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之旅》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智慧之旅- 第13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可能因为我学的是生命科学,我很容易受到生命现象的吸引。回想当年读农的肇因,到如今走上这条狭路,人生实在是难以思议。可是从时空流程的角度来看,这一切却又因果爽然,毫厘不差!
  也许有人会认为一个已知时空流程的人,生活顿失新鲜,活着必是兴味索然。事实上并不尽然,就以一本好小说、一部好电影为例,每看一遍,就有一番崭新的认识,虽十次百次而不厌烦。小说比电影更耐看,因为电影受到视觉艺术的条件限制,象征的想象空间太小。理论性的书籍更是不可思议,虽千遍万遍,永远都有挖之不尽的宝藏。
  人生就是一本活书,每一个人就是那本活书的作者兼主角。书写得好不好责任都在自己,推卸不得!那些已经知道大概结局者,下笔之时不至于犹豫、迟疑而失去方寸!至于有一些人倒果为因,或炫耀一己所知,或以先知之态,争名夺利。这也不值得担心,流程已定,孙悟空翻不出如来佛的掌心!
  不知时空流程者,人生虚虚实实,变幻难测,让每一个局中人辗转留连不已。正因为对有些事物讳莫如深,人们才会被它吸引,七情六欲随之翻转,患得患失,浑忘了自我。哪怕是一场球赛的输赢,一个故事的结局,甚至路旁几个人的交头接耳,不论是否关系到切身的利害,人总想知道后果如何,才能心安。
  这种现象就是好奇心的表现,好奇一定是基于外来的因素,一旦人对好奇的事物能加以思考,一步一步地深入下去,心中无时无刻不绕着它转时,好奇便成了兴趣。
  年轻时我常以自己的兴趣广泛为荣,几乎可以说对什么都有兴趣。东摸摸,西学学,到后来样样都懂一点,却样样稀松,没有一样可以拿得出手。
  有很多人都是如此,直到青年时期过去了,才悔恨没有学到一技之长。唯一不同的是,我没有气馁,虽然马齿渐增,还在不停地摸索、学习,终于在无数的机会中,找到了一项值得全心投入的,然后放下一切,专心一致地钻研下去。这时,由于我过去涉猎得广,所以考虑的角度、进行的方向以及解决的办法也比较完整。
  常有人说,我之所以能坚持下去是因为我对计算机工作很有兴趣。这话说对了一半,我的确时时刻刻都在研究它,我知道如何激发自己的好奇心,所以对任何事物都会产生兴趣,并不仅于计算机而已,只可惜生而有涯,无从一一深究。
  人人希望从事有兴趣的工作,都认为兴趣的有无攸关事业的成败,连教育心理学上也强调设法培养学子的兴趣。可是如果不了解什么是“兴趣”,不知道人如何感兴趣,我们又怎么去培养?怎么令人人都从事有兴趣的工作呢?
  人们对兴趣过于依赖,又不了解兴趣的本质,便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智力浪费。尤其是年轻人,他们经常振振有词地说:“我对这个没有兴趣!”没有兴趣就不愿意学,没有兴趣更不肯做。好象活在世界上,就应该有一种适合他们兴趣的事物,在那里等待着,一直到小王子、小公主兴趣来了,天下就太平了。
  当今是物质文明的盛世,婴儿有婴儿的玩具,儿童有儿童的玩具,男男女女,从小到老都有各式各样的玩物,除了商业上的牟利目的外,这些产品无不是为了迎合人的兴趣。人们被外在的各种“兴趣”吸引着,东玩玩,西摸摸,在那精巧绝伦的功能之诱惑下,兴趣不断地转移,从生到死都沉迷在兴趣中。
  物极必反,盛极必衰,人的智力本是求生的工具,既然一切都已完美无缺,人还有什么值得去劳神费心去思考的?不事思考,大脑就如同未经雕琢的石头,所有的智力功能无从建立。久而久之,大脑中只有一些对“兴趣”的记忆,一旦遇到需要应变,或者是面对求生存所不可避免的枯燥工作时,人就沮丧烦恼、痛苦不安了。
  从各方面看来,人最大的特征在于大脑思考的功能,从幼年到青年时期,正是大脑可塑性最强的阶段。如果不先把思考所需要的资料、方法以及习惯在这个时机中建立起来,以供未来之需。等到步入壮年,一切都已成型,想要思考就再也不可能了。
  人在学习的过程中,当一些观念能与个体的经验相印证时,人首先得到的是认知的感受。那是一种新奇的、突然间由茫然变得明晰的感觉。这时若有良好的导引,最容易让人产生好奇。但如果基本知识太少,未知因素太多,虽好奇而得不到满足,仍然不能形成强烈的兴趣。
  所以,不断地引起好奇,不断地予以满足,更要适时地增加深度,让学习者自行思考。只有在大脑的思考经常被这种好奇所占据时,才是发自内心、具有动力的兴趣。就如同生命力一样,在自我追求中,自行获得满足,不断前进。
  兴趣和喜欢有很大的分别,“喜欢”是自我主观的心理状态,而“兴趣”则是人对事物的心理现象。比如说当某种刺激使我们的生理感官感到愉悦时,我们会“喜欢”那种刺激。而只有在对那种刺激产生的结果感到好奇,希望了解更多时,才叫做“兴趣”。
  有人喜欢看电影,这不表示他对电影一定有兴趣;喜欢一个人,也不见得是想了解那个人。当一个人对某一件事发生兴趣时,可能只是对其中的因果,也可能是对该事的利害关系感兴趣,至于喜不喜欢,与上述两个情况并没有绝对的关系。
  状态是指事物在一段时间中发生的现象,常随着情况变化。人心在各种条件的影响下,自我意识对有利条件的感觉称之为喜欢,喜欢的结果,若能引发生理心理的兴奋,便是高兴。而利害经常是无定的,很可能为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原因,勾起了记忆中不愉快的经验,喜欢的条件就丧失了,状态也随之而变。
  现象是事物的表现或呈象,其改变的因素比较容易分析。以兴趣为例,其原因之一是当人接受了某种刺激或者认知了某一事件后,在联想作用下,与另一系列经验发生关联。如果该系列经验尚未完全被认知,电路似通不通,人便有了“疑惑”的感受。再若该系列经验与主观有利的感觉相关,人便会希望解决此疑惑,这才是好奇。
  如果好奇很快得到满足,原因消失,现象没有了,也就失去了兴趣。若好奇无法获得满足,人也难以长期保持兴趣,当然,这又得视好奇的强度及利害的程度而定。
  另一种原因是心理的认知利益,利益是人追求的目标,在心理活动过程中得到利益的认知时,便继续刺激心理,如此循环下去,即形成兴趣。
  因此,要培养人的兴趣,首要的条件是引起其好奇心。其次是逐步在心理上满足其好奇,同时提供更深一层的未知条件。等到人对该问题有了完整的认识,能够自行设法解决其疑难,自行发掘更多的问题,这样循环不已。由于任何事件的因果永无止境,只要在人的能力范围之内,其兴趣就可以一直延伸下去。
  好奇心又当如何满足呢?当人对问题尚未充分了解前,答案的正确与否并不重要。在这种情况下,物质或精神的奖励经常是最有效的方式。因为在没有养成自信心之前,人皆崇信权威,奖励是权威者肯定其价值的具体表示。只是应该注意奖励的时机,千万不可让受奖者误解或养成习惯。
  直到今天,我的兴趣还是太广,偏偏时间太少,对计算机的责任始终无法推卸。计算机占掉了大部分的时间,其它能分配的就不多了。
  离开台北时,我买了不少油画材料,满以为每个星期天都可以誊出来画画。孰知人算不如天算,每次一拿画笔,总是身不由己,被计算机缠得动弹不得。
  音乐、艺术是最不能轻忽的情人,她们没有三从四德的观念。只要三天不见,她们就背叛了你,偏偏她们又令人难以割舍,打从灵魂深处,一声声孤独的祈祷,无不渴望着她们的抚慰。理性与感性的人生,毕竟是两条互相偏离的航道。
  一般说来,维持兴趣最理想的条件,当然是有利可图,“利”是生存的保障,能终日生活在有兴趣的事物之中,谁不向往?可是人很难控制自己,再有兴趣的事,日子一久,变成了例行工作,就会心生厌烦。最糟糕的是有些人只顾兴趣,做起事来,兴致冲冲地,先做他有兴趣的,其它便丢到一旁,不加理会。这种人多半只顾自己,不切实际,终生难有一点成就。
  不论做什么,也不论喜不喜欢,能够创造自己的兴趣,才是一个人成功的秘诀。其方法是在工作时,先用心了解工作的性质,再设法把工作做得又好又快。人只要把心力投入工作中,自然而然会产生一些疑问,譬如怎么样才叫“好”、“快”?用什么方法可以达到?在这种目标的驱使下,为了要解答这些疑问,就会产生好奇。这时人的意识被思考占据了,取代了烦恼厌恶的心绪,兴趣之引人入胜,正是如此。
  不过,要小心慎估自己的能力,目标不要订得高不可及,一旦不能达到,就会泄气。也不能订得太容易,那样没有挑战性,又给自己一个自我敷衍的机会,最后一定不了了之。我曾看过一种狗拉车比赛的节目,人坐在车上,用竿子吊一块肉,悬在狗的面前,狗看到肉就追,车子也就被拉着前进。如果肉吊得太远,它可能失去了兴趣,再如果被它一口咬到,则目的已达,自然就不拉车了。
  人生说穿了正是如此,自己在自己前面悬一块肉,可望而不可及,总比被别人鞭策愉快些。虽然我们经常只是为了生活而工作,但是创造一点兴趣,给自己一个学习磨练的机会,比起满心烦苦,从早上煎熬到晚上,厮混一辈子,岂不是要好得多?
  《道德经》第十三章曰:“宠辱若惊,畏大患若身”。人生是个试场,对一般人而言,生老病死是考题,畏大患若身是考不及格。对真有根性的人,《易经》才是考题,考的范围就是宠辱、得失。
  考完试,心情轻松,才有机会观察身边事物。
  有一只三个月大的小白流浪狗,有一天钻到我们院子里的车子底下,死赖着不肯走。来者是缘,缘聚都兰山下,故此沉冰玉将之命名为“都都”。
  都都从来不随地大小便,除非是吃太饱了,它吃饭也从不挑剔,把地上的饭粒舔个精光。它不喜欢洗澡,从来不接近浴室,喜欢以穹天大地为床,不肯进入为它准备的狗舍。一听到门口有摩托车声,它就会躲到门后,等车过去后,兴奋地在车后狂追狂吠,捉狭那些可怜的骑士。等到要挨打时,它就会赖在地上,装出一副乖宝宝的模样。
  我们还收留了一只小黑狗,在腹部被汽车辗伤后,我们在路边捡回来的一条小命。偌大的庭院,两个狗东西就像游手好闲的武士一样,每天从前院追逐到后院。凡是可以动的蜥蜴、爬虫与老鼠,甚至于能飞的麻雀和蜻蜓,都是它们幸福童年的玩伴。
  初来时,叶乡长好心送来一只活公鸡,我们不忍杀害,便放养在院子里。几个月下来,那只鸡长得生猛雄俊,每天天还没亮,便煞有介事扯开嗓门鬼叫。后来有了狗,狗不容鸡,鸡比狗凶,常常追得一院子鸡飞狗跳。我们决定把鸡杀掉,由我面授机宜,临时教了小封两手刀法。
  杀鸡时,我在厨房烧开水,突然觉得院子里寂静无声,出外一看。小封满身是血,手提菜刀,身后躲着缩头缩脑的沉冰玉,另一边是王传宏,一副准备跑百米的姿态。而在小封面前约五尺处,伫立着那只羽毛倒竖,精神抖擞,脖子上鲜血直冒的无头小公鸡!
  它显然不了解,为什么这些平日仁至义尽的无尾动物,会不顾日日啼晨的苦劳,下此毒手?都都也不解,何以它的玩伴一到我们手中,就血流五步!
  由于沉红莲不忍遗弃都都,两年后搬家时我们把它带到了杨梅,不仅玩伴没有了,活动空间也受到很大的限制。幸福童年的记忆变成它对自由的渴望,经常头靠着纱门,鼻子不停的向外闻。一见门口车子发动了,就开始哭闹蹦跳要坐车。但是生存的依赖,又驱使着狗性必须适应人类。由点点滴滴的证据,我才看出了狗与人、人与人之间的异同。
  我一直在寻找“人为万物之灵”的证据,但一直只能证明人是万物之一,人有何德何能自喻为万物之灵呢?我试着先在狗身上,找出其与人相同之处。
  狗的自私与人无二,它从来只顾自己的需要,而不管别人是否方便。狗的愚昧也与人一模一样,遇事没有大脑可用,该叫时不叫,不该叫时喊声震天。它也怕寂寞,和人简直不分上下!从早到晚只知吃喝玩乐睡,还得有人或有狗陪着!
  像这样的“狗东西”,为什么会博得人的欢心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