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1][1].梁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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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1][1].梁文道-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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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的情况,于是有了“审议式民主”的理论和投票前政策讨论日的建议。由于财团势力高涨,政圈权贵勾结商界精英的问题日渐肿大,所 

以才有左翼学者勾勒出种种代议政制之外的“激进民主”构想。可见即便是国人心目中最成熟的民主国家,也还大有改善的空间,我们又怎 

能奢求台湾地区在十几年间变得毫无瑕疵呢? 

   民主或者不民主,从来不只是有无之间的是非题;我们不能以为从威权体制到民主政体就是个从无到有的简单一跃,或者开电灯般地 

一按按钮就有了光。相反地,民主没有终点,它是一条漫长的演进过程。不只如此,民主也是一种十分脆弱的机制,一个业已民主化的国 

家不仅要面对种种问题,甚至还会往后倒退。因此,政治学界除了研究民主化的进程之外,近年也越来越关注“去民主化”这种昔日不受重 

视的现象了。 

   其实,单是从各路记者在台湾大选期间得到的透明化招待,与各派政治人物的开放态度,我们就该为台湾短短十多年间的变化感到讶 

异了。可别忘了,不过二十多年前,参加示威游行还是一件令许多如杨照这般反对派要打从心底发慌的大事。 

   台湾在过去十多年间产生的各类困难,多是民主转型的问题,多于民主体制本身的毛病。民进党和绿营分子喜用“转型正义”(transitional 

justice)去包装诸如“中正纪念堂”更名等刺激民粹的行动,固然是滥用和误解了此一概念。不过话说回头,“转型正义”本身确实是很值得重 

视的课题,由威权体制蜕变为民主政治,一定会有许多前朝遗留下来的社会隐疾需要省思清理,绝对不是一两场选举解决得了的。例如民 

进党政府最爱用来“消费”国民党的党产问题、白色恐怖与“二二八事件”,这全是两蒋在位时埋下的政治包袱,民进党借之炒作固然不对。 

但要是国民政府当年早早自行了断党国不分的恶习,早早清理自己犯过的错误,连战和马英九等后人又何须一而再再而三地为此受辱呢? 

台湾的民主实验充分显示出了转型的艰难。如果迟早要踏上这条不归路,那么一个具有威权性格的政府就该及早准备,明智并且负责地为 

未来铺下更顺畅的路基。 

   说到基础,很多人会说民主很讲究人民素质,以台湾当年的平均教育水准和财富积累,一路走来尚且跌跌撞撞,更不用说其它地方了。 

这也没错,实行民主是很考究人民的“公民能力”(civicliteracy);但我们又不能等到大家都把书念好了,考试也及格了,才开始试行民主。 

因为“公民能力”的培养,除了教育之外,更要依靠实践。例如“公民能力”其中一个最重要的要素,理性沟通与妥协的能力,它不是从书上 

学来的,而是来自言论开放的环境中的日夜浸染,来自参与决策过程的经验积累。就像游泳,没有人是在陆地上学会游水的,你不大胆下 

水摸索,你就一辈子也别想成为游泳健将。 

   如果这回台湾选举的胜利者是八年来劣迹斑斑的民进党,顶多也只能说是台湾人民民主学步的临时顿挫,前路漫漫其修远兮。从这种 

历史的宽度来看,台湾人现在表现出来的成熟反而是奇迹了,社会变化的过程竟然可以快到这个地步。我想起了人人称羡的香港廉政,其 

实它也只不过有二十多年的历史罢了,在我成长的上个世纪七十年代,香港还是个警察四处索贿的地方,你能够相信吗?政治的改革,社 

会的变化,固然要放在足够长远的尺度下衡量;可一经启动,它有时又会迅速得出人意表。 



                           原题为“假如民进党赢了,民主就是个坏东西吗”,刊于《南方周末》2007年11月14日 



民意:官员需要公布自己的电话吗 



   据说中国的政治越来越开明,越来越注重民意了。证据之一是有些地方官员开始公布自己和下属的电话,欢迎人民随时致电。证据之 

二是两会期间,各大网站论坛都开了专页让网民提意见给领导人,因为领导人会上网收集民情。 

   可是在我看来,在国家两大民意代表机构正在召开一年一度最重要的大会时,这些好消息简直就是最好的讽刺。假如政协和人大真能 

如实代表全国各地各阶层的民意的话,假如他们全都有机会把自己在不同地方不同领域收集到的意见带到最高层级的话,假如整个政府的 

决策真的来自于对这些意见的尊重和分析的话;我们还用得着让那些用心良好的官员忙着接电话,还用得着领导人在网上“微服出访”吗? 

   没错,即便是号称最民主的国家,也会有民情不能上达,政府行动不完全依循民意的时候,用政治学的术语来讲,这叫做“政治沟通 

失效”。无奈的是,只要有一个规模不算小的行政部门,只要走的是代议民主政治,这种政治沟通的失效就必然存在,问题是程度上的大 

小。那么,中国的政治沟通失效是严重还是轻微呢? 

   理论上讲,中国的民意传达机制应该是很厉害的,因为我们根据对两种政治力量主轴的分析,分别建立了涵盖面极广,层级相当精细 

的两大套体制,也就是人大和政协了。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还会不时听见有些地方的百姓要高呼“请温总理过来看看”?为什么我们还会 

看见有那么多的网民在论坛上声称自己要反映底层最真实的情况呢? 

   也没错,任何政府都要在既存的议会和民意机构之外另开蹊径,或者经常委托专业机构做民意调查,或者仰赖专门的智囊组织时刻跟 

踪舆论以归纳民意的走向。然而,这一切要不是为了比反对党更快更准地掌握民心,就是要弥补既有机制的种种不足。而原来那些正式的 

民意代表始终是政治沟通的骨干,再不济也不能变成纯粹的装饰。 

   每次看见那些穿着少数民族服装的人大代表在镜头前端坐听讲或者埋头笔记,我都会生起奇异的感觉。这些代表平常也会这么穿戴 

吗?我想不会。我知道在这么重要的时刻,如此着装其实是个很重要的表态,他们要在这一年一度的盛会里昭告天下:我是代表。 

   每次看见美国媒体煞有介事地在报刊的小花边上报道总统如何亲笔回复一个七八岁的小孩的来信,甚或打电话去和他聊天,美国的读 

者大概也会莞尔。因为他们知道这是白宫几成习惯的表演老招,明明有现成的民意机构在运作着,总统他老人家偏要来这招表现自己的亲 

民,表现自己率领的政府是何等地重视民意。 

   其他人当做花招的东西,在我们这里竟然有点“玩真”的意思。如果官员非得要回复电邮和接听电话才叫做开放问责,我们是不是出了 

点问题呢? 



                                      原题为“听电话的政治学”,刊于《南方都市报》2008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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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一):为什么有时候它是不道德的 



  想像这样一个情景:不知道为什么,有一个地方的居民突然全部迷上了生命意义的问题。他们不只躲在家里沉思,而且还在街道、商 

店和公园这些公开场合里热烈讨论做人有什么意义。日复一日,如此下来,这个社区的上空仿佛蒙上了一层阴影,大家都活得非常沉重, 

甚至生无可恋。终于到了忍无可忍的那一天,这个社区的主管部门提出了一个惊人的方案,与其继续沉溺在无边而磨人的争论之中,不如 

以实际行动解决大家的痛苦。什么实际行动呢?那就是以公投的方式去决定全体居民日后的生命走向,要不就是忘掉这个问题然后行尸走 

肉般地生活下去,要不就是集体自杀一了百了。 

   这叫不叫民主呢?假如我们宽泛地把民主界定为一种集体决策的方式,那么全民公投当然是民主的。这又算不算是一种合理解决问题 

的办法呢?那就要看它想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了。如果这个社区的公投结果出来了,五成多的居民都选择了自杀,剩下那四成多的居民是 

否也该遵照民主原则跟着去死呢?当然不能,因为我的生命是我自己的,再怎么讲究民主,也不能让其他人替我决定做人活着到底还有没 

有意义。这个例子当然很极端也很荒谬,现实里不可能有机会出现。可是我想用它说明的道理却适用于最近发生的一个新闻事件上,那就 

是北京酒仙桥“危改拆迁”的全民公投事件。 

   居民迁拆是近年中国面对的一大社会问题,许多矛盾和冲突都来自政府和发展商的权力过大,而最受到影响的居民则根本没有说话表 

态的机会。其实整部人类城市空间发展史就是一个权力分配与斗争的历史。在现代市场经济的笼罩下,哪些建筑应该拆掉建新楼,哪些人 

可以住进城中心,几乎全是国家机器由上而下的“神目式”(God’sview)规划观与资本的逻辑来决定的。但是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居民参 

与的规划方式开始在西方兴起。许多城市都有过成功的经历,既能民主地解决权力分配的问题,也能在维护老区和城市更新之间找到平衡 

之道。今天的中国,最宜大规模地引进这套已经发展了数十年的规划方式。 

   然而在酒仙桥这个北京有史以来最大的“危改拆迁”工程里,发展商和当地政府部门却破天荒地想到了“全民公投”这一招,让居民决定 

要不要接受当局提出的方案,是该搬还是不搬。很多人都说这只是“表面民主”甚至“假民主”;把原以为会博得一片掌声的当局骂得十分不堪。 

   在我看来,这还不是民主真假的问题,而是投票这种决策手段适用范围的问题,例如个人房产的归属到底可不可以让包括我自己在内 

的集体来决定呢?在这个问题的背后,我们会看到一个更深层也更根本的概念,那就是权利了。现代权利观其实包括了一揽子的基本人权, 

其中最核心的自然是一个人对自身生命和身体的自主权,由之派生的最重要权利则是财产权了。但在现代民主运动史上,财产权起到的作 

用反而更大。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构思的契约论,就是假设人民为了维护自己身家性命和产业的安全,才愿意把部分权力让渡给君主与国家。 

而在实践上,现代民主强调的人人平等则是来自罗马法有关财产的规定,中古封建时代延续了这套规定,保证有田土的领主也拥有相应的 

司法地位和政治权利,使得后来迫使英国国王签署《大宪章》的贵族们有理有据。总而言之,财产权是一种核心人权,不能被人用“民主” 

的方式削夺,因为它正是民主的基础之一。 

   因此,用公投决定一个区的居民接不接受拆迁,其荒谬程度仅次于用公投来决定大家要不要自杀。酒仙桥“危改拆迁”事件是一个上好 

的教科书案例,可让大家上一堂人权课。 



                                  原题为“西方传媒持有什么偏见”,刊于《南方都市报》2008年06月21日 



投票(二):不是民意的表达,而是民意的决定 



   平均一个星期就会接到一次这样的电话录音:“你好,我们是××报业的调研中心,现正进行一次电话民意调查……”每一次我都立刻挂 

机。如果是真人打来的,我也总是有现成的理由拒绝:“对不起,我在媒体工作,按照问卷调查的常规,是不能接受访问的。” 

   活在香港,有哪一个人没碰到过这类调查?香港人每天都在发表意见,而且是对每一项事物都有意见。民意调查已经变成我们日常生 

活的一部分了。这周日就是香港立法会选举的投票日。据调查显示,这一届的投票率有可能会比上一次低。一位茶餐厅的茶客告诉我:“那 

是因为民意调查做得太多。既然我们的意见早就被反映过了,干嘛还要去投票呢?” 

   这让我想起多年前教书时,一个学生的疑问:“如果民意调查做得够科学,那种针对单项议题的公投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其实,各 

国大选的票站出口调查早就准确得渐渐迫近真实的选举结果,会不会真有这么一天,民调成为民主制度的主要工具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 

前,让我先绕个大弯,谈谈所谓的“网络民意”。 

   近年来,内地许多政府部门纷纷在网络上公开征求人民的意见。各地各级官员领导,也不时上网会会网民,回答几条网友提问。我真 

心相信,他们平常有空是会上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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