,皆以兼并为危机的证件,而归本于尊王,具理由即
在于此。汉书食货志载晁错对文帝说:
“商贾大者积貯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某奇赢,日游都市,
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
粱肉,亡农夫之苦,有仟伯之得。因某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埶,
以利相倾,千里游敖,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此商人所
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
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
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恶乖迕,而欲国富法立,不可得也。”
晁错所讲的这段话,是我们常引的文句,但其中所含的意义必须深一点
来究明。第一,汉代贱商人的法律主要指其没有土地所有权,然而事实上商
人因了交通王侯,而取得富贵,以至于和郡国诸侯相利用,威胁了皇权。第
二,皇权所尊的和现实所贵的形成了矛盾,上下好恶的乖迕,表现出皇权和
勾结商人的豪权之间的矛盾的一个侧面。第三,这里指的农民的流亡,是通
过了豪族地主阶极才成为现实,不是单纯的商人所能趋使的,而所谓“兼并”
也不是纯经济关系而成的。因此,这段话指出地方割据与中央集权的矛盾,
以及豪族地主与皇族地主的矛盾。如实言之,这都不是中世纪统治者本身所
能解决的。但是,站在中央集权的大一统的立场来看,则又是非解决不可的
紧急问题。到了武帝时代,一改“恭俭”“遵业”的作风,而毅然采行了“雄
材大略”的“有为”路线,共目的就在于要解决这一矛盾。
史称武帝的“雄材大略”,不是别的,正是为实现大一统而动员。它表
现在政治经济上,就是为了削弱诸侯王国的叛逆的基础而厉行工商汪(煮监、
冶铁、铸线)的国有政策,特别是为了打击豪强地主而强化土地国有政策;表
现在文化思想上,就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学术的统一政策。但是,
在这里,对于离心的诸侯藩王,对于兼并的豪强地主,特别是对于饥饿的农
民大众,为了使人们口服心服,更需要一套神学的正名主义。此所谓神学的
正名主义,即把儒家的以道德情操为基础的正名主义庸俗化,把阴阳家的五
行说唯理化,把汉之代秦的王朝更替,归结于奉天承运的天道的必然性,把
现实中的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说成官制象天的、永恒不变的神圣机构,董
仲舒的公羊春秋学,正是这样一套神学。汉书本传所载董仲舒的天人三策,
最足表现这一精神,例如其第三策说:
“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春秋大一统者,
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
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
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
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
这种神学,不啻是武帝雄材大略政策的代数学,因此,“武帝即位,举
贤良文学之士前后百数,而冲舒以贤反对策焉。”(汉书本传语)“董仲舒表
春秋之义,稽合于律,无乖异者。”(论衡程材篇)
按董仲舒的天人三策,作于武帝建元元年。(汉书武帝纪载于元光元年,
而司马光通鉴汉纪则上移此事于建元元年,二者相较,通鉴为正。此点,今
人史念海已有考辨,文见史与地第三三期)此时正值“恭俭遵业”与“雄材大
略”的交岔点。从思想上看,则为黄老刑名与儒家斗争极烈的顶点:前者以
宝太后为中心,后者以武帝为代表。茲列其斗争的时间顺序如次:
一、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丞
相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
奏可。??元光元年,??五月诏贤良曰:“??受策察问咸以书
对,著之于篇。??”于是董冲舒公孙弘等出马。(汉书武帝纪)
二、建元二年冬十月,御史大夫赵绾,坐请毋奏事太皇太后,
及郎中令王减,皆下狱自杀。(应劭曰:“礼,妇人不豫政事,时帝
已自躬省万机:王臧儒者欲立明堂辟雍:太后素好黄老木,非薄五
经:因欲绝奏事太后,太后怒,故杀之。”)丞相婴,太尉吩,免。
(同上)
三、辕国,齐人也,以治诗,孝景时为博士。??宝太后好老
子书,召问固。固曰:“此家人言耳。”太后怒曰:“安得司空城
旦书乎!”迺使固入圈击彘。上知太后怒,而固直言无辜,迺假固
利兵;下,固刺彘,正中其心,彘应手而倒;太后默然,亡以复辜。
后,上以固廉直,拜为清河太傅;疾,免。武帝初即位,复以贤良
征。(汉书儒林传)
四、及宝太后崩,武安君田汀┫啵砘评闲堂偌抑裕
延文学儒者以百数;而公孙弘以治春秋为丞相,封侯。天下学士靡
然风矣。弘??请??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复其身。??制曰:
“可。”自此以来,公卿大夫士吏彬彬多文学之上矣。(同上)
据史念海考辨:丞相衙绾奏请罢黜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学,系见董仲舒
于是时对策,深为武帝所激赏,因而陈奏(见前文)。是知董钟舒又为当时黄
老与儒家思想斗争的发动者:某天人三策在此一思想斗争里实有发端的意
义。而此一思想斗争上的发端,与武帝雄材大略的封建制社会奠定工程,则
恰相呼应。
说董仲舒的思想活动与武帝的政治措施恰相呼应,即是说前老是后者的
苟合取容。我们看汉书载仲舒对策是怎样揣摩武帝的意思就明白这理。但反
映了大一统的神学思想,既经发出之后,则又成了最高地主的政治斗争的原
理。例如建元元年所作第三策,其由息灭“邪辟之说”而求“一统纪”“明
法度”的政治逻辑,到了二十余年之后(公元前一四○至一一五年)的元鼎年
间,尚为武帝所实际运用:
一、元狩元年冬??十一月,淮南王安、衡山王赐谋反,诛,
党与死者数万人。??(二年)夏四月,??诏曰:“??日者淮南
衡山修文学,流货赂,雨国接壤,怵于邪说(师古曰:怵,或体述字
耳,述者诱也),而造篡弑。”(汉书武帝纪)
二、元狩六年夏??六月,??遣博士大等六人,分循行天下,
存问鳏寡废疾无以自振业者,贷与之。??元鼎二年??夏,大水,
关东饿者以千数。秋九月,??遣博士中等,分循行,谕告所抵,
无令重困,吏民有振救饥民免其戹者,具举以闻。(同上)
据例一可知:统制思想乃所以绝“篡弑”而求统一。在董生著作中有近
百条春秋传记,而言之重复其义者,莫要于非僭。王道篇说:“臣下上僭,
不能禁止,日为之食。??春秋异之,以此见悖乱之征。”据例二可知:置
儒学博士乃惜以向农民说教,使“山泽之民”“仁行而从善,义立则俗易。”
凡此,都是董仲舒承武帝意旨所演释的庸俗哲学。汉书本传又说:
“仲舒在家,朝廷如有大议,使使者及廷尉张汤就其家而问之,
其对皆有明灋。自武帝初立,??而隆儒矣。及仲舒对册(策),推
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
我们前面所歌,董仲舒的神学与庸俗哲学是武帝政治的代数学,由此可
得明证。
总之,董仲舒不仅是中世纪神学思想的创建者,而且是封建制思想统制
的发动者;不仅是中世纪正宗思想的理论家,而且是封建政治的实行家。他
的理论,通过了武帝的雄材大略的钦定,实质上确立为神学的正宗,因此他
对古代“子学”作出了否定,为中世纪“经学”开拓了地基。本傅所说“学
士皆师尊之”,本传赞所说“为群儒首”,五行志所说“为儒者宗”,皆从
此故。
第二节 董仲舒的神学世界观及其天人关系论
武帝时代的统治机构以农村为出发点,札三老五更,举贤良文学,表面
上是提倡儒学,实质上是提倡神学。为了对付豪强地主阶级妨碍皇仅的集中,
特别是为了对付农民的起义,在意议形态上不得不从天上寻找逻辑的出发
点。董仲舒谓“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正道彼此义。
这个作为上帝的“天”,是人按照宇宙的客观程序拟制的,而神学则颠
倒过来,反而说“天”为“道之大原”:这个作为上帝的“天”是“圣人”
按照自己的主观意图造作出来的,而神学则颠倒过来,反而说“圣人法天”,
单就此点而论,董仲舒的思想体系,已显然是被颠倒了的世界意议,这种颠
倒的虚伪形式,我们在后面就要指出,乃是神学目的论的形式。
我们首先要究明的是,董仲舒所说的“天”究竟是什么样的天?
春秋繁露中的“天”,有时虽泛指那种没有物质内容的数的总和(如卷十
七天地阴阳篇所说:“天、地、阴、阳、木、火、土、金、水,九,与人而
十者,天之数半也”),但此等“天”字,皆不关重要:他的中心思想,所谓
“道之大原”所从“出”的“天”,显系有神圣性的上帝。
董仲舒迎合武帝法定“大一统”的帝国所应有的“大一统”的世界宗教
的雄图,把“天”妆点成至高无上、主宰人间的、有人格、有道德意志的神。
这种迎合,不仅可以从社会意义看出来,而且在他们君臣问答之间就显示出
来。武帝在天人对策中向董仲舒所发的问题,其中就包括了答案,“三代受
命,共符安在?灾异之变,何缘而起?性命之情,??未燭共理,??何修
何饰,而膏露降、百谷登?”(汉书本传)这即是说,宇宙内的一切,从自然、
社会以至人类,都是照着天的目的意志而显现的。在这时,问题不在于“天”
是否绝对排斥作为自然界的形象和属性,而在于怎样由上帝创造它们。明显
地董仲舒的答案是:这些形象与属性已经不是作为自然而然的存在去理解,
而是颠倒过来作为“天”的有目的的安排去理解,天的自然性一旦被赋予目
的性,就必然在神学家手中成为圣光的外射。例如,天是高高在上的,无形
而有光的,这本来是人们在威党中所获得的自然的粗率的表象。但董仲舒却
用神学家的头脑解释道:“天”之所以赋予它自身以这样的形象和后性,正
足以证明“天”有一个目的,甚至这个日的之内还含有道德的动机。他说:
“天高其位而下其施,藏基而见其光(按这里一开始便把“天”
当作有意志的神来表述,接着便解释他对夭意的窥察)。高其位,所
以为尊也;下其施,所以为仁也;藏其形,所以为神,见其光,所
以为明,故位尊而施仁,藏形而见光者,天之行也。”(离合根)
高高在上,证明“天”有一个要使自己“尊”的目的;无形,证明“天”
有一个要使自己“神”的日的;有光,证明“天”有一个要使自己“明”的
目的。这就把自然的天加以目的论化而使之成为宗教的“天”了。必须指出,
这种手法与其歌是为了神化“天”,毋宁说是为了对俗世的皇帝暗示人主所
应遵守的“天圣的”道德诚合。按照“圣人法天”的公式,董仲舒立即由天
国转到人间,由上帝转到人主:
“为人主者法天之行,是故内深藏所以为神,外博观所从为明
也,任群贤所以为受成,乃不自劳于事,所以为尊也,泛爱群生,
不以喜怒赏罚,所以为仁也。”(离合根)
“天积众精以自刚,圣人积众贤以自愿,天序日月星辰以自光,
圣人序爵禄以自明。”(立元神)
董仲舒便是这样从“天”的目的意志中找到了人主所应遵循的道德法,
并且从人主所需要的道德法中窥旦“天”的目的意志。如果说,基督教有圣
父、圣子、圣灵的三位一体,佛教有佛、法、僧“三宝”的三位一体,那末
董仲舒所企图提供的正是天、道、圣人的三位一体——在这里,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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