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义从陀斯妥也夫斯基到沙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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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义从陀斯妥也夫斯基到沙特- 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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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此外,在他的作品中,他报告了一些病学理上自我蒙骗的个案,而这是佛洛依德的学说所不能解释的。

    譬如说,有一种现象,由于婚姻的不忠实,妇女们会得不感症;这种情况是,她们自己隐藏的并非沉入黑暗中的复合体,而是那些在客观上可以发现得出来的行为动作,这些动作,当她们去实行时,自己是不会不知道的。事实上,有些做丈夫的常常向斯提克说,他们的太太有明显的享乐表现,然而这些太太当被问及的时候,却严厉否认。在此,我们发现到一种分离类型。斯提克所能供给的质料告诉我们,这些病理学上不感症的妇人,故意使自己分离于她们所惧怕的乐趣;有许多例子说明,在性行为的时候,她们把念头转向日常杂物,算她们的家务,这能够说她们是无意识吗?然而一个将自己同自己所经历的乐趣做如此分离的不感症妇人,并非讽嘲性地和彻底地同自己一致;她之所以如此,乃是为了向自己证明自己不感。事实上我们必定会碰到这种自我蒙骗的现象,因为用之以使自己在所经历的乐趣中不在现场的努力,正意含着对这种乐趣的承认,以便否认它。然而如此我们已不在心理分析的范围内。潜意识的方法,一方面,由于破除了心理的统一,它无法解释在一开始它要解释的东西;另一方面,自我蒙骗的行为有无限的型态存在着,这

    ①见Nouvele

    Revue

    Franca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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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3存在主义

    些行为明显地摈弃这种解释,因为在本质上它们就意含着它们唯有在意识的半透明状态才能出现。我们发现,对我们所意图解决的问题我们尚未触及。

    Ⅱ。 自我蒙骗的类型。。。。。。。

    假如我们要摆脱这项困难,我们就必须对自我蒙骗的类型做更进一层的察看,并试图对它们作一描绘。这一种描绘或将使我们可以更为确切地确定,构成自我蒙骗之可能性的条件,这即是说,可以回答在一开始时我们所提的问题:“假如人是可以做自我蒙骗的,则他的天性必然是什么样子?”

    举一个例子:一个女人答应了某一个特定的男人与他第一次出去。她知道得很消楚,向她说话的这个男人对她所怀的希望。她也知道或迟或早她总要做一个决定。然而她并不想去认清这紧急情况;她只关心这同伴的可敬与体贴态度。

    她并不去了解这种行为是想达成我们所称之为“第一步接触”

    的行为;这就是说,她并不想去知道他的行为所表现的时间发展的可能性;她把这些行为局限于它的当前状态;她不想去理解他对她所说的话中表面的意义之外任何其他的意义。假如他对她说:“我觉得你十分具有吸引力!

    “她就会把这句话的一切性的背景解除;这说话者所说的话,所表现的行为,她仅赋予直接的意义,而且只是客观性的。对她说话的男人在她看起来是诚实可敬的,如同这张桌子是圆的或是方的一般,或如这片墙是蓝色的或是灰色的一般。以这种方式,她赋予这说话的实质乃是永久的,如同物体的实质,只是其实质的严格呈现,投射于时间之流而已。这是由于她并不十分想知道她所需要的究竟是什么。在内心深处,她很清楚她所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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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主义113

    的欲望,然而酷烈的及赤裸的欲望却会羞辱她并且吓着了她。

    然而,对她仅仅是尊敬,她却觉得不够迷人。

    为了满足她,必须有一种情态是对她整个的人格而发——这即是说,对她整个的自由而发——而这种行为,又转过来承认了她具有自由。

    然而同时这种情感又必须是全然欲念的,即是说,必须是以她的身体作对象而发的。这一次她要拒绝了解这欲望的本来面目;她甚至连一个称谓也不给它;她只在这种限度之内去了解它,即,它超越它自己,成为羡慕,尊敬,并且它完全被吸附于它所产生的较为精美的形式中,它除了温柔与鲁莽之外没有任何其他意含。然则设想现在他握住了她的手,他的同伴这一场举动,由于唤起她做一个即刻的决定,而冒着改变处境的危险。把手留在他手里,是接受挑逗,是答应了他。

    把手撤回来就破坏了给予这个时刻以魅力的不稳定的、受了干扰的和谐。她的目标唯有尽可能拖延做决定的时间。我们知道下一刻所发生的是什么:这位年轻的女士让她的手留在他手里,然而却不注意到她把它留在那里。

    她不注意它,因为她在这时刻变成了完全智性的人。她把她的同伴拉到感受性的思考之最高领域:她谈起生命问题,谈起她的生活。她以她最重要的层面来表现她自己——她是一个人格,一个意识。在这个时刻她已完成了灵魂与身体的离异;她的手留在同伴的两只温暖的手中间——既非同意亦非拒绝——仅是一件事实。

    我们要说这个妇人是在自我蒙骗之中。然而我们立刻又看到,为了让自己停留在这种自我蒙骗之中,她运用了许多不同的步骤。她解除了她同伴行为上的武装——把它们约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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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存在主义

    为仅仅它们本身所是的样子:这即是说,这行为只存在于它们本身的状态。然而她又允许自己享受他的欲望——以她不把它们当作它们所是的状态为限,以把它们认作是它们的超越的状态为限。最后,当她一边深深地感觉到她的肉体的在场——可能到一种扰乱她的程度——一边又认知自己不是自己的肉体,并且似乎是从高处在思考它,把它当作一个事情发生在它身上的被动物体,然而事情的发生却是既不可挑起又不可躲避的,因为它的一切可能性都是在它之外。在这种自我蒙骗的许多层面之中,我们发现了什么样的统一结合呢?

    那是某种技巧,用以组成互相矛盾的概念,这些概念在其本身之中,把某个理念及这个理念之否定,结合在一起。如此酿成的概念,利用了人性的双重资本——人类同时俱是事实(facticity)以及其超越(transcendence)。人类实况中的这两个层面,事实上能够、并且应当能够达成一种有实效的协调。

    然而自我蒙骗既不希望协调它们,又不想把它们笼罩在一个综合之中。自我蒙骗在肯定它们的同一之际,又保持它们的分别。它一定要肯定事实,视之如同超越,并肯定超越,视之如同事实——其所运用的方式为如此,即是,当他认知其一之际,立刻发现他遽然面对另一个。

    在某些名言中,我们可以发现到自我蒙骗的典型公式——这些名句都是经过正确孕育,而能述明自我蒙骗之全部效果的。

    例如让克。查尔多纳(Jacques

    Chardone)

    的一本小书的书名:《爱比爱更多》。在此处我们看到当前的事实爱(“两个皮肤的接触”

    ,肉欲,自我本位,普鲁斯特(Proust)

    的嫉妒机械说,亚德勒Adler的性之交战等等)

    同超越爱(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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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主义313

    利亚克(Mauriac)的“火之川”

    ,对无限之渴望,柏拉图的生命本能(eros)

    ,劳伦斯的深沉的宇宙直觉等等)如何结合在一起,在此处我们离开了事实,而发现我们自己突然越过了当前的与事实的状态,越过了心理学范围,到达了形而上的中心领域。另一方面,沙蒙(Sarment)的一篇戏剧的名称《我比我自己伟大得多》,同样表现着自我蒙骗的性格,它把我们首先抛入充分的超越之中,以便突然将我们拘限于我们的事实元素之狭隘的范围里。同样的结构我们可以在下面的句子里发现:“他已经变成他原来的样子。”也可以在它同样有名的对偶句里发现:“永恒终会把每个人都变成他自己。”

    我们都十分了解,这些不同的公式所呈现的仅仅是自我蒙骗的表象;它们之以如此困思的(paradoxical)方式来表达,显然是为给心灵一个冲激,并用谜团来使它羞困,然而我们所关怀的正是这个表象。在此处所当注意的是,这些公式并未建立新的、具有坚固结构的理想;相反地,它们之所以形成,就是为了停留于永久的分离状态,以便任何时候它们都可以从自然的现况溜入超越,并且从超越溜入现况。我们可以看出自我蒙骗对于这些判断的应用,这些判断的目标全然在于建立“我不是我所是”。设若我不是我所是,譬如说,我就可以认真地考虑一下别人对我所做的不利的批评,严谨地询问自己,并可能被迫承认其中的道理。然而,谢谢超越,我并不完全受支配于我所是的状态。我甚至可以不去考虑对我的谴责的正当性。

    正如同苏姗对费加罗所说:“证明我对就是承认我可能会错。”

    我是立足于一个谴责所不能触及的层面,因为我真正所是的,乃是我的超越面。我从自己逃脱,我躲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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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3存在主义

    自己,我把我破碎的旧袍留在吹毛疵者的手中。然而自我蒙骗所必须的暧昧是来自我在此处肯定我是我的超越,其情况就如同我是某种东西。只有如此,事实上,我才能感到我逃脱了一切谴责。就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那么年轻的女士才把那使人羞辱的欲望净化了。

    (这欲望是她连名字都不肯给予的)

    ;——其方法是把它视为纯净的超越。然而,“我比我自己伟大的多”这句话,却在把我们的超越变为事实之际,做了我们的种种失败与脆弱的无限借口。同样,这位年轻的弄情女性以如此的程度支持着超越,致使她的赞美者对她的尊敬与推崇早已存在于超越层面上。

    然而她又拘捕住这超越,用当前的一切事实来胶着它,它是一种被拘捕了的超越,它已不再超越自己迈向任何东西。

    但是,虽然“超越——事实”这一趋变概念是自我蒙骗的最基本工具,它却不是唯一的。我们可以同等运用由人性实况抽绎出来的其他双重性;人性实况,我们可以粗略的说,它的为己存在(being-for-itself)寓含着为他存在(being-for-others)。在我的任何行为中都可能聚合着双重顾虑,我自己的以及他人的。在这两种状况中,我的行为不会呈现完全相同的结构。然而正如稍后我们将看到的,在我的存在这两重层面上,我的存在并没有表面上的不同,以致我对自己似乎是真实象,而他人仅有关于我残破不全的影象。我的“为它存在”及我的“为己存在”所具有的同等存在尊严,允许着一项永久不可分割的综合,以及从为己存在逃入为他存在,并从为他存在逃入为己存在的永久游戏。我们也看到我们这位年轻的女士对“在世界中间存在”

    (being-in-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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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主义513

    midst-of-the-world)所做的运用;这即是说,在其他物体之中做为一个被动物体——以便使她突然脱离她的“在世界上存在”(being-in-the-world)的诸种功用(functions)

    ;这即是说,从(导致某一个世界之存在的)个人存在,用投射作用,使自己越过这一个世界,而投向自己本身的诸可能性。最后,我们也得述及那混入耳目的“综合”

    ,它一直扮演扰乱当前状态的角色,即是,在同时我肯定我是我以前的样子(他深思熟虑地拘限自己于生命中的某一时期,而拒绝考虑他此后的变迁)

    ,又肯定我不是我以前的样子(在谴责与怨恨面前,他由坚持自己有自由,以及永久性的新生,他将自己脱离他的往日)。

    在这些概念中——这些概念在推理过程中仅是过渡性的角色,在结论中被撤销,如同医生眼中的忧郁症——我们再次发现相同的结构。对人性实况,我们必须以其为一种是其所不是,又不是其所是的存在来处理。

    然而,即使为了这些分离概念能够获得一种存在的借口,能够向意识显现出来(即使是片刻,即使是一瞬即过)

    ,所必须的又是什么条件呢?对于诚实——这一自我蒙骗的对偶体——作一番观察将是有益的。事实上,诚实是一种要求而不是一个状态。那么,其所要求达到的理想是什么呢?必须“一个人对他自己只能是他所是”。然而这不亦就是本质实在(in-itself)

    的定义吗?——或者,这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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